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普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均普智能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18日核发《关于同意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号),公司获准以首次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707.07万股,发行价格5.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59,919,156.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18,966,238.97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3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6-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68,821,661.16元,使用情况参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余额为人民币760,146,477.41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330,730,640.29元。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 | 1,418,966,238.97 |
减: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减: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 668,821,661.16 |
其中:均普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 | 135,895,578.67 |
偿还银行贷款 | 230,000,000.00 |
工业数字化产品技术升级应用及医疗机器人研发项目 | 2,926,082.49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000.00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 750,144,577.81 |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10,001,899.60 |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760,146,477.41 |
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 | 250,000,000.00 |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 191,645,882.42 |
加:其他尚未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划的发行费用 | 12,230,045.30 |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330,730,640.29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单位 | 开户行 | 账号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金额 |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 405248720810 | 178,715,812.33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 | 3901140029200237179 | 21,227.72 |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 20000048584343101104051 | 148,970,943.13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574908279410606 | 3,022,657.11 | |
合计 | 330,730,640.29 |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668,821,661.16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22全年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4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人民币19,164.59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5,000万元。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发行方 | 起止时间 | 是否赎回 | 收益类型 | 购买金额 |
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 | 2022/10/12 -2023/1/12 | 否 | 保本浮动型 | 100,000,000 |
2 | 中国农业银行宁波鄞州新区支行 | 2022/5/19-2025/12/28 | 否 | 保本浮动型 | 150,000,000 |
合计 | 250,000,000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2年5月12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20,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66,896.62万元的比例为
29.90%。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20,000万元。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该项目将有效缓解公司的偿债压力,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和利息支出,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增强抗风险能力,将为公司未来持续、稳健发展奠定重要基础,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2、工业数字化产品技术升级应用及医疗机器人研发项目
该项目在公司现有产品技术成果上,开展新一代工业数字化应用软件、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关键基础技术开发及应用等研发,并将其在医疗健康、新能源/智能汽车以及消费品等行业及细分领域技术装备的应用进行创新与升级,通过该项目的建设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巩固公司在行业中的技术研发优势,保障产品技术领先性,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该项目系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现金流,涉及生产、营销等多个业务环节,
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整体业务发展,对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增强项目承接能力,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均普智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均普智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 |||
黄科峰 | 王中华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141,89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6,88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6,88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均普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 | 否 | 27,000 | 27,000 | 27,000 | 13,590 | 13,590 | -13,410 | 50% | 2023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偿还银行贷款 | 否 | 23,000 | 23,000 | 23,000 | 23,000 | 23,000 | - | 1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工业数字化产品技术升级应用及医疗机器人研发项目 | 否 | 15,000 | 15,000 | 15,000 | 293 | 293 | -14,707 | 2%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 | 1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超募资金 | 不适用 | - | 66,897 | 66,897 | 20,000 | 20,000 | -46,897 | 3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75,000 | 141,897 | 141,897 | 66,882 | 66,882 | -75,014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2年4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人民币19,164.59万元。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5,000万元。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2022年5月12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20,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66,896.62万元的比例为 29.90%。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