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
大信专审字[2023]第2-00053号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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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22层2206 邮编100083 |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Room2206 22/F,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No.1 ZhichunRoad,Haidian Dist. Beijing,China,100083 | 电话Telephone: +86(10)82330558 传真Fax: +86(10)82327668 网址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 ||||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3]第2-00053号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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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22层2206 邮编100083 |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Room2206 22/F,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No.1 ZhichunRoad,Haidian Dist. Beijing,China,100083 | 电话Telephone: +86(10)82330558 传真Fax: +86(10)82327668 网址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 ||||
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三年四月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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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1月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95号),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315.56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9.89元,募集资金总额1,618,344,884.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39,786,949.3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478,557,934.68元,其中超募资金人民币1,091,239,334.6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17日全部到位,并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2月20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2-0005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8,139.85万元,其中投入募投项目7,432.85万元,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07.00万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21,145.02万元(包括未到期现金管理及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161,834.49 | |
减:已支付发行费用 | 13,978.70 | |
募集资金净额 | 147,855.79 | |
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4.98 |
减:募集资金手续费等支出 | 0.01 | |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减: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 7,432.85 |
减: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 | |
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 707.00 |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1,424.30 | |
减:募集资金手续费等支出 | 0.19 | |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121,145.02 | |
减:期末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金额 | 88,72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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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金额(万元) |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32,419.98 |
注:公司分别于2021年度支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费用12,828.55万元、2022年度支付发行费用1,150.15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费用已全部支付完毕。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20年11月5日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0年11月22日经本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公司制定了《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22年12月7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2年12月27日经本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已与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科技支行于2021年12月29日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和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于2021年12月30日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期末余额(元) |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武汉光谷科技支行 | 127906037710904 | 7,117.57 |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武汉东湖支行 | 38390188000340518 | 22,751.68 |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 | 421421066012002082848 | 1,675,150.52 |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浦发银行武汉分行光谷支行 | 70040078801600001803 | 322,484,425.12 |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 | 10080250000000285 | 10,375.77 |
合计 | 324,199,820.66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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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没有发生先期投入,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四)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123.93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20,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202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8.33%,符合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2022年5月2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已将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的20,000.00万元超募资金转入公司基本户中,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部分项目情况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人员规模的增长以及对未来长远发展的考虑,公司规划设计了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以下简称“园区二期”)项目,总体投资为14,907.07万元,总建筑面积为28,500.34㎡,主体大楼建筑面积为17,768.07㎡,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为10,732.27㎡。其中,公司首发募投项目“基于域控制器的汽车电子基础软件平台建设项目”、“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和模拟平台建设项目”、“智能网联汽车软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所需的研发办公场地属于园区二期规划中,该部分使用募集资金为6,590.69万元,建筑总面积约为14,475.94㎡。
具体的园区二期项目投资计划表如下:
序号 | 关联项目 | 建筑面积(㎡) | 资金来源 | 投资金额(万元)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
1 | 基于域控制器的汽车电子基础软件平台建设项目 | 7,491.27 | 募集资金 | 3,400.58 | 3,40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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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关联项目 | 建筑面积(㎡) | 资金来源 | 投资金额(万元)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
2 | 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和模拟平台建设项目 | 3,128.69 | 募集资金 | 1,430.87 | 1,430.87 |
3 | 智能网联汽车软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855.98 | 募集资金 | 1,759.24 | 1,759.24 |
4 | 其他办公场地及工程安装等 | 3,292.13 | 2,681.00 | ||
5 | 配套设施(停车场)等建设 | 10,732.27 | 4,229.18 | ||
6 | 内部装修费用 | 1,406.20 | |||
合计 | 28,500.34 | 14,907.07 | 6,590.69 |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投项目建设质量,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和长远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于园区二期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即其他办公场地建设、建筑工程安装、配套设施建设以及内部装修等,投资金额为8,316.38万元,建筑面积为14,024.40㎡,其中,办公场地建筑面积为3,292.13㎡,配套设施的建筑面积为10,372.27㎡。具体的投资计划如下:
序号 | 关联项目 | 建筑面积(㎡) | 资金来源 | 投资金额 (万元) | 拟使用超募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
1 | 其他办公场地及工程安装等 | 3,292.13 | 超募资金 | 2,681.00 | 2,681.00 |
2 | 配套设施(停车场)等建设 | 10,732.27 | 超募资金 | 4,229.18 | 4,229.18 |
3 | 内部装修费用 | 超募资金 | 1,406.20 | 1,406.20 | |
合计 | 14,024.40 | 8,316.38 | 8,316.38 |
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原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不变,未改变原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建设地点和资金用途,不属于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新项目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部分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8,316.38万元投资建设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部分项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单次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公司首发超募资金的10%,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部分项目事项无异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园区二期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发生支出。
(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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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根据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7,560.00万元,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5月7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6个月,公司同时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707.00万元。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年度期末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募集资金账户。
(九)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01月0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年1月2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有效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上资金额度可循环使用。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年12月27日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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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和正常经营业务开展的前提下,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和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本次拟审议的额度与前次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相互独立。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88,725.04万元,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资金额度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签约银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万元) | 产品期限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1 |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定期存款 | 定期存款 | 80,000.00 | 2022/1/25-2023/1/25 | 3% |
2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协定利率存款 | 7天通知存款 | 8,725.04 | 2022/1/26-无固定期限 | 2.1% |
(十)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工资及费用,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2022年,公司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工资及费用总额为3,859.48万元。公司在首发上市过程中以自有资金累计支付上市发行费用(不含税)476.91万元,2022年2月公司将上述金额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
(十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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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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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47,855.7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7,432.85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7,432.8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基于域控制器的汽车电子基础软件平台建设项目 | 否 | 23,008.33 | 23,008.33 | 4,918.33 | 4,918.33 | 21.3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和模拟平台建设项目 | 否 | 11,007.55 | 11,007.55 | 1,356.46 | 1,356.46 | 12.3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智能网联汽车软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4,715.98 | 4,715.98 | 1,158.06 | 1,158.06 | 24.5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8,731.86 | 38,731.86 | 7,432.85 | 7,432.85 | 19.19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 | 20,000.00 | 20,000.00 | 2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投资建设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部分项目 | 8,316.38 | 8,316.3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暂无具体投向 | 80,807.55 | 80,807.5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109,123.93 | 109,123.93 | 20,000.00 | 20,000.00 | 18.33 | |||||
合计 | 147,855.79 | 147,855.79 | 27,432.85 | 27,432.85 | 18.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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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公司募投项目原定于2022年初开始,至2023年底完成,周期2年,2022年度实际投入金额占年度承诺投入金额比例均低于50%,未达到计划进度,主要系受宏观经济波动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项目进程有所延缓;同时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项目建设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办理时间较长,募投项目建设开工有所推迟,因此项目整体进度与原计划存在差异。目前募投项目的研发工作正有序开展,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项目已在建设中,预计整体募投项目建设和实施完成时间仍需大概22个月。基于上述情况,公司经营管理层拟将募投项目延期一年,延期事项尚需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 | 详见本报告三之(四)、(五)说明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之(二)说明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之(二)说明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之(三)说明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之(六)说明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详见本报告三之(七)说明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详见本报告三之(八)说明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