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作为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议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职责,现将2022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顾简兵先生因个人原因提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的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召集人、委员职务及子公司的相关一切职务。顾简兵先生提出辞任后,第八届董事会成员不足法定人数,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董事会有效运作,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漳州博纳科技有限公司推荐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拟增补陈建玲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022年10月27日,第八届董事会第 12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建玲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现任独立董事也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陈建玲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2022年11月15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2022年11月14日,第八届董事会第 13 次会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陈建玲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务。
因上述调整,2022年11月15日之前由独立董事王波先生、独立董事李波先生及董事顾简兵先生3名成员组成,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王波先生担任。
2022年11月15日之后由独立董事王波先生、独立董事李波先生及董事陈
建玲女士3名成员组成,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王波先生担任。
二、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序号 | 届次 | 召开日期 | 审议议案及会议内容 | 表决情况 |
1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 2022/3/10 | 2021年审计计划沟通,就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的相关责任、经过风险评估发现的审计重点、公司内控审计方面的总体策略、管理层的配合、重要性水平的设定、总体时间安排六个方面进行了沟通。 | |
2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 2022/3/28 |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针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初稿提出问题或建议的回复说明。 | |
3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 2022/3/30 | 审议2021年报相关议案 1.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创兴资源2021年度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7.关于出售上海东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6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8.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9. 审计委员会年度述职报告; | 各议案全票通过 |
4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 2022/8/30 | 审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 全票通过 |
5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 2022/11/14 | 会计师事务所向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汇报2022年度审计总体策略的情况,就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的相关责任、经过风险评估发现的审计重点、管理层的配合、子公司东江装饰过渡期损益审计进度、总体时间安排、人员安排六个方面进行了沟通。 |
三、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
以下为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主要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审计人员具备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职业证书,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也未有除了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中兴华与公司不存在互相投资的情况,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小组成员和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内,在对审计机构中兴华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的基础上,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在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二)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中兴华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且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促进了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运作。各位委员认真审阅了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情况。
(四)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公司的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计委员会还听取了经营层关于主要经营状况和2021年度审计最新进展情况的汇报,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并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关事项进行了有效沟通,敦促审计机构严格落实审计计划。经审计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不存在重大差错调整等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也不存在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五)协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及中兴华进行了持续有效的沟通,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积极协调推进审计工作,使各部门与中兴华的沟通及配合更为有效,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率。
(六)对出售上海东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6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对于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审计委员会均本着独立、客观、公正、专业的原则,认真细致的查阅关联交易内容以及必要的文件资料,积极与公司经营层进行沟通交流。经核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履行了相应职责。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指引,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在监督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敦促公司完善内部控制等方面发挥专业水平,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王波、李波、陈建玲
2023年4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