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要求,作为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2022年度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意见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违规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8 次会议、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2,000.00 万元,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亦无逾期担保。 我们认为公司在对外担保的管理上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波、王波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