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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庭信息: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庭信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光庭信息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9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15.56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8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1,834.4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3,978.6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855.79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123.93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12月1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大信验字[2021]第2-00050号”的《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项目备案情况环评批复
基于域控制器的汽车电子基础软件平台建设项目23,008.3323,008.332020-420118-65-03-04696620204201000100000656
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和模拟平台建设项目11,007.5511,007.552020-420118-65-03-04696420204201000100000658
智能网联汽车软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715.984,715.982020-420118-65-03-04696820204201000100000657
合计38,731.8638,731.86--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资金为109,123.93万元(已扣除发行费用)。

二、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说明

1、公司于2022年01月0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7,560.00万元,并已于2022年5月7日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

2、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不超过12,000万元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后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公司及时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根据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7,007万元,并已于2023年4月17日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

(二)前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已于2022年5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8.33%。公司已将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的20,000万元超募资金转入公司基本户中,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12,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1.00%。公司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32,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32%,符合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的有关规定,也未违反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使用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承诺:

1、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2、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2,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性需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使用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该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展翔赵简明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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