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14页
三、附件……………………………………………………………第15—18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15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16页
(三)执业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第17—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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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2921号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尔德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沃尔德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沃尔德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沃尔德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沃尔德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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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沃尔德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沃尔德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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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14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68元,共计募集资金53,36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058.4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9,301.5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374.4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6,927.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230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46,927.11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36,895.64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1,228.93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11,35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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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99.48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48,255.52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1,328.41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0.00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0.00 | |
差异 | G=E-F | 0.00 |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张苏来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54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163,757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4.38元,共计募集资金48,695.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96.23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7,798.7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材料制作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18.6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7,680.1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561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总额 | A | 48,695.00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31,526.95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58.59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31,526.95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58.59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17,226.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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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序号 | 金额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17,226.64 |
差异 | G=E-F | 0.00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8日分别与江苏银行北京中关村西区支行、上海银行北京安贞支行、华夏银行北京长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上海银行北京安贞支行 | 03003923001 | 募集资金专户 | |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北太平庄支行 | 632030021 | 募集资金专户 | |
合计 |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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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孙公司惠州市鑫金泉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仲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招商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 | 110908202310208 | 971,472.67 | 募集资金专户 |
招商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 | 110908202310606 | 140,356,472.48 | 募集资金专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仲恺支行 | 44232101040015329 | 30,938,478.25 | 募集资金专户 |
合计 | 172,266,423.40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募投项目中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3,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600.00万元以及投入产品研发中心项目5,463.89万元,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整体竞争力。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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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募投项目中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20,895.00万元、重组相关费用1,600.00万元以及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4,200.00万元,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主要是为了通过并购重组及补充流动资金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整体竞争力。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根据本公司二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和二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对“超高精密刀具产业化升级项目”、“高精密刀具产业化升级项目”两个募投项目的建设面积和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部分建设内容调整如下:
项目名称 | 原建设内容 | 拟调整后的建设内容 | 备注 |
超高精密刀具产业化升级项目 | 建筑面积共计7,600平方米,其中有600平方米设为超洁净车间 | 建筑面积共计19,500平方米,其中有600平方米设为超洁净车间 | 增加的建筑面积在新增土地上实施 |
高精密刀具产业化升级项目 | 建筑面积共计12,800平方米 | 建筑面积共计24,700平方米 | 增加的建筑面积在新增土地上实施 |
2.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投资名称 | 原计划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现拟投入金额 | 增减情况 |
超高精密刀具产业化升级项目 | 1.建设投资 | 14,956.10 | 15,193.90 | 237.80 |
1.1工程费用 | 14,047.00 | 15,087.00 | 1,040.00 | |
1.1.1建筑工程费 | 2,002.00 | 3,042.00 | 1,040.00 | |
1.1.2设备购置费 | 12,045.00 | 12,045.00 | ||
1.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196.90 | 106.90 | -90.00 | |
1.3预备费用 | 712.20 | -7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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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投资名称 | 原计划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现拟投入金额 | 增减情况 |
1.3.1基本预备费 | 712.20 | -712.20 | ||
1.3.2涨价预备费 | ||||
2.铺底流动资金 | 1,605.72 | 1,367.92 | -237.80 | |
项目总投资 | 16,561.82 | 16,561.82 | ||
高精密刀具产业化升级项目 | 1.建设投资 | 11,000.44 | 11,444.61 | 444.17 |
1.1工程费用 | 10,164.50 | 11,284.50 | 1,120.00 | |
1.1.1建筑工程费 | 3,063.00 | 4,183.00 | 1,120.00 | |
1.1.2设备购置费 | 7,101.50 | 7,101.50 | ||
1.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312.11 | 160.11 | -152.00 | |
1.3预备费用 | 523.83 | -523.83 | ||
1.31.基本预备费 | 523.83 | -523.83 | ||
1.3.2涨价预备费 | ||||
2铺底流动资金 | 1,147.51 | 703.34 | -444.17 | |
项目总投资 | 12,147.95 | 12,147.95 |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对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的调整,是对部分募投项目建设进行科学安排和调度,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有助于募投项目产能及目标的实现,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未改变本公司募集资金用途。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其他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根据本公司2019年10月26日二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和二届九次监事会会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将高精密刀具扩产项目实施地由嘉兴秀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康和路500号2#厂房变更为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八字路1136号。
2.根据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二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及二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年产2亿平方毫米金刚石膜及100万把高精度刀片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并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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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片技术改造项目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3,000.00 | 3,000.00 | 3,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600.00 | 3,600.00 | 7,902.04 | 11,502.04 | 7,902.04 | 319.5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46,828.54 | 46,828.54 | 11,359.88 | 48,255.52 | 1,426.97 | - | - | 3,698.89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9年8月10日,公司二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和二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309.3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置换明细如下:(1)超高精密刀具产业化升级项目先期投入3,437.55万元;(2)高精密刀具产业化升级项目先期投入2,162.63万元;(3)高精密刀具扩产项目先期投入2,709.13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根据2021年8月10日召开的三届五次董事会会议、三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期初现金管理余额为4,380.00万元,本期公司累计购买结构性存款及定期存款等3,500.00万元(签约方:江苏银行北京中关村西区支行;产品名称:七天通知存款;期限:2022年2月25日至2022年7月5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本期已赎回结构性存款及定期存款等7,880.00万元,期末现金管理无余额,取得收益83.6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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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根据2022年4月19日召开的三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及三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高精密刀具产业化升级项目”、“高精密刀具产业化升级项目”和“产品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6,532.91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根据2022年9月28日召开的三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及三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剩余超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1,209.55万元(含银行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剩余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902.04万元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年产2亿平方毫米金刚石膜及100万把高精度刀片技术改造项目暂未产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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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2年11月21日,公司三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和三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4,720.1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置换明细如下:(1)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20,895.00万元;(2)标的公司惠州市鑫金泉精密技术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鑫金泉精密刀具制造中心建设项目(一期)3,535.06万元;(3)重组相关费用290.11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根据2022年11月21日召开的三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三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实施相关的具体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期未购买投资相关产品,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期末现金管理无余额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截至2022年12月31日,鑫金泉精密刀具制造中心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尚处于投入建设期间,暂未产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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