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制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在公司内部任职或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领取薪酬。
未在公司内部任职及不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仅在公司领取津贴,不再另行领取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津贴根据独立董事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及市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独立董事津贴按年计算,津贴标准为7.2万元/年(税前)。
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外部监事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如出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等)所需的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薪酬的支付
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任职的,薪酬按其岗位相关规
定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每季度发放一次。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符合公司薪酬政策及经营状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已于2023年4月19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