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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科希德: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1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3-009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科希德”或“公司”)就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5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41.2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774.4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347.4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2,426.96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7月2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100Z0058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金额(2022年度)
2022年1月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588.27
加:利息收入10.42
加:现金管理赎回26,318.51
减:补充营运资金16,600.00
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9,755.71
减:手续费0.12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561.37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科创属性持续披露及相关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使用管理、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于2020年7月29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建设银行中关村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50188370000002462、11050188370000002463)。详情参见公司于2020年8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公司与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北京赛诺希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建设银行

中关村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50188370000002503)。详情参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体银行名称银行账号余额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银行中关村分行1105018837000000246250.65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银行中关村分行1105018837000000246394.99
北京赛诺希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银行中关村分行11050188370000002503415.73
合 计561.37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9,171.32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以自筹资金提前进行募投项目的建设,截至2020年11月1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29,803,976.24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0]100Z0619号《关于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9,803,976.24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情形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0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4,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3,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8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2022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7,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2022年度,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银行名称产品名称投资金额起始日期终止日期实际收回本金金额实际获得收益
1兴业银行昌平支行智能通知存款4,990.002020/9/25不适用-103.63
2招商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智能通知存款10,472.422021/10/112022/12/2910,472.42172.69
3招商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智能通知存款5,925.612022/12/292023/8/30--
序号银行名称产品名称投资金额起始日期终止日期实际收回本金金额实际获得收益
4招商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大额存单10,000.002021/10/112022/10/1110,000.00233.19
5宁波银行望京支行大额存单10,300.002021/10/122022/10/1210,300.00236.90
6宁波银行望京支行七天通知存款10,300.002022/10/172022/12/2910,300.0043.86
7宁波银行望京支行活期协定存款9.362021/10/132022/12/299.360.02
8建设银行中关村分行七天通知存款100.002020/9/272022/1/14100.002.49
9建设银行中关村分行七天通知存款100.002020/9/272022/8/24100.003.65
10建设银行中关村分行七天通知存款3,500.002020/9/27不适用--
11建设银行中关村分行七天通知存款500.002020/9/272022/1/11500.0012.36
12民生银行昌平支行活期协定存款31,816.332021/9/25不适用-824.84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16,6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99%。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公司将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经2022年11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

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

赛科希德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赛科希德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说明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92,426.9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6,355.7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1,410.8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9,171.3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33.98%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8,030.8632,090.0832,090.087,258.2610,602.89-21,487.1933.04预计2023年10月完工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6,938.4614,290.0514,290.052,326.473,398.52-10,891.5323.78预计2023年10月完工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4,102.964,102.964,102.96170.98569.91-3,533.0513.89预计2023年9月完工
补充流动资金18,000.0018,000.0018,000.00-18,000.000.00100.00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6,600.0016,600.0016,600.0016,600.000.00100.00---
合计37,072.2885,083.0985,083.0926,355.7149,171.32-35,911.7757.79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基建工程原计划2020年底开工,受《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的政策影响,公司需重新调整规划方案、重新设计建筑方案,进而导致项目开工时间延后,基建投入未达到计划进度。公司通过提升项目管理水平等手段,确保项目整体进度按照预计投入计划完成;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该项目立项后,终端医疗机构凝血检测需求有所下降,营销活动组织和客户拜访受到限制,营销行为效率和效用有所降低。为了控制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适当降低了营销网络建设方面的投入规模。
项目可行性发生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报告“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中“(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中的相关内容。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本报告“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中“(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中的相关内容。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详见本报告“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中“(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中的相关内容。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生产基地建设项目32,090.0831,593.807,258.2610,602.8933.56预计2023年10月完工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4,290.0510,126.682,326.473,398.5233.56预计2023年10月完工
合计46,380.1341,720.489,584.7314,001.4133.56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为赛诺希德自北京高校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租赁的房屋,租期10年。为了更好的集中统一管理,满足公司日益增长的生产、研发、办公等需求,2020年公司通过政府招拍挂方式取得位于北京市中关村大兴生物医药基地建设用地,通过自建厂房方式来建设血栓与止血产品生产基地和研发中心,这样的集中建设方式有利于提升公司生产、研发、管理等方面的能力与效率。2020年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本次变更中金公司出具了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度之专项核查意见。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基建工程原计划2020年底开工,受《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的政策影响,公司需重新调整规划方案、重新设计建筑方案,进而导致项目开工时间延后,基建投入未达到计划进度。公司通过提升项目管理水平等手段,确保项目整体进度按照预计投入计划完成。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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