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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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具体情况
1、本次变更前,公司注册资本为104,827,531.00元,总股本为104,827,531股;
2、2022年6月20日,公司实施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9股,实施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为156,193,021.00元,总股本为156,193,021股;
3、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为138,687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为156,054,334股;
4、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9股,实施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为232,520,957股,注册资本为232,520,957.00元。
综上,公司将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4,827,531元(¥104,827,531.00)。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2,520,957元(¥232,520,957.00)。 |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04,827,531 |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232,520,957 |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除此之外,本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本次《公司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修订后的《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