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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网宇达: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0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 关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其列报,规定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

2、 关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

(1)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企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并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2) 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

处理

解释第16号明确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结束后),

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修改日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 关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应当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2、 关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1)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相关应付股利发生在 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的,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发生在 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 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交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有关交易未按照该规定进行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将累计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 本次会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对之前及当期公司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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