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8 证券简称:沃尔德 公告编号:2023-011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4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按照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朱晓东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4月2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0年4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0-017)。
4、2020年5月11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0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0-022)。
5、2020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6.68元/股调整为26.0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6.03元/股调整为25.75元/股;同意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同意因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第一个归属期未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第一个归属期的29.4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9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25.75元/股调整为25.03元/股;同意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13.646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认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8、2023年4月12日,公司收到激励对象陈涛、王体侠、庞红、周立军告知函,其均无条件自愿放弃归属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3.12万股。
9、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对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鉴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第二个归属期未达到公司2022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本次作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4.088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事项审议和表决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综上,我们同意《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六、律师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认为:
1、本次作废的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2、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