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尔德”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沃尔德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鑫金泉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金泉”)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申请期限不超过1年、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融资借款。为顺利获得平安银行融资借款,公司拟为鑫金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最终融资借款额度、担保额度、期限等,以鑫金泉与平安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2年9月28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 深圳市鑫金泉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2年11月14日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茜坑社区茜坑新村佰公坳工业区70号101 |
法定代表人 | 张苏来 |
注册资本 | 3,000万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钻石刀具、单晶钻石刀具、聚晶钻石刀具、金刚石刀具、立方氮化硼刀具、陶瓷刀具、硬质合金刀具、高速钢刀具、夹具、治具、金刚石磨头、刀轮、砂轮、金刚石原料、数控刀柄、刀盘、刀片等及五金的研发设计、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钻石刀具、单晶钻石刀具、聚晶钻石刀具、金刚石刀具、立方氮化硼刀具、陶瓷刀具、硬质合金刀具、高速钢刀具、夹具、治具、金刚石磨头、刀轮、砂轮、金刚石原料、数控刀柄、刀盘、刀片等及五金的生产、加工、修磨;数控设备的加工。 |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 2022年 |
资产总额 | 45,186.80 |
负债总额 | 14,897.41 |
资产净额 | 30,289.39 |
营业收入 | 17,849.18 |
净利润 | 5,559.07 |
注:上述数据系深圳市鑫金泉精密技术有限公司账面数据,并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 |
(四)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无。
(五)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经保荐机构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鑫金泉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授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担保最高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4、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融资事项尚未签订相关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措施等具体条款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在董事会批准有效期内签署相关协议,最终是否签署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为了拓宽鑫金泉融资渠道、降低其融资成本,公司本次为鑫金泉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有助于其融资业务的顺利实施,有利于保障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促进其稳定发展。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鑫金泉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有助于其融资业务的顺利实施,有利于保障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促进其稳定发展。鑫金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业务发展稳定,公司能有效控制相关风险,符合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其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融资借款业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鑫金泉日常业务运营及融资需要而进行的,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整体利益;鑫金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因此,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
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鑫金泉的融资借款业务提供担保事项。根据《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的额度为5,000.00万元,但是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事项,上述担保未发生,担保实际发生余额本金为0.00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2年度,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鑫金泉提供融资借款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决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年度内,上述担保尚未实际发生。除上述担保事项以外,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2022年度,沃尔德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借款担保事项是综合考虑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沃尔德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刘汶堃 郝勇超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