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准则解释第16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第16号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