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561 公司简称:江西长运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王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琳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傅琳雁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47,900,828.74元,2022年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为-146,360,424.15元,加上2022年年初未分配利润121,378,820.82元,减去2021年年度支付普通股股利3,698,198.40元,本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679,801.73元。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年度报告中对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进行了阐述,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2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4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6
备查文件目录 | (一)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财务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二)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三)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江西长运/公司/本公司 | 指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
南昌市国资委 | 指 | 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南昌市交通集团 | 指 | 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南昌市政 | 指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长运集团 | 指 | 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
道路客运 | 指 | 道路旅客运输 |
道路货运 | 指 | 道路货物运输 |
报告期 | 指 | 2022年度 |
景德镇长运 | 指 | 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 |
吉安长运 | 指 | 江西吉安长运有限公司 |
抚州长运 | 指 | 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 |
马鞍山长客 | 指 | 马鞍山长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
黄山长运 | 指 | 黄山长运有限公司 |
新余长运 | 指 | 江西新余长运有限公司 |
都市城际公交 | 指 | 江西都市城际公交有限公司 |
大通物流 | 指 | 江西长运大通物流有限公司 |
赣州方通 | 指 | 赣州方通客运股份有限公司 |
吉安公交 | 指 | 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
萍乡长运 | 指 | 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 |
上饶汽运 | 指 | 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 |
鄱阳长运 | 指 | 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九江长运 | 指 | 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
鹰潭长运 | 指 | 江西鹰潭长运有限公司 |
新余公交 | 指 | 江西长运新余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鹰潭公交 | 指 | 江西长运鹰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婺源公交 | 指 | 婺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恒达物流 | 指 | 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 |
长运出租 | 指 | 江西长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
华嵘保理 | 指 | 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江西长运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Jiangxi Changyun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Jiangxi Changyun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王晓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吴隼 | 王玉惠 |
联系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平安西二街1号 |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平安西二街1号 |
电话 | 0791-86298107 | 0791-86298107 |
传真 | 0791-86217722 | 0791-86217722 |
电子信箱 | dongsihui@jxcy.com.cn | dongsihui@jxcy.com.cn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平安西二街1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19年7月16日,公司注册地址由“南昌市广场南路118号”变更为“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平安西二街1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平安西二街1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30038 |
公司网址 | http://www.jxcy.com.cn |
电子信箱 | jxcy@public.nc.jx.cn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江西长运 | 600561 | G长运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22层A24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李鑫、闫雪峰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9号华远企业中心D座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欧阳凌、杨竞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11年非公开发行持续督导的期间为2019年4月19日至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名称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3楼 | |
签字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 林河、周燕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自2022年11月1日至2024年1月10日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营业收入 | 1,451,615,127.42 | 1,817,295,264.76 | -20.12 | 1,832,934,476.92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1,195,056,581.98 | 1,492,896,298.09 | -19.95 | 1,550,547,734.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7,900,828.74 | 11,476,745.46 | -1,388.70 | -310,768,073.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73,531,942.67 | -139,811,399.77 | 不适用 | -392,638,974.5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0,051,790.22 | 432,638,308.58 | -53.76 | 214,356,380.02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0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956,697,796.72 | 1,106,064,848.21 | -13.50 | 1,093,440,296.69 |
总资产 | 4,785,364,574.94 | 5,176,475,138.31 | -7.56 | 5,746,500,758.48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2 | 0.04 | -1,400 | -1.1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2 | 0.04 | -1,400 | -1.1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6 | -0.49 | 不适用 | -1.5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34 | 1.04 | 减少15.38个百分点 | -27.4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6.53 | -12.71 | 不适用 | -34.66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经济下行及旅客出行意愿下降等多种因素影响,公司2022年度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3.66亿元,同比下降20.12%,其中公司道路客运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2.16亿元;因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从事汽车销售的二级子公司上饶市天恒汽车有限公司等因素影响,整车销售及燃油
销售业务实现的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1.43亿元。而道路客运业务主要成本为土地使用权摊销和站场、车辆等固定资产折旧、燃料、人工成本及修理费、路桥费等,成本支出相对刚性,叠加油价上涨影响,2022年度公司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2.21亿元,营业成本下降幅度低于营业收入下降幅度。另外,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收到的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减少7,187.12万元。综上因素,使公司2022年度业绩亏损。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2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406,826,775.74 | 299,190,011.85 | 374,420,221.09 | 371,178,118.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069,412.44 | -76,793,765.60 | -65,920,586.34 | 10,882,935.6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63,995,837.69 | -87,834,759.90 | -74,863,407.04 | -46,837,938.0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268,948.22 | 77,927,652.68 | 30,405,354.82 | 64,449,834.50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2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23,404,258.84 | 139,403,186.21 | 37,623,494.41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16,776,871.39 | 17,447,592.73 | 21,160,616.3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4,842,247.18 | 16,537,262.55 | 58,605,951.7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 |
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7,175,904.86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1,025,973.53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281,479.11 | -28,282.59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213,934.05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5,719,984.77 | 19,941,121.93 | -989,162.42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52,684.1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5,463,101.21 | 34,764,843.52 | 31,213,421.9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9,634,286.08 | 6,221,918.55 | 10,492,481.52 | |
合计 | 125,631,113.93 | 151,288,145.23 | 81,870,901.4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55,211.65 | 573,732.54 | -281,479.11 | -281,479.11 |
合计 | 855,211.65 | 573,732.54 | -281,479.11 | -281,479.11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2年,因多种综合因素影响,道路客运需求持续受到压制,客流量低迷,叠加油价高企,道路运输行业整体经营受负面冲击严重。2022年度全国公路旅客发送量为35.5亿人次,较上年下降30.3%,仅为2019年度公路客运量的27.26%;全年累计完成旅客周转量2,407.5亿人公里,较上年下降33.7%,仅为2019年度公路客运周转量的27.70%。道路客运企业普遍面临需求与收入下降,成本与经营压力加大,经营效益大幅下滑的严峻局面。
中国运输生产指数(CTSI)及构成指数中客运、货运同比变动情况:
数据来源: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2022年度公路客运量与客运周转量持续处于低位
数据来源: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2022年度公路客运量与客运周转量持续处于低位
近年来公路旅客周转量及占旅客周转总量比例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面对行业深度调整的严峻市场环境,公司攻坚克难,坚持转型升级与创新变革,综合施策,按照“夯实基础、结构优化、数字赋能”的经营主线,深入推进资产轻型化、经营场景化和业务数字化。公司着力对标找差,围绕效率效益提升,全面加强成本和费用管控。公司积极助力乡村振兴,顺应政策导向,培育新动能,聚焦农村客运、定制客运、城际公交等重点业务,探索“客货邮”融合发展模式,提升整体协同能力。同时,公司持续强化风险管控,从源头优化资产质量,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能力。
全年公司共完成客运量5,514.55万人,较上年下降18.65%;完成客运周转量28.55亿人公里,较上年下降27.78%。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5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790.08万元。
2022年10月,公司位列中国道路运输协会评选的“中国道路运输百强诚信企业(2022年)”第9位。
2022年,公司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1)优化业务结构,强化场景运营
报告期内,公司面对多重压力,坚定推动转型发展,主动调整与优化业务结构,以都市圈城际公交、定制客运业务中的核心环节、核心场景为抓手,强化产业链经营,聚焦医疗专线、景区直通车、校园直通车等各类场景,通过“客运驿站+场景”经营新模式,强化运营能力,提升整体协同能力与经营效能,夯实长远发展基础。
公司全力服务乡村振兴国家战略,持续加大农村客运业务拓展力度。截至2022年12月,公司共开通城乡公交班线374条。2022年度共投资1.06亿元投入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
(2)加速资源聚集,提升经营质效
公司全面推进资源的战略管理,把优质资源聚集到事关转型变革、事关新动能培育、事关运营效率提升的项目中,重点打造差异化、特色化的业务和服务产品,努力实现更少资本消耗、更集约经营、更高效的发展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加快构建城际快速客运体系,扎实推进南昌都市圈城际交通一体化项目。2022年8月完成南昌都市圈城际公交充电桩建设工作,2022年12月开通南昌至九江共青城、南昌至庐山西海等地的城际公交。
公司对接项目需求和公司能力建设要求,统筹充电桩资源布局,加强项目建设,努力实现经营效能最大化。
公司试点客货邮融合发展取得新突破,九江长运在永修中标“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电商物流配送体系”项目,布局镇村物流网点;抚州长运于2022年9月与江西顺丰、江西驿加易、易至科技达成协议,在乐安地区尝试“客货邮”协同合作,共同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体系;
吉安长运试行峡江至流源的小件物流专线,完成峡江农村物流示范点建设;鹰潭长运与余江邮政达成合作,由部分线路的客运车辆承担物流转运业务。公司以服务为本,潜心提升服务品质和服务体验,强化产业研究能力,发挥道路客运灵活性优势,培育特色业务,努力提升经营创新能力与协同运营能力。
围绕产业协同、互促与融合,公司在南昌长途汽车站增建南昌全域旅游集散中心,作为江西省首批“交通强省”试点项目,积极探索客运枢纽站场的多能融合,形成“一中心、三支撑、多支点”的运游融合网络。
(3)秉承用户思维,加快数字化转型
公司通过融合场景化运营,强化业务赋能和数字化赋能,赣悦行数字平台实现客运业务和服务场景全覆盖,完成数据中心功能建设。“赣悦行”微信公众号粉丝用户近200万,注册会员近100万,赣悦行小程序日均使用次数为2.7万次。
公司聚焦数据资产经营,以数据为动能,挖掘经营潜能,构建以客户、场景为中心的客运服务体系,筑牢数字基础,推动传统客运业务向数字化转型升级。
另外,公司深化办公数字化应用,推动各领域数字化改造再升级,公司ERP系统建设取得初步进展。
(4)坚持战略引领,推进资产轻型化
面对行业的新形势和新常态,公司强化战略目标的统筹引领,全面完善项目管理,深化协同管理,推动业务和资产轻型化转型。
公司深化运营机制变革,在营销、采购、基层服务组织变革等方面开展一体化工作,激发企业内生活力。
2022年,公司加快低效存量资产盘活力度,公开挂牌转让了上饶市天恒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吉安县汽车站资产实施收储及置换,德兴车站相关资产协议转让,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属物由浮梁县自然资源储备利用中心征收。
上述资产处置事项回收资金1.128亿元。
(5)践行重点防控,加快风险化解
报告期内,公司控新降旧,持续推进应收款项的清收工作,积极推动风险化解。截至2022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较上年末减少6,027.95万元,预付款项较上年减少5,021.15万元。
公司着眼长远,通过解决历史欠账,减少存量风险。公司坚持底线思维,推行慎行知止、全员有责的风控理念,强化项目管理和授权管理,着力于重点业务流程和关键环节的管控,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从源头优化公司资产质量,提升风险管控能力。
(6)深化管理变革,严格成本管控
公司推进财务、集中采购和数据的“三个集中”,提升总部管控服务能力,修订绩效管理相关制度,推进人力资源管理核心体系建设,加强重要资源和战略资产的配置保障,坚持严控增量,控制与资产相关成本。以效益和资金保障为前提,加大资金归集力度,统一调配大额资金使用,提升成本效率,推进管理机制改革的专业化和高效化。
公司全面对标找差,围绕成本和费用削减、能耗技术经济指标改善,全方位开展对标找差工作。2022年度实现营业成本削减22,065.04万元,财务费用削减822.39万元,管理费用削减1,662.38万元。
(7)履行社会责任,扛起国企担当
报告期内,公司统筹做好生产运营和运输保障,坚决扛起国企担当,圆满完成政府相关部门的运输保障任务。公司配合做好医务工作者、密接隔离人员的流调转运工作,共计派出车辆2310余台/次,累计运送人员8.12万人次。
2022年度,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政府的相关要求,公司及子公司着眼大局,履行社会责任,对符合减免租金标准的企业约2,089户进行了租金减免,减免租金3,212万元,体现了长运担当。
(8)把稳安全之舵,坚守安全为先
公司牢固竖立安全发展理念,从全局上认识安全运营的极端重要性。持续落实安全生产具体措施,从机务管理、安全管理、运营管理等方面扎实推进安全运行体系建设,提升运行控制一体化能力,有效保证公司运营持续保持平稳安全态势。
公司深入推进驾驶员综合能力专项活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作风建设和专业化、科技化安全防控,拟定安全生产量化考核指标,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机制,推动公司持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2022年公司行车责任安全事故率为0.0010次/车,责任安全事故伤人率为0.0002人/车,责任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0010人/车 ,公司安全管理关键指标均优于交通运输部关于道路旅客运输一级资质标准企业的安全考核指标要求。
(9)其他业务板块
道路货运方面:
2022年,子公司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强化营销管控,以比亚迪体系承运商为切入口,统筹运力投入与市场需求,改善经营效率。报告期完成商品车运输量33.27万台,实现货运周转量29,947万吨公里。
子公司江西长运大通物流有限公司抢抓市场机遇,重点发展零公里商品车运输业务。2022年度累计完成运量和周转量较上年均实现较大幅度增长。
销售业务方面:
石油和润滑油销售:积极主动应对经营压力,加强形势研判、优化生产组织、强化营销管理,报告期内实现石油和润滑油销售收入3,028.93万元。
整车销售:围绕收入和效益二个中心思路,做好商品车库存和市场销售的节奏安排,压降可控费用和辅助人员,从源头控制成本,做好成本与销售匹配工作,挖掘增值衍生产品利润,努力应对市场下行影响。报告期内实现整车销售收入22,895.90万元。
物业经营方面:
公司推进物业场点功能改造,通过区域范围内物业资源优化统筹和深入挖潜,南昌地区增加物业可出租面积1523.24平方米,全年实现物业租赁收入1.21亿元。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道路旅客运输行业
报告期内,受经济下行等多种综合因素影响,道路客运需求持续受到压制,道路客运行业面临运输结构调整、数字技术和工具迭代的新常态,从创造增量需求角度,迫切需要转型升级,积极应对市场格局变化。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2年全国公路累计发送旅客35.5亿人次,比上年减少30.3%,仅为2019年度公路客运量的27.26%;实现旅客运输周转量2,407.5亿人公里,比上年减少33.7%,仅为2019年度公路客运周转量的27.70%。公路旅客周转量占比下降明显,已由2011年54.09%下滑至2022年18.63%。
2022年,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相继颁发《公路“十四五”发展规划》、《国家公路网规划》、《关于加快构建发展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农村客运稳定运行的通知》,为道路运输行业的发展起到引领和促进作用。
2022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2022年免征公交客运、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国家有关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切实降低了道路客运企业增值税支出。
2023年2月,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江西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规划提出要打造南昌都市圈3个“1小时出行交通圈”〔南昌市中心城区和赣江新区核心区城市交通1小时通勤,核心区至毗邻市县城乡交通1小时通达,核心区至边远县(市)和边远县(市)之间城际交通1小时通达〕。推动城市道路网结构优化,形成级配合理、接入顺畅的路网系统。上述规划为道路客运行业发展都市圈城际客运奠定坚实的政策和路网基础。
公司在中国道路运输协会评选的“中国道路运输百强诚信企业(2022年)”中位列第9位。
2、物流行业
报告期内,物流行业在多重超预期因素反复冲击下,展现出较强的承压能力和发展韧性。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2年全国公路货物运输累计完成货运量371.2亿吨,比上年下降5.5%;实现货物运输周转量68,958.0亿吨公里,比上年下降1.2%。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的《2022年全国物流运行情况通报》,2022年全国社会物流总额347.6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3.4%,物流需求规模实现稳定增长。2022年社会物流总费用17.8万亿元,同比增长4.4%,其中运输费用955万亿元,增长4.0%。2022年物流业总收入12.7万亿元,同比增长4.7%。
《“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明确:物流行业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集约化、智能化、平台化、绿色化正成为物流行业当前发展阶段的新特征。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道路旅客运输与道路货运。2022年度公司道路旅客运输业务实现的收入为
6.03亿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50.45%;道路货运实现收入为3.33亿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27.86%;公司燃油销售和整车销售、润滑油销售业务2022年度实现的收入为2.59亿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21.69%。
公司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元
主营业务收入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
金额 | 本期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 金额 | 本期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 金额 | 本期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 |
汽车客运 | 602,851,455.90 | 50.45 | 818,904,488.93 | 54.5 | 791,125,708.51 | 50.98 |
货物运输 | 332,956,781.69 | 27.86 | 271,900,874.15 | 18.1 | 226,930,870.59 | 14.62 |
销售业务 | 259,248,344.39 | 21.69 | 402,090,935.01 | 26.76 | 526,393,003.02 | 33.92 |
旅游业务 | 3,249,373.83 | 0.22 | 4,051,094.53 | 0.26 | ||
其他 | 6,320,754.71 | 0.42 | 3,382,673.23 | 0.22 | ||
合计 | 1,195,056,581.98 | 100.00 | 1,502,466,426.63 | 100.00 | 1,551,883,349.88 | 100.00 |
2022年度公司各业务单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公司近三年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元
主营业务成本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
金额 | 本期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 | 金额 | 本期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 | 金额 | 本期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 | |
汽车客运 | 1,024,570,187.63 | 64.36 | 1,157,102,560.14 | 64.29 | 1,140,945,542.34 | 60.57 |
货物运输 | 312,029,800.95 | 19.60 | 238,975,486.43 | 13.28 | 221,326,432.47 | 11.75 |
销售业务 | 255,406,453.01 | 16.04 | 391,290,719.55 | 21.74 | 506,537,326.43 | 26.89 |
旅游业务 | 5,885,283.79 | 0.33 | 7,490,704.26 | 0.40 | ||
其他 | 6,463,980.10 | 0.36 | 7,506,656.17 | 0.40 | ||
合计 | 1,592,006,441.59 | 100 | 1,799,718,030.01 | 100.00 | 1,883,806,661.67 | 100.00 |
公司2022年度公司各业务单元占主营成本比重
1、道路旅客运输业务经营模式
(1)汽车站场业务的经营模式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运营分布在江西省9个地级市以及安徽省2个地级市的78个客运站。公司的汽车站场经营以向公司所属的运营车辆提供站务服务为主,同时也为其他运营车辆提供站务服务。站务服务主要包括:客运代理服务、车辆安检服务、清洁清洗、停车管理、旅客站务服务等。
(2)汽车客运业务的经营模式
公司汽车客运业务经营模式主要是公车公营和公车责任经营两种模式。
公车公营指公司单独购置车辆,聘用司乘人员在相关线路开展道路旅客运输。这种模式下,公司与相关车站结算后的全部票款确认为客运收入,同时承担所有成本开支,司乘人员按工作量领取薪酬。
公车责任经营指公司与员工签订责任经营合同书,公司按照合同规定对责任经营车辆进行单车考核,同时经营人向公司缴纳车辆责任经营保证金和目标效益,公司向经营人按月退还车辆责任经营保证金。责任经营车辆的票款收入及保险、折旧、税金等运营成本按照公司的会计制度统一进行核算。在责任经营期间,经营人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公司针对责任经营人有关安全生产运输、站场管理、服务质量管理、车辆设备管理和维修保养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截至2022年年末,公司建制车辆共8483辆,其中道路客运运营车辆2852辆,公交车3443辆,出租车1603辆,旅游车180辆,货车210辆,驾驶员培训车153辆,校车42辆。公司从事道路客运的运营车辆有1969辆(占公司道路客运营运车辆总数的69.04%)以责任经营的形式交给公司职工个人经营,其余车辆计883辆,占公司道路客运营运车辆总数的30.96%)均由公司直接经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道路客运班线1399条,其中1237条班线(占公司客运班线总数的88.42%)以责任经营的形式交给公司职工个人经营,其余162条班线(占公司客运班线总数的
11.58%)由公司以公车公营方式直接经营。
2、道路货运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货运业务主要由子公司江西长运大通物流有限公司和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经营。
货运业务的经营模式主要包括普通货物运输、大件运输业务、货运信息市场、公铁联运业务、仓储配送业务、商品车零公里物流运输。货运收入主要依据经营主体与客户签署的相关合同进行结算。
3、公司销售业务主要为二级子公司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有限公司、萍乡长运盛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的轿车销售业务、维修服务。前述子公司从上游轿车生产厂家采购商品车,通过4S店向下游客户销售。此外,二级子公司江西长运石油有限公司、抚州长运石油有限公司等企业还从事燃油销售业务。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客运网络优势
公司在江西省11个地级市中已拥有除赣州和宜春外9个地级市的站场资源和班线资源。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共运营客运站场78个,拥有建制车辆8,483辆,营运班线1,399条,在江西省道路客运市场已形成规模优势、网络优势、集约化优势和一体化协同优势。
2、品牌优势
公司是我国公路客运企业的第一家上市公司,也是江西省公路客运行业的龙头企业。在中国道路运输协会评选的“中国道路运输百强诚信企业(2022年)”中,江西长运位居第9位。
多年来,江西长运一直致力于为人们的出行提供满意、温馨的全方位服务,在旅客中形成较广泛的品牌认知度和良好的品牌美誉度。
3、运营管理经验丰富
公司在长期经营客运业务中,积累了丰富的运营管理经验,同时培养锻炼了管理队伍和业务骨干人才,成为公司业务稳定发展壮大的重要基石,为公司持续安全生产运营提供了重要保障。
4、丰富的并购重组经验和资源整合能力
公司自上市以来,紧紧把握道路运输行业集约化经营、规模化发展的趋势,先后成功与景德镇、吉安、黄山、马鞍山、新余、抚州、婺源、萍乡、上饶、鄱阳、鹰潭等多家当地客运公司达成合作,并组建了新余、吉安、鹰潭、婺源等公交公司。通过实施跨地区合作整合客运资源,形成了具有长运特色的合作共赢发展模式,同时也积累了丰富的并购重组经验与人才。公司在扩张中兼顾规模和效益,在并购整合阶段,公司注意着力推进对合作企业管理体系、运营体系和文化建设的一体化协同,均取得良好整合成效。
5、过硬的安全运营能力
由于公路客运关系旅客人身和财产安全,因此安全生产运营是客运企业的重要保障。公司历来重视安全生产运营,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落实,持续积累了大量安全生产运营的经验。
多年的经验积累和持续努力,使得公司的安全生产指标远远优于交通运输部对公路客运一级资质企业的要求。过硬的安全运营能力,为公司赢得了社会和旅客的信赖,有助于客运业务健康发展。
6、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母子公司管理体系
公司于2007年12月入选上交所“上证公司治理板块”,成为首批199家治理板块样本股之一。
多年来,公司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明确公司总部和子公司之间的管理关系和权力分配。在《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
的基础上,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管理体系,有效保证了公司的整体运营管理。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运送的客运量5,514.55万人,较上年同期下降18.65%;完成客运周转量28.55亿人公里,较上年同期下降27.78%。
2022年度公司道路旅客运输业务实现的收入为6.03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16亿元;道路货运实现收入为3.3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61亿元;公司燃油销售和整车销售、润滑油销售业务2022年度实现的收入为2.59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43亿元。
公司2022年度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3.66亿元,同比下降20.12%,而因成本相对刚性,公司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仅2.21亿元,营业成本下降幅度低于营业收入下降幅度。另外,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收到的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减少7,187.12万元。综上因素,使公司2022年度业绩亏损。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451,615,127.42 | 1,817,295,264.76 | -20.12 |
营业成本 | 1,699,307,492.28 | 1,919,957,850.64 | -11.49 |
销售费用 | 10,952,807.77 | 16,268,042.10 | -32.67 |
管理费用 | 299,158,670.05 | 315,782,499.46 | -5.26 |
财务费用 | 101,851,766.32 | 110,075,624.61 | -7.4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0,051,790.22 | 432,638,308.58 | -53.7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8,083,097.30 | 8,258,100.92 | -1166.6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3,658,152.78 | -409,096,846.86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因经济下行及旅客出行意愿下降等多种因素影响,公司道路客运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2.16亿元;因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从事汽车销售的二级子公司上饶市天恒汽车有限公司等因素影响,整车销售及燃油销售业务实现的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1.43亿元。综上因素使公司2022年度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3.66亿元,同比下降20.12%。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因道路客运业务主要成本为土地使用权摊销和站场、车辆等固定资产折旧、燃料、人工成本及修理费、路桥费等,成本支出相对刚性,2022年度公司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2.21亿元,其中道路客运业务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1.33亿元,整车销售及燃油销售等销售业务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1.36亿元。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从事汽车销售业务的二级子公司销售费用减少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加大费用管控,管理费用同比减少1,662.38万元。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利息支出较上年减少425.25万元,利息收入较上年增加
282.67万元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收入减少,公司2022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减少4.15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下降比例高于现金流出下降比例所致,使公司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下降53.7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减少
1.07亿元;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减少1.62亿元;虽然公司2022年度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53亿元,仍然使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减少0.96亿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减少
4.45亿元;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减少6.41亿元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运送的客运量5,514.55万人,较上年同期下降18.65%;完成客运周转量28.55亿人公里,较上年同期下降27.78%。
公司主业道路旅客运输业务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03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6.38%;道路货物运输业务2022年实现的营业收入为3.3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46%;销售业务2022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为2.59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5.52%。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道路旅客运输 | 602,851,455.90 | 1,024,570,187.63 | -69.95 | -26.38 | -11.45 | 不适用 |
道路货物运输 | 332,956,781.69 | 312,029,800.95 | 6.29 | 22.46 | 30.57 | 减少5.82个百分点 |
销售业务 | 259,248,344.39 | 255,406,453.01 | 1.48 | -35.52 | -34.73 | 减少1.21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江西 | 1,406,518,495.54 | 1,610,019,189.06 | -14.47 | -20.47 | -11.85 | 不适用 |
安徽 | 62,030,947.50 | 101,454,219.30 | -63.55 | -19.10 | -0.35 | 不适用 |
广东 | 5,778,226.52 | — | -100.00 | -10.61 | 不适用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1、2022年因经济下行及多种综合因素影响,客运出行再次受到抑制,报告期公司道路旅客运输业务实现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2.16亿元;而道路客运成本因相对刚性,较上年同期下降1.33亿元。另外公司重点发展城乡公交一体化业务和城际客运线路公交化改造项目,承担了江西省内多个地区和安徽省黄山、马鞍山地区的城乡公交、乡村班线的运营职能,上述农村班线的利润不能覆盖全部运营成本,而公司收到的对上述班线的相关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核算,不能冲减营业成本,因此公司2022年度道路客运业务的毛利率与江西、安徽地区的毛利率为负。 2、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已暂停对外开展业务,目前主要致力于现有已发放保理款的清收工作,故广东地区未实现收入。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道路旅客运输 | 人工 | 421,608,413.91 | 26.48 | 449,094,474.65 | 24.95 | -6.12 | |
燃料、修理、折旧 | 365,047,646.93 | 22.93 | 427,585,170.35 | 23.76 | -14.63 | ||
其他 | 237,914,126.79 | 14.94 | 280,422,915.13 | 15.58 | -15.16 | ||
道路货物运输 | 人工 | 9,677,563.73 | 0.61 | 7,610,500.24 | 0.42 | 27.16 | 见下附说明 |
燃料、修理、折旧 | 41,564,586.48 | 2.61 | 50,985,245.76 | 2.83 | -18.48 | ||
其他 | 260,787,650.74 | 16.38 | 180,379,740.43 | 10.02 | 44.58 | 见下附说明 | |
销售业务 | 物料成本 | 255,406,453.01 | 16.04 | 391,290,719.55 | 21.74 | -34.73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道路货物运输业务的人工成本增加,主要系道路货运业务2022年度实现的货运量和货运周转量增长,相应支付的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2、公司道路货物运输的其他成本较上年度增加,主要系子公司景德镇市恒达物流有限公司报告期实现的货运周转量较上年增长21.96%,而该部分增量主要由外协运力完成,2022年度恒达物流支付的外协车辆运费较上年同期增加6,358.65万元所致。
3、上表中销售业务指子公司的燃油销售、整车销售和润滑油销售业务。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5,587.03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90.55%;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2022年公司向前五名车辆供应商采购情况:
供应厂商 | 采购金额(万元) |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7,128.7 |
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 | 3,216.05 |
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2,886.00 |
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 | 1,371.4 |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984.88 |
合计 | 15,587.03 |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销售费用 | 1,095.28 | 1,626.80 | -32.67 |
管理费用 | 29,915.87 | 31,578.25 | -5.26 |
财务费用 | 10,185.18 | 11,007.56 | -7.47 |
所得税 | 3,817.73 | 3,513.48 | 8.66 |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005.18 | 43,263.83 | -53.7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803.31 | 825.81 | -1,166.6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365.82 | -40,909.68 | 不适用 |
注:(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为 212,853.36万元,主要系公司提供道路旅客运输服务、汽车销售业务、道路货运业务收到的现金;现金流出量为192,848.18万元,是正常的经营活动所必须的各项支出。公司报告期实现的收入减少,2022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减少4.15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下降比例高于现金流出下降比例,使公司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下降53.76%。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减少1.07亿元;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减少1.62亿元;虽然公司2022年度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53亿元,仍然使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减少0.96亿元。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变动,主要系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减少4.45亿元;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减少6.41亿元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收到的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为4.53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187.12万元。
(2)2022年度公司投资收益为4,600.69万元,较上年减少8,710.18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3,065.23万元,以及2021年公司二级子公司江西龙虎山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和鹰潭市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事项导致公司2021年度合并利润表投资收益增加5,236.51万元。
(3) 2022年度公司资产处置收益为8,112.8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829.39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了上饶市天恒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吉安县汽车站资产实施收储及置换,德兴车站相关资产协议转让,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属物由浮梁县自然资源储备利用中心征收。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431,430,896.99 | 9.02 | 490,298,217.89 | 9.47 | -12.01 | |
应收账款 | 205,662,115.35 | 4.30 | 119,551,072.56 | 2.31 | 72.03 | 见下附说明 |
其他应收款 | 70,183,228.81 | 1.47 | 130,462,730.74 | 2.52 | -46.20 | 见下附说明 |
存货 | 61,905,727.90 | 1.29 | 68,578,973.92 | 1.32 | -9.73 | |
合同资产 | 72,881,672.93 | 1.52 | 52,839,941.24 | 1.02 | 37.93 | 见下附说明 |
投资性房地产 | 66,365,979.25 | 1.39 | 71,428,141.78 | 1.38 | -7.09 | |
长期股权投资 | 29,219,776.34 | 0.61 | 26,178,868.16 | 0.51 | 11.62 | |
固定资产 | 2,328,915,021.93 | 48.67 | 2,387,027,606.10 | 46.11 | -2.43 | |
在建工程 | 94,520,863.53 | 1.98 | 120,765,624.05 | 2.33 | -21.73 | |
使用权资产 | 7,814,893.48 | 0.16 | 2,497,785.73 | 0.05 | 212.87 | 见下附说明 |
短期借款 | 1,686,889,082.56 | 35.25 | 2,106,563,708.62 | 40.69 | -19.92 | |
合同负债 | 29,926,829.25 | 0.63 | 53,961,920.63 | 1.04 | -44.54 | 见下附说明 |
长期借款 | 69,500,000.00 | 1.45 | 14,240,000.00 | 0.28 | 388.06 | 见下附说明 |
租赁负债 | 3,556,670.99 | 0.07 | 2,086,512.63 | 0.04 | 70.46 | 见下附说明 |
其他说明
(1)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增加,主要系子公司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应收运费增加所致。
(2)其他应收款较上年末减少,主要系公司于2022年1月收到景德镇市国资运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的景德镇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相关债权本息计7,994.83万元所致。
(3)合同资产较上年末增加,主要系子公司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根据运输合同,确认的合同资产增加所致;
(4)使用权资产较上年末增加,主要系公司将部分原列为短期租赁的资产,按租赁年限调整至使用权资产核算。
(5)合同负债变动,主要系本期预收的其他服务费减少所致。
(6)长期借款变动,主要系子公司报告期新增长期借款6,950万元。
(7)租赁负债变动原因同使用权资产。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和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共2,815.33万元,主要系银行承兑保证金2,799.33万元、旅游行业保证6万元、保险代理行业保证金10万元。
(2)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华支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贷款期限为三年,以其拥有的位于浔南大道与金凤路交汇处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提供抵押(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200平方米,房屋建筑物面积为8,003.53平方米,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资产的帐面价值为4,328.83万元)。
(3)公司二级子公司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订最高额浮动抵押合同,以融资款购买的车辆作为质押财产,用于开具电子承兑汇票;公司二级子公司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萍乡长运盛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经销商买方信贷及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综合融资协议》,以现有以及将有的未上牌汽车作为质押。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质押物的账面价值为1,891.54万元。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股权投资额为2,690.006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690.0067万元,增加比例为100%。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标的是否主营投资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是否并表 | 报表科目(如适用)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如适用) | 投资期限(如有)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如有) | 本期损益影响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 城市公共汽车客运 | 是 | 增资 | 2,690.0067 | 70% | 是 | 长期股权投资 | 自筹 | 吉安市新庐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2022年12月31日 | 已增资2690.0067万元 | 否 | 2022年1月28日 | http://www.sse.com.cn | ||
合计 | / | / | / | 2,690.0067 | / | / | / | / | / | / | / | / | / | / |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与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股东吉安市新庐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按现有持股比例共同对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金额合计不超过6,000万元,其中公司拟增资不超过4,200万元、新庐陵投资公司拟增资不超过1,800万元,增资后吉安公交注册资本将由1,821.428571万元增至不超过7,821.428571万元,本公司仍持有其70%股权。公司本期对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金额为2,690.0067万元。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业务为城市公共汽车客运。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55,211.65 | -281,479.11 | -281,479.11 | 573,732.54 | ||||
合计 | 855,211.65 | -281,479.11 | -281,479.11 | 573,732.54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1、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司全资子公司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鄱阳县瑞峰酒店有限公司100%股权,鄱阳县骄阳置业有限公司最终确定为瑞峰酒店100%股权的受让方。上述股权转让已于2022年5月实施完毕,产生的投资收益为591.58万元;
2、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子公司江西长运大通物流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持有的南昌市达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按照评估价值,以8,020.48万元协议转让给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上述股权转让事项于2022年2月完成,产生的投资收益为3,624.13万元;
3、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的上饶市天恒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通过挂牌方式公开转让。上述股权转让已实施完毕,产生的投资收益为176.42万元;
4、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吉安县人民政府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吉安长运有限公司下属的吉安县汽车站资产进行收储,并进行资产置换,吉安县人民政府向江西吉安长运有限公司置入位于城北新区敦厚大道与瑶池路交叉口西南角的16.7亩新汽车站土地,江西吉安长运有限公司向吉安县人民政府置出位于吉安县城庐陵大道附33号的9.94亩老汽车站土地,吉安县老汽车站的地面建筑物(含构筑物)等资产按重置价343.74万元由吉安县政府给予吉安长运补偿。上述资产置换已实施完毕,产生的收益为912.36万元;
5、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上饶汽运德兴公司、德兴市华能长运有限公司、上饶汽运集团德兴镇村公交客运有限公司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参照评估价值,以2,924万元将持有的德兴车站相关资产,协议转让给德兴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上述资产转让已实施完毕,产生的资产处置收益为1,904万元;
6、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控股子公司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将拥有的位于浮梁县城三大公路西侧、三贤湖东侧一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属物等相关资产,转让给浮梁县自然资源储备利用中心。上述资产转让产生的资产处置收益为3,646.93万元。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
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拥有其66.67%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
道路客、货运输,高速运输服务,货运配载、仓储,城市货运,修理配件销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总资产17,156.02万元,净资产为2,439.43万元,2022年1至12月共实现净利润 -996.53万元。
(2)江西吉安长运有限公司
江西吉安长运公司注册资本6480万元,公司拥有其6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业务为道路运输、旅客行包、快件货运、停车站场服务、旅游服务等。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江西吉安长运公司总资产20,642.33万元,净资产为10,205.45万元,2022年1至12月共实现净利润-209.06万元。
(3)马鞍山长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马鞍山长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拥有其51%的股权,该公司主要业务为道路客运、停车站场、旅客行包、小件快运、汽车修理等。截至2022年12月31日,马鞍山长
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4,053.08万元,净资产为2,010.76万元,2022年1至12月共实现净利润-2,322.63万元。
(4)江西长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江西长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拥有其99.74%的股权,该公司主要业务为出租汽车、汽车租赁、汽车托管等。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江西长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总资产7,215.07万元,净资产为4,495.16万元,2022年1至12月共实现净利润-45.74万元。
(5)江西南昌科技大市场有限公司
江西南昌科技大市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50万元,公司拥有其76.92%的股权,该公司主要业务为技贸交易场地租赁、承办科技产品展示会、专利产品交易、科技成果转让等。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江西南昌科技大市场有限公司总资产584.88 万元,净资产为535.61 万元,2022年1至12月共实现净利润-188.88 万元。
(6)黄山长运有限公司
黄山长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班车客运、包车客运、出租客运、旅游客运、高速客运、客运站经营、停车场经营、旅客行包、小件快运、物流服务等。截至2022年12月31日,黄山长运有限公司总资产11,339.75 万元,净资产为9,368.82 万元,2022年1至12月共实现净利润-390.96 万元。
(7)江西新余长运有限公司
江西新余长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班车客运、包车运输、出租汽车客运、高速客运、客运站经营、货运等。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江西新余长运有限公司总资产11,441.72万元,净资产为3,998.90万元,2022年1至12月共实现净利润-469.42 万元。
(8)江西都市城际公交有限公司
江西都市城际公交有限公司注册资本9,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公路旅客运输;普通道路货物运输;仓储服务;停车场服务;汽车维修等。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江西南昌长运有限公司总资产12,848.68 万元,净资产为843.43 万元,2022年1至12月共实现净利润-3,399.04 万元。
(9)江西长运物业经营有限公司
江西长运物业经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自有房出租、物业管理等。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江西长运物业经营有限公司总资产
210.60 万元,净资产为210.36 万元,2022年1至12月共实现净利润1.22 万元。
(10)江西长运大通物流有限公司
江西长运大通物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5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一类整车修理、大中型客车整车修理、大型货车整车修理、小型车整车修理等。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江西长运大通物流有限公司总资产12,121.97万元,净资产为10,757.91 万元,2022年1至12月共实现净利润1,944.69万元。
(11)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
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000万元,公司持有其92.86%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仓储、汽车维修等。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总资产52,368.47 万元,净资产为15,181.26 万元,2022年1至12月共实现净利润-339.92 万元。
(12)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
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汽车配件及轮胎销售、停车服务、国内贸易、货物装卸、物业管理等。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总资产26,394.19 万元,净资产为6,145.97万元,2022年1至12月共实现净利润-882.05 万元。
(13)江西长运新余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江西长运新余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330.05万元,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业务、物业管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江西长运新余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总资产5,086.26 万元,净资产为1,786.7万元,2022年1至12月共实现净利润-1,968.73 万元。
(14)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664.295237万元,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城市公共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县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出租客运。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总资产24,009.33万元,净资产为3,762.70 万元,2022年1至12月共实现净利润-2,041.31万元。
(15)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
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16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旅游客运、城市出租车客运、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汽车站经营服务等。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27,509.47万元,净资产为17,553.17 万元,2022年1至12月共实现净利润-38.38万元。
(16)鄱阳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鄱阳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班车客运、保险兼业代理、汽车配件、摩托车销售等。截至2022年12月31日,鄱阳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总资产9,731.34万元,净资产为3,357.16 万元,2022年1至12月共实现净利润181.05万元。
(17) 江西鹰潭长运有限公司
江西鹰潭长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600万元,公司持有其99.96%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班车客运、保险兼业代理、汽车配件、摩托车销售等。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江西鹰潭长运有限公司总资产14,958.05万元,净资产为6,363.49万元,2022年1至12月共实现净利润
719.00万元。
(18) 江西长运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江西长运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一类汽车维修,汽车技术开发,贸易信息咨询,汽车租赁,汽车,汽车配件,润滑油,汽车装饰批发,零售等。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江西长运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总资产759.42万元,净资产为512.71 万元,2022年1至12月共实现净利润-16.11 万元。
(19) 江西汇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江西汇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等。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江西汇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总资产570.79万元,净资产为428.80万元,2022年1至12月共实现净利润105.31万元。
(20) 江西长运鹰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江西长运鹰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800万元,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城市公共客运、城市公交客运、一类汽车维修、制作发布广告、房屋租赁等。截至2022
年12月31日,江西长运鹰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总资产9,170.72 万元,净资产为1,128.42万元,2022年1至12月共实现净利润-531.41 万元。
(21) 江西长运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长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车载终端设备、智能控制系统的研发、通信产品、电子产品、汽车零配件的研发、销售等。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江西长运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859.10 万元,净资产为707.54 万元,2022年1至12月共实现净利润248.95万元。
(22) 赣州方通客运股份有限公司
赣州方通客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公路客货运输;汽车租赁;洗车、停车服务;广告发布代理;汽车配件销售等。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赣州方通客运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12,282.43 万元,净资产为7,507.52 万元,2022年1至12月共实现净利润-1,522.67万元。
(23) 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
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1500万元,公司持有其55%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普通货物运输,集装箱运输。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总资产35,545.73万元,净资产为16,140.80万元,2022年1至12月共实现净利润3,506.75 万元。
(24) 婺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婺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8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城市及城乡公交客运、农村客运、班车客运、旅客客运、包车客运、出租车客运等。截至2022年12月31日,婺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总资产1,676.04 万元,净资产为1,461.72 万元,2022年1至12月共实现净利润-96.64 万元。
(25)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6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保理业务(非银行融资类);财务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件开发与销售;物流、供应链管理;供应链管理咨询;股权投资;受托资产管理;从事担保业务(不含融资性担保业务及其他限制项目)等。截至2022年12月31日,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总资产2,021.95 万元,净资产为-12,767.35万元,2022年1至12月共实现净利润-1,765.15万元。
(26)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8993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县内、县际、市际、省际班车客运及旅游包车、出租车客运、汽车租赁;普通货运;零担、大型物件、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站场、货运站场经营;汽车维修;汽车配件销售;机动车驾驶员及从业人员岗位培训等。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88,959.50 万元,净资产为66,969.06 万元,2022年1至12月共实现净利润
738.29万元。
(27)江西智运九州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智运九州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持有其55%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互联网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软件的设计、开发和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等。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江西智运九州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1,740.12 万元,净资产为628.31 万元,2022年1至12月共实现净利润-116.65万元。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道路旅客运输行业发展趋势
我国公路发展成效显著,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道路客运作为基础性和传统性的服务行业,兜底线、强支撑作用突出,但在扩大内循环背景下,因消费需求特征、要素供给模式发生深刻变革,运输结构持续调整,铁路、民航旅客周转量增速较快,铁路运输旅客周转量占比由2011年31.02%提高至2022年的50.9%;民航旅客周转量占比由2011年14.64%提高至2022年30.29%;而公路旅客周转量及占比下降明显,由2011年54.09%下滑至2022年18.63%。面对行业下行、数字技术和工具迭代,新形势、新业态下的道路客运企业普遍面临转型升级的迫切压力。2022年1月,交通运输部正式印发《公路“十四五”发展规划》,规划指出“十四五”时期,我国公路交通发展从需求规模和结构看,在运输量稳步增长的同时,随着运输结构的调整,公路中长途营业性客运和大运量长距离货运占比将逐步下降,机动、灵活、便利的个性化出行需求和高附加值、轻型化货物运输需求将持续增加。从需求质量看,将由“十三五”时期以“保基本、兜底线”为主向“悦其行、畅其流”转变,即更加关注出行体验和运输效率。从需求类型看,将在全国不同区域呈现出更加多样化、差异化的发展态势,公路主通道和城市群交通集聚效应不断增强,农村地区对外经济交通联系的规模和频率也将明显增长。2022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了《国家公路网规划》,规划提出“到2035 年,基本建成覆盖广泛、功能完备、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安全可靠的现代化高质量国家公路网,形成多中心网络化路网格局,实现国际省际互联互通、城市群间多路连通、城市群城际便捷畅通、地级城市高速畅达、县级节点全面覆盖、沿边沿海公路连续贯通。调整后国家公路网规划总里程约46.1万公里。其中,国家高速公路约16.2万公里(含远景展望线约0.8万公里),普通国道网规划里程约29.9万公里。”
2022年8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构建发展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农村客运稳定运行的通知》,要求优化运营组织,因地制宜完善农村客运服务供给;深化融合发展,提升农村客运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扶持政策,强化农村客运稳定运营保障。
《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综合运输服务“十四五”发展规划》以及上述行业政策明确了道路旅客运输行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政策措施,是指导道路客运企业“十四五”时期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当前,道路客运行业正处于前所未有的变革时期,服务创新、经济高效、融合发展、管理升级、科技赋能是未来重点发展方向。
未来,道路客运企业将顺时应势培育发展新动能,坚持创新驱动转变,实施差异化竞争,加速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融合发展,以旅客需求为导向,构建安全、便捷、快速的客运服务体系,努力创造增量需求,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
2、物流行业发展趋势
随着中国经济增长,未来道路货运依然会保持较强的景气程度,同比增速与国内经济增长存在协同性。物流需求基础雄厚,物流行业迎来良好发展机遇。
根据《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与《2022年全国物流运行情况通报》,物流行业在多重超预期因素反复冲击下,展现出较强的承压能力和发展韧性。2022年全国公路货物运输累计完成货运量371.2亿吨,较上年仅下降5.5%;实现货物运输周转量68,958.0亿吨公里,较上年下降1.2%。
2022年全国社会物流总额347.6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3.4%,物流需求规模实现稳定增长。2022年社会物流总费用17.8万亿元,同比增长4.4%,其中运输费用955万亿元,增长4.0%。2022年物流业总收入12.7万亿元,同比增长4.7%。
《“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明确:物流行业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集约化、智能化、平台化、绿色化正成为物流行业当前发展阶段的新特征。
伴随着全新业务体系的逐渐成熟,物流运输体系中细分产品逐渐完善,物流企业正朝着产品升级、服务升级、规模升级、智能升级、协同升级的方向加快发展。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坚持转型发展,全面建设面向未来挑战与应对行业发展变局的核心能力,稳中求进,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市场为导向,全面推进自身机制、平台、产品、服务的变革创新,延伸相关产业链条,夯实战略发展基础,强化科技赋能,聚焦数字化、场景化、项目化运作模式,创造增量需求,挖掘发展潜力,尝试在新领域、新业务上实现突破,有效支撑产品经营、数字引领、效率提升战略的稳健施行。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公司将积极顺应国家战略和政策导向,强化战略目标和总体布局的统筹引领,围绕数字化、市场化、精细化、轻型化的经营主线,加强产品经营,深化运营机制变革,推进数字化转型,全面对标,打造低成本、高效率的运营能力,持续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行稳致远,激发经营活力,挖掘经营潜能,培育经营新动能,夯实发展基础。
2023年,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10.38亿元,营业成本控制在12.36亿元以内。
公司在2023年拟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围绕用户体验,加快拓展各类场景运营,增强场景融合和穿透能力,提升经营质效;
2、深化数字技术应用,强化数字赋能,积极打造线上线下“全链路”的客户经营体系;
3、全面推进特色业务能力建设,强化产品经营,优化产品布局,提升一体化经营能力,重点做强都市圈城际公交、城乡客运一体化、定制客运、交邮联合等业务,打造特色场景业务产品;
4、完善营销管理,优化客户服务,提升服务品质;
5、纵深推进数字化平台建设,加快构建客运和物流双层架构的IT运行体系,夯实数据资产,构建高效、敏捷、可靠的数据运营管理体系;
6、持续深化运营机制改革,构建平台化运营能力和专业化管理能力,在营运、营销、机构变革等方面开展工作,激发企业深层活力;
7、落实国企改革要求,推进管理机制变革,推进人力资源管理核心体系建设;
8、全面对标找差,严控经营成本;
9、稳步优化资产结构,强化重点项目和战略资产配置,加快存量低效资产处置节奏;
10、推进全面预算管理,提高资金归集率和资产收益率,完善融资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
11、完善战略实施机制,以项目实施撬动发展资源,推动战略落地;
12、加大应收款项清收力度,强化存量风险排查治理和化解;
13、全面加强风险管控,完善重点领域和重大风险监控体系建设,强化关键环节和领域的风险防控;
14、厚植安全文化,持续夯实安全管控基础;
15、深挖经营潜能,强化产业链经营,稳健布局新领域、新业务;
16、加强队伍建设,推广价值文化,增强企业凝聚力和组织向心力。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及区域经济波动风险
道路运输行业是服务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行业,与宏观及区域经济活跃度密切相关。宏观及区域经济的活跃程度会导致经济活动对运输需求的变化,从而影响道路运输客流量变化与公司业绩。
2、其他运输方式的竞争风险
新形势下运输结构持续调整,铁路、民航旅客周转量增速较快,而公路旅客周转量下降明显,道路客运行业正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市场竞争格局。
公司将坚持创新驱动转变,实施与其他运输方式的差异化竞争和融合发展,以旅客需求为导向,拓展场景运营,强化数字赋能,构建数字化平台化运营能力和专业化管理能力,延伸产业链经营,努力创造增量需求,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
3、燃油价格上涨的风险
燃油成本是道路运输企业的主要成本之一。报告期内,燃油价格持续上涨并呈高位振荡走势,给公司成本端带来较大冲击。未来如果燃油价格继续上涨,则仍可能导致公司成本压力加大。
公司将加强市场研判,聚焦提质增效,在严控成本、统筹资源、加快“客货邮”联动、防控风险等方面主动作为,积极应对,努力将燃油上涨影响降至最低。
4、毛利率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道路旅客运输毛利率为-69.95%,道路货运业务毛利率为6.29%,销售业务毛利率为1.48%。
道路客运业务毛利率为负数,主要系公司近年来重点发展城乡公交一体化业务和城际客运线路公交化改造项目,承担了江西省内多个地区与安徽省内的黄山、马鞍山地区的城乡公交、乡村班线的运营职能,上述农村班线的利润不能覆盖全部运营成本,而公司收到的对上述班线的相关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核算,不能冲减营业成本,因此公司2022年度道路客运业务的毛利率为负。
道路客运、道路货运和销售业务毛利率主要受需求端、市场竞争格局、运费或销售业务的议价能力等多种因素影响,如果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上述因素变化带来的影响,将可能面临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公司始终坚持创新驱动,加强产品经营,深化运营机制变革,推进数字化转型,持续加强精细化管理和降本增效,持续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挖掘经营潜能,培育经营新动能,夯实发展基础,努力降低毛利率下滑相关风险。
5、安全事故风险
道路运输安全是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的基础。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但在日常营运中仍面临可能发生交通安全事故风险。一旦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则可能导致公司面临赔偿、车辆损毁及交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处罚等风险。尽管公司已为营运车辆按照国家规定投保相应的保险,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运输安全事故发生后的赔偿支出,但若保险赔付金额无法完全覆盖事故赔偿,将导致公司发生额外的支出,另外也可能对公司的声誉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安全生产一直以来都是公司最为重要的生产经营方针之一,公司将安全视为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近年来,公司不断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强化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在安全生产方面持续加大投入,推进安全管控平台建设,强化科技手段对安全风险管控,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近年来,公司责任事故率、责任伤人率与责任死亡率等安全管理关键指标,均远优于交通运输部关于道路客运一级企业安全考核指标的要求。
6、财务风险
公司资产负债率仍处于较高水平。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356,583.4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4.52%。公司负债规模较大,导致财务费用较高,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费用为10,185.18万元。
公司将继续加大对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围绕一体化运营效率提升、主要运营成本指标优化、费用源头管控、综合财务成本下降、持续处置低效资产等措施,提升资金效率和资产使用效率;另外,公司将努力拓展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和债务结构,继续降低融资规模及融资费用。
7、政府补助不确定性风险
根据中央和当地人民政府的相关政策,公司近几年均获得燃油补贴及新能源补助、公交四类人员补贴 、线路及营运补助等政府补助。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
委联合发布的《关于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等文件,2022年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30%;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新能源汽车,2022年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20%。另外2022年1月,财政部会同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其中明确农村客运涨价补贴主要用于支持农村客运发展,出租车涨价补贴主要用于支持城市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运营。农村客运油价补贴调整为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出租车油价补贴调整为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公司未来与新能源公交运营相关补助的获得具有不确定性,可能对公司经营和盈利能力的连续性与稳定性造成一定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政策动向,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建立政策风险动态跟踪评估机制,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响应政策变化,调整公司业务发展布局,适时与政策相联动,争取城际公交与城乡公交成本规制,降低公司政府补助不确定性风险。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持续深化规范运作、加强科学治理,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升公司治理运行质量。2022年,公司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为进一步提升董事会授权管理的科学性,结合国企改革,公司制订了《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为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修订了《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与《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并要求控股子公司均参照上述二项制度制订各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与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为避免与公司原间接控股股东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出租汽车、汽车维修、石油销售、城际公交业务方面产生潜在同业竞争,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与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签署《关于南昌公交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等股权之托管协议》,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同意委托公司管理南昌公交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85%的股权、南昌公交湾里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南昌市第二出租汽车公司产权、南昌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95.05%股权、江西大众交通输有限公司40%股权、南昌大众交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丰城惠信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45%股权、江西永修顺祥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100%股权、南昌公交洪城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90%股权、南昌公交石油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南昌市公交顺畅客车维修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每年按照托管公司当年营业收入的0.005%向托管方收取托管费,股权托管协议一年一签,直至被托管公司不存在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情形之日为止。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与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续签《关于南昌公交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等股权之托管协议》。
股权托管协议一年一签,直至被托管公司不存在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情形之日为止。
2、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与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批复文件,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及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16.67%股权(持股数量47,412,800股)无偿划转至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述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后,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份。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与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有关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由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继,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出具《关于避免和消除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在公司与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业务竞争未彻底解决前,南昌市交通集团将推动《关于南昌公交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等股权之托管协议》的续签,同时承诺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36个月内,在充分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基础上,南昌市交通集团将选择将相关存在竞争性的业务注入江西长运、出售给无关联第三方、注销、剥离与江西长运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或采取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允许的其他可行的措施解决同业竞争。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2年5月19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2年5 月20日 |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和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子公司向公司借款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子公司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和萍乡长运盛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共十二项议案。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7月8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2年7月9日 |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新余长运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10月18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2年10月19日 |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11月22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2年11月23日 | 审议通过《关于向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迎宾大道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关于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股份锁定承诺由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继的议案》、《关于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由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继的议案》、《关于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有关承诺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王晓 | 董事长 | 男 | 50 | 2019-05-07 | 2026-03-08 | 0 | 0 | 0 | 0 | 是 | |
刘磊 | 董事、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 | 男 | 48 | 2016-06-20 | 2026-03-08 | 0 | 0 | 0 | 44.04 | 否 | |
张小平 | 董事 | 男 | 54 | 2016-06-20 | 2026-03-08 | 0 | 0 | 0 | 0 | 是 | |
吴隼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男 | 56 | 2016-06-20 | 2026-03-08 | 0 | 0 | 0 | 34.75 | 否 | |
穆孙祥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52 | 2023-03-09 | 2026-03-08 | 0 | 0 | 0 | 34.61 | 否 | |
彭润中 | 独立董事 | 男 | 66 | 2017-12-11 | 2026-03-08 | 0 | 0 | 0 | 6 | 否 | |
李宝常 | 独立董事 | 男 | 58 | 2018-01-09 | 2026-03-08 | 0 | 0 | 0 | 6 | 否 | |
张云燕 | 独立董事 | 女 | 48 | 2019-06-28 | 2026-03-08 | 0 | 0 | 0 | 6 | 否 | |
王雪峰 | 独立董事 | 男 | 55 | 2023-03-09 | 2026-03-08 | 0 | 否 | ||||
黄俊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1 | 2019-06-28 | 2026-03-08 | 0 | 0 | 0 | 0 | 是 | |
刘志坚 | 监事 | 男 | 52 | 2016-06-20 | 2026-03-08 | 10,000 | 10,000 | 0 | 0 | 是 | |
魏文青 | 监事 | 男 | 44 | 2021-11-16 | 2026-03-08 | 0 | 0 | 0 | 22.22 | 否 | |
周权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53 | 2018-09-27 | 2026-03-08 | 0 | 0 | 0 | 25.38 | 否 | |
徐志芳 | 职工代表监事 | 女 | 49 | 2010-10-18 | 2026-03-08 | 10,000 | 10,000 | 0 | 32.13 | 否 | |
占梁 | 副总经理 | 男 | 52 | 2019-10-28 | 2026-03-08 | 0 | 0 | 0 | 34.59 | 否 | |
傅琳雁 | 财务总监 | 女 | 45 | 2021-03-19 | 2026-03-08 | 0 | 0 | 0 | 43.06 | 否 | |
肖良芝 | 副总经理 | 男 | 50 | 2021-08-26 | 2026-03-08 | 0 | 0 | 0 | 40.36 | 否 | |
胡维泉 | 董事(离任)、总经理(离任) | 男 | 58 | 2019-06-28 | 2023-03-09 | 0 | 0 | 0 | 46.32 | 否 | |
黄博 | 董事(离任) | 男 | 40 | 2019-06-28 | 2023-03-09 | 0 | 0 | 0 | 0 | 是 | |
合计 | / | / | / | / | / | 20,000 | 20,000 | 0 | / | 375.46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王晓 | 1973年出生,大学学历,工程师。历任南昌供水公司城北营业处副处长、处长、网管维修处处长;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集团安监(信访)部常务副部长、部长;南昌市政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党委委员等职。现任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9年5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
刘磊 | 197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部部长助理、江西南昌长运有限公司五分公司副经理等职。2008年11月至2014年3月任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14年4月至2019年8月任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9年9月至2020年2月任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12月至今任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6月起任公司董事,2020年3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
张小平 | 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江西防爆电机厂军品车间副主任,南昌机械工业局财务审计科副科长,南昌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助理、改制稳定处副处长、处长,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室负责人、改制稳定处副处长、委机关支部专职副书记、办公室主任,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纪委书记等职,现任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16年6月起任公司董事。 |
吴隼 | 1967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物业管理部、客运分公司经理助理,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昌长运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等职。2015年1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6年6月起任公司董事,2019年10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
穆孙祥 | 197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历任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高客分公司副经理、经理;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江西南昌长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执行董事;江西大通物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等职。2016年8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
彭润中 | 1957年出生,研究生学历,获经济学博士学位,教授。历任原地矿部江西省地质测试中心总工程师办主任、江西财经大学基建处副处长、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区域项目处处长等职,先后在荷兰、伊朗、美国等研究机构工作并承担大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亚太财经与发展学院)教授,研究生导师;中国财政学会绩效研究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2017年1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
李宝常 | 1965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河北廊坊工贸食品有限公司财务科长、河北廊坊食品公司财务科长、河北廊坊食品总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审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等职,现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8年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
张云燕 | 197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山西唐宁律师事务所律师;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作业人、主任等职。现任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高级合伙人,兼任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6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
王雪峰 | 1968年出生,经济学博士、硕士生导师。曾在美国加州大学富勒顿分校及美国弗罗里达国际大学做访问学者,长期从事宏观经济及政策、房地产经济与金融的教学和研究工作。现任江西财经大学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教授、中国宏观经济管理教育学会常务理事。 |
黄俊 | 1972年出生,大专学历,助理政工师。曾任南昌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监审部干事、南昌水业集团城北营业处江纺所所长、南昌水业集团监审处处长助理、副处长(主持工作)、南昌水业集团行政办公室主任、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法务审计部(纪检监察室)部长助理(主任助理)、副部长(副主任)等职,现任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19年6月起任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
刘志坚 | 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历任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团委副书记、党委工作部副部长、宣传科科长;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工作部部长、纪委副书记、总经理助理等职,现任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6年6月起任公司监事。 |
魏文青 | 1979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核算主管、副部长、管理审计部副部长;江西汇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等职,现任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审计部部长。2021年11月起任公司监事。 |
周权 | 1969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任职于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商贸城、证券管理部、资产管理办公室和总经理办公室。2012年12月至2014年5月,任江西靖安武侠世界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部长,2014年5月至2018年12月任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副主任,现任公司纪检监察室主任。2018年9月起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
徐志芳 | 197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办会计;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税务主办、核算主管;子公司江西长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子公司南昌长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子公司深圳市华嵘保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子公司江西智运九州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子公司江西长运物业经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江西都市城际公交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10年10月起任公司监事。 |
占梁 | 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经济师。曾任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货运分公司经理、综合部部长、高客分公司经理;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西鹰潭长运有限公司董事长;华夏九州通用航空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等职,2019年10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
傅琳雁 | 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办会计、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科员等职。2012年10月至2015年5月任南昌水业赣江水工设备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5月至2021年3月任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计财部部长,2017年6月至2018年7月兼任九江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6月至2021年3月兼任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9月至2021年3月任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2021年3月19日起任公司财务总监。 |
肖良芝 | 197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职业经理人。历任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客运部副经理、营销部经理,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西吉安长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2018年10月至2020年9月任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9月至今任江西鹰潭长运有限公司董事长与江西长运鹰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8月26日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
胡维泉 | 1965年出生,大专学历,政工师。曾任永丰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副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党总支书记,江西吉安长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等职,2016年8月2023年3月至任公司总经理,兼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法水温泉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6月起至2023年3月任公司董事。 |
黄博 | 198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经济师。曾任安永华明会计事务所审计部高级审计员、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高级业务主管等职,现任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改革规划部副总经理。2019年6月至2023年3月任公司董事。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表中公司离任董事胡维泉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的任期是自2016年8月8日至2023年3月27日;董事刘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任期是从2020年3月16日起;董事吴隼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的任期是自2015年1月20日起,担任副总经理的任期是自2019年10月28日起;董事穆孙祥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任期是从2016年8月16日起。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王晓 |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党委委员 | 2019-01 | 2022-06 |
王晓 | 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委员 | 2022-06 | |
王晓 | 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党委书记 | 2018-12 | |
胡维泉 | 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委员 | 2019-02 | |
张小平 | 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副书记 | 2017-12 | |
刘磊 | 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12 | |
黄博 |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改革规划部副总经理 | 2019-07 | |
黄俊 | 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 2019-02 | |
刘志坚 | 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2019-09 | |
刘志坚 | 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委员 | 2015-04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彭润中 |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 教授 | 2002-06 | |
李宝常 |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 部门经理、合伙人 | 2013-09 | |
张云燕 |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管理 | 高级合伙人 | 2015-10 | |
张云燕 |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04-16 | |
张云燕 |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05-30 | |
黄博 |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11-12 | |
王雪峰 | 江西财经大学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 | 教师 | 2004-06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独立董事的报酬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执行;对于在公司领取报酬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年薪暂行方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依据公司经审计的年度主要经营目标和财务指标的完成情况,以及高管人员具体分管工作范围和主要职责等,对上述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年度绩效考核,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年度薪酬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特批准后发放。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 | 公司独立董事的报酬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独立董事津贴标 |
酬确定依据 | 准确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系按照《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暂行方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结合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表现和公司经营业绩实际完成情况等实施综合评价确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已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全额支付薪酬。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共计375.46万元(税前)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胡维泉 | 董事 | 离任 | 见下附说明 |
胡维泉 | 总经理 | 离任 | 见下附说明 |
黄博 | 董事 | 离任 | 见下附说明 |
王雪峰 | 独立董事 | 选举 | 见下附说明 |
穆孙祥 | 董事 | 选举 | 见下附说明 |
说明:1、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王晓先生、刘磊先生、张小平先生、吴隼先生、穆孙祥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彭润中先生、李宝常先生、张云燕女士、王雪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黄俊先生、刘志坚先生、魏文青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徐志芳女士、周权先生共同组成第十届监事会。胡维泉先生、黄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2、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3月27日收到胡维泉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胡维泉先生提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2022年1月27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关于子公司核销部分其他应收款的议案》共三项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2022年4月14日 |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和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关 |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子公司向公司借款的议案》、《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共十六项议案 |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2022年4月27日 | 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子公司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和萍乡长运盛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共三项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2021年5月26 | 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上饶市天恒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关于子公司江西吉安长运有限公司下属吉安县汽车站资产收储及置换的议案》、《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共三项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 2022年6月22日 | 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新余长运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共三项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 2022年7月28日 | 审议通过《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2年修订)》共三项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 2022年8月24日 | 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二项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 2022年9月29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江西赣易行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协议转让德兴车站相关资产的议案》、《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共四项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 2022年10月27日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控股子公司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属物由浮梁县自然资源储备利用中心征收的议案》、《关于向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迎宾大道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四项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 2022年11月4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关于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股份锁定承诺由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继的议案》、《关于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由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继的议案》、《关于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有关承诺的议案》、《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五项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 2022年12月21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都市城际公交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长运大通物流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马鞍山长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减免租金的议案》、《关于公司拟与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续签关于南昌公交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等股权托管协议的议案》、《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共七项议案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王晓 | 否 | 11 | 11 | 9 | 0 | 0 | 否 | 4 |
胡维泉 | 否 | 11 | 11 | 9 | 0 | 0 | 否 | 4 |
张小平 | 否 | 11 | 11 | 9 | 0 | 0 | 否 | 4 |
吴隼 | 否 | 11 | 11 | 9 | 0 | 0 | 否 | 4 |
刘磊 | 否 | 11 | 11 | 9 | 0 | 0 | 否 | 4 |
黄博 | 否 | 11 | 11 | 11 | 0 | 0 | 否 | 0 |
彭润中 | 是 | 11 | 11 | 11 | 0 | 0 | 否 | 4 |
李宝常 | 是 | 11 | 11 | 11 | 0 | 0 | 否 | 4 |
张云燕 | 是 | 11 | 11 | 11 | 0 | 0 | 否 | 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1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9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2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李宝常独立董事(召集人)、张云燕独立董事、张小平董事 |
提名委员会 | 彭润中独立董事(召集人)、王晓董事长、李宝常独立董事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张云燕独立董事(召集人)、彭润中独立董事、刘磊董事 |
战略委员会 | 王晓董事长(召集人)、彭润中独立董事、胡维泉董事、黄博董事、刘磊董事 |
预算委员会 | 王晓董事长(召集人)、胡维泉董事、吴隼董事 |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八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1月 | 审阅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主要会计 | 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财务 |
26日 | 报表项目变动的说明;与年审会计师协商确定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审议《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盈公告》;审议《关于子公司核销部分其他应收款的议案》。 | 报表的相关数据客观反映了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情况、2021年度的生产经营成果和公司2021年度的现金流量情况,同意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提交年度审计会计师开展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 |
2022年3月3日 | 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初步审计意见进行充分沟通。 | 通过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初步审计的2021年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 |
2022年4月2日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和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 |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及公正的执业原则开展审计工作,并重视保持与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的交流与沟通,体现了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审计工作和内控审计工作。 | |
2022年4月21日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 ||
2022年5月23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
2022年8月16日 | 审议通过了《关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 ||
2022年10月21日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向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迎宾大道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 ||
2022年12月15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 |
(3).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6月20日 | 审议董事会延期换届事项 | 鉴于公司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尚未结束,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相关工作的稳定性及连续性,拟同意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选举;同时,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 |
(4).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二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4月2 | 审阅了公司拟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情况 | 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内领取的薪酬,系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制度执行,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数据真实、准确,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 |
2022年6月17日 | 审议《关于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2021年年薪标准的报告》和《关于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高管人员2021年绩效考核及年薪分配的报告》 | 一致通过 |
(5).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二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5月20日 | 审议关于子公司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上饶市天恒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 | 一致通过 | |
2022年10月21日 | 听取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生产经营情况和2022年1至9月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 公司应顺时应势培育发展新动能,坚持创新驱动转变,实施差异化竞争,强化战略目标和总体布局的统筹引领,围绕数字化、市场化、精细化、轻型化的经营主线,加强产品经营,深化运营机制变革,推进数字化转型,全面对标,打造低成本、高效率的运营能力,努力创造增量需求,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 |
(6).报告期内预算委员会召开二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3月22日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 公司应强化全面预算管理工作。 | |
2022年11月25日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预算编报工作时间安排 |
(7).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07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1,229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11,436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9,081 |
销售人员 | 245 |
技术人员 | 405 |
财务人员 | 267 |
行政人员 | 1,438 |
合计 | 11,436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 | 2,247 |
中专学历 | 941 |
高中及高中以下学历 | 8,248 |
合计 | 11,436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执行以效益和效率提升为导向的薪酬管理机制。子公司实行工效挂钩的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公司总部管理人员实行岗位工资制。 2022年,公司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了《江西长运企业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办法》、《江西长运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强化子公司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用工管理,持续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效能。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围绕战略目标与经营发展,对在岗员工开展有针对性的分层分类人才培训,鼓励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
2022年,公司组织开展了规范运作、安全管理、财务管理、内部审计等方面的培训,同时通过线上渠道开展微课、直播等形式的学习,进一步完善培训与人才发展体系。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191,601天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26,044,227元 |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历年利润分配方案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并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中小股东享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分红规划(2021年度至2023年度)》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将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未来三年(2021年至2023),公司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且此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如果未来三年内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公司可提高现金分红比例或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476,745.46元,2021年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为-53,021,018.53元,加上2021年年初未分配利润174,399,839.35元,2021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1,378,820.82元。
公司202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3,698,198.40元(含税)。当
年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22%,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2021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已于2022年6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明确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29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2年6月30日。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评系按照《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暂行方案(修订稿)》的规定,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高管人员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并依据考评结果确定年度薪酬总额,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发放。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紧密挂钩,绩效考评的过程与薪酬的确定体现了对高管人员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共制定、修订财务管理、安全管理、机务管理、运营管理、资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工程管理等方面制度共51项。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通过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子公司的组织架构、资产经营、投资运作、资产处置、权益分派、对外担保等进行风险控制;通过制度流程制定、授权审批、绩效考核等手段对子公司运营进行指导、监督和服务,子公司在总部的总体方针和战略规划下,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主管理,依法合规运作。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公司根据《江西证监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认真对公司“三会一层”架构、“关键少数”行为规范、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事项进行了认真自查,并形成了自查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运作,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并不断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情况。
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自查问题,公司均已整改到位。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16,949.23 |
注:公司2022年度共投资15,962.85万元购置新能源客车275辆;另外投资充电桩建设项目金额为986.38万元。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营业务为道路旅客运输和道路货物运输,主要排污为道路客运车辆和货运车辆的尾气排放,公司道路客运站场和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均经环境保护部门相关环境影响审核。
报告期内,公司未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也未有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公司始终重视在经营管理中贯彻“绿色、低碳、环保”的环保理念,注重培养员工的环保意识,根据道路客运的特点探索节能降耗的新技术,致力于打造道路运输绿色环保运营,推动企业与环境的和谐发展。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重培养员工的环保意识,宣传节能减排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介绍节能减排先进经验,推广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
公司积极开展节能驾驶竞赛、节能知识竞赛活动;在客车新车型、新设备、新技术投入使用前对员工进行培训;建立驾驶员人才库,对进入人才库的驾驶员进行岗前培训,考核合格者才能进入人才库;每年都选送节能管理人员参加政府、行业协会组织的节能培训。
公司在多条城际公交班线上投入使用了节能环保、安全性能好的纯电动汽车。从事城市公交业务的子公司均引进了新能源客车(主要为纯电动汽车)为公众提供环保运输服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有2,833辆新能源汽车,占公交车辆总数的比例为82.28%,新能源车辆较上年增长3.36%,新能源公交车辆在公交车辆总数的占比较上年增长3.24个百分点。
公司2022年度共采购新能源客车275辆,投资金额15,962.85万元;投资建设充电桩82台,14560千瓦,投入金额986.38万元。低碳环保的新能源汽车的使用,减少了车辆的碳排放。
公司倡导子公司合理安排运营作业与充电时间安排,加大夜晚电价“波谷”时段充电比重,既能合理利用站场设施设备,亦能有效降低能源消耗。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一是在城际公交和城市公交线路中尽可能使用新能源车辆,并完成相关配套充电桩项目建设;二是合理安排运营作业与充电时间安排,加大夜晚电价“波谷”时段充电比重,既能合理利用站场设施设备,亦能有效降低能源消耗。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10,581.59 | 公司2022年度投资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造项目金额合计为10,581.59万元,其中包含投入7,873万元用于购置137台新能源车辆,项目涉及城乡客运班线共49条。 |
其中:资金(万元) | 10,581.59 | |
物资折款(万元) | ||
惠及人数(人) |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全力服务乡村振兴国家战略,持续加大农村客运业务拓展力度。截至2022年12月,公司共开通城乡公交班线374条。2022年度共投资1.06亿元投入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造项目。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股份限售 | 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见下附说明 | 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7月3日 | 是 | 是 | ||
解决同业竞争 | 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见下附说明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
其他 | 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见下附说明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
解决关联交易 | 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见下附说明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
其他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 见下附说明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
其他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限责任公司 | 见下附说明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
其他承诺 | 分红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 见下附说明 | 2021年至度2023年度 | 是 | 是 |
公司间接控股股股东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份锁定承诺:
2020年7月,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47,412,800股A股股票,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为该次非公开发行的唯一认购对象,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为2020年7月2日至2023年7月3日。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所持上述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16.67%的股权(47,412,800股)无偿划转至本公司后,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承继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所作出的上述承诺,即在该等限售期届满前,除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南昌市交通集团公司在限售期内不转让该等股份。
为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间接控股股股东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避免同业竞争事项做出有关承诺如下:
1、南昌市交通集团在作为江西长运间接控股股东期间,南昌市交通集团及南昌市交通集团控制的除江西国控汽车投资有限公司(含下属公司)及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含下属公司)之外的其他企业将不以任何方式新增与江西长运存在竞争性的业务,包括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或投资于与上市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
2、南昌市交通集团在作为江西长运间接控股股东期间,不向其它在业务上与上市公司存在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它机构、组织或个人增加提供资金、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支持。
3、南昌市交通集团在作为江西长运间接控股股东期间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并将促使南昌市交通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
4、南昌市交通集团的董事、总经理将不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江西长运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或从事损害江西长运利益的活动。
5、对于与江西长运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相关情况,做如下处理:
(1)针对交通业务领域的同业竞争事项
在江西长运本次划转完成且上市公司与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业务竞争未彻底解决前,收购人将推动《关于南昌公交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等股权之托管协议》的续签,同时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36个月内,在充分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基础上,南昌市交通集团将选择将相关存在竞争性的业务注入江西长运、出售给无关联第三方、注销、剥离与江西长运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或采取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允许的其他可行的措施解决同业竞争。
(2)针对道路货运、汽车销售的业务范围重合事项
在本次划转之后,南昌市交通集团将保障江西长运(含下属公司)及江西国控汽车投资有限公司(含下属公司)继续独立运营相关业务,自主决定发展战略及业务方向,不凭借控股地位干预江西长运(含下属公司)及江西国控汽车投资有限公司(含下属公司)的经营。
上述承诺在南昌市交通集团作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有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发生,南昌市交通集团承担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公司间接控股股股东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作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期间,将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继续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保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的独立性,具体如下:
(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
2、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
3、本公司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
(二)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相关的独立完整的资产。
2、保证上市公司资金、资产和其他资源将由上市公司独立控制并支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产、资金及其他资源。
(三)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
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均系其自行聘用的员工,不在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
4、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5、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上市公司资金使用不受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干预,不存在本公司以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的情况,也不存在上市公司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机构保持完全分开和独立,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2、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3、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以及各职能部门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与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职能部门之间不存在从属关系。
4、保证上市公司具备完全独立的办公机构与生产经营场所,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经营、合署办公。
(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保证本公司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3、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
4、保证尽量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上述承诺在本公司控制上市公司期间持续有效。
公司间接控股股股东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尽可能减少南昌市交通集团及南昌市交通集团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与江西长运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南昌市交通集团及南昌市交通集团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将严格遵循等价、有偿、公平交易的原则,南昌市交通集团将确保相关关联交易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交易双方公司章程、各项制度的要求履行合法审批程序并订立相关协议/合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南昌市交通集团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长运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江西长运的资金、资产和资源,也不会违规要求江西长运为本公司的借款或其他债务提供担保。对于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客观原因确实不能履行或需要作岀调整的承诺,本公司与江西长运将提前向市场公开做好解释说明,充分披露需调整或未履行的原因,并提出相应处置措施。南昌市交通集团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立即停止违反承诺的相关行为,并对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控股股东,为保护江西长运及中小股东利益,避免与江西长运发生同业竞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就长运集团及下属除上市公司外的其他企业承诺如下:
(1)长运集团目前并不经营与上市公司相同、类似或构成竞争的客运业务或资产。在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长运集团及长运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也不以任何方式从事,包括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或投资于与上市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
(2)长运集团将尽一切可能之努力使其下属企业不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当长运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有竞争性同类业务,由此在市场份额、商业机会及资源配置等方面可能对上市公司带来不公平的影响时,长运集团及其下属企业自愿放弃同上市公司的业务竞争。
(3)长运集团不投资或控股任何业务与上市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它机构、组织。若长运集团及长运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遇到上市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主要业务范围内的业务机会,长运集团将促成该等机会让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企业。
(4)长运集团的董事、总经理将不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或从事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活动。
(5)长运集团不向其它在业务上与上市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它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资金、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支持。
(6)江西长运物流有限公司目前没有实质经营,未来亦不会经营物流及相关业务。长运集团将于本承诺签署之日起12个月内择机注销、转让该公司或变更其经营范围使其不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存在相同或相似的情况。
(7)南昌长安客运服务有限公司已经更名为江西灿坤商贸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已经变更为国内贸易、清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与上市公司已不存在同业竞争,未来亦不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8)南昌汽车修理总厂目前已无汽车修理业务,未来也不经营汽车修理业务。长运集团将于本承诺签署之日起12个月内择机注销、转让该企业或变更该企业经营范围使其不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存在相同或相似的情况。
上述承诺在长运集团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有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发生,长运集团承担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原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为保护江西长运及中小股东利益,避免与江西长运发生同业竞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就南昌市政及下属除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和上市公司外的其他企业承诺如下:
1、南昌市政由南昌市国资委独家出资成立,作为持股平台主要行使投资管理职责,自身未从事任何实业经营。南昌市政在作为江西长运间接控股股东期间,南昌市政及南昌市政控制的除江西长运及其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其他企业将不以任何方式新增与江西长运存在竞争性的业务,包括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或投资于与上市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
2、南昌市政在作为江西长运间接控股股东期间,若南昌市政及南昌市政控制的其他企业遇到江西长运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要业务范围内的投资机会,南昌市政将促成该等机会优先让与江西长运及其控股子公司。
3、南昌市政在作为江西长运间接控股股东期间,不向其它在业务上与上市公司存在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它机构、组织或个人增加提供资金、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支持。
4、南昌市政的董事、总经理将不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江西长运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或从事损害江西长运利益的活动。
5、对于与江西长运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南昌市政下属企业,做如下处理:
(1)公共交通、出租车业务以及相关的成品油销售及汽车维修业务的处理方案
1)南昌市政下属南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的经营范围与江西长运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存在重合之处,南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的业务资质、资产等均已划转至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仅保留无法划转的不良资产和全民所有制人员身份,2015年6月后南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未开展实质性经营业务。南昌市政承诺,在作为江西长运间接控股股东期间,南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仍将不开展与江西长运存在竞争的具体经营业务。
2)南昌市政下属南昌市公交汽车服务公司的经营范围与江西长运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存在重合之处,目前已不再开展业务,在2021年9月30日之前,将择机将南昌市公交汽车服务公司予以注销、转让或变更该公司经营范围使其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存在相同或相似的情况。
3)南昌市政下属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南昌市政城市公交、出租运营板块的运营主体,主营南昌市及周边城市公共交通客运和南昌市内出租车服务业务,兼营汽车维修、场站物业、油气销售、汽车充电、职业培训等;下属运营公司包括江西永修顺祥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江西赣江新区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南昌公交顺瑞运输有限公司、南昌市公务用车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市公交顺隆车辆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南昌机场公交巴士有限公司、南昌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江西大众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南昌顺欣公交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南昌公交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公交湾里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公交洪城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丰城惠信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南昌市第二出租汽车公司、南昌大众交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南昌市公交顺畅客车维修有限公司、南昌公交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其中:
①南昌市公交顺隆车辆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因常年亏损,经股东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第11次办公会研究决定予以注销,目前处于清算过程中,在2021年9月30日之前,完成工商注销手续,其与江西长运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②南昌顺欣公交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目前已停止招生,即将全面停止运营,在2021年9月30日之前,完成工商注销手续。
③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场站物业的运行管理,与江西长运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
④南昌大众交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南昌市公交顺畅客车维修有限公司目前主要从事汽车维修及出租车CNG改装等业务,在2021年9月30日之前,南昌市政将根据该公司的具体运营情况,在充分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基础上,选择将其注入江西长运、出售给无关联第三方、注销、剥离与江西长运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或采取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允许的其他可行的措施解决同业竞争。
⑤南昌公交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汽油、柴油等成品油的销售,在2021年9月30日之前,在充分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基础上,南昌市政将选择将其注入江西长运、出售给无关联第三方、注销、剥离与江西长运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或采取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允许的其他可行的措施解决同业竞争。
⑥江西永修顺祥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江西赣江新区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南昌公交顺瑞运输有限公司、南昌市公务用车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南昌机场公交巴士有限公司、南昌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江西大众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南昌公交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公交湾里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公交洪城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丰城惠信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南昌市第二出租汽车公司主要从事公交客运业务和出租车客运业务,
前述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为微利或处于亏损状态。在2021年9月30日之前,在充分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基础上,南昌市政根据相关公司的具体运营情况,选择将其注入江西长运、出售给无关联第三方、注销、剥离与江西长运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或采取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允许的其他可行的措施解决同业竞争。
(2)旅游业务
1)南昌市怡景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和江西长运存在重合之处,目前已经停止业务运营;江西同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和江西长运存在重合之处;在2021年9月30日之前,在充分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基础上,南昌市政根据相关公司的具体运营情况,选择将其注入江西长运、出售给无关联第三方、注销、剥离与江西长运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或采取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允许的其他可行的措施解决同业竞争。2)江西华赣文化旅游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广告传媒、旅游投资、影视文化、文化演艺和创意策划业务;江西华赣川纳文化旅游传媒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公交媒体发布及候车亭建设业务;南昌蓝海梦芭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大型活动组织、承办等业务;南昌万寿宫文化街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万寿宫文化街区开发、运营及管理业务;南昌市琴源山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琴源山庄的餐饮、住宿业务;前述公司虽然部分经营范围与江西长运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重合,但均未实际从事旅游业务,与江西长运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实质性的同业竞争。3)南昌市政公用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南昌市问道文化旅游管理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旅游景区开发、运营及管理;南昌旅游集散中心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业务,提供旅游咨询、旅游接待、会务会展、旅游客运、宾馆预订、票务代售及拓展培训等服务;前述三家公司目前处于亏损状态,在2021年9月30日之前,在充分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基础上,南昌市政根据相关公司的具体运营情况,选择将其注入江西长运、出售给无关联第三方、注销、剥离与江西长运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或采取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允许的其他可行的措施解决同业竞争。上述承诺在南昌市政作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有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发生,南昌市政承担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与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有关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由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继。
公司分红规划(2021年至2023年)承诺:
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将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2021年至2023,公司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且此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如果未来三年内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公司可提高现金分红比例或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有1家收购时产生商誉的子公司涉及业绩承诺,其中:
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2022年度实现税后净利润金额为3,506.75万元,按照《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与《关于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规定,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在2022年度应实现税后可分配利润不低于9,050,000.00元,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2022年度已完成盈利承诺。该事项不影响商誉减值测试的结果。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执行解释第15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执行解释第16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29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6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李鑫、闫雪峰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1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4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7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审计费用共计 169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2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公司对深圳市佳捷现代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智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张丽斌、陆叶以及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前述被告立即向公司支付佳捷物流公司股权回购款及相应的利息、股权收购费用和律师代理费等。2019年5月17日,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粤03民初1703号《受理案件通知书》,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公司起诉,并于2019年5月17日立案。2020年12月8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粤03民初1703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公司依据判决书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了相应的执行措施,共计执行到位人民币12,220.20元,法院依法扣缴申请执行费人民 | http://www.sse.com.cn |
币83.30元后,剩余款项人民币12,136.90元已划付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或者其他符合恢复执行的条件),可以申请恢复强制执行。 | |
公司对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市佳捷现代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智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张丽斌、陆叶提起诉讼,要求前述被告立即向公司偿还借款及相应的利息和律师费等。公司于2019年6月5日收到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粤0307民初11376号《受理案件通知书》,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已受理公司起诉,并于2019年6月4日立案。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已出具民事判决书(2019)粤0307民初11376号(一审判决)。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为:维持原判。2021年12月22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07破23号之三《民事裁定书》,宣告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破产。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赣州方通客运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江西新世纪汽运集团于都长运有限公司、李桂生、方媛、于都县长运实业有限公司以及江西省铭顺投资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前述被告立即向公司给付违约金和业绩补偿款。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起诉,并于2020年9月4日立案。公司于2020年11月2日收到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赣01民初649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鉴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赣01民初649号民事判决书已生效,且履行期限已届满,但被执行人仍未履行该民事判决书判定的给付义务。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与子公司赣州方通客运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收到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赣01执842号《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申请执行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决定立案执行。目前案件在强制执行中。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嵘保理”)因相关方拖欠保理款,依法向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四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支付保理融资款本金及利息,和律师费。2020年10月22日,华嵘保理收到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粤0391民初10024号、(2020)粤0391民初10025号《受理案件通知书》,以及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粤0304民初55715号、(2020)粤0304民初55722号《受理案件通知书》,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与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已受理华嵘保理的起诉状。 2021年10月29日,华嵘保理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粤0304民初55715号与(2020)粤0304民初55722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于都县福兴房地产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不服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4 民初55722 号民事判决,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23年1月19日,华嵘保理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粤03民终3929号《民事判决书》,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判决)。鉴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粤03民终3929号《民事判决书》已生效,且履行期限已届满,但被执行人仍未履行该民事判决书判定的给付义务。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华嵘保理于2023年4月11日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3)粤 0304 执 12992 号《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认为华嵘保理申请执行符合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决定立案执行。 2022年4月,华嵘保理收到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粤0391民初10025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江西省铭顺投资有限公司、冯伟、陈林根不服深圳前海合作区 | http://www.sse.com.cn |
人民法院(2020)粤0391民初10025号民事判决书的判决,均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22年12月1日,华嵘保理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粤03民终22166号《民事判决书》,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20)粤0391民初10025号民事判决;案件发回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重审(二审判决)。 鉴于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4民初55715号《民事判决书》已生效,且履行期限已届满,但被执行人仍未履行该民事判决书判定的给付义务,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华嵘保理于2022年7月14日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2)粤0304执22775号《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认为申请执行符合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决定立案执行。 | |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向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书》,申请责令被执行人于都诚鑫建筑有限公司、袁荣福、曾小英、于都荣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调解协议,向申请执行人华嵘保理支付保理融资款本金3,000万元及利息,以及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和执行费用。2021年11月19日,华嵘保理收到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21)粤0391执4253号和粤0391执4255号《执行案件立案通知书》。目前案件在执行中。 | http://www.sse.com.cn |
2022年6月7日,公司与子公司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22)赣0103民初5240号《应诉通知书》,原告九江交通商贸有限公司因武宁县沙田新区客运站对价纠纷事项对公司和九江长运提起诉讼。2022年6月28日,公司收到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22)赣0103民初524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原告九江交通商贸有限公司的起诉。 | http://www.sse.com.cn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子公司江西长运大通物流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持有的南昌市达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按照评估价值,以8,020.48万元协议转让给公司原间接控股股东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2月10日,江西长运大通物流有限公司已根据《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将南昌市达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过户至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已办理完毕。 | http://www.sse.com.cn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关联方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总额为人民币8亿元的借款,期限1年,借款利率按南昌市政实际融资成本执行。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向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余额为49,071.805万元。 | http://www.sse.com.cn |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关联方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为人民币5亿元的借款,期限1年,借款利率南昌市交通集团实际融资成本执行。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向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余额为0万元。 | http://www.sse.com.cn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委托方名称 | 受托方名称 | 托管资产情况 | 托管资产涉及金额 | 托管起始日 | 托管终止日 | 托管 收益 | 托管收益确定依据 | 托管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 关系 |
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 南昌公交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等股权 | 2021年12月30日 | 2022年12月29日 | 27,369.76 | 按照托管公司当年营业收入的0.005%向托管方收取托管费 | 是 | 股东的子公司 |
托管情况说明根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与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续签《关于南昌公交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等股权之托管协议》,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同意委托公司管理南昌公交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85%的股权、南昌公交湾里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南昌市第二出租汽车公司产权、南昌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95.05%股权、江西大众交通输有限公司40%股权、南昌大众交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丰城惠信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45%股权、江西永修顺祥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100%股权、南昌公交洪城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90%股权、南昌公交石油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南昌市公交顺畅客车维修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每年按照托管公司当年营业收入的0.005%向托管方收取托管费,股权托管协议一年一签,直至被托管公司不存在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情形之日为止。根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续签股权托管协议。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 | 60,000,000 | 2017-04-25 | 2017-04-25 | 2022-04-24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无 | 是 | 其他关联人 | ||
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萍乡长运盛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40,000,000 | 2017-04-28 | 2017-04-28 | 2022-04-27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无 | 是 | 其他关联人 | ||
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上饶市天恒汽车有限公司 | 70,000,000 | 2018-11-21 | 2018-11-21 | 2023-11-21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无 | 是 | 其他关联人 |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江西赣易行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 | 2018-11-23 | 2018-11-23 | 2028-11-22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无 | 是 | 控股子公司 | ||
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 | 40,000,000 | 2020-04-08 | 2020-04-21 | 2023-04-21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无 | 是 | 其他关联人 |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上饶市天恒汽车有限公司 | 10,000,000 | 2021-08-20 | 2021-08-20 | 2022-08-20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无 | 是 | 其他关联人 |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 | 8,000,000 | 2021-09-16 | 2021-09-16 | 2022-09-16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无 | 是 | 其他关联人 |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10,000,000 | 2021-11-15 | 2021-11-15 | 2022-11-14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无 | 是 | 全资子公司 |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 | 公司本部 | 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 | 8,000,000 | 2021-12-29 | 2021-12-27 | 2022-12-26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无 | 是 | 其他关联人 |
公司 | 限公司 |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 | 2021-12-29 | 2021-12-29 | 2022-12-28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无 | 是 | 其他关联人 |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 | 5,000,000 | 2021-12-28 | 2021-12-28 | 2022-12-28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无 | 是 | 其他关联人 |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萍乡长运盛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3,000,000 | 2021-12-29 | 2021-12-27 | 2022-12-26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无 | 是 | 其他关联人 |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萍乡长运盛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5,000,000 | 2021-12-29 | 2021-12-29 | 2022-12-28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无 | 是 | 其他关联人 |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萍乡长运盛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4,000,000 | 2021-12-28 | 2021-12-28 | 2022-12-28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无 | 是 | 其他关联人 |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21-12-29 | 2021-12-27 | 2022-12-26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无 | 是 | 其他关联人 | ||
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都昌县长运公共客运有限公司 | 3,900,000 | 2022-02-14 | 2022-02-14 | 2023-02-14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无 | 是 | 其他关联人 | ||
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庐山市公共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 3,900,000 | 2022-02-14 | 2022-02-14 | 2023-02-14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无 | 是 | 其他关联人 | ||
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 | 60,000,000 | 2022-06-16 | 2022-06-16 | 2032-06-15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无 | 是 | 其他关联人 |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江西新余长运有限公 | 55,000,000 | 2022-07-11 | 2022-07-11 | 2025-07-1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无 | 是 | 全资子公司 | ||
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景德镇市平安运输有限公司 | 9,900,000 | 2022-11-04 | 2022-11-04 | 2025-11-04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无 | 是 | 其他关联人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 | 8,000,000 | 2022-10-08 | 2022-10-08 | 2023-10-07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无 | 是 | 其他关联人 |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10,000,000 | 2022-11-29 | 2022-11-29 | 2023-11-28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无 | 是 | 全资子公司 | |||
马鞍山长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含山长运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12,000,000 | 2022-10-19 | 2022-10-18 | 2032-10-18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无 | 是 | 控股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萍乡长运盛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3,500,000 | 2022-12-20 | 2022-12-20 | 2023-12-2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无 | 是 | 其他关联人 |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 | 5,000,000 | 2022-12-20 | 2022-12-20 | 2023-12-2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无 | 是 | 其他关联人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110,042,838.32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13,042,838.32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13,042,838.32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1.82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40,379,338.32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59,863,500.0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100,242,838.32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无 |
担保情况说明 | 1、2017年4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与其子公司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萍乡长运盛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及萍乡长运盛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为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在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经销商车辆买方信贷借款及票据融资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余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保证期间为自每笔债务确定的到期之次日起二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笔担保已履行完毕。 2、2017年4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与其子公司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与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及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为萍乡长运盛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经销商车辆买方信贷借款及票据融资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余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保证期间为自每笔债务确定的到期之次日起二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笔担保已履行完毕。 3、2018年11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为上饶市天恒汽车有限公司(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在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经销商车辆买方信贷借款及票据融资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余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保证期限为五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已于2022年7月28日解除保证责任。 4、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子公司江西赣易行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西省公路运输管理局签署《委托服务协议》,本公司与江西赣易行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股东(江西宜春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新世纪汽运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盛威时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及赣州地区客运企业(会昌县汽车站有限公司、寻乌县汽车客货站、大余县汽车站、龙南县华盛发展有限公司龙南县汽车站、全南县汽车站)共同为赣易行科技有限公司履约提供保证,即为被保证人江西赣易行科技有限公司履行《委托服务协议》承担连带责任,履约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50万元。江西赣易行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11月2日注销,该笔担保已履行完毕。 5、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署《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票据融资业务和汽车金融法人账户透支业务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为人民币4,000万元,保证期间为合同项目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笔担保余额为300万元。 6、2021年8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二级子公司上饶市天恒汽车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保证期限为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笔担保已履行完毕。 |
次日起三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笔担保余额5500万元。
13、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景德镇市平安运输有限公司在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申请借款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990万元,保证期间为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之日起三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笔担保余额500万元。
14、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22年10月8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签署《保证合同》,公司为二级子公司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800万元,保证期限为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笔担保余额800万元。
15、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县支行签署《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县支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笔担保余额1000万元。
16、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控股子公司马鞍山长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含山长运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在马鞍山农商银行申请固定资产借款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200万元,保证期间为最后到期的一笔借款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笔担保余额1200万元。
17、根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22年12月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签署《保证合同》,公司为二级子公司萍乡长运盛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人民币350万元,保证期限为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笔担保余额350万元。
18、根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22年12月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签署《保证合同》,公司为二级子公司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人民币500万元,保证期限为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笔担保余额500万元。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景德镇市恒通物流有限公司2021年业绩完成盈利承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本公司于2015年8月以8,900万元人民币收购景德镇市恒通物流有限公司持有的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55%股权。股权转让方景德镇市恒通物流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陈华林先生承诺:2015年度(不含协议生效日之前的月份)、2016年度直至2021年度每一整年的税后可分配利润均应不低于1620万元。依照协议规定的盈利承诺数及本公司持有的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股权,2015年7月至2021年的会计年度期间,本公司自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可获得的利润应不低于:2015年7月至12月445万元;2016年892.5万元;2017年895万元;2018年897.5万元;2019年900万元;2020年902.5万元;2021年905万元。(详见刊载于2015年8月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
购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55%股权的公告》)
2015年起(不含协议生效日之前的月份)至2020年,恒达物流净利润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 2015年8-12月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经审计净利润 | 599.23 | 1,479.73 | 1,805.78 | 1,682.23 | 1,130.46 | -331.05 |
实际可分配利润 | 539.31 | 1,331.76 | 1,625.20 | 1,514.01 | 1,017.41 | 0 |
承诺税后可分配净利润 | 810.00 | 1,620.00 | 1,620.00 | 1,620.00 | 1,620.00 | 1,620.00 |
承诺发行人取得的可分配利润 | 445.00 | 892.50 | 895.00 | 897.50 | 900.00 | 902.5 |
注:实际可分配利润=经审计净利润*0.9(即按照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公司已经按协议约定取得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2015年应享有的可分配利润445万元、2016年应享有的可分配利润892.5万元、2017年度应享有的可分配利润895万元、2018年度应享有的可分配利润897.5万元、2019年度应享有的可分配利润900万元。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商品车零公里物流运输,2020年1月以来,恒达物流的运输业务受到较大影响。2020年度恒达物流实现营业收入20,707.81万元,实现净利润-331.0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203.21万元,未达到约定的盈利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证恒达物流公司持续发展,从实际情况出发,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1年6月与业绩承诺方签署补充协议,延长业绩承诺期。
调整方案如下:
恒通公司和陈华林先生进一步向公司承诺,依照协议规定的盈利承诺数及公司持有的恒达物流公司股权,2015年7月至2021年的会计年度期间,公司自恒达物流可获得的利润应不低于:2015年7月至12月445万元;2016年892.5万元;2017年895万元;2018年897.5万元;2019年900万元;2020年902.5万元;2021年905万元;如公司2020年度自恒达物流获得的利润低于当年度承诺的分配利润,则业绩承诺期限分别往后顺延一年,即公司自恒达物流可获得的利润2021年不低于902.5万元, 2022年不低于905万元。
2022年度,公司按协议约定享有可分配利润905万元。
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492.69万元,实现净利润3,506.75万元,完成盈利承诺。
依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本公司自动取得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当期利润的优先分配权,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的全部当期利润应由本公司优先分配,直至本公司取得全部当期承诺可分配利润。本公司获得全部当期承诺可分配利润后,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当期的剩余利润可分配给转让方。若转让方放弃当期的利润分配权后,本公司分得的全部利润仍未达到当期承诺可分配利润规定的最低数额,转让方及其控股股东承诺,转让方及其控股股东应当另外以现金形式补足差额部分;若转让方及其控股股东未能以现金形式补足本公司的当期承诺可分配利润,则转让方应以补偿股权方式就本公司未能获得的当期承诺可分配利润进行弥补。若补偿股权的数字累计超过10%,转让方及其控股股东应将不低于超出部分股权价值的不动产抵押给本公司,以保证本公司获得承诺可分配利润。
公司亦将密切关注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督促转让方景德镇市恒通物流有限公司向公司全额支付承诺的可分配利润。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4,377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2,807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 0 | 65,676,853 | 23.09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0 | 47,412,800 | 16.67 | 47,412,800 | 无 | 国有法人 | |||
发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80,000 | 4,440,000 | 1.56 | 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胡祖平 | 3,857,600 | 3,857,600 | 1.36 | 0 | 无 | 未知 | |||
王行宙 | 417,800 | 2,165,584 | 0.76 | 0 | 无 | 未知 | |||
吴晓春 | 0 | 1,739,730 | 0.61 | 0 | 无 | 未知 | |||
原俊锋 | -850,000 | 1,701,000 | 0.60 | 0 | 无 | 未知 |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615,251 | 1,615,251 | 0.57 | 0 | 无 | 未知 | |||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CICCFT8(QFII) | 1,533,400 | 1,533,400 | 0.54 | 0 | 无 | 未知 | |||
章丽萍 | -496,300 | 1,503,700 | 0.53 | 0 | 无 | 未知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 65,676,853 | 人民币普通股 | 65,676,853 | ||||||
发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4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440,000 | ||||||
胡祖平 | 3,857,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857,600 | ||||||
王行宙 | 2,165,584 | 人民币普通股 | 2,165,584 | ||||||
吴晓春 | 1,739,73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39,730 | ||||||
原俊锋 | 1,701,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01,000 |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615,251 | 人民币普通股 | 1,615,251 | ||||||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CICCFT8(QFII) | 1,533,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33,400 | ||||||
章丽萍 | 1,503,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03,700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1,495,801 | 人民币普通股 | 1,495,801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7日将持有的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过户至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47,412,800 | 2023年7月3日 | 47,412,800 | 36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无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王晓 |
成立日期 | 1997年3月21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公路旅客运输、普通货运、汽车及摩托车检测、轿车出租、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等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
成立日期 | |
主要经营业务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间接控制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情况说明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6月17日,公司接到原间接控股股东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市政集团收到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的复函》,南昌市人民政府同意将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及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16.67%股权(持股数量47,412,800股)无偿划转至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10月28日,公司接到南昌市交通集团通知,本次无偿划转已收到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无偿划转至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16.67%股权(持股数量47,412,800股)无偿划转至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7日,公司收到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公司变更通知书》,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已由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变更为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并于2022年11月4日在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23年1月10日,公司收到南昌市交通集团转来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47,412,800股限售流通股已过户至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述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后,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47,412,8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6667%;通过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公司23.0869%股份,合计控制公司39.7536%的股份,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 代码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邓建新 | 2002年10月23日 | 327,068.761853 | 管理运营本企业资产及股权、投资兴办实业、国内贸易、物业管理、自有房租赁、房地产开发、园林景观绿化及开发、环保工程、市政工程等 | |
情况说明 |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7】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向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4741.28万股股票。 根据2022年6月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的复函》与2022年10月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无偿划转至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16.67%股权(持股数量47,412,800股)无偿划转至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1月10日,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47,412,800股限售流通股已过户至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后,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47,412,8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6667%;通过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公司23.0869%股份,合计控制公司39.7536%的股份,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一) 企业债券
□适用√不适用
(二) 公司债券
□适用 √不适用
(三)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1.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交易机制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债权融资计划 | 19赣江西长运ZR001 | 19CFZR0084 | 2019年1月25日 | 2019年1月25日 | 2022年1月25日 | 0 | 6.92 | 按季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 否 |
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券名称 | 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
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债权融资计划 | 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债权融资计划到期日为2022年1月25日,公司已完成该期债权融资计划的兑付工作。 |
2. 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为债券发行及存续期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
上述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及运营效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变更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和变化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适用 □不适用
亏损情况 | 2022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790.08万元。 |
亏损原因 | 因经济下行及旅客出行意愿下降等多种因素影响,公司2022年度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3.66亿元,同比下降20.12%,其中公司道路客运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2.16亿元;因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从事汽车销售的二级子公司上饶市天恒汽车有限公司等因素影响,整车销售及燃油销售业务实现的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1.43亿元。而道路客运业务主要成本为土地使用权摊销和站场、车辆等固定资产折旧、燃料、人工成本及修理费、路桥费等,成本支出相对刚性,叠加油价上涨影响,2022年度公司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2.21亿元,营业成本下降幅度低于营业收入下降幅度。另外,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收到的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减少7,187.12万元。综上因素,使公司2022年度业绩亏损。 |
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的影响 | 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现金流预测和已获得未使用的银行信贷等融资额度,以及间接控股股东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等情况,公司具备充足的资金满足偿还债务需求,偿债风险在可控制范围内。 |
(五) 报告期末除债券外的有息债务逾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报告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以及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或承诺的情况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3)第108014号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长运)财务报表,包括 2022年 12 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江西长运2022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2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江西长运,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资产处置收益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54。
2022年江西长运实现处置资产收益81,128,315.83元,金额重大,对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将其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资产处置收益关键审计事项,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与资产处置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检查江西长运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资产处置的决议文件,以确认是否进行了适当的审批。
(3)取得相关资产处置协议、土地收储补偿协议等,获取估值报告(固定资产、土地等估价报告)、银行回单等支持性文件,对交易的真实性、金额的准确性进行核实,检查其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4)检查非政府机构的交易对手信息,核实是否涉及关联交易、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5)检查资产处置交易是否已在财务报告中充分披露。
(二)政府补助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8政府补助,五、36递延收益,五、49其他收益,五、61政府补助。
2022年,江西长运收到政府补助481,847,980.07元,其中计入其他收益452,868,055.23元,计入递延收益2,180,000.00元,冲减资产账面价值26,799,924.84元。由于收到政府补助金额重大,其会计处理正确与否直接影响财务报表的公允性,因此我们将其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政府补助相关的上述关键审计事项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与管理层沟通,了解江西长运本年政府补助获得情况及补贴标准。
(2)获取与政府补助相关的文件,检查补助文件的内容、补助的类型以及文件的签署时间,核实江西长运对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及所属会计期间的判断是否准确。
(3)将本期收到政府补助与前期收到政府补助对比分析,重点关注本期新增项目的政府补助,分析会计处理的恰当性。
(4)检查政府补助的收款凭证,核对收款日期、收款金额、付款人基本信息,并与银行对账单记录进行核对,确认政府补助收款情况。
(5)检查政府补助账务处理方式及核算方法,确认是否符合政府补助会计准则规定及企业的会计政策。
(6)检查政府补助在财务报告中的列报正确性与披露充分性。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江西长运 2022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江西长运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江西长运、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江西长运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江西长运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江西长运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江西长运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鑫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闫雪峰
中国?北京 2023年4月18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31,430,896.99 | 490,298,217.89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73,732.54 | 855,211.65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3,315,169.86 | 55,374,725.37 | |
应收账款 | 205,662,115.35 | 119,551,072.56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64,836,711.85 | 115,048,228.58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70,183,228.81 | 130,462,730.74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61,905,727.90 | 68,578,973.92 | |
合同资产 | 72,881,672.93 | 52,839,941.24 | |
持有待售资产 | 45,727,008.46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2,856,957.25 | 83,889,444.40 | |
流动资产合计 | 973,646,213.48 | 1,162,625,554.81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29,219,776.34 | 26,178,868.1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0,101,011.10 | 32,351,011.1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66,365,979.25 | 71,428,141.78 | |
固定资产 | 2,328,915,021.93 | 2,387,027,606.10 | |
在建工程 | 94,520,863.53 | 120,765,624.05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7,814,893.48 | 2,497,785.73 | |
无形资产 | 1,046,029,010.91 | 1,077,028,712.23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9,967,063.08 | 30,588,858.50 |
长期待摊费用 | 114,531,542.52 | 152,800,189.0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9,228,332.10 | 52,600,534.6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5,024,867.22 | 60,582,252.13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811,718,361.46 | 4,013,849,583.50 | |
资产总计 | 4,785,364,574.94 | 5,176,475,138.3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686,889,082.56 | 2,106,563,708.62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76,506,468.54 | 98,747,600.00 | |
应付账款 | 223,527,946.45 | 150,038,356.89 | |
预收款项 | 28,205,676.71 | 117,777,016.04 | |
合同负债 | 29,926,829.25 | 53,961,920.6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40,822,088.20 | 141,572,499.45 | |
应交税费 | 51,588,610.39 | 69,900,163.30 | |
其他应付款 | 1,096,486,616.33 | 603,137,274.41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8,369,483.96 | 15,886.88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1,365,641.96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5,268,671.51 | 196,861,501.70 | |
其他流动负债 | 1,618,577.96 | 3,427,967.08 | |
流动负债合计 | 3,350,840,567.90 | 3,543,353,650.08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69,500,000.00 | 14,24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556,670.99 | 2,086,512.63 | |
长期应付款 | 90,021,282.10 | 118,070,939.53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198,764.24 | 6,549,951.88 | |
递延收益 | 2,180,000.00 | 42,419,25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8,537,633.21 | 51,262,441.16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61,533.94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14,994,350.54 | 234,690,629.14 | |
负债合计 | 3,565,834,918.44 | 3,778,044,279.2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84,476,800.00 | 284,476,8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654,458,879.74 | 654,458,879.74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0,478,838.53 | 10,478,838.53 | |
专项储备 | 28,012,881.39 | 25,780,905.74 | |
盈余公积 | 139,941,687.55 | 139,941,687.55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60,671,290.49 | -9,072,263.35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956,697,796.72 | 1,106,064,848.21 | |
少数股东权益 | 262,831,859.78 | 292,366,010.8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219,529,656.50 | 1,398,430,859.0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785,364,574.94 | 5,176,475,138.31 |
公司负责人:王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琳雁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琳雁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45,399,439.19 | 362,550,927.7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035,825.45 | 6,227,298.18 | |
其他应收款 | 911,064,653.01 | 1,207,595,919.74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8,533,871.95 | 18,092,374.89 | |
存货 | 22,051.60 | 37,235.22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916,407.31 | 1,228,360.17 | |
流动资产合计 | 1,258,438,376.56 | 1,577,639,741.07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773,810,423.54 | 1,795,003,992.8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50,000.00 | 3,0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28,175,637.11 | 29,939,170.31 | |
固定资产 | 539,406,839.19 | 542,574,771.50 | |
在建工程 | 1,995,106.72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5,167,547.33 | ||
无形资产 | 98,783,673.81 | 101,983,726.83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4,285,255.44 | 2,780,703.6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470,379,376.42 | 2,497,277,471.86 | |
资产总计 | 3,728,817,752.98 | 4,074,917,212.9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611,357,312.63 | 2,025,514,529.45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45,408,160.00 | 42,247,600.00 |
应付账款 | |||
预收款项 | 633,478.56 | 213,077.27 | |
合同负债 | 29,244.16 | ||
应付职工薪酬 | 24,264,204.58 | 23,523,927.80 | |
应交税费 | 1,648,614.72 | 9,014,292.79 | |
其他应付款 | 1,007,954,617.80 | 595,430,978.94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4,562.49 | 13,637.56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200,746.14 | 196,507,532.10 | |
其他流动负债 | 1,655.84 | ||
流动负债合计 | 2,695,498,034.43 | 2,892,451,938.35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913,066.52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13,066.52 | ||
负债合计 | 2,696,411,100.95 | 2,892,451,938.3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84,476,800.00 | 284,476,8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626,809,740.81 | 626,809,740.81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9,639,836.42 | 9,639,836.42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40,160,076.53 | 140,160,076.53 | |
未分配利润 | -28,679,801.73 | 121,378,820.8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032,406,652.03 | 1,182,465,274.5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728,817,752.98 | 4,074,917,212.93 |
公司负责人:王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琳雁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琳雁
合并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451,615,127.42 | 1,817,295,264.76 | |
其中:营业收入 | 1,451,615,127.42 | 1,817,295,264.76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135,622,914.88 | 2,392,889,476.35 | |
其中:营业成本 | 1,699,307,492.28 | 1,919,957,850.64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24,352,178.46 | 30,805,459.54 | |
销售费用 | 10,952,807.77 | 16,268,042.10 | |
管理费用 | 299,158,670.05 | 315,782,499.46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101,851,766.32 | 110,075,624.61 | |
其中:利息费用 | 107,850,958.05 | 112,103,474.98 | |
利息收入 | 9,281,531.57 | 6,454,805.13 | |
加:其他收益 | 452,920,739.33 | 524,791,960.36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6,006,851.17 | 133,108,655.27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040,908.18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81,479.11 | -28,282.59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3,283,791.14 | -62,909,208.18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8,978,321.14 | -25,912,439.03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1,128,315.83 | 32,834,464.12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46,495,472.52 | 26,290,938.36 | |
加:营业外收入 | 20,551,824.02 | 25,510,893.10 | |
减:营业外支出 | 4,831,839.25 | 4,920,934.17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30,775,487.75 | 46,880,897.29 | |
减:所得税费用 | 38,177,306.04 | 35,134,764.14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8,952,793.79 | 11,746,133.15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8,952,793.79 | 11,746,133.15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7,900,828.74 | 11,476,745.46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051,965.05 | 269,387.69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158,440.24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772,332.11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72,332.11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772,332.11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86,108.13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68,952,793.79 | 12,904,573.39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47,900,828.74 | 12,249,077.57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1,051,965.05 | 655,495.82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2 | 0.04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2 | 0.04 |
公司负责人:王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琳雁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琳雁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37,779,624.49 | 68,791,426.90 | |
减:营业成本 | 26,867,866.40 | 17,584,289.96 | |
税金及附加 | 6,865,335.79 | 8,936,204.15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36,667,612.74 | 52,540,150.91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49,366,195.27 | 57,909,198.32 | |
其中:利息费用 | 52,297,455.24 | 55,050,310.25 | |
利息收入 | 4,844,048.38 | 137,808.56 | |
加:其他收益 | 2,808,879.16 | 4,061,245.45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1,369,340.30 | 16,098,144.77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25,556,810.55 | -10,991,148.46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7,500,000.00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96.39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50,865,976.80 | -59,010,078.29 | |
加:营业外收入 | 5,287,830.06 | 6,040,302.28 | |
减:营业外支出 | 782,277.41 | 51,242.52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46,360,424.15 | -53,021,018.53 |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6,360,424.15 | -53,021,018.53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6,360,424.15 | -53,021,018.53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
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46,360,424.15 | -53,021,018.53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1 | -0.19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1 | -0.19 |
公司负责人:王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琳雁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琳雁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437,885,919.29 | 1,852,716,100.48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0,441,125.59 | 5,213,282.9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40,206,593.45 | 653,324,176.0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28,533,638.33 | 2,511,253,559.4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989,607,767.65 | 1,074,843,748.33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25,160,084.85 | 774,755,560.8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6,003,281.71 | 121,224,927.1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7,710,713.90 | 107,791,014.5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28,481,848.11 | 2,078,615,250.8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0,051,790.22 | 432,638,308.5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250,000.00 | 108,890,401.94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690,000.00 | 2,926,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09,935,825.90 | 88,672,287.11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21,186,120.71 | 182,769,817.75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4,061,946.61 | 383,258,506.8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22,145,043.91 | 375,000,405.8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2,145,043.91 | 375,000,405.8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8,083,097.30 | 8,258,100.92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840,000.00 | 14,693,6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840,000.00 | 14,693,6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859,500,000.00 | 2,304,448,201.08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71,340,000.00 | 2,319,141,801.08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885,315,300.00 | 2,526,132,745.2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12,434,441.37 | 129,712,634.92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9,899,180.07 | 16,216,657.86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7,248,411.41 | 72,393,267.8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34,998,152.78 | 2,728,238,647.9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3,658,152.78 | -409,096,846.8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1,689,459.86 | 31,799,562.6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54,967,054.10 | 423,167,491.4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03,277,594.24 | 454,967,054.10 |
公司负责人:王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琳雁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琳雁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995,257.44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11,799,399.37 | 676,686,882.8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11,799,399.37 | 677,682,140.2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9,473,468.85 | 30,061,586.9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2,143,313.63 | 14,522,158.8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20,098,006.66 | 415,694,336.7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61,714,789.14 | 460,278,082.5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0,084,610.23 | 217,404,057.7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8,947,209.80 | 222,290,659.56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77,241,581.92 | 42,224,863.96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3,979.64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6,188,791.72 | 264,529,503.16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740,963.22 | 2,251,587.6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6,900,066.66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641,029.88 | 2,251,587.6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547,761.84 | 262,277,915.5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714,000,000.00 | 2,210,850,45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14,000,000.00 | 2,210,850,45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800,255,300.00 | 2,470,742,64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97,228,317.23 | 102,225,903.27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7,248,411.41 | 67,879,067.8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34,732,028.64 | 2,640,847,611.0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0,732,028.64 | -429,997,161.0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8,099,656.57 | 49,684,812.1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49,876,647.76 | 300,191,835.6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31,776,991.19 | 349,876,647.76 |
公司负责人:王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琳雁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琳雁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84,476,800.00 | 654,458,879.74 | 10,478,838.53 | 25,780,905.74 | 139,941,687.55 | -9,072,263.35 | 1,106,064,848.21 | 292,366,010.88 | 1,398,430,859.0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84,476,800.00 | 654,458,879.74 | 10,478,838.53 | 25,780,905.74 | 139,941,687.55 | -9,072,263.35 | 1,106,064,848.21 | 292,366,010.88 | 1,398,430,859.0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231,975.65 | -151,599,027.14 | -149,367,051.49 | -29,534,151.10 | -178,901,202.5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7,900,828.74 | -147,900,828.74 | -21,051,965.05 | -168,952,793.7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0,201,005.16 | 10,201,005.1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0,201,005.16 | 10,201,005.16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698,198.40 | -3,698,198.40 | -18,683,191.21 | -22,381,389.6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698,198.40 | -3,698,198.40 | -18,683,191.21 | -22,381,389.61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231,975.65 | 2,231,975.65 | 2,231,975.65 | ||||||||||||
1.本期提取 | 22,339,131.51 | 22,339,131.51 | 22,339,131.51 | ||||||||||||
2.本期使用 | 20,107,155.86 | 20,107,155.86 | 20,107,155.86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84,476,800.00 | 654,458,879.74 | 10,478,838.53 | 28,012,881.39 | 139,941,687.55 | -160,671,290.49 | 956,697,796.72 | 262,831,859.78 | 1,219,529,656.50 |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84,476,800.00 | 656,737,604.11 | 9,031,506.42 | 23,796,351.92 | 139,942,223.10 | -20,544,188.86 | 1,093,440,296.69 | 332,180,745.68 | 1,425,621,042.3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84,476,800.00 | 656,737,604.11 | 9,031,506.42 | 23,796,351.92 | 139,942,223.10 | -20,544,188.86 | 1,093,440,296.69 | 332,180,745.68 | 1,425,621,042.3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278,724.37 | 1,447,332.11 | 1,984,553.82 | -535.55 | 11,471,925.51 | 12,624,551.52 | -39,814,734.80 | -27,190,183.2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41,976.61 | 11,476,745.46 | 12,918,722.07 | 655,495.82 | 13,574,217.8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278,724.37 | -2,278,724.37 | -24,252,977.70 | -26,531,702.0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4,693,600.00 | 14,693,6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2,278,724.37 | -2,278,724.37 | -38,946,577.70 | -41,225,302.07 | |||||||||||
(三)利润分配 | -16,216,657.86 | -16,216,657.8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6,216,657.86 | -16,216,657.86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5,355.50 | -535.55 | -4,819.95 | -595.06 | -595.06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5,355.50 | -535.55 | -4,819.95 | -595.06 | -595.06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984,553.82 | 1,984,553.82 | 1,984,553.82 | ||||||||||||
1.本期提取 | 23,190,243.96 | 23,190,243.96 | 23,190,243.96 | ||||||||||||
2.本期使用 | 21,205,690.14 | 21,205,690.14 | 21,205,690.14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84,476,800.00 | 654,458,879.74 | 10,478,838.53 | 25,780,905.74 | 139,941,687.55 | -9,072,263.35 | 1,106,064,848.21 | 292,366,010.88 | 1,398,430,859.09 |
公司负责人:王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琳雁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琳雁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84,476,800.00 | 626,809,740.81 | 9,639,836.42 | 140,160,076.53 | 121,378,820.82 | 1,182,465,274.5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84,476,800.00 | 626,809,740.81 | 9,639,836.42 | 140,160,076.53 | 121,378,820.82 | 1,182,465,274.5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50,058,622.55 | -150,058,622.5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6,360,424.15 | -146,360,424.1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698,198.40 | -3,698,198.4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698,198.40 | -3,698,198.4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84,476,800.00 | 626,809,740.81 | 9,639,836.42 | 140,160,076.53 | -28,679,801.73 | 1,032,406,652.03 |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84,476,800.00 | 660,173,360.59 | 9,639,836.42 | 140,160,076.53 | 174,399,839.35 | 1,268,849,912.8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84,476,800.00 | 660,173,360.59 | 9,639,836.42 | 140,160,076.53 | 174,399,839.35 | 1,268,849,912.8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3,363,619.78 | -53,021,018.53 | -86,384,638.3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3,021,018.53 | -53,021,018.5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3,363,619.78 | -33,363,619.7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33,363,619.78 | -33,363,619.78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84,476,800.00 | 626,809,740.81 | 9,639,836.42 | 140,160,076.53 | 121,378,820.82 | 1,182,465,274.58 |
公司负责人:王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琳雁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琳雁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经江西省股份制改革和股票发行联审小组以赣股(1992)第03号文批准,于1993年4月采取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6月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2)61号文批准,本公司于2002年7月1日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并于2002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交易。2020年6月,本公司向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4,741.28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37,064,000元增加至人民币284,476,800元。2020年7月1日,本公司本次发行的4,741.28万股新股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2020年7月29日,本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本公司经营范围:公路客货运输、仓储、集装箱货运、道路清障及停车、汽车修理一级、货物装卸、汽车摩托车检验、轿车出租、进出口贸易、橡胶制品、汽车零部件、针纺织品、百货、玻璃仪器、五金交电化工、电子产品、计算机及配件、办公机械、农副产品、汽车、家具、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餐饮服务(以上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
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158375283N。
本公司法定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平安西二街1号。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晓。
本财务报表及附注于2023年4月18日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一级子公司如下:
本公司2022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一级子公司共27户,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
益”,较上年度减少1家一级子公司,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序号 | 单位名称 | 说明 | 公司简称 |
1 | 江西都市城际公交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都市公交 |
2 | 江西长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长运出租 |
3 | 江西南昌科技大市场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科技大市场 |
4 | 江西长运大通物流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大通物流 |
5 | 江西长运物业经营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长运物业 |
6 | 江西吉安长运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吉安长运 |
7 | 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景德镇长运 |
8 | 黄山长运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黄山长运 |
9 | 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抚州长运 |
10 | 马鞍山长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马鞍山长运 |
11 | 江西新余长运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新余长运 |
12 | 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萍乡长运 |
13 | 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吉安公交 |
14 | 江西长运新余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新余公交 |
15 | 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鄱阳长运 |
16 | 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上饶集团 |
17 | 江西鹰潭长运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鹰潭长运 |
18 | 江西长运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长运汽车技术 |
19 | 江西汇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汇通保险 |
20 | 江西长运科技有限公司本部 | 一级子公司 | 长运科技 |
21 | 江西长运鹰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鹰潭公交 |
22 | 赣州方通客运股份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赣州方通 |
23 | 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恒达物流 |
24 | 婺源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婺源公交 |
25 | 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华嵘保理 |
26 | 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九江集团 |
27 | 江西智运九州互联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智运九州 |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部分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费用后的金额,以及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取两者孰低计价。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自报告期末起12月内不存在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三、6(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三、13“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三、13“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三、9“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三、
13、(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三、13(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
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①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②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持有目的是交易性的:①取得相关金融资产或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②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③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1)债务工具
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债务工具的分类和后续计量取决于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不能通过现金流量特征测试的,直接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能够通过现金流量特征测试的,其分类取决于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及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同时并未指定此类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类金融资产因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以及因减值导致的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同时并未指定此类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将结转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工具定义的工具。权益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但本公司管理层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综合收益的,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相关公允价值变动不得结转至当期损益,且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不计提减值准备,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①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②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本公司其他金融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等。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
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金融工具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①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②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③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考虑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按照三阶段分别确认预期信用损失。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处于第一阶
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其利息收入按照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的同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
A.对于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账龄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2 关联方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3 其他组合
B.当单项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账龄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关联方组合
对于应收租赁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除应收租赁款之外的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时,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对于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
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银行承兑汇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账龄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2 关联方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3 其他组合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当单项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账龄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关联方组合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合同履约成本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期末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合同资产是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合同负债是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减值准备。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均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反之则确认为减值利得。实际发生减值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合同负债,分别列示。对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分别列示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减去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期末余额后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列示为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本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本公司将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本公司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当长期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账龄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关联方组合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三、9“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于本公司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三、6、(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股东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股东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按期计提折旧或摊销。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40年 | 5 | 4.75-2.3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4年 | 5 | 31.67-6.79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2年 | 5 | 31.67-7.92 |
本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率。
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大修理费用
本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本公司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土地等。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包括:A.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B.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C.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D.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作出决定,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本公司期末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
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合同负债是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合同负债,分别列示。对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分别列示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减去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期末余额后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列示为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租赁负债反映本公司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本公司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A.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C.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D.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E.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时,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基础,考虑相关因素调整得出增量借款利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或者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区分
本公司发行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作为权益工具:
①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②如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则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则本公司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除按上述条件可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以外,本公司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应归类为金融负债。
本公司发行的金融工具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按照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确认为一项负债,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后的金额,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发行复合金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占总发行价款的比例进行分摊。
(2)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会计处理方法
归类为金融负债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参见本附注三、17“借款费用”)以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归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公司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相关交易费用亦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本公司按照投入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2)具体方法
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按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本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道路旅客运输收入、商品销售收入、货物运输收入等,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①道路旅客运输收入
道路旅客运输收入是指公司持有线路经营权,为广大旅客提供人员及随身行李的汽车运输服务,在与相关车站结算后的全部票款确认收入,该收入属于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②商品销售收入
本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既购货方已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其并能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而且交易价格已确定时确认收入,该收入属于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③货物运输收入
本公司与托运方依据彼此商定的服务期间及货物批量签订定期运输合同。在提供运输劳务并取得收讫价款或索取价款的凭据后确认收入,该收入属于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为提供工程建造劳务而发生的成本,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在确认收入时按照已完成劳务的进度结转主营业务成本。本公司将为获取工程劳务合同而发生的增量成本,确认为合同取得成本,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合同取得成本,在其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合同取得成本,在确认收入时按照已完成劳务的进度摊销计入损益。
如果合同成本的账面价值高于因提供该劳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本公司对超出的部分计提减值准备,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年,以减去相关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列示为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对于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的合同取得成本,以减去相关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列示为其他非流动资产。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股东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当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时,才能确认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采用净额法,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公司采用直线法(根据实际情况描述),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租赁收款额,是指本公司因让渡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而应向承租人收取的款项,包括:A.承租人需支付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C.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D.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E.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本公司不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租赁的变更
当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且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时,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未作为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不超过4.00万元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售后租回交易
对于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属于销售的,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不属于销售的,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为经营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售后租回交易
对于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属于销售的,根据适用的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和资产处置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销售的,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股东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是按照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当期应交所得税金额。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得出。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
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 号)执行 | 见下附说明 |
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 号》(财会〔2022〕31 号)执行 | 见下附说明 |
其他说明
①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其中就“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及“亏损合同的判断”作出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解释第15号的这些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就“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以及“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作出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执行解释第16号的这些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 | 13%、9%、6%、5%、3%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以应纳流转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 7%、5% |
企业所得税 | 以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 | 25%、20%、15% |
教育费附加 | 以应纳流转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以应纳流转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赣州方通客运股份有限公司 | 15 |
于都县永发共公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 1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财税【2022】14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第二条:加大“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并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2)根据财税海关总署【2019】39 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00%,抵减应纳税额。根据2022年11号文《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该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022年11号《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4)根据财税【2022】4号《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将财税【2019】
21号《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对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5)根据赣税函【2020】41号《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工作的通知》、江西省税务局2022年第2号《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对企业因疫情导致发生重大经济损失,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对疫情期间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和产业园区等出租方,当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以疫情当年涉及的每一季度为单位,给予当期享受困难减免。
(6)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将财税【2019】11号《关于继续对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运营用地(含站场办公及辅助用地)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该政策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7)根据财税【2020】16号《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包
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8)根据财税【2021】12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财税【2021】13号《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9)根据财税【2022】10号《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10)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赣州方通客运股份有限公司、于都县永发共公交通运输有限公司两家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之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56,315.04 | 167,670.04 |
银行存款 | 403,021,279.20 | 454,799,384.06 |
其他货币资金 | 28,153,302.75 | 35,331,163.79 |
合计 | 431,430,896.99 | 490,298,217.89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其他说明
注:本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受限资金金额为28,153,302.75元,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保证金 | 27,993,302.75 | 34,591,163.79 |
旅游行业保证金 | 60,000.00 | 640,000.00 |
保险代理行业保证金 | 100,000.00 | 100,000.00 |
合计 | 28,153,302.75 | 35,331,163.79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73,732.54 | 855,211.65 |
其中: | ||
权益工具投资 | 573,732.54 | 855,211.65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573,732.54 | 855,211.6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3,315,169.86 | 33,659,734.78 |
商业承兑票据 | 21,714,990.59 | |
合计 | 23,315,169.86 | 55,374,725.37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7,727,900.00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7,727,900.00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3,315,169.86 | 100 | 23,315,169.86 | 56,315,822.30 | 100 | 941,096.93 | 1.67 | 55,374,725.37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23,315,169.86 | 100 | 23,315,169.86 | 33,659,734.78 | 59.77 | 33,659,734.78 | ||||
商业承兑汇票 | 22,656,087.52 | 40.23 | 941,096.93 | 4.15 | 21,714,990.59 | |||||
合计 | 23,315,169.86 | / | / | 23,315,169.86 | 56,315,822.30 | / | 941,096.93 | / | 55,374,725.3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银行承兑汇票坏账准备,本公司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或其他出票人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 941,096.93 | 941,096.93 | 0 | ||
合计 | 941,096.93 | 941,096.93 | 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36,281,954.06 | 35.90 | 119,712,467.19 | 87.84 | 16,569,486.87 | 136,495,856.11 | 49.26 | 106,960,957.50 | 78.36 | 29,534,898.61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43,314,521.12 | 64.10 | 54,221,892.64 | 22.28 | 189,092,628.48 | 140,608,440.20 | 50.74 | 50,592,266.25 | 35.98 | 90,016,173.95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11,884,521.12 | 55.82 | 22,791,892.64 | 10.76 | 189,092,628.48 | 109,178,440.20 | 39.40 | 19,162,266.25 | 17.55 | 90,016,173.95 |
其他组合 | 31,430,000.00 | 8.28 | 31,430,000.00 | 100.00 | 31,430,000.00 | 11.34 | 31,430,000.00 | 100 | ||
合计 | 379,596,475.18 | / | 173,934,359.83 | / | 205,662,115.35 | 277,104,296.31 | / | 157,553,223.75 | / | 119,551,072.5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如皋市亚曼汽车有限公司 | 62,803,144.44 | 62,803,144.44 | 100.00 | 本金利息都未支付,该企业已资不抵债 |
于都县福兴房地产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37,000,000.00 | 27,845,177.72 | 75.26 | 失信被执行人,按照账面金额扣减担保物价值后的金额计提坏账 |
方媛 | 28,000,000.00 | 21,072,026.38 | 75.26 | 按照账面金额扣减担保物价值后的金额计提坏账 |
金华青年智慧汽车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100.00 | 本金利息都未付,该企业已资不抵债 |
杭州易辰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2,355,232.00 | 1,884,185.60 | 80.00 | 正在清算,按可收回金额计算 |
湖南猎豹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1,123,577.62 | 1,107,933.05 | 98.61 | 企业破产清算,按可收回金额计提 |
合计 | 136,281,954.06 | 119,712,467.19 | 87.84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30(含)天以内 | 63,705,654.94 | 1.13 | 719,099.02 |
31天至1年 | 128,362,844.98 | 5.41 | 6,941,314.09 |
1至2年 | 4,538,949.92 | 16.71 | 758,580.22 |
2至3年 | 1,130,539.19 | 46.40 | 524,529.99 |
3至4年 | 969,505.44 | 76.65 | 743,103.85 |
4至5年 | 570,292.46 | 87.42 | 498,531.28 |
5年以上 | 12,606,734.19 | 100.00 | 12,606,734.19 |
合计 | 211,884,521.12 | 10.76 | 22,791,892.64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其他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未逾期 | 1.00 | ||
30(含)天以内 | 5.00 | ||
31-90天 | 30.00 | ||
91-180天 | 50.00 | ||
181-365天 | 80.00 | ||
超过365天 | 31,430,000.00 | 31,430,000.00 | 100.00 |
合计 | 31,430,000.00 | 31,430,000.00 |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击此处输入文字。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57,553,223.75 | 18,062,603.08 | 1,292,599.04 | 1,915.00 | 386,952.96 | 173,934,359.83 |
合计 | 157,553,223.75 | 18,062,603.08 | 1,292,599.04 | 1,915.00 | 386,952.96 | 173,934,359.8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江西中都昌河物流有限公司 | 475,175.52 | 收回现金 |
合计 | 475,175.52 | / |
其他说明:
本公司子公司恒达物流应收回江西中都昌河物流有限公司运费4,589,179.21元,该款项已经计提坏账准备475,175.52元,本期转回。其他变动为本期处置或注销子公司而减少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915.0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139,130,067.46 | 36.65 | 5,592,382.63 |
如皋市亚曼汽车有限公司 | 62,803,144.44 | 16.54 | 62,803,144.44 |
于都县福兴房地产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37,000,000.00 | 9.75 | 27,845,177.72 |
于都诚鑫建筑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7.90 | 30,000,000.00 |
方媛 | 28,000,000.00 | 7.38 | 21,072,026.38 |
合计 | 296,933,211.90 | 78.22 | 147,312,731.17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41,803,342.94 | 64.47 | 78,562,644.68 | 68.29 |
1至2年 | 8,710,263.99 | 13.43 | 8,102,885.34 | 7.04 |
2至3年 | 791,876.15 | 1.22 | 2,196,870.23 | 1.91 |
3年以上 | 13,531,228.77 | 20.88 | 26,185,828.33 | 22.76 |
合计 | 64,836,711.85 | 100.00 | 115,048,228.58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鹰潭市民政局 | 7,341,983.89 | 11.32 |
上海上汽大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6,286,133.40 | 9.70 |
上海安吉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2,020,108.00 | 3.12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西景德镇浮梁石油分公司 | 1,051,069.27 | 1.62 |
江西大众汽车销售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 1,017,209.90 | 1.57 |
合计 | 17,716,504.46 | 27.33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70,183,228.81 | 130,462,730.74 |
合计 | 70,183,228.81 | 130,462,730.7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14,164,888.51 | 15,607,319.21 |
代垫款 | 1,510,007.16 | 2,235,152.95 |
兑现款 | 1,321,504.95 | 1,191,397.19 |
备用金 | 5,539,912.41 | 5,811,553.41 |
应收服务收入等 | 35,042,086.03 | 18,204,165.09 |
应收补贴款 | 611,864.45 | 1,000,000.00 |
往来 | 153,946,926.23 | 161,786,255.99 |
股权回购款及债权转让款 | 86,627,863.10 | 166,576,164.07 |
其他 | 2,955,485.68 | 1,188,235.34 |
合计 | 301,720,538.52 | 373,600,243.25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77,390.87 | 65,889,539.60 | 177,070,582.04 | 243,137,512.51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35,419.69 | 35,419.69 | ||
--转入第三阶段 | -9,162,757.56 | 9,162,757.56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65,466.42 | 10,580,446.86 | 81,710.52 | 10,727,623.80 |
本期转回 | 94,293.22 | 3,127,312.12 | 3,221,605.34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19,066,700.00 | 19,066,700.00 | ||
其他变动 | 39,521.26 | 39,521.26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113,144.38 | 45,109,115.21 | 186,315,050.12 | 231,537,309.71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 | 243,137,512.51 | 10,727,623.80 | 3,221,605.34 | 19,066,700.00 | 39,521.26 | 231,537,309.71 |
合计 | 243,137,512.51 | 10,727,623.80 | 3,221,605.34 | 19,066,700.00 | 39,521.26 | 231,537,309.7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张明贵 | 837,242.44 | 现金 |
合计 | 837,242.44 | / |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19,066,700.00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新余市圣丰置业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9,005,700.00 | 其大额到期债务未清偿,确认无法收回。 | 董事会审议通过 | 否 |
合计 | / | 19,005,700.00 | / | / | /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深圳佳捷现代投资控股公司 | 股权回购款 | 79,567,863.10 | 5年及以上 | 26.37 | 79,567,863.10 |
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67,239,814.79 | 5年及以上 | 22.29 | 67,239,814.79 |
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往来款 | 24,547,746.00 | 31天-1年 | 8.14 | 1,227,387.30 |
深圳佳捷现代物流控股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2,976,816.76 | 5年及以上 | 4.30 | 12,976,816.76 |
张明贵 | 往来款 | 9,162,757.56 | 5年及以上 | 3.04 | 9,162,757.56 |
合计 | / | 193,494,998.21 | / | 64.14 | 170,174,639.51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情况
项目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其他应收款 | 301,720,538.52 | 231,537,309.71 | 70,183,228.81 |
合计 | 301,720,538.52 | 231,537,309.71 | 70,183,228.81 |
(续)
项目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其他应收款 | 373,600,243.25 | 243,137,512.51 | 130,462,730.74 |
合计 | 373,600,243.25 | 243,137,512.51 | 130,462,730.74 |
① 坏账准备
A.2022年12月31日,处于第一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如下:
项目 | 账面余额 | 未来12月内 预期信用 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理由 |
组合计提: |
项目 | 账面余额 | 未来12月内 预期信用 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理由 |
组合1 | 9,981,863.89 | 1.13 | 113,144.38 | 账龄30日以内 |
合计 | 9,981,863.89 | 1.13 | 113,144.38 |
B.2022年12月31日,处于第二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如下:
项目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理由 |
组合计提: | ||||
组合1 | 105,405,335.03 | 42.80 | 45,109,115.21 | 账龄超过30日但是未满足第三阶段条件 |
合计 | 105,405,335.03 | 42.80 | 45,109,115.21 |
C.2022年12月31日,处于第三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如下:
项目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理由 |
单项计提: | |||||
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 67,239,814.79 | 100.00 | 67,239,814.79 | 债务人经营困难,已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 |
金华青年商用车销售有限公司 | 1,200,000.00 | 100.00 | 1,200,000.00 | 债务人经营困难,已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 |
深圳佳捷现代物流控股有限公司 | 12,976,816.76 | 100.00 | 12,976,816.76 | 未发现可执行财产,法院裁定执行程序终结。 | |
深圳佳捷现代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79,567,863.10 | 100.00 | 79,567,863.10 | 未发现可执行财产,法院裁定执行程序终结。 | |
江西中悦实业有限公司 | 9,026,087.39 | 100.00 | 9,026,087.39 | 未发现可执行财产,法院裁定执行程序终结。 | |
深圳市华智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7,060,000.00 | 100.00 | 7,060,000.00 | 未发现可执行财产,法院裁定执行程序终结。 | |
张明贵 | 9,162,757.56 | 100.00 | 9,162,757.56 | 法院执行后,无可执行资产 |
项目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理由 |
湖南猎豹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100,000.00 | 81.71 | 81,710.52 | 公司破产清算,按可收回金额计提 | |
合计 | 186,333,339.60 | 99.99 | 186,315,050.12 |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6,415,082.67 | 412,927.10 | 6,002,155.57 | 8,293,496.95 | 412,927.10 | 7,880,569.85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56,733,443.71 | 1,090,342.36 | 55,643,101.35 | 61,581,071.22 | 1,045,421.95 | 60,535,649.27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255,109.18 | 255,109.18 | 160,167.10 | 160,167.10 | ||
低值易耗品 | 5,361.80 | 5,361.80 | 2,587.70 | 2,587.70 | ||
合计 | 63,408,997.36 | 1,503,269.46 | 61,905,727.90 | 70,037,322.97 | 1,458,349.05 | 68,578,973.92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412,927.10 | 412,927.10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1,045,421.95 | 143,698.41 | 98,778.00 | 1,090,342.36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1,458,349.05 | 143,698.41 | 98,778.00 | 1,503,269.46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资产 | 75,012,616.32 | 2,130,943.39 | 72,881,672.93 | 54,403,027.40 | 1,563,086.16 | 52,839,941.24 |
合计 | 75,012,616.32 | 2,130,943.39 | 72,881,672.93 | 54,403,027.40 | 1,563,086.16 | 52,839,941.24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567,857.23 | 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 ||
合计 | 567,857.23 | /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2022年12月31日,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如下:
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
项目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理由 |
30(含)天以内 | 40,492,185.72 | 1.00 | 404,921.86 | 预期信用损失 |
31天-1年 | 34,520,430.60 | 5.00 | 1,726,021.53 | 预期信用损失 |
合计 | 75,012,616.32 | 2.84 | 2,130,943.39 |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摊费用 | 27,869,351.98 | 31,340,468.88 |
应交税费负数重分类 | 14,987,605.27 | 52,548,975.52 |
合计 | 42,856,957.25 | 83,889,444.40 |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江西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3,702,153.35 | 3,673,097.35 | 27,375,250.70 | ||||||||
新国线黄山风景区游客集散中心有限公司 | 2,476,714.81 | -632,189.17 | 1,844,525.64 | ||||||||
小计 | 26,178,868.16 | 3,040,908.18 | 29,219,776.34 | ||||||||
合计 | 26,178,868.16 | 3,040,908.18 | 29,219,776.34 |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中道旅游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管理层指定且准备长期持有 | |||||
江西吉安长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690,000.00 | 管理层指定且准备长期持有 | ||||
景德镇长运物流园有限公司 | 管理层指定且准备长期持有 | |||||
安徽畅捷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管理层指定且准备长期持有 | |||||
黄山市新思维驾驶员培训咨询有限公司 | 管理层指定且准备长期持有 | |||||
中度石化当涂有限公司 | 管理层指定且准备长期持有 | |||||
上饶新东方旅游公司 | 管理层指定且准备长期持有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投资单位 | 成本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 | 公允价值 | 本期股利收入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本期终止确认 | 期末仍持有 | |||||
中道旅游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750,000.00 | 750,000.00 | 管理层指定且准备长期持有 | |||
江西吉安长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5,362,294.51 | 5,362,294.51 | 690,000.00 | |||
景德镇长运物流园有限公司 | 18,298,129.60 | 1,544,586.99 | 19,842,716.59 | |||
安徽畅捷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黄山市新思维驾驶员培训咨询有限公司 | 36,000.00 | 36,000.00 | ||||
中度石化当涂有限公司 | 1,300,000.00 | 1,300,000.00 | ||||
上饶新东方旅游公司 | 810,000.00 | 810,000.00 | ||||
合计 | 28,556,424.11 | 1,544,586.99 | 30,101,011.10 | 690,000.00 |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31,948,454.43 | 14,275,405.00 | 146,223,859.4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699,910.00 | 3,699,910.00 | ||
(1)处置 | 3,699,910.00 | 3,699,910.00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28,248,544.43 | 14,275,405.00 | 142,523,949.43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71,666,997.06 | 3,128,720.59 | 74,795,717.6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317,253.13 | 150,312.72 | 3,467,565.85 | |
(1)计提或摊销 | 3,317,253.13 | 150,312.72 | 3,467,565.8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105,313.32 | 2,105,313.32 | ||
(1)处置 | 2,105,313.32 | 2,105,313.32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72,878,936.87 | 3,279,033.31 | 76,157,970.18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5,369,607.56 | 10,996,371.69 | 66,365,979.25 | |
2.期初账面价值 | 60,281,457.37 | 11,146,684.41 | 71,428,141.78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328,915,021.93 | 2,387,027,606.10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2,328,915,021.93 | 2,387,027,606.1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027,020,079.73 | 234,494,410.75 | 2,107,144,301.57 | 4,368,658,792.05 |
2.本期增加金额 | 76,450,821.95 | 27,238,368.29 | 203,884,946.68 | 307,574,136.92 |
(1)购置 | 28,521,731.28 | 7,691,295.55 | 197,466,680.32 | 233,679,707.15 |
(2)在建工程转入 | 47,929,090.67 | 11,208,465.61 | 63,800.00 | 59,201,356.28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其他 | 8,338,607.13 | 6,354,466.36 | 14,693,073.4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5,087,970.20 | 22,149,710.55 | 201,951,316.63 | 279,188,997.38 |
(1)处置或报废 | 20,205,578.45 | 14,540,396.20 | 182,366,771.68 | 217,112,746.33 |
(2)合并范围减少 | 517,192.00 | 5,196,573.42 | 1,248,657.65 | 6,962,423.07 |
(3)其他 | 34,365,199.75 | 2,412,740.93 | 18,335,887.30 | 55,113,827.98 |
4.期末余额 | 2,048,382,931.48 | 239,583,068.49 | 2,109,077,931.62 | 4,397,043,931.5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29,600,812.53 | 144,982,832.49 | 1,405,944,163.69 | 1,980,527,808.71 |
2.本期增加金额 | 53,395,557.75 | 20,351,385.64 | 212,462,917.21 | 286,209,860.60 |
(1)计提 | 53,395,557.75 | 17,063,192.91 | 206,828,675.79 | 277,287,426.45 |
(2)企业合并增加 | ||||
(3)其他 | 3,288,192.73 | 5,634,241.42 | 8,922,434.1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749,090.78 | 8,880,324.90 | 179,082,721.21 | 199,712,136.89 |
(1)处置或报废 | 8,523,795.81 | 6,242,140.73 | 178,409,671.12 | 193,175,607.66 |
(2)合并范围减少 | 202,758.82 | 2,527,604.09 | 673,050.09 | 3,403,413.00 |
(3)其他 | 3,022,536.15 | 110,580.08 | 3,133,116.23 | |
4.期末余额 | 471,247,279.50 | 156,453,893.23 | 1,439,324,359.69 | 2,067,025,532.4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938,865.56 | 164,511.68 | 1,103,377.2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938,865.56 | 164,511.68 | 1,103,377.24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576,196,786.42 | 82,964,663.58 | 669,753,571.93 | 2,328,915,021.93 |
2.期初账面价值 | 1,596,480,401.64 | 89,347,066.58 | 701,200,137.88 | 2,387,027,606.10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祁门客运中心主站房 | 5,335,914.45 | 产权正在办理中 |
当涂客运综合枢纽站 | 9,966,375.00 | 产权正在办理中 |
当涂汽车站客运大楼 | 379,968.26 | 产权正在办理中 |
当涂汽车站安检维修中心 | 2,587,862.88 | 产权正在办理中 |
拓展大道翔龙调度中心 | 3,961,883.24 | 产权正在办理中 |
新余长运客运中心站 | 19,454,293.21 | 产权正在办理中 |
神岗山余家河公交总站 | 51,040,707.28 | 产权正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94,520,863.53 | 120,765,624.05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94,520,863.53 | 120,765,624.0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南昌高新客运站 | 1,995,106.72 | 1,995,106.72 | ||||
抚州长运-宜黄分公司新站工程 | 874,284.16 | 874,284.16 | ||||
抚州长运-抚州枢纽站站前广场工程 | 2,777,480.19 | 2,777,480.19 | 2,777,480.19 | 2,777,480.19 | ||
马鞍山长运-含山中心客运站 | 23,563,918.19 | 23,563,918.19 | ||||
马鞍山长运-泛太能源梅苑路加油站 | 599,895.39 | 599,895.39 |
马鞍山长运-当涂新站 | 420,191.35 | 420,191.35 | 406,412.52 | 406,412.52 | ||
萍乡长运-萍乡综合客运枢纽站(高铁项目) | 18,633,692.32 | 18,633,692.32 | 18,633,692.32 | 18,633,692.32 | ||
吉安公交-二期充电桩工程 | 856,510.00 | 856,510.00 | ||||
鄱阳长运-鄱阳新车站 | 2,668,615.50 | 2,668,615.50 | 2,707,275.50 | 2,707,275.50 | ||
上饶长运-大众4S店迁建项目 | 16,008,204.01 | 16,008,204.01 | 15,806,298.05 | 15,806,298.05 | ||
上饶长运-维修中心迁建项目 | 8,197,381.63 | 8,197,381.63 | ||||
上饶长运-驾校迁建项目 | 9,866,891.07 | 9,866,891.07 | 9,412,963.02 | 9,412,963.02 | ||
上饶长运- 紫溪区乡站 | 194,669.42 | 194,669.42 | 194,669.42 | 194,669.42 | ||
上饶长运-新驾校项目 | 274,065.19 | 274,065.19 | 1,272,825.19 | 1,272,825.19 | ||
鹰潭长运-公交总站宾馆 | 5,221,275.39 | 5,221,275.39 | 5,221,275.39 | 5,221,275.39 | ||
鹰潭公交-北站场站建设 | 20,551,515.05 | 20,551,515.05 | 16,689,267.82 | 16,689,267.82 | ||
鹰潭公交-鹰北公交枢纽场站 | 949,229.13 | 949,229.13 | 949,229.13 | 949,229.13 | ||
赣州方通-城南车站 | 1,345,630.41 | 1,345,630.41 | 261,161.19 | 261,161.19 | ||
九江长运-武宁新城汽车站 | 391,491.41 | 391,491.41 | 364,008.20 | 364,008.20 | ||
九江长运-湖口火车站物流站 | 1,646,771.88 | 1,646,771.88 | 1,646,771.88 | 1,646,771.88 | ||
九江长运-共青新汽车站 | 1,964,733.61 | 1,964,733.61 | 1,982,573.61 | 1,982,573.61 | ||
新余公交天工项目 | 4,134,873.39 | 4,134,873.39 | ||||
零星工程 | 7,781,929.24 | 310,395.03 | 7,471,534.21 | 6,663,019.56 | 310,395.03 | 6,352,624.53 |
合计 | 94,831,258.56 | 310,395.03 | 94,520,863.53 | 121,076,019.08 | 310,395.03 | 120,765,624.05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含山中心客运站 | 35,156,000.00 | 23,563,918.19 | 3,140,315.06 | 26,704,233.25 | 76.00 | 96.00 | 自筹加借款 | |||||
维修中心迁建项目 | 9,283,900.00 | 8,197,381.63 | 2,286,490.90 | 10,483,872.53 | 113.00 | 96.00 | 自筹 | |||||
上饶汽运-驾校迁建项目 | 17,506,100.00 | 9,412,963.02 | 453,928.05 | 9,866,891.07 | 56.36 | 96.00 | 自筹 | |||||
上饶汽运-大众4S店迁建项目 | 49,474,533.00 | 15,806,298.05 | 201,905.96 | 16,008,204.01 | 41.78 | 60.00 | 自筹 | |||||
鹰潭北站场站建设 | 28,610,000.00 | 16,689,267.82 | 3,862,247.23 | 20,551,515.05 | 71.83 | 90.00 | 自筹 | |||||
萍乡长运-萍乡综合客运枢纽站(高铁项目) | 59,960,000.00 | 18,633,692.32 | 18,633,692.32 | 51.24 | 80.00 | 借款 | ||||||
鄱阳长运-鄱阳新车站 | 102,540,000.00 | 2,707,275.50 | 108,340.00 | 147,000.00 | 2,668,615.50 | 76.78 | 92.00 | 自筹 | ||||
抚州长运-抚州枢纽站站前广场工程 | 6,000,000.00 | 2,777,480.19 | 2,777,480.19 | 46.29 | 46.00 | 自筹加借款 | ||||||
武宁新车站 | 23,310,000.00 | 364,008.20 | 4,859,598.33 | 4,832,115.12 | 391,491.41 | 76.69 | 95.00 | 自筹 | ||||
合计 | 331,840,533.00 | 98,152,284.92 | 14,912,825.53 | 42,167,220.90 | 70,897,889.55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086,151.17 | 3,086,151.1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262,147.96 | 10,262,147.96 |
本期增加 | 10,262,147.96 | 10,262,147.9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3,348,299.13 | 13,348,299.1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88,365.44 | 588,365.44 |
2.本期增加金额 | 4,945,040.21 | 4,945,040.21 |
(1)计提 | 4,945,040.21 | 4,945,040.21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5,533,405.65 | 5,533,405.6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814,893.48 | 7,814,893.48 |
2.期初账面价值 | 2,497,785.73 | 2,497,785.73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321,737,823.60 | 14,506,415.00 | 1,336,244,238.6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3,853,333.70 | 935,181.43 | 34,788,515.13 | |
(1)购置 | 33,853,333.70 | 935,181.43 | 34,788,515.13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8,107,280.54 | 200,410.00 | 48,307,690.54 | |
(1)处置 | 40,905,945.72 | 179,210.00 | 41,085,155.72 | |
(2)合并范围减少 | 7,201,334.82 | 21,200.00 | 7,222,534.82 | |
4.期末余额 | 1,307,483,876.76 | 15,241,186.43 | 1,322,725,063.19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53,336,165.53 | 5,879,360.84 | 259,215,526.3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7,409,008.79 | 1,428,637.24 | 28,837,646.03 | |
(1)计提 | 27,409,008.79 | 1,428,637.24 | 28,837,646.03 | |
(2)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235,892.83 | 121,227.29 | 11,357,120.12 | |
(1)处置 | 10,133,520.97 | 113,630.99 | 10,247,151.96 | |
(2)合并范围减少 | 1,102,371.86 | 7,596.30 | 1,109,968.16 | |
4.期末余额 | 269,509,281.49 | 7,186,770.79 | 276,696,052.28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37,974,595.27 | 8,054,415.64 | 1,046,029,010.9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68,401,658.07 | 8,627,054.16 | 1,077,028,712.23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抚州长运崇仁分公司本年新增土地使用权 | 18,004,057.70 | 办理当中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抚州市汽车运输总公司 | 51,714,373.56 | 51,714,373.56 | ||||
吉安市腾飞客运旅游有限公司 | 3,844,526.22 | 3,844,526.22 | ||||
永丰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7,626,826.89 | 7,626,826.89 | ||||
黄山市汽车运输总公司 | 37,994,085.23 | 37,994,085.23 | ||||
黄山市祁门县长途汽车运输公司 | 999,656.65 | 999,656.65 | ||||
鄱阳县弘鑫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1,294,603.56 | 1,294,603.56 | ||||
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 | 14,471,080.04 | 14,471,080.04 | ||||
东风汽车上饶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392,647.21 | 392,647.21 | ||||
上饶汽运旅行社有限公司 | 1,097,539.97 | 1,097,539.97 | ||||
江西南昌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5,676,000.00 | 5,676,000.00 | ||||
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 | 10,866,200.07 | 10,866,200.07 | ||||
兴发物流(南昌)有限公司 | 4,925,441.95 | 4,925,441.95 | ||||
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51,292,695.39 | 51,292,695.39 | ||||
含山县彩虹汽车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 1,491,693.60 | 1,491,693.60 | ||||
含山县彩虹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 | 1,497,670.00 | 1,497,670.00 | ||||
含山县城北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 2,355,029.92 | 2,355,029.92 | ||||
江西鹰潭长运有限公司 | 12,278,053.89 | 12,278,053.89 | ||||
贵溪市市内公交汽车 | 31,059,888.77 | 31,059,888.77 |
有限公司 | ||||||
江西长运科技有限公司 | 145,992.99 | 145,992.99 | ||||
江西汇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 71,718.98 | 71,718.98 | ||||
景德镇市平安运输有限公司 | 2,599,989.27 | 2,599,989.27 | ||||
鄱阳县安泰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4,773,043.66 | 4,773,043.66 | ||||
赣州方通客运股份有限公司 | 74,300,380.53 | 74,300,380.53 | ||||
德兴市华能长运有限公司 | 24,052,636.70 | 24,052,636.70 | ||||
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 | 57,761,242.57 | 57,761,242.57 | ||||
于都县永发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 11,122,837.51 | 11,122,837.51 | ||||
抚州市金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2,086,173.50 | 2,086,173.50 | ||||
合计 | 417,792,028.63 | 14,139,689.03 | 403,652,339.60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抚州市汽车运输总公司 | 36,145,190.68 | 11,162,027.99 | 47,307,218.67 | |||
永丰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7,626,826.89 | 7,626,826.89 | ||||
黄山市汽车运输总公司 | 37,994,085.23 | 37,994,085.23 | ||||
黄山市祁门县长途汽车运输公司 | 999,656.65 | 999,656.65 | ||||
鄱阳县弘鑫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1,294,603.56 | 1,294,603.56 | ||||
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 | 14,471,080.04 | 14,471,080.04 | ||||
东风汽车上饶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392,647.21 | 392,647.21 | ||||
上饶汽运旅行社有限公司 | 1,097,539.97 | 1,097,539.97 | ||||
江西南昌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5,676,000.00 | 5,676,000.00 | ||||
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 | 10,866,200.07 | 10,866,200.07 | ||||
兴发物流(南昌)有限公司 | 4,925,441.95 | 4,925,441.95 | ||||
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51,292,695.39 | 51,292,695.39 | ||||
含山县彩虹汽车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 1,491,693.60 | 1,491,693.60 | ||||
江西鹰潭长运有限公司 | 12,278,053.89 | 12,278,053.89 |
贵溪市市内公交汽车有限公司 | 31,059,888.77 | 31,059,888.77 | ||||
景德镇市平安运输有限公司 | 2,599,989.27 | 2,599,989.27 | ||||
鄱阳县安泰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4,773,043.66 | 4,773,043.66 | ||||
赣州方通客运股份有限公司 | 74,300,380.53 | 74,300,380.53 | ||||
德兴市华能长运有限公司 | 24,052,636.70 | 24,052,636.70 | ||||
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 | 57,761,242.57 | 57,761,242.57 | ||||
于都县永发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 4,018,100.00 | 7,104,737.51 | 11,122,837.51 | |||
抚州市金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2,086,173.50 | 2,086,173.50 | ||||
合计 | 387,203,170.13 | 18,266,765.50 | 11,784,659.11 | 393,685,276.52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减值测试目的,公司将商誉分摊至相关资产组执行减值测试程序。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如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确认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减值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本公司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方法计算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考虑了资产组的历史财务资料、预期增长率、市场前景以及其他可获得的市场信息。折现率反映了货币的时间价值和资产组业务的特定风险。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对账面余额超过500.00万元商誉的可收回金额聘请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如下:
评估对象 | 评估文号 | 与商誉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
抚州市汽车运输总公司 | 中铭评报字[2023]第2053号 | 414,776,700.00 |
于都县永发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 中铭评报字[2023]第2064号 | 6,5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新增商誉的形成:无
本期减少商誉的原因:本期因处置子公司而减少的商誉、商誉减值准备均为11,784,659.11元。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班线经营权 | 141,275,769.13 | 17,560,733.30 | 46,646,988.61 | 9,671,988.00 | 102,517,525.82 |
装修费 | 7,006,522.15 | 4,530,008.40 | 2,367,526.02 | 9,169,004.53 | |
技术开发服务费 | 200,666.62 | 490,000.00 | 102,389.08 | 588,277.54 | |
其他 | 4,317,231.16 | 5,149,990.43 | 7,210,486.96 | 2,256,734.63 | |
合计 | 152,800,189.06 | 27,730,732.13 | 56,327,390.67 | 9,671,988.00 | 114,531,542.52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4,081,418.10 | 1,020,354.53 | 4,057,957.45 | 767,686.21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13,772,137.93 | 3,443,034.49 | 23,685,733.88 | 5,921,433.47 |
信用减值准备 | 68,883,947.77 | 16,876,565.12 | 82,619,352.30 | 19,612,061.12 |
应付职工薪酬 | 40,971,991.80 | 8,929,176.95 | 58,334,201.22 | 13,889,512.07 |
递延收益 | 29,476,746.51 | 7,369,186.64 | 37,210,767.93 | 9,302,691.99 |
公允价值计量损失 | 6,098,357.44 | 1,524,589.35 | 6,215,723.30 | 1,474,161.82 |
预计负债 | 261,700.13 | 65,425.03 | 6,549,951.88 | 1,632,987.98 |
合计 | 163,546,299.68 | 39,228,332.10 | 218,673,687.96 | 52,600,534.66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184,377,298.36 | 46,094,324.59 | 194,472,932.36 | 48,618,233.09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公允价值计量收益 | 1,544,586.99 | 386,146.75 | 1,544,586.99 | 386,146.75 |
内部交易未实现亏损 |
固定资产折旧 | 7,914,753.75 | 1,978,688.44 | 8,702,049.38 | 2,175,512.35 |
无形资产摊销 | 313,893.72 | 78,473.43 | 330,195.88 | 82,548.97 |
合计 | 194,150,532.82 | 48,537,633.21 | 205,049,764.61 | 51,262,441.16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337,554,288.79 | 319,393,919.02 |
可抵扣亏损 | 708,316,162.49 | 562,565,757.69 |
合计 | 1,045,870,451.28 | 881,959,676.71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2 | 4,445,745.49 | ||
2023 | 37,827,441.85 | 60,783,727.21 | |
2024 | 132,445,397.95 | 151,629,347.38 | |
2025 | 186,237,020.30 | 217,396,695.90 | |
2026 | 117,626,407.19 | 128,310,241.71 | |
2027 | 234,179,895.20 | ||
合计 | 708,316,162.49 | 562,565,757.69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购土地款 | 39,800,000.00 | 39,800,000.00 | 53,990,000.00 | 53,990,000.00 | ||
预付工程款 | 4,320,000.00 | 4,320,000.00 | ||||
预付购车款 | 5,224,867.22 | 5,224,867.22 | 1,501,652.13 | 1,501,652.13 | ||
预付设备款 | 770,600.00 | 770,600.00 | ||||
合计 | 45,024,867.22 | 45,024,867.22 | 60,582,252.13 | 60,582,252.13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50,000,000.00 | |
保证借款 | 938,500,000.00 | 600,000,000.00 |
信用借款 | 741,000,000.00 | 1,449,718,050.00 |
应计利息 | 7,389,082.56 | 6,845,658.62 |
合计 | 1,686,889,082.56 | 2,106,563,708.62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保证借款情况见附注关联方及其交易的关联担保情况。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76,506,468.54 | 98,747,600.00 |
合计 | 76,506,468.54 | 98,747,600.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99,861,810.43 | 128,867,253.21 |
1-2年 | 13,436,347.16 | 14,538,176.97 |
2-3年 | 4,786,148.19 | 3,044,970.43 |
3年以上 | 5,443,640.67 | 3,587,956.28 |
合计 | 223,527,946.45 | 150,038,356.89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8,600,779.60 | 103,182,931.49 |
1-2年 | 1,500.00 | 2,559,221.40 |
2-3年 | 49,783.97 | 19,522.20 |
3年以上 | 9,553,613.14 | 12,015,340.95 |
合计 | 28,205,676.71 | 117,777,016.04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浮梁县蛟潭加油站 | 9,534,090.94 | 预收以后年度的租金 |
合计 | 9,534,090.9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按性质列示
项目 | 期末余额 |
预收的租金 | 28,134,870.54 |
预收的其他款项 | 70,806.17 |
合计 | 28,205,676.71 |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负债 | 29,926,829.25 | 54,023,454.57 |
减: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负债的 | -61,533.94 |
部分 | ||
合计 | 29,926,829.25 | 53,961,920.63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分类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充值款 | 15,845,823.58 | 14,272,633.08 |
预收商品销售款 | 3,489,390.91 | 2,641,731.77 |
预收物管费 | 637,832.18 | |
预收仓储费 | 479,091.25 | |
预收其他服务费 | 10,591,614.76 | 35,992,166.29 |
合计 | 29,926,829.25 | 54,023,454.57 |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39,278,562.63 | 645,599,214.15 | 652,314,761.37 | 132,563,015.41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293,936.82 | 72,610,983.77 | 66,668,847.80 | 8,236,072.79 |
三、辞退福利 | 1,973,670.74 | 1,950,670.74 | 23,000.00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41,572,499.45 | 720,183,868.66 | 720,934,279.91 | 140,822,088.20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30,909,257.89 | 540,436,998.85 | 548,789,408.75 | 122,556,847.99 |
二、职工福利费 | 1,117,282.58 | 32,341,348.30 | 33,458,630.88 | |
三、社会保险费 | 1,135,870.40 | 32,885,582.16 | 31,950,284.27 | 2,071,168.29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794,977.80 | 28,827,635.08 | 28,211,907.97 | 1,410,704.91 |
工伤保险费 | 190,880.71 | 2,943,346.69 | 2,645,462.01 | 488,765.39 |
生育保险费 | 150,011.89 | 1,030,707.65 | 1,009,021.55 | 171,697.99 |
其他 | 83,892.74 | 83,892.74 | ||
四、住房公积金 | 390,165.41 | 28,068,285.57 | 27,020,972.54 | 1,437,478.44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5,725,986.35 | 11,866,999.27 | 11,095,464.93 | 6,497,520.69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其他 | ||||
合计 | 139,278,562.63 | 645,599,214.15 | 652,314,761.37 | 132,563,015.41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207,691.39 | 69,353,869.58 | 63,616,872.24 | 7,944,688.73 |
2、失业保险费 | 86,245.43 | 2,111,570.19 | 1,906,431.56 | 291,384.06 |
3、企业年金缴费 | 1,145,544.00 | 1,145,544.00 | ||
4、其他 | ||||
合计 | 2,293,936.82 | 72,610,983.77 | 66,668,847.80 | 8,236,072.7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4,496,373.11 | 6,573,163.36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582,226.57 | 1,456,510.13 |
企业所得税 | 36,757,425.60 | 48,951,505.16 |
个人所得税 | 916,277.17 | 1,127,733.1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80,275.69 | 920,143.63 |
教育费附加 | 420,161.99 | 449,302.77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308,947.73 | 327,026.37 |
房产税 | 5,395,433.37 | 7,732,469.84 |
土地使用税 | 829,591.32 | 1,043,560.02 |
印花税 | 286,791.04 | 297,493.85 |
防洪保安基金 | 289,210.68 | 472,712.46 |
价格调节基金 | 206,821.15 | 355,776.24 |
契税 | 146,891.68 | 146,891.68 |
其他 | 72,183.29 | 45,874.64 |
合计 | 51,588,610.39 | 69,900,163.30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8,369,483.96 | 15,886.88 |
其他应付款 | 1,088,117,132.37 | 603,121,387.53 |
合计 | 1,096,486,616.33 | 603,137,274.4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8,369,483.96 | 15,886.88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应付股利-XXX | ||
应付股利-XXX | ||
合计 | 8,369,483.96 | 15,886.88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险款项 | 14,413,298.27 | 15,767,153.68 |
代扣代付款 | 20,856,004.29 | 19,290,778.96 |
待付款 | 38,034,068.08 | 38,950,643.82 |
往来款 | 699,413,082.54 | 222,652,348.49 |
保证金及押金 | 147,569,827.26 | 180,413,562.72 |
代扣代缴员工社保款 | 14,706,644.42 | 8,745,207.46 |
未结事故款、事故基金 | 6,184,299.25 | 4,000,524.75 |
股权转让款 | 6,745,223.53 | 6,740,000.01 |
工程、设备款 | 53,967,534.13 | 12,274,830.20 |
暂收款 | 28,725,674.53 | 24,444,960.08 |
其他 | 57,501,476.07 | 69,841,377.36 |
合计 | 1,088,117,132.37 | 603,121,387.53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198,000,000.00 | 股东借款 |
鹰潭市财政局城市资产营运公司 | 35,485,200.00 | 合同未执行完毕 |
景德镇市恒通物流有限公司 | 24,234,186.11 | 股东借款 |
合计 | 257,719,386.11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0,695,847.33 | 62,348,185.43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101,153,333.41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33,006,013.26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572,824.18 | 353,969.60 |
合计 | 15,268,671.51 | 196,861,501.70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 | 1,618,577.96 | 3,427,967.08 |
合计 | 1,618,577.96 | 3,427,967.08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25,180,000.00 | 14,240,000.00 |
保证借款 | 55,000,000.00 | |
信用借款 | 62,255,300.00 | |
应计利息 | 15,847.33 | 92,885.43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0,695,847.33 | -62,348,185.43 |
合计 | 69,500,000.00 | 14,24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借款银行 | 长期借款期末金额 |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孔目江支行 | 55,000,000.00 | |
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4,500,000.00 | |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华支行 | 10,680,000.00 | 10,680,000.00 |
应计利息 | 15,847.33 | 15,847.33 |
合计 | 80,195,847.33 | 10,695,847.33 |
注:抵押贷款情况见附注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9赣江西长运ZR001 | 101,153,333.41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部分(附注五、29) | -101,153,333.41 | |
合计 | 0 |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8,129,495.17 | 2,440,482.23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572,824.18 | 353,969.60 |
合计 | 3,556,670.99 | 2,086,512.63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84,164,291.87 | 145,080,258.38 |
专项应付款 | 5,856,990.23 | 5,996,694.41 |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附注29) | 33,006,013.26 | |
合计 | 90,021,282.10 | 118,070,939.5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责任经营保证金 | 82,972,271.87 | 110,784,825.12 |
租赁保证金 | 1,192,020.00 | 1,289,420.00 |
融资租赁 | 33,006,013.26 |
其他说明:
无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专项应付款(注1) | 1,601,813.55 | 30,000.00 | 1,571,813.55 | 职工安置费 |
专项应付款(注2) | 4,394,880.86 | 109,704.18 | 4,285,176.68 | 职工安置费 | |
合计 | 5,996,694.41 | 139,704.18 | 5,856,990.23 | / |
其他说明:
注1:根据《九江市人民政府九江市交通运输局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合同》的规定,本公司子公司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收到九江市交通运输局拨来的职工改制费期初金额1,601,813.55元,本期支付30,000.00元,期末余额1,571,813.55元。
注2:根据永丰县财政局根据永丰县人民政府《关于永丰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与江西吉安长运有限公司合作方案和永丰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改制方案的批复》(永府办字[2008]152号)文精神,拨给子公司江西永丰长运有限公司尚未支付完毕的改制职工安置费,期初余额4,394,880.86元为职工身份置换专项款,本期支付109,704.18元,期末余额为4,285,176.68元。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
交通事故赔偿 | 6,549,951.88 | 1,198,764.24 | 景德镇长运和鹰潭公交因交通事故计提的预计负债 |
合计 | 6,549,951.88 | 1,198,764.24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42,419,250.00 | 28,979,924.84 | 69,219,174.84 | 2,180,000.00 | 政府专项补助 |
合计 | 42,419,250.00 | 28,979,924.84 | 69,219,174.84 | 2,180,000.00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 | 本期计入 | 本期计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 |
金额 | 营业外收入金额 | 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关/与收益相关 | ||||
购车补贴 | 20,618,000.00 | 11,398,500.00 | -32,016,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建设补助 | 18,000,000.00 | 7,210,500.00 | -23,030,500.00 | 2,18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拆迁补贴 | 3,801,250.00 | -3,801,250.00 | 与资产相关 | ||||
其他资产性补助 | 10,370,924.84 | -10,370,924.84 | 与资产相关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负债 | 61,533.94 | |
合计 | 61,533.94 |
其他说明:
无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84,476,800.00 | 284,476,800.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592,979,899.46 | 592,979,899.46 | ||
其他资本公积 | 61,478,980.28 | 61,478,980.28 | ||
合计 | 654,458,879.74 | 654,458,879.7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0,478,838.53 | 10,478,838.53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9,706,506.42 | 9,706,506.42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772,332.11 | 772,332.11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0,478,838.53 | 10,478,838.53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25,780,905.74 | 22,339,131.51 | 20,107,155.86 | 28,012,881.39 |
合计 | 25,780,905.74 | 22,339,131.51 | 20,107,155.86 | 28,012,881.3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97,124,216.59 | 97,124,216.59 | ||
任意盈余公积 | 42,800,728.07 | 42,800,728.07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16,742.89 | 16,742.89 | ||
合计 | 139,941,687.55 | 139,941,687.55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9,072,263.35 | -20,544,188.8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9,072,263.35 | -20,544,188.86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47,900,828.74 | 11,476,745.46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3,698,198.40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其他 | 4,819.95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60,671,290.49 | -9,072,263.3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195,056,581.98 | 1,592,006,441.59 | 1,502,466,426.63 | 1,799,718,030.01 |
其他业务 | 256,558,545.44 | 107,301,050.69 | 314,828,838.13 | 120,239,820.63 |
合计 | 1,451,615,127.42 | 1,699,307,492.28 | 1,817,295,264.76 | 1,919,957,850.64 |
(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145,161.512742 | 181,729.526476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25,655.854544 | 32,439.896667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17.67 | / | 17.85 |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25,655.854544 | 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销售材料、加工修改、站务服务、保险代理等。 | 31,807.821196 | 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销售材料、加工修改、站务服务、保险代理等。 |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632.075471 | 保理收入 | ||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25,655.854544 | 32,439.896667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 ||||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119,505.658198 | 149,289.629809 |
(3).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2022年营业收入按收入确认时间列示如下:
项目 | 产品 销售 | 工程 建造 | 提供 劳务 | 其它 | 合计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155,241,641.50 | 155,241,641.50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259,248,344.39 | 1,037,125,141.53 | 1,296,373,485.92 | ||
合计 | 259,248,344.39 | 1,192,366,783.03 | 1,451,615,127.42 |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757,607.11 | 2,925,698.96 |
教育费附加 | 1,455,064.98 | 2,254,960.53 |
资源税 | 10,000.00 | |
房产税 | 17,170,280.90 | 20,257,110.25 |
土地使用税 | 2,579,038.26 | 3,274,745.45 |
车船使用税 | 305,489.06 | 324,559.79 |
印花税 | 1,000,403.35 | 1,048,819.73 |
其他 | 84,294.80 | 709,564.83 |
合计 | 24,352,178.46 | 30,805,459.54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661,819.85 | 8,397,546.40 |
折旧费 | 450,344.96 | 602,394.43 |
广告费 | 1,256,692.77 | 2,551,903.41 |
其他 | 2,583,950.19 | 4,716,197.86 |
合计 | 10,952,807.77 | 16,268,042.10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19,426,901.02 | 214,418,359.32 |
折旧及资产摊销 | 50,793,071.15 | 55,834,980.73 |
业务招待费 | 2,892,388.60 | 5,684,057.02 |
审计、诉讼、咨询费 | 6,055,618.64 | 6,210,185.24 |
公务用车费 | 2,490,319.38 | 3,345,223.08 |
行政开支 | 6,942,555.72 | 14,894,954.46 |
材料及修理费 | 1,655,991.90 | 1,389,479.01 |
其他 | 8,901,823.64 | 14,005,260.60 |
合计 | 299,158,670.05 | 315,782,499.46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107,850,958.05 | 112,103,474.98 |
减:利息收入 | -9,281,531.57 | -6,454,805.13 |
承兑汇票贴息 | ||
汇兑损失 | 1,209,720.64 | |
减:汇兑收益 | ||
手续费 | 3,282,339.84 | 3,217,234.12 |
合计 | 101,851,766.32 | 110,075,624.61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线路及营运补助 | 305,910,470.98 | 310,160,136.34 |
公交四类人员补贴 | 58,814,793.00 | 68,690,749.06 |
亏损补贴 | 18,275,656.97 | 21,807,059.00 |
燃油补贴及新能源补助 | 36,523,672.68 | 94,089,097.68 |
社保及稳岗补贴 | 4,658,824.69 | 7,895,459.65 |
税收奖励及返还 | 16,776,871.39 | 17,447,592.73 |
搬迁和过渡期经营补贴 | 1,308,170.06 | 2,460,020.31 |
其他 | 10,652,279.56 | 2,241,845.59 |
合计 | 452,920,739.33 | 524,791,960.36 |
其他说明:
其他收益中主要明细如下:
(1)重要的线路及营运补助
日期 | 补贴项目 | 金额 | 相关批准文件 | 批准机关 | 公司 |
1月 | 运营补贴 | 1,233,200.00 | 乐府办资抄字[2022]2号 | 乐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景德镇长运 |
1月 | 线路补贴 | 1,784,093.00 | 马鞍山市市区与含山县、和县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营补贴暂行办法 | 马鞍山市财政局 | 马鞍山长运 |
1月 | 马博线 | 1,080,000.00 | 博望人民区政府2012年2月22日第三次常务会议纪要 | 博望区人民政府 | 马鞍山长运 |
1月 | 运营补贴 | 3,750,000.00 | 德兴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50]2020年8月24号 | 德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上饶汽运 |
1月 | 经营补贴 | 2,240,000.00 | 于府字[2018]587号 | 于都县人民政府 | 赣州方通 |
1月 | 86路等公交线路 | 2,879,600.00 | 《关于井冈山经济开发区园区86、88、89路公交车营运补贴的协议》、《加密91路公交线路班次营运补贴协议》等 | 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吉安公交 |
2月 | 运营补贴 | 2,560,000.00 | 万府办抄字[2021]1386号 | 万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上饶汽运 |
3月 | 运营补贴 | 2,100,000.00 | 乐府办资抄字[2021]184号 | 乐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景德镇长运 |
3月 | 公交营运补助 | 1,200,000.00 | 都昌县交通运输局都昌县城市公共交通特许经营权服务项目合同书 | 都昌县交通运输局 | 九江长运 |
3月 | 运营补助 | 2,362,570.00 | 共交文[2021]93号 | 江西高速公路改扩建办公室 | 九江长运 |
3月 | 接送学生服务补贴 | 1,070,000.00 | 余教体发[2018]334号 | 余干县教体局 | 鹰潭长运 |
3月 | 线路补贴 | 1,393,984.50 | 马鞍山市市区与含山县、和县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营补贴暂行办法 | 马鞍山市财政局 | 马鞍山长运 |
3月 | 城乡公交运营补贴 | 1,498,000.00 | 广交文[2021]82号 | 广昌县交通局 | 抚州长运 |
3月 | 城乡公交运营补贴 | 1,425,000.00 | 丰府字[2019]198号 | 南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抚州长运 |
日期 | 补贴项目 | 金额 | 相关批准文件 | 批准机关 | 公司 |
3月 | 城乡公交经营补贴 | 1,800,000.00 | 乐府办抄字[2021]720号 | 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抚州长运 |
3月 | 城乡公交补贴 | 1,600,000.00 | 宜黄县人民政府文件宜府字[2020]142号 | 宜黄县人民政府 | 抚州长运 |
4月 | 城乡公交运营补贴 | 1,308,525.00 | 金府办财抄字[2021]398号 | 金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抚州长运 |
4月 | 工业园区班线财政补贴 | 1,042,436.00 | 吉县高新管抄字[2021]4号 | 吉安高新区管委会 | 吉安长运 |
4月 | 城市公交运营补贴款 | 1,110,000.00 | 婺府办字[2019]94号 | 婺源县人民政府 | 婺源公交 |
4月 | 运营补贴 | 2,160,000.00 | 饶财建指[2021]21号 | 德兴市交通运输局 | 上饶长运 |
4月 | 营运补贴 | 1,200,000.00 | 都昌县交通运输局都昌县城市公共交通特许经营权服务项目合同书 | 都昌县交通运输局 | 九江长运 |
5月 | 运营补贴 | 3,750,000.00 | 德兴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50]2020年8月24号 | 德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上饶汽运 |
5月 | 城乡公交补贴 | 6,600,000.00 | 乐府办抄字[2021]701号 | 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抚州长运 |
5月 | 线路营运补助 | 1,300,000.00 | 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 | 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政府 | 景德镇长运 |
5月 | 运营补贴 | 25,950,300.00 |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吉财建拟字[2022]20号 | 吉安市财政局 | 吉安公交 |
5月 | 天河线营运补贴 | 2,918,100.00 | 吉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吉县府办抄字[2022]69号 | 吉安县人民政府 | 吉安公交 |
5月 | 城乡公交运营补贴 | 2,125,000.00 | 丰府字[2019]198号 | 南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抚州长运 |
5月 | 园区公交专线补贴 | 1,050,000.00 | 永府办抄字[2022]334号 | 永新县人民政府 | 吉安长运 |
6月 | 镇村公交运营补助 | 2,985,000.00 | 永交文[2022]24号永修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修县有效应对疫情帮助各行各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 永修县人民政府、永修县交通局 | 九江长运 |
6月 | 公交运营补贴 | 3,000,000.00 | 乐府办资抄字[2022]58号 | 乐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景德镇长运 |
6月 | 线路营运补助 | 2,500,000.00 | 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 | 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政府 | 景德镇长运 |
6月 | 运营补贴 | 3,304,000.00 | 含政办[2021]54号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含山县城市(乡)公共交通财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马鞍山长运 |
6月 | 城乡公交经营补贴 | 1,550,000.00 | 宜黄县人民政府文件宜府字[2020]142号 | 宜黄县人民政府 | 抚州长运 |
6月 | 运营补贴 | 2,000,000.00 | 万府办抄字〔2022〕61号 | 万年县人民政府办 | 上饶长运 |
7月 | 城市公交运营补贴款 | 1,290,000.00 | 婺府办字[2019]94号 | 婺源县人民政府 | 婺源公交 |
日期 | 补贴项目 | 金额 | 相关批准文件 | 批准机关 | 公司 |
7月 | 线路补贴 | 1,064,132.25 | 马鞍山市市区与含山县、和县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营补贴暂行办法 | 马鞍山市财政局 | 马鞍山长运 |
7月 | 运营补助 | 2,140,630.00 | 共交文[2022]31号 | 江西高速公路改扩建办公室 | 九江长运 |
7月 | 营运补贴 | 1,200,000.00 | 都昌县交通运输局都昌县城市公共交通特许经营权服务项目合同书 | 都昌县交通运输局 | 九江长运 |
7月 | 运营补贴 | 3,750,000.00 | 德兴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50]2020年8月24号 | 德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上饶汽运 |
7月 | 城乡公交运营补贴 | 1,499,000.00 | 广交文[2021]82号 | 广昌县交通局 | 抚州长运 |
7月 | 城乡公交运营补贴 | 1,087,900.00 | 丰府字[2019]198号 | 南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抚州长运 |
7月 | 万福、油田经营补贴 | 3,437,400.00 | 吉安县人民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纪要2022年3月 | 吉安县交通局 | 吉安公交 |
8月 | 城乡公交运营补贴 | 1,037,100.00 | 丰府字[2019]198号 | 南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抚州长运 |
8月 | 城乡公交经营补贴 | 2,283,218.00 | 金府办财抄字[2022]736号 | 金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抚州长运 |
9月 | 镇村公交专项资金 | 1,500,000.00 | 德安县财政局审核意见书 | 德安县政府 | 九江长运 |
9月 | 万福、油田经营补贴 | 1,560,000.00 | 吉安县人民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纪要2022年3月 | 吉安县交通局 | 吉安公交 |
9月 | 城乡公交经营补贴 | 2,283,218.00 | 金府办财抄字[2022]736号 | 金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抚州长运 |
9月 | 城乡公交班线补贴 | 1,600,000.00 | 宜黄县人民政府文件宜府字[2020]142号 | 宜黄县人民政府 | 抚州长运 |
9月 | 城乡公交运营补贴 | 1,500,000.00 | 广交文[2021]82号 | 广昌县交通局 | 抚州长运 |
10月 | 营运补贴 | 1,200,000.00 | 都昌县交通运输局都昌县城市公共交通特许经营权服务项目合同书 | 都昌县交通运输局 | 九江长运 |
10月 | 公交运营补助 | 1,064,270.00 | 共交文[2022]51号 | 共青城市交通运输局 | 九江长运 |
10月 | 城乡公交运营补贴 | 2,400,000.00 | 黎府办抄字[2022]385号 | 黎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抚州长运 |
10月 | 城乡公交运营补贴 | 1,425,000.00 | 丰府字[2019]198号 | 南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抚州长运 |
10月 | 当博线运营补贴 | 1,582,400.00 | 当涂至博望(302)公交线路成本规制核算意见表 | 当涂县交通局 | 马鞍山长运 |
10月 | 城乡公交运营补贴 | 6,000,000.00 | 贵交运字[2022]75号 | 贵溪市交通运输局 | 鹰潭长运 |
日期 | 补贴项目 | 金额 | 相关批准文件 | 批准机关 | 公司 |
10月 | 城市公交运营补贴 | 1,290,000.00 | 婺府办字[2019]94号 | 婺源县人民政府 | 婺源公交 |
10月 | 城乡公交经营补贴 | 1,775,000.00 | 乐府办抄字[2022]450号 | 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抚州长运 |
11月 | 冷僻线路经营补贴 | 1,093,400.00 | 鹰潭市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关于拨付冷僻线路经营补贴的请示 | 鹰潭市财政局 | 鹰潭公交 |
11月 | 公交营运补助 | 2,000,000.00 | 庐山市城乡客运发展合作意向协议 | 交通局 | 九江长运 |
11月 | 城乡公交运营补贴 | 2,000,000.00 | 黎府办抄字[2022]528号 | 黎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抚州长运 |
11月 | 营运补贴 | 2,400,800.00 | 于都县人民政府批复[2022]第37号 | 于都县人民政府 | 于都方通 |
11月 | 运营补贴 | 3,750,000.00 | 德兴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50]2020年8月24号 | 德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上饶长运 |
11月 | 运营补贴 | 1,727,473.91 | 《祁门县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财政补贴奖惩暂行办法》财建[2014]131号 | 交通局 | 黄山长运 |
11月 | 公交财政补贴 | 1,080,200.00 | 含政办[2021]54号关于印发含山县城市(乡)公共交通财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马鞍山长运 |
11月 | 余江镇村公交补贴 | 3,500,000.00 | 鹰潭市余江区交通运输局文件余交字[2022]32号 | 余江区交通局 | 鹰潭长运 |
11月 | 80、85、81路公交线路补贴 | 3,981,600.00 | 吉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吉县府字[2018]380号 | 吉安县人民政府 | 吉安公交 |
11月 | 线路补贴 | 5,000,000.00 | 新干县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 新干县人民政府 | 吉安公交 |
12月 | 城市公交运营补贴款 | 1,290,000.00 | 婺府办字[2019]94号 | 婺源县人民政府 | 婺源公交 |
11月 | 经营补贴 | 3,000,000.00 | 崇府办抄字[2022]760号 | 崇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抚州长运 |
12月 | 经营补贴 | 4,436,761.00 | 崇府办抄字[2022]760号 | 崇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抚州长运 |
12月 | 马宁线路补贴 | 1,618,236.22 | 关于解决市旅游集散中心至南京刘村地铁站毗邻省际公交相关经费的请示 | 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 | 马鞍山长运 |
12月 | 线路补贴 | 1,738,975.25 | 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市区与含山县、和县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营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 | 马鞍山市财政局 | 马鞍山长运 |
12月 | 经开区补贴 | 1,304,200.00 | 当涂经开区城市公交运营成本及政府补贴核算意见 | 当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马鞍山长运 |
日期 | 补贴项目 | 金额 | 相关批准文件 | 批准机关 | 公司 |
12月 | 城乡公交运营补贴 | 1,500,000.00 | 广交文[2021]82号 | 广昌县交通局 | 抚州长运 |
12月 | 城乡公交运营补贴 | 2,238,255.00 | 黎府办抄字[2022]528号 | 黎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抚州长运 |
12月 | 86路等公交线路 | 7,860,000.00 | 《关于井冈山经济开发区园区86、88、89路公交车营运补贴的协议》、《加密91路公交线路班次营运补贴协议》等 | 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吉安公交 |
12月 | 天河线营运补贴 | 2,000,000.00 | 吉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吉县府办抄字[2022]69号 | 吉安县人民政府 | 吉安公交 |
12月 | 镇村公交经营补贴 | 10,000,000.00 | 关于请求拨付2022年度镇村公交政策性补贴的报告 | 贵溪市交通运输局 | 鹰潭长运 |
12月 | 镇村公交经营补贴 | 9,000,000.00 | 关于市交通局请求拨付2022年镇村公交运行补贴申请的意见 | 贵溪市交通运输局 | 鹰潭长运 |
12月 | 城乡公交经营补贴 | 2,303,918.00 | 金府办抄字[2022]1302号 | 金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 抚州长运 |
12月 | 城乡公交经营补贴 | 2,303,918.00 | 金府办抄字[2022]1304号 | 金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 抚州长运 |
12月 | 城乡公交经营补贴 | 1,600,000.00 | 宜黄县人民政府文件宜府字[2020]142号 | 宜黄县人民政府 | 抚州长运 |
12月 | 运营补贴 | 3,585,000.00 | 德兴府办抄字[2022]1031号 | 德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上饶汽运 |
12月 | 2022年城乡公交营运补贴 | 3,502,000.00 | 彭府办字[2021]75号彭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彭泽县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方案的通知 | 彭泽县交通局 | 九江长运 |
12月 | 镇村公交专项资金 | 1,500,000.00 |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通知江西省财政厅问津赣财建指[2022]25号 | 德安县政府 | 九江长运 |
12月 | 镇村公交专项资金 | 1,500,000.00 |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通知江西省财政厅问津赣财建指[2022]25号 | 德安县政府 | 九江长运 |
12月 | 鹅湖班线运营补贴 | 3,323,000.00 | 浮府办抄字[2022]371号 | 浮梁县人民政府 | 景德镇长运 |
合计 | 231,936,814.13 |
(2)重要的公交四类人员补贴如下
日期 | 补贴项目 | 金额 | 相关批准文件 | 批准机关 | 公司名称 |
日期 | 补贴项目 | 金额 | 相关批准文件 | 批准机关 | 公司名称 |
1月 | 社会福利性补助(1-5路公交车) | 1,280,000.00 | 乐府办抄字[2021]700号 | 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抚州长运 |
2月 | 老年人乘车补贴 | 5,500,000.00 |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吉财建拟字[2018]39号 | 吉安市财政局 | 吉安公交 |
3月 | 65周岁以上老年人乘坐公交车补助 | 1,026,480.00 | 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德府办抄财字[2022]268号 | 德安县政府 | 九江长运 |
3月 | 八类人员免费乘车 | 8,411,400.00 | 余府办抄字[2021]1号 | 新余市人民政府 | 新余公交 |
3月 | 公益性补贴 | 2,750,000.00 | 关于拨付公交公益性补贴暨安全运行防护等费用的报告鹰交文[2019]38号 | 鹰潭市财政局 | 鹰潭公交 |
5月 | 公益性补贴 | 2,750,000.00 | 关于拨付公交公益性补贴暨安全运行防护等费用的报告鹰交文[2019]38号 | 鹰潭市财政局 | 鹰潭公交 |
7月 | 八类人员免费乘车 | 6,411,400.00 | 余府办抄字[2021]1号 | 新余市人民政府 | 新余公交 |
8月 | 老年人乘车补贴 | 5,500,000.00 |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吉财建拟字[2018]39号 | 吉安市财政局 | 吉安公交 |
9月 | 社会福利性补助(1-6路公交车) | 1,600,000.00 | 乐府办抄字[2022]400号 | 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抚州长运 |
10月 | 公益性补助 | 2,132,930.00 | 鹰潭市交通运输局,鹰潭市财政局关于拨付公交公益性补贴暨安全运行防护等费用的报告鹰交文[2019]38号 | 鹰潭市财政局 | 鹰潭公交 |
10月 | 社会福利性补助(老人、学生卡) | 2,000,000.00 | 黎川县城市公交线路特许经营协议 | 黎川县交通局 | 抚州长运 |
10月 | 老年人乘车补贴 | 2,104,000.00 | 《关于市长运公司转来要求足额落实我市公交企业老人、现役军人、残疾人免费乘车补助报告的意见》 | 贵溪市交通运输局 | 鹰潭长运 |
11月 | 公益补贴 | 2,367,070.00 | 关于拨付公交公益性补贴暨安全运行防护等费用的报告鹰交文[2019]38号 | 鹰潭市财政局 | 鹰潭公交 |
11月 | 社会福利性补助 | 2,045,240.00 | 金府办抄字[2022]985号 | 金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抚州长运 |
12月 | 老年人免费乘车补贴 | 2,450,000.00 | 吉安县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辆协调会议纪要吉县府办纪字[2014]33号 | 吉安县人民政府 | 吉安公交 |
日期 | 补贴项目 | 金额 | 相关批准文件 | 批准机关 | 公司名称 |
12月 | 公益性补贴 | 3,500,000.00 | 关于提高公交公益性服务亏损补贴请示 | 鹰潭市交通运输局 | 鹰潭公交 |
合计 | 51,828,520.00 |
(3)重要的亏损补贴
日期 | 补贴项目 | 金额 | 相关批准文件 | 批准机关 | 公司名称 |
1月 | 物流大环城补贴款 | 1,656,000.00 | 吉县府办抄字[2019]220号 | 吉安县人民政府 | 吉安长运 |
3月 | 镇村公交、工业园区直通公交亏损补贴 | 1,100,000.00 | 峡府办抄字[2022]59号 | 峡江县政府 | 吉安长运 |
5月 | 井冈山机场班线经营性亏损补贴 | 1,834,681.53 | 吉府办抄字[2020]6号 | 吉安市人民政府 | 吉安长运 |
11月 | 物流大环城补贴款 | 1,656,000.00 | 吉县府办抄字[2019]220号 | 吉安县人民政府 | 吉安长运 |
合计 | 6,246,681.53 |
(4)重要的燃油补贴及新能源补贴
日期 | 补贴项目 | 金额 | 相关批准文件 | 批准机关 | 公司名称 |
1月 | 燃油补贴 | 1,617,822.00 | 皖财建[2021]1383号关于下达2020年度农村客运、出租车等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预算的通知 |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 马鞍山长运 |
2月 | 成品油价格补助 | 1,527,654.00 | 关于下达2020年度农村客运、出租车等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预算的通知皖财建[2021]1383号 | 安徽财政厅 | 马鞍山长运 |
3月 | 新能源补助 | 2,920,000.00 | 共交文[2022]6号 | 共青城市交通运输局 | 九江长运 |
6月 | 燃油补贴 | 1,908,500.00 | 萍财建[2022]32号 | 萍乡市财政局 | 萍乡长运 |
7月 | 2022年燃油补贴 | 6,836,800.00 | 萍财建[2022]32号 | 萍乡市财政局 | 萍乡长运 |
8月 | 燃油补贴 | 3,005,800.00 | 九财建指[2022]27号《关于下达2022年农村客运、出租车等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预算指标的通知》 | 九江市财政局 | 九江长运 |
8月 | 节能减排补助 | 1,101,000.00 | 赣财建指[2022]74号 | 吉安市财政局 | 吉安公交 |
9月 | 油价补贴 | 1,000,059.00 | 浮交字[2022]91号 | 浮梁县交通运输局 | 景德镇长运 |
日期 | 补贴项目 | 金额 | 相关批准文件 | 批准机关 | 公司名称 |
10月 | 2022年燃油补贴 | 1,395,295.60 | 皖财建[2022]941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预算指标清算数的通知 |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文件 | 马鞍山长运 |
10月 | 成品油补贴 | 1,097,500.00 | 关于下达2022年农村客运、出租车等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预算指标分配意见 | 吉安市财政局 | 吉安公交 |
11月 | 燃油补贴 | 1,029,987.00 | 饶财建指[2022]20号 | 江西省财政厅 | 上饶长运 |
12月 | 成品油补贴 | 1,805,164.08 | 鹰财建指[2022]11号关于下达2022年农村客运、出租车等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预算指标的通知 | 贵溪市交通运输局 | 鹰潭长运 |
合计 | 25,245,581.68 |
(5)重要的税收奖励及返还
日期 | 补贴项目 | 金额 | 相关批准文件 | 批准机关 | 公司名称 |
12月 | 退税款 | 3,837,626.00 | 浮府字[2013年]113号 | 浮梁县人民政府 | 恒达物流 |
合计 | 3,837,626.00 |
(6)重要的搬迁和过渡期经营补贴
日期 | 补贴项目 | 金额 | 相关批准文件 | 批准机关 | 公司名称 |
3月 | 搬迁和过渡期经营补贴 | 1,150,000.00 | 关于申请关闭万里大道以及城东车站过渡期补贴返回款报告 | 都昌县人民政府 | 九江长运 |
合计 | 1,150,000.00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040,908.18 | 4,269,906.71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43,921,335.30 | 74,573,665.22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690,000.00 | 2,926,000.00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1,025,973.53 | |
注销子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 | -1,645,392.31 | 52,365,056.87 |
合计 | 46,006,851.17 | 133,108,655.27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81,479.11 | -28,282.59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281,479.11 | -28,282.59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281,479.11 | -28,282.59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941,096.93 | -350,122.76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6,770,004.04 | -13,190,371.05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7,454,884.03 | -49,368,714.37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23,283,791.14 | -62,909,208.18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43,698.41 | -595,278.22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20,370,000.00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1,103,377.24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18,266,765.50 | -4,018,100.00 |
十二、其他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567,857.23 | 174,316.43 |
合计 | -18,978,321.14 | -25,912,439.03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 | 81,128,315.83 | 32,834,464.12 |
合计 | 81,128,315.83 | 32,834,464.12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2,354,308.95 | 4,395,615.20 | 2,354,308.95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政府补助 | 648,837.00 | ||
罚款收入 | 1,500,055.58 | 656,221.73 | 1,500,055.58 |
不需支付的款项 | 5,909,052.83 | 3,100,496.44 | 5,909,052.83 |
违约金 | 134,525.16 | 8,423,650.00 | 134,525.16 |
赔偿款 | 2,342,830.00 | 1,668,405.00 | 2,342,830.00 |
其他 | 8,311,051.50 | 6,617,667.73 | 8,311,051.50 |
合计 | 20,551,824.02 | 25,510,893.10 | 20,551,824.0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2,678,454.85 | 1,845,186.96 | 2,678,454.85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60,000.00 | 20,300.00 | 60,000.00 |
罚款支出 | 1,435,268.42 | 1,046,239.97 | 1,435,268.42 |
残疾人保障基金 | 413,563.63 | ||
事故赔偿款 | 24,350.47 | ||
其他 | 658,115.98 | 1,571,293.14 | 658,115.98 |
合计 | 4,831,839.25 | 4,920,934.17 | 4,831,839.25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8,277,725.62 | 34,912,713.07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9,899,580.42 | 222,051.07 |
合计 | 38,177,306.04 | 35,134,764.14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30,775,487.75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2,693,871.94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824,221.39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2,361,475.55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450,137.27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5,440,778.36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71,827.44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71,235,142.70 |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302,918.57 |
所得税费用 | 38,177,306.0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税收返还以外的政府补贴收入 | 482,345,794.12 | 589,030,687.63 |
利息收入 | 9,281,531.57 | 6,454,805.13 |
收到押金及保证金 | 44,086,152.55 | 22,626,709.64 |
代收保险赔款等 | 8,799,038.25 | 13,227,293.79 |
往来款 | 79,948,300.97 | |
其他 | 15,745,775.99 | 21,984,679.85 |
合计 | 640,206,593.45 | 653,324,176.04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金融机构手续费等支出 | 3,282,339.84 | 3,217,234.12 |
罚没支出 | 1,435,268.42 | 1,046,239.97 |
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的现金支出 | 32,779,340.84 | 52,797,260.68 |
支付的押金及保证金 | 51,981,832.76 | 18,099,865.29 |
代付保险赔款等 | 10,508,309.01 | 6,825,611.83 |
其他 | 17,723,623.03 | 25,804,802.66 |
合计 | 117,710,713.90 | 107,791,014.55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融资租赁费 | 37,248,411.41 | 67,693,567.82 |
收购少数股权款 | 4,699,700.00 | |
合计 | 37,248,411.41 | 72,393,267.82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68,952,793.79 | 11,746,133.15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3,283,791.14 | 62,909,208.18 |
信用减值损失 | 18,978,321.14 | 25,912,439.03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80,779,063.12 | 323,796,969.95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4,945,040.21 | 588,365.44 |
无形资产摊销 | 28,837,646.03 | 30,622,225.53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56,327,390.67 | 50,682,498.0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1,128,315.83 | -32,834,464.12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24,145.90 | -2,550,428.24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81,479.11 | 28,282.59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07,850,958.05 | 112,103,474.98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6,006,851.17 | -133,108,655.27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3,372,202.56 | 2,379,729.54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724,807.95 | -2,157,678.47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628,325.61 | 55,258,503.03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4,015,893.26 | -45,377,504.65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96,759,697.85 | -27,360,790.12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0,051,790.22 | 432,638,308.58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403,277,594.24 | 454,967,054.10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454,967,054.10 | 423,167,491.46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1,689,459.86 | 31,799,562.64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24,471,180.52 |
其中:上饶市天恒汽车有限公司 | 18,730,300.00 |
鄱阳县瑞峰酒店有限公司 | 5,740,880.52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3,285,059.81 |
其中:上饶市天恒汽车有限公司 | 3,282,059.63 |
鄱阳县瑞峰酒店有限公司 | 3,000.18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21,186,120.71 |
其他说明:
无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403,277,594.24 | 454,967,054.10 |
其中:库存现金 | 256,315.04 | 167,670.0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403,021,279.20 | 454,799,384.0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03,277,594.24 | 454,967,054.10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8,153,302.75 | 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18,915,439.27 | 抵押借款、融资 |
固定资产 | 30,303,748.67 | 抵押借款 |
无形资产 | 12,984,533.33 | 抵押借款 |
合计 | 90,357,024.02 | / |
其他说明:
注1:期末受限货币资金见附注注2:期末受限存货情况
(1)本公司二级公司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订最高额浮动抵押合同,以融资款购买的车辆作为抵押财产并签订了合同编号为2022鄂银最动质第748号抵押合同。质押物的账面价值为1,015,959.27元。
(2)本公司二级公司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与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经销商买方信贷及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综合融资协议》,以现有以及将有的未上牌汽车作为抵押。抵押物的账面价值为17,899,480.00元。
注3:期末受限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本公司向九江银行光华支行借款2,500.00万元,以九江长运拥有的位于九江市浔南大道与金凤路交汇处名优特土地(权证号为九城过用(2013)第233号,占地面积为42,000.00平米)和房产(权证号为九房权证浔字第1000173956号,建筑面积8,003.53平米)作为抵押并签订了合同编号为727072015022700631020002抵押合同,截至2022年12月31日,抵押物的账面价值为43,288,282.00元。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线路及营运补助 | 305,910,470.98 | 其他收益 | 305,910,470.98 |
公交四类人员补贴 | 58,814,793.00 | 其他收益 | 58,814,793.00 |
亏损补贴 | 18,275,656.97 | 其他收益 | 18,275,656.97 |
燃油补贴及新能源补助 | 36,523,672.68 | 其他收益 | 36,523,672.68 |
社保及稳岗补贴 | 4,658,824.69 | 其他收益 | 4,658,824.69 |
税收奖励及返还 | 16,776,871.39 | 其他收益 | 16,776,871.39 |
搬迁和过渡期经营补贴 | 1,308,170.06 | 其他收益 | 1,308,170.06 |
其他收益性补贴 | 10,599,595.46 | 其他收益 | 10,599,595.46 |
建设补助 | 7,210,500.00 | 递延收益、冲减资产账面价值 | |
新能源车补贴 | 11,398,500.00 | 冲减资产账面价值 | |
其他资产性补贴 | 10,370,924.84 | 冲减资产账面价值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价款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
南昌市达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80,204,800.00 | 100 | 协议转让 | 2022-1-27 | 工商变更 | 36,241,274.30 | 0.00 | |||||
鄱阳县瑞峰酒店有限公司 | 5,740,880.52 | 100 | 挂牌交易 | 2022-5-10 | 工商变更 | 5,915,831.41 | 0.00 | |||||
上饶市天恒汽车有限公司 | 18,730,300.00 | 100 | 挂牌交易 | 2022-6-23 | 工商变更 | 1,764,229.59 | 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3月29日本公司子公司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出资设立九江柴桑城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51%股权。
(2)2022年公司注销子公司情况
2022年公司注销子公司情况
序号 | 所属一子公司 | 注销公司名称 |
1 | 大通物流 | 江西长运联运有限公司 |
2 | 南昌市大件运输有限公司 | |
3 | 都市城际公交 | 进贤长运有限公司 |
4 | 江西南昌港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 |
5 | 赣易行 | 江西赣易行科技有限公司 |
6 | 黄山长运 | 黄山市旅游集散中心有限公司 |
7 | 黄山长运屯溪有限公司 | |
8 | 黄山长运黟县公交有限公司 | |
9 | 吉安公交 | 吉安市吉泰旅行社有限公司 |
10 | 吉安长运 | 新干县惠民城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
11 | 永丰县长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
12 | 新干县公共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 |
13 | 马鞍山长运 | 含山长运旅游服务公司 |
14 | 马鞍山长客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
15 | 鄱阳长运 | 鄱阳县安泰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序号 | 所属一子公司 | 注销公司名称 |
16 | 江西省饶州旅游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
17 | 鄱阳县湖城旅行社有限公司 | |
18 | 上饶汽运 | 德兴市华能长运有限公司 |
19 | 上饶汽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 | |
20 | 抚州长运 | 抚州东乡长运交通有限公司 |
21 | 抚州市金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
22 | 抚州长运旅游有限公司 | |
23 | 九江长运 | 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
24 | 九江长运股份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
25 | 景德镇长运 | 浮梁长运公交有限公司 |
26 | 乐平长运客运有限公司 | |
27 | 景德镇长运船务有限公司 | |
28 | 景德镇长运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 | |
29 | 浮梁长运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江西都市城际公交有限公司 | 江西南昌 | 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井冈山大道848号 | 汽车运输 | 100.00 | 设立 | |
江西长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 江西南昌 | 南昌市广场南路118号 | 出租服务 | 99.74 | 设立 | |
江西南昌科技大市场有限公司 | 江西南昌 | 南昌市广场南路118号 | 房屋租赁 | 76.92 | 设立 | |
江西长运大通物流有限公司 | 江西南昌 | 南昌市洪都南大道313号 | 维修服务 | 100.00 | 设立 | |
江西长运物业经营有限公司 | 江西南昌 | 南昌市西湖区八一大道135号 | 物业管理 | 100.00 | 设立 | |
江西吉安长运有限公司 | 江西吉安 |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中山西路2号 | 汽车运输 | 60.00 | 设立 | |
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 | 江西景德镇 | 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洪源206国道69号 | 汽车运输 | 66.67 | 设立 | |
黄山长运有限公司 | 安徽黄山 |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新潭齐云大道东侧 | 汽车运输 | 100.00 | 设立 | |
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 | 江西抚州 | 抚州市环城南路306号 | 汽车运输 | 92.86 | 7.12 | 设立 |
马鞍山长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 安徽马鞍山 | 马鞍山市花山区红旗北路96号 | 汽车运输 | 51.00 | 设立 | |
江西新余长运有限公司 | 江西新余 |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新欣北大道1169号 | 汽车运输 | 100.00 | 设立 | |
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 | 江西萍乡 | 江西省萍乡市经济开发区安源中大道10号(金三角商贸城安源长途汽车站) | 汽车运输 | 100.00 | 设立 | |
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吉安 | 吉安市吉州区长岗南路61号 | 汽车运输 | 70.00 | 设立 | |
江西长运新余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江西新余 | 新余市长青南路198号 | 汽车运输 | 70.00 | 设立 | |
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江西上饶 | 鄱阳县洪迈大道北侧与鄱阳湖大道交汇处 | 汽车运输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 | 江西上饶 | 上饶市信州区带湖路15号 | 汽车运输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江西鹰潭长运有限公司 | 江西鹰潭 | 鹰潭市龙虎山大道18号 | 汽车运输 | 99.96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江西长运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江西南昌 | 南昌市西湖区广场南路118号 | 维修服务 | 100.00 | 设立 | |
江西汇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 江西南昌 |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平安西二街1号 | 保险代理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江西长运科技有限公司 | 江西南昌 |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平安西二街1号南昌西综合客运枢纽站站房三楼399号 | 软件研发 | 100.00 | 设立 | |
江西长运鹰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江西鹰潭 | 江西省鹰潭市龙虎山大道东侧46号路北侧 | 公交客运 | 70.00 | 设立 | |
赣州方通客运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于都 |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高速公路连接线东侧、公路延伸段北侧 | 汽车运输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 | 江西景德镇 | 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三大公路边县车管所隔壁 | 货物运输 | 55.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婺源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婺源 | 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紫阳镇才仕大道12号 | 汽车运输 | 100.00 | 设立 | |
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广州深圳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保理业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 江西九江 | 江西省九江市浔南大道97号 | 汽车运输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江西智运九州互联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南昌 |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平安西二街1号南昌西综合客运枢纽站站房三楼397号 | 互联网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 55.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本公司子公司吉安长运与吉安市金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江西寰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业务承包经营合同书》,将公司子公司江西吉安长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拥有的车辆综合性能、安全性能和环保性能检测等相关业务交由乙方承包经营。合同到期后,双方于2022年12月19日签订了《机动车检测业务承包经营协议书》,相关检测业务仍由乙方承包经营,合同期14年共收取承包费200.20万元,吉安长运对该子公司投资为固定收益回报投资,故本期不予合并。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景德镇长运 | 33.33 | -3,308,286.65 | 7,541,326.43 | |
吉安长运 | 40.00 | -1,541,360.97 | 7,107,226.97 | 46,036,574.97 |
马鞍山长运 | 49.00 | -12,828,664.23 | 8,712,742.71 | |
赣州方通 | 49.00 | -7,039,151.05 | 37,367,751.54 | |
鹰潭公交 | 30.00 | -1,594,220.23 | 3,354,423.00 | |
恒达物流 | 45.00 | 15,780,371.07 | 7,525,324.35 | 75,903,834.83 |
吉安公交 | 30.00 | -5,705,834.48 | 63,055.33 | 15,694,532.71 |
新余公交 | 30.00 | -5,906,204.98 | 827,702.81 | 5,290,446.62 |
抚州长运 | 0.02 | 1,246,887.25 | 2,397,065.85 | 11,305,419.11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吉安长运 | 26,217,894.00 | 180,205,405.15 | 206,423,299.15 | 90,257,765.20 | 14,111,050.77 | 104,368,815.97 | 26,600,584.45 | 204,282,556.14 | 230,883,140.59 | 96,167,520.13 | 16,719,071.74 | 112,886,591.87 |
景德镇长运 | 33,747,492.04 | 137,812,716.82 | 171,560,208.86 | 142,946,766.69 | 4,219,150.31 | 147,165,917.00 | 49,799,127.09 | 113,119,242.58 | 162,918,369.67 | 123,732,066.42 | 4,517,341.08 | 128,249,407.50 |
抚州长运 | 73,760,847.41 | 449,923,811.50 | 523,684,658.91 | 359,100,493.96 | 12,771,534.85 | 371,872,028.81 | 64,115,242.36 | 483,047,510.02 | 547,162,752.38 | 361,992,275.75 | 22,190,876.93 | 384,183,152.68 |
马鞍山长运 | 22,276,595.94 | 118,254,188.78 | 140,530,784.72 | 104,748,573.95 | 15,674,630.60 | 120,423,204.55 | 25,503,720.19 | 120,776,430.45 | 146,280,150.64 | 83,061,160.53 | 19,625,004.58 | 102,686,165.11 |
吉安公交 | 48,404,364.04 | 191,688,981.83 | 240,093,345.87 | 202,466,333.81 | 202,466,333.81 | 56,185,050.45 | 206,822,537.16 | 263,007,587.61 | 218,527,606.57 | 218,527,606.57 | ||
新余公交 | 4,062,634.67 | 46,799,931.41 | 50,862,566.08 | 32,427,389.11 | 568,172.07 | 32,995,561.18 | 40,067,077.98 | 37,790,769.56 | 77,857,847.54 | 21,243,569.57 | 16,446,972.48 | 37,690,542.05 |
鹰潭公交 | 18,393,029.88 | 73,314,182.22 | 91,707,212.10 | 77,981,321.79 | 2,441,700.13 | 80,423,021.92 | 40,554,267.33 | 77,868,877.72 | 118,423,145.05 | 92,766,321.89 | 9,115,488.34 | 101,881,810.23 |
赣州方通 | 7,606,544.06 | 115,217,708.74 | 122,824,252.80 | 47,582,146.10 | 166,932.49 | 47,749,078.59 | 13,310,573.90 | 130,924,142.68 | 144,234,716.58 | 49,993,765.81 | 4,004,724.70 | 53,998,490.51 |
恒达物流 | 288,441,498.56 | 67,015,844.83 | 355,457,343.39 | 194,049,385.39 | 194,049,385.39 | 186,412,151.06 | 98,512,431.69 | 284,924,582.75 | 142,045,403.24 | 142,045,403.24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吉安长运 | 85,592,863.10 | -2,090,629.72 | -2,090,629.72 | 14,755,268.18 | 122,661,387.56 | 17,389,593.53 | 17,389,593.53 | 53,277,229.79 |
景德镇长运 | 60,454,295.39 | -9,965,296.60 | -9,965,296.60 | 5,341,746.12 | 69,331,225.62 | 1,082,141.83 | 1,082,141.83 | 6,753,881.90 |
抚州长运 | 111,741,564.11 | -3,399,180.60 | -3,399,180.60 | 55,256,961.45 | 144,258,513.60 | 19,824,960.18 | 19,824,960.18 | 36,397,931.30 |
马鞍山长运 | 39,292,723.16 | -23,226,334.43 | -23,226,334.43 | 4,353,849.14 | 47,773,379.76 | -437,343.79 | -437,343.79 | 22,079,847.55 |
吉安公交 | 40,609,666.17 | -20,413,102.05 | -20,413,102.05 | 20,763,831.89 | 48,234,813.23 | -430,803.85 | -430,803.85 | 36,957,704.50 |
新余公交 | 13,117,894.92 | -19,687,349.93 | -19,687,349.93 | 5,499,284.18 | 22,041,880.63 | 3,065,565.95 | 3,065,565.95 | 23,284,107.43 |
鹰潭公交 | 13,452,970.35 | -5,314,067.43 | -5,314,067.43 | 6,928,701.94 | 16,663,756.18 | -5,176,468.39 | -5,176,468.39 | 9,497,763.19 |
赣州方通 | 15,526,671.23 | -15,226,693.24 | -15,226,693.24 | 865,570.15 | 19,201,121.26 | -13,041,628.99 | -13,041,628.99 | 1,755,275.19 |
恒达物流 | 314,926,940.94 | 35,067,491.27 | 35,067,491.27 | -19,432,479.43 | 250,230,578.84 | 18,581,047.78 | 18,581,047.78 | -9,265,070.15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29,219,776.34 | 26,178,868.16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3,040,908.18 | 4,269,906.71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3,040,908.18 | 4,269,906.71 |
其他说明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 |
营企业名称 | 直接 | 间接 | 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江西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江西省 |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桂苑大道创业大厦A座3楼301-2 | 国有 | 49.00 | 权益法 | |
新国线黄山风景区游客集散中心有限公司 | 安徽省黄山市 | 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汤口镇寨西新国线黄山风景区游客集散中心综合楼 | 国有 | 20.00 | 权益法 |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力求减少各种风险对财务业绩的潜在不利影响。
1、 市场风险
(1)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
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市场状况及时作出调整,未来利率变化不会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 信用风险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应收融资租赁款等其他金融资产。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目前市场状况等其它因素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整体信用风险可控。
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的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2022年12月31日,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
一年以内 | 一到二年 | 二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1,686,889,082.56 | 1,686,889,082.56 | |||
应付票据 | 76,506,468.54 | 76,506,468.54 | |||
应付账款 | 199,861,810.43 | 13,436,347.16 | 4,786,148.19 | 5,443,640.67 | 223,527,946.45 |
租赁负债 | 5,122,787.13 | 2,060,126.82 | 840,000.00 | 840,000.00 | 8,862,913.95 |
长期借款 | 10,695,847.33 | 69,500,000.00 | 80,195,847.33 | ||
应付债券 | |||||
长期应付款 | 90,021,282.10 | 90,021,282.10 | |||
合计 | 1,979,075,995.99 | 15,496,473.98 | 75,126,148.19 | 96,304,922.77 | 2,166,003,540.93 |
(续)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
一年以内 | 一到二年 | 二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2,106,563,708.62 | 2,106,563,708.62 | |||
应付票据 | 98,747,600.00 | 98,747,600.00 | |||
应付账款 | 128,867,253.21 | 14,538,176.97 | 6,632,926.71 | 150,038,356.89 | |
租赁负债 | 480,000.00 | 480,000.00 | 1,280,000.00 | 840,000.00 | 3,080,000.00 |
长期借款 | 62,348,185.43 | 14,240,000.00 | 76,588,185.43 | ||
应付债券 | 101,153,333.41 | 101,153,333.41 | |||
长期应付款 | 33,006,013.26 | 118,070,939.53 | 151,076,952.79 | ||
其他金融负债 | |||||
合计 | 2,531,166,093.93 | 15,018,176.97 | 22,152,926.71 | 118,910,939.53 | 2,687,248,137.14 |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573,732.54 | 573,732.54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
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573,732.54 | 573,732.54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0,101,011.10 | 30,101,011.10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573,732.54 | 30,101,011.10 | 30,674,743.64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系本公司持有的非上市公司股权,被投资企业经营环境和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所以公司按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和长期借款等。上述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 | 公路客货运输、商品仓储集装箱货运、货物装卸 | 40,791.68 | 23.0869 | 23.0869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母公司长运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6,567.685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869%,长运集团母公司南昌市交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741.2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6667%,两家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308.9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7536%。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所属的子公司详见附注“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江西长运港务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江西祥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江西灿坤商贸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江西长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间接控股股东 |
南昌南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间接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南昌水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间接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南昌市通旅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 间接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南昌肉联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 间接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江西省赣抚尾闾整治有限公司 | 间接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江西云鼎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间接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南昌水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间接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江西国控汽车投资有限公司 | 间接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南昌市青美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间接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南昌市第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间接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江西南昌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间接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间接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南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 间接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江西华赣文化旅游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 间接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南昌市怡景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 间接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南昌赣昌砂石有限公司 | 间接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江西省洪城一卡通投资有限公司 | 间接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间接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原母公司的控股股东 |
南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原母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南昌东站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原母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南昌市政鼎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原母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南昌市政公用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原母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南昌市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原母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南昌蓝海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原母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南昌市政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原母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北京昌政大道实业有限公司 | 原母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南昌市政公用主题公园管理有限公司 | 原母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南昌市政公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原母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南昌市金振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 原母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南昌市政公用海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原母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南昌市幸福渠水域治理有限公司 | 原母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南昌市红谷隧道有限公司 | 原母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南昌市政公用建设有限公司 | 原母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原母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南昌市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原母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安义县市政公用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原母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浙江富春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原母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原母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景德镇市恒通物流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王晓 | 董事长 |
胡维泉 | 董事、总经理 |
张小平 | 董事 |
吴隼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刘磊 | 董事、副总经理 |
黄博 | 董事 |
彭润中 | 独立董事 |
李宝常 | 独立董事 |
张云燕 | 独立董事 |
黄俊 | 监事会主席 |
刘志坚 | 监事 |
魏文青 | 监事 |
周权 | 职工代表监事 |
徐志芳 | 职工代表监事 |
穆孙祥 | 副总经理 |
占梁 | 副总经理 |
傅琳雁 | 财务总监 |
肖良芝 | 副总经理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江西洪城田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农副产品 | 1,266,544.75 | 1,336,509.57 | ||
江西靖安武侠世界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农副产品 | 306,639.0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 股权托管 | 2021/12/30 | 2022/12/29 | 按照托管公司当年营业收入的0.005%向托管方收取托管费 | 27,369.76 |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与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关于南昌公交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等股权之托管协议》,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同意委托公司管理南昌公交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85%的股权、南昌公交湾里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南昌市第二出租汽车公司产权、南昌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95.05%股权、江西大众交通输有限公司40%股权、南昌大众交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丰城惠信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45%股权、江西永修顺祥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100%股权、南昌公交洪城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90%股权、南昌公交石油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南昌市公交顺畅客车维修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每年按照托管公司当年营业收入的
0.005%向托管方收取托管费,股权托管协议一年一签,直至被托管公司不存在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情形之日为止。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 | 118,344.00 | 118,344.24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及土地 | 4,624,383.00 | 4,114,115.01 | 76,936.13 | 5,167,547.33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2021年本公司与长运集团签署关于京山北路32号、洪都南大道313号两宗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租赁合同》,租赁期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租金为每年2,665,239.00元(含税)。
注2:2021年8月本公司与长运集团签署关于广场南路118号的中心站长运停车场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租赁期为2021年7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租金为每年1,959,144.00元(含税)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2017/4/24 | 2022/4/24 | 是 |
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2017/4/28 | 2022/4/28 | 是 |
上饶市天恒汽车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2018/11/21 | 2023/11/21 | 是 |
江西赣易行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2018/11/23 | 2028/11/22 | 是 |
上饶市天恒汽车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1/8/20 | 2022/8/20 | 是 |
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2021/9/16 | 2022/9/16 | 是 |
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1/11/15 | 2022/11/14 | 是 |
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2021/12/27 | 2022/12/26 | 是 |
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1/12/29 | 2022/12/28 | 是 |
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21/12/28 | 2022/12/28 | 是 |
萍乡长运盛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2021/12/27 | 2022/12/26 | 是 |
萍乡长运盛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21/12/29 | 2022/12/28 | 是 |
萍乡长运盛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2021/12/28 | 2022/12/28 | 是 |
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21/12/27 | 2022/12/26 | 是 |
景德镇市平安运输有限公司 | 9,900,000.00 | 2022/11/4 | 2025/11/4 | 否 |
含山长运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12,000,000.00 | 2022/10/18 | 2032/10/18 | 否 |
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2022/6/16 | 2032/6/15 | 否 |
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2020/4/21 | 2023/4/21 | 否 |
萍乡市永安昌荣 | 5,000,000.00 | 2022/12/20 | 2023/12/20 | 否 |
实业有限公司 | ||||
萍乡长运盛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3,500,000.00 | 2022/12/20 | 2023/12/20 | 否 |
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2022/10/8 | 2023/10/7 | 否 |
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2/11/29 | 2023/11/28 | 否 |
都昌县长运公共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 3,900,000.00 | 2022/2/14 | 2023/2/14 | 否 |
庐山市公共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 3,900,000.00 | 2022/2/14 | 2023/2/14 | 否 |
江西新余长运有限公司 | 55,000,000.00 | 2022/7/11 | 2025/7/10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2022年10月10日 | 2023年10月9日 | 否 |
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10,000,000.00 | 2022年11月8日 | 2023年11月7日 | 否 |
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2年11月9日 | 2023年10月27日 | 否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38,000,000.00 | 2022年2月25日 | 2023年2月17日 | 否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2年3月24日 | 2023年3月23日 | 否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2年6月16日 | 2023年6月15日 | 否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2年3月23日 | 2023年3月23日 | 否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2022年2月11日 | 2023年2月10日 | 否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1年12月21日 | 2022年12月20日 | 否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90,000,000.00 | 2022年2月18日 | 2023年2月17日 | 否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90,000,000.00 | 2022年1月29日 | 2023年1月28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2017年4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萍乡长运与其子公司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萍乡长运盛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萍乡长运、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及萍乡长运盛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为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在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经销商
车辆买方信贷借款及票据融资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余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保证期间为自每笔债务确定的到期之次日起二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笔担保已履行完毕。注2:2017年4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萍乡长运与其子公司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与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萍乡长运、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及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为萍乡长运盛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经销商车辆买方信贷借款及票据融资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余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保证期间为自每笔债务确定的到期之次日起二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笔担保已履行完毕。注3:本公司子公司上饶汽运及其子公司上饶汽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上饶汽运与上饶汽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为上饶市天恒汽车有限公司(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在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经销车辆买方信贷借款及票据融资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余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2022年7月28日,该笔担保已解除。注4: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子公司赣易行与江西省公路运输管理局签署《委托服务协议》,本公司与赣易行的其他股东(江西宜春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新世纪汽运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盛威时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及赣州地区客运企业(会昌县汽车站有限公司、寻乌县汽车客货站、大余县汽车站、龙南县华盛发展有限公司龙南县汽车站、全南县汽车站)共同为赣易行科技有限公司履约提供保证,即为被保证人江西赣易行科技有限公司履行《委托服务协议》承担连带责任,履约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50万元。赣易行已于2022年11月2日注销,该笔担保已履行完毕。注5:2021年8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二级子公司上饶市天恒汽车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保证期限为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笔担保已履行完毕。注6:2021年9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与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签署《保证合同》,公司为二级子公司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800万元,保证期限为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笔担保已履行完毕。注7:2021年11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县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鄱阳长运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县支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笔担保已履行完毕。注8: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与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为二级子公司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萍乡长运盛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县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丁公路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形成的债务进行担保。公司本次为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县支行借款800万元、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借款1,000万元,以及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丁公路支行借款500万元形成的债务提供的担保,合计担保金额为2,300万元;公司为萍乡长运盛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县支行借款300万元、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借款500万元,以及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丁公路支行借款400万元形成的债务提供的担保,合计担保金额为1,200万元;公司于2021年12月为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县支行借款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担保已履行完毕。
注9:公司于2022年11月与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签署《连带责任保证合同》,为本公司孙公司景德镇市平安运输有限公司向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申请99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使用5,000,000.00元。注10:公司于2022年10月与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连带责任保证合同》,为本公司孙公司含山长运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向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12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注11:本公司子公司萍乡长运及其子公司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萍乡长运盛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在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经销商车辆买方信贷借款及票据融资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保证期限为十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使用15,879,338.32元注12:2020年4月,本公司子公司萍乡长运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署《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萍乡长运为其子公司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票据融资业务和汽车金融法人账户透支业务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为人民币4,000万元,保证期间为合同项目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使用额度7,184,421.97元。注13:公司于2022年12月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签署《连带责任保证合同》,为本公司孙公司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申请5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注14:公司于2022年12月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签署《连带责任保证合同》,为孙公司萍乡长运盛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申请35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注15:公司于2022年10月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签署《连带责任保证合同》,为孙公司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申请8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注16:公司于2022年11月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县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鄱阳长运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县支行申请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注17:公司子公司九江长运于2022年2月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华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孙公司都昌县长运公共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华支行申请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额为人民币390万元。注18:公司子公司九江长运于2022年2月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华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孙公司庐山市公共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华支行申请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额为人民币390万元。注19:公司于2022年7月与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孔目江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新余长运向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孔目江支行申请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额为人民币5,500万元。注20: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交投集团于2022年10月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本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申请15,00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注21: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交投集团于2022年11月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本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分行申请11,00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注22: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交投集团于2022年11月与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迎宾大道支行签署《保证合同》,为本公司向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迎宾大道支行申请5,00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注23:公司原间接控股股东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集团)于2022年2月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站前路支行签署《连带责任保证合同》,为本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站前路支行申请3,80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注24:公司原间接控股股东市政集团于2022年3月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铁路支行签署《连带责任保证合同》,为本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铁路支行申请1亿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注25:公司原间接控股股东市政集团于2022年6月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铁路支行签署《连带责任保证合同》,为本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铁路支行申请1亿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注26:公司原间接控股股东市政集团于2022年3月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本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申请1亿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注27:公司原间接控股股东市政集团于2022年2月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本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申请7,00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注28:公司原间接控股股东市政集团于2021年12月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县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县支行申请2亿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注29:公司原间接控股股东市政集团于2022年2月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分行申请9,00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注30:公司原间接控股股东市政集团于2022年1月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署《连带责任保证合同》,为本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9,00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2021/11/10 | 2022/11/10 |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2022/7/13 | 2023/7/13 |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2022/8/3 | 2023/8/3 |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2,718,050.00 | 2022/9/24 | 2023/9/24 |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28,000,000.00 | 2021/10/14 | 2022/10/14 |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1/11/23 | 2022/11/22 |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2022/6/23 | 2023/6/23 |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出 | ||||
无 |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江西长运大通物流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南昌市达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协议转让给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80,204,800.00 |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75.46 | 395.43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 120,077.61 | 1,356.8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490,718,050.00 | 490,718,050.00 |
其他应付款 | 景德镇市恒通物流有限公司 | 25,408,348.26 | 25,408,348.26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①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赣州方通依法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江西新世纪汽运集团于都长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公司”)、李桂生、方媛、于都县长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于都长运公司”)以及江西省铭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顺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前述被告立即向公司给付款项人民币3,000,000.00元;向赣州方通给付2018年度业绩补偿款人民币11,869,800.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1,661,770.00元;向赣州方通给付2019年度业绩补偿款人民币1,775,893.21元。根据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0)赣01民初649号,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如下:(一)被告新世纪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赣州方通2018年度业绩补偿款11,869,800.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二)被告新世纪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本公司违约金1,500,000.00元;(三)被告新世纪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赣州方通公司2019年度业绩补偿款1,775,893.21元;(四)被告李桂生、方媛对前述第一、二、三项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被告于都长运公司对前述第一、二项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六)被告铭顺公司对前述第一、二项给付义务承担50.00%的清偿责任;(七)被告李桂生、方媛、于都长运公司、铭顺公司依前述第四、五、六项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新世纪公司追偿;(八)驳回原告本公司、赣州方通的其他诉讼请求。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收到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赣01执842号《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申请执行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决定立案执行。本诉讼案件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但后续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确定对公司与子公司赣州方通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该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及赣州方通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②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嵘保理因相关方拖欠保理款,依法向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四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于都县福兴房地产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立即向华嵘保理支付保理融资款本金人民币3,700.00万元及利息,和律师费34万元;要求被告方媛立即向华嵘保理支付借款本金人民币2,800万元及利息,和律师费27万元。2020年10月22日,华嵘保理收到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2021年10月29日,华嵘保理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粤0304民初55715号与(2020)粤0304民初55722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判令被告方媛及保证人立即向原告华嵘保理支付借款本金1800万元、利息为386.91万元及律师费用16万元,合计2,202.91万元;判令被告方媛及保证人立即向原告华嵘保理支付借款本金1,000万元、利息200.41万元及律师费用11万元,合计1,211.41万元。
鉴于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4民初55715号《民事判决书》已生效,且履行期限已届满,但被告仍未履行该民事判决书判定的给付义务,华嵘保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华嵘
保理于2022年7月14日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2)粤0304执22775号《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认为申请执行符合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决定立案执行。于都县福兴房地产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不服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4 民初55722 号民事判决,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23年1月19日,华嵘保理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粤03民终3929号《民事判决书》,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判决)。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子公司华嵘保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华嵘保理于2023年4月11日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3)粤 0304执 12992 号《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认为华嵘保理申请执行符合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决定立案执行。2022年4月,华嵘保理收到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粤0391民初10025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判令:被告新世纪公司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华嵘保理偿还借款本金1,700万元,并支付利息4,213,940.65元(利息已计至2020年9月30日,后段利息以未还本金为基数,按照2020年10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被告新世纪公司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华嵘保理支付律师费16万元;被告李桂生、方媛、于都长运公司、铭顺公司、于都县荣华客运出租有限公司对上述第1、2判项确定的新世纪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李桂生、方媛、于都长运公司、铭顺公司、于都县荣华客运出租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新世纪公司追偿;华嵘保理对被告陈林根持有的铭顺公司60%的股权享有质权,并有权就处分该股权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原告华嵘保理对被告冯伟持有的铭顺公司40%的股权享有质权,并有权就处分该股权所得价款优先受偿;驳回华嵘保理的其他诉讼请求。华嵘保理、铭顺公司、冯伟、陈林根不服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20)粤0391民初10025号民事判决书的判决,均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22年12月1日,华嵘保理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粤03民终22166号《民事判决书》,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20)粤0391民初10025号民事判决;案件发回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重审(二审判决)。上述本述诉讼后续执行情况或最终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对于都县福兴房地产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上述3,700.00万元保理融资款计提坏账准备共2,784.52万元,计提比例为75.26%;公司已对方媛上述2,800.00万元保理融资款计提坏账准备计2,107.20万元,计提比例为75.26%。
③公司依法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深圳市佳捷现代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捷控股公司”)、深圳市华智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智远公司”)、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捷物流公司”)和张丽斌、陆叶提起诉讼,要求前述被告立即向公司支付股权回购款及相应的利息、股权收购费和律师费等。2020年12月8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粤03民初170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佳捷控股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十日内支付原告本公司7,958.00万元及相应利息及违约金(二)被告华智远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十日内支付原告本公司股权回购款706.00万元及相应利息及违约金。(三)被告华智远公司、张丽斌对被告佳捷控股公司的上述第一项支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被告佳捷控股公司、张丽斌对被告华智远公司的上述第二项支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被告佳捷控股公司、华智远公司、张丽斌连带支付原告本公司股权收购费用265,000元、律师费690,000元。(六)驳回原告本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2021年10月21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03执300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已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了相应的执行措施,本案共计执行到位人民币12,220.20元,法院依法扣缴申请执行费人民币83.30元后,剩余款项人民币12,136.90元已划付申请执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此外,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认为,本案被执行人目前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不能提供财产可供执行,本次执行程序无法继续进行,可予以终结,需等待继续执行的条件成就后再重新启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期间,申请执行人享有继续要求被执行人清偿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的义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对佳捷控股公司上述7,956.79万元应收股权回购款计提坏账准备共7,956.79万元,计提比例为100%;公司已对华智远公司上述706万元股权回购款计提坏账准备计706万元,计提比例为100%。
④2020年,公司依法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对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捷物流公司”)、深圳市佳捷现代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捷控股公司”)、深圳市华智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智远公司”)和张丽斌、陆叶提起诉讼,要求前述被告立即向公司偿还借款及相应的利息和律师费等。
根据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19)粤0307民初11376号,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判决如下:(一)被告佳捷物流公司、佳捷控股公司、华智远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本公司偿还借款本金9,061,185.21元及截至2020年4月30日的借款利息16,067,513.19元,2020年5月1日之后的借款利息应以未付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9.9%的标准支付至借款本金付清日止。(二)被告佳捷物流公司、佳捷控股公司、华智远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向原告本公司支付律师费18万元。
2021年12月22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07破23号之三《民事裁定书》。法院认为,经管理人调查,佳捷物流公司目前已停止经营,管理人已接管到债务人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但因客观原因无法进行清算审计工作。依据管理人对债务人现有财产的调查及接管结果,佳捷公司的财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相关当事人亦未提出和解或重整申请。因此,佳捷物流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全部债务,符合法定破产条件,依法应当宣告其破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宣告佳捷物流公司破产。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对佳捷物流公司计1,297.68万元应收款项计提了坏账准备共1,297.68万元,计提比例为100%。法院裁定被告佳捷物流公司破产对公司本期及以后期间损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⑤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嵘保理因于都诚鑫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于都诚鑫公司”)拖欠保理款纠纷事项,经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徐晶调解,于2020年12月8日达成调解协议如下:1、各方确认,截至2020年8月31日于都诚鑫公司尚欠华嵘保理融资款本金人民币3,000万元、利息人民币合计5,209,855.87元,后续利息自2020年9月1日起,以未还融资款为本金,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于都诚鑫公司应按先息后本的顺序分期清偿。2、袁荣福、曾小英、于都荣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于都诚鑫公司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3、于都诚鑫公司履行完毕上述还款义务后,各方就本案产生的债权债务全部结清。如于都诚鑫公司未能按期足额履行上述还款义务,剩余款项全部到期,华嵘保理可就本金人民币3,000万元及利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已偿还的部分按先息后本的顺序予以扣减。4、华嵘保理因本案支出律师费人民币27.5万元,于都诚鑫公司应在协议生效之日支付至华嵘保理。5、案件调解费人民币1.6万元由于都诚鑫公司在协议生效之日支付至调解员徐晶。
经各方申请司法确认上述调解协议,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作出了(2020)粤0391民特265号和(2020)粤0391民特26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上述调解协议有效,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调解协议书生效后,被执行人于都诚鑫公司仅向申请执行人华嵘保理支付律师费27.50万元、利息400.00万元,之后并未履行调解协议书中确定的应尽义务。
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华嵘保理向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书》,申请责令被执行人于都诚鑫公司、袁荣福、曾小英、于都荣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申请执行人华嵘保理支付保理融资款本金3,000.00万元及利息,以及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和执行费用。2021年11月19日,华嵘保理收到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21)粤0391执4253号和粤0391执4255号《执行案件立案通知书》。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嵘保理对于都诚鑫公司应收保理款本金3,000.00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3,000.00万元,计提比例为100.00%。鉴于上述案件尚未执行完毕,暂无法判断对公司和华嵘保理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⑥2022年6月7日,公司与子公司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长运”)收到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22)赣0103民初5240号《应诉通知书》,原告九江交通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交通商贸”)因武宁县沙田新区客运站对价纠纷事项对公司和九江长运提起诉讼。2022年6月28日,公司收到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22)赣0103民初5240号《民事裁定书》,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中,原告住所地在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被告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在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被告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在江西省九江市澜溪区,均不属于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管辖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四)项、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原告九江交通商贸有限公司的起诉。本次诉讼裁定为一审裁定,暂无法判断对公司及子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0 |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权过户
2022年6月17日,公司接到原间接控股股东市政集团通知,市政集团收到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的复函》,南昌市人民政府同意将其持有的长运集团100.00%股权及本公司16.67%股权(持股数量47,412,800股)无偿划转至交投集团。
2022年10月28日,公司接到交投集团通知,本次无偿划转已收到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无偿划转至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市政集团将持有的本公司16.67%股权(持股数量47,412,800股)无偿划转至交投集团。
2022年11月7日,公司收到长运集团转来的《公司变更通知书》,长运集团100.00%股权已由市政集团持有变更为交投集团持有,并于2022年11月4日在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23年1月10日,公司收到交投集团转来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市政集团持有的本公司16.67%股权(持股数量47,412,800股)已过户至交投集团。上述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后,市政集团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交投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47,41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67%;通过长运集团控制本公司23.08%股份,合计控制本公司39.75%的股份,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仍为长运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①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②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③能够通过分析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本公司以地区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江西地区 | 安徽地区 | 广东地区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一、营业收入 | 1,406,518,495.54 | 62,030,947.50 | 16,934,315.62 | 1,451,615,127.42 | |
二、营业成本 | 1,610,019,189.06 | 101,454,219.30 | 5,778,226.52 | 17,944,142.60 | 1,699,307,492.28 |
三、对联营和 | 3,673,097.35 | -632,189.17 | 3,040,908.18 |
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四、信用减值损失 | -136,874,509.83 | -644,809.07 | -11,372,576.95 | -125,608,104.71 | -23,283,791.14 |
五、折旧费和摊销费 | 294,283,573.04 | 20,275,281.14 | 2,895.19 | 314,561,749.37 | |
六、利润总额 | -126,792,511.66 | -27,402,059.96 | -17,651,492.23 | -41,070,576.10 | -130,775,487.75 |
七、所得税费用 | 38,443,421.25 | -266,115.21 | 38,177,306.04 | ||
八、净利润 | -165,235,932.91 | -27,135,944.75 | -17,651,492.23 | -41,070,576.10 | -168,952,793.79 |
九、资产总额 | 7,616,985,443.08 | 253,928,304.38 | 20,219,481.83 | 3,105,768,654.35 | 4,785,364,574.94 |
十、负债总额 | 4,803,617,387.02 | 140,132,554.99 | 147,892,979.99 | 1,525,808,003.56 | 3,565,834,918.44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8,533,871.95 | 18,092,374.89 |
其他应收款 | 892,530,781.06 | 1,189,503,544.85 |
合计 | 911,064,653.01 | 1,207,595,919.7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 13,365,455.96 | |
江西新余长运有限公司 | 6,061,104.66 | |
江西长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 48,950.44 | |
德兴市华能长运有限公司 | 840,684.80 | |
马鞍山长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 5,168,415.99 | 5,168,415.99 |
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 | 5,973,219.00 | |
合计 | 18,533,871.95 | 18,092,374.89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181,661.50 | 179,686.00 |
代垫款 | 198,271.07 | 218,138.65 |
备用金 | 27,965.41 | 221,185.43 |
应收服务收入等 | 9,610,336.81 | 9,610,336.81 |
往来 | 1,100,267,285.72 | 1,191,523,825.89 |
股权回购款及债权转让款 | 86,627,863.10 | 166,576,164.07 |
合计 | 1,196,913,383.61 | 1,368,329,336.85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5,990.54 | 1,749,219.42 | 177,070,582.04 | 178,825,792.00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466.05 | 466.05 | ||
--转入第三阶段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25,608,104.71 | 125,608,104.71 | ||
本期转回 | 3,689.34 | 47,604.83 | 51,294.17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1,835.16 | 1,702,080.64 | 302,678,686.75 | 304,382,602.55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178,825,792.00 | 125,608,104.71 | 51,294.17 | 304,382,602.55 | ||
合计 | 178,825,792.00 | 125,608,104.71 | 51,294.17 | 304,382,602.5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85,586,225.23 | 1-3年 | 23.86 | |
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45,449,759.18 | 1-3年 | 12.15 | 125,608,104.71 |
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 往来款 | 141,439,406.58 | 1-3年 | 11.82 |
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91,137,052.06 | 1-3年 | 7.61 | |
深圳佳捷现代投资控股公司 | 股权回购款 | 79,567,863.10 | 5年以上 | 6.65 | 79,567,863.10 |
合计 | / | 743,180,306.15 | / | 62.09 | 205,175,967.81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情况
项目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其他应收款 | 1,196,913,383.61 | 304,382,602.55 | 892,530,781.06 |
合计 | 1,196,913,383.61 | 304,382,602.55 | 892,530,781.06 |
(续)
项目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其他应收款 | 1,368,329,336.85 | 178,825,792.00 | 1,189,503,544.85 |
合计 | 1,368,329,336.85 | 178,825,792.00 | 1,189,503,544.85 |
① 坏账准备
A.2022年12月31日,处于第一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如下:
账面余额 | 未来12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理由 | |
组合计提: | ||||
账龄组合 | 183,516.00 | 1.00 | 1,835.16 | 账龄30天以内 |
其他组合 | 871,919,721.54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
单项计提: | ||||
合计 | 872,103,237.54 | 1.00 | 1,835.16 |
B.2022年12月31日,处于第二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如下: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理由 |
组合计提: | ||||
账龄组合 | 2,289,804.85 | 74.33 | 1,702,080.64 | 账龄超过30天且无证据表明符合第三阶段特征 |
合计 | 2,289,804.85 | 74.33 | 1,702,080.64 |
C.2022年12月31日,处于第三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如下:
项目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理由 |
单项计提: | ||||
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 67,239,814.79 | 100.00 | 67,239,814.79 | 债务人经营困难,已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
金华青年商用车销售有限公司 | 1,200,000.00 | 100.00 | 1,200,000.00 | 债务人经营困难,已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
深圳佳捷现代物流控股有限公司 | 12,976,816.76 | 100.00 | 12,976,816.76 | 未发现可执行财产,法院裁定执行程序终结。 |
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145,449,759.18 | 86.36 | 125,608,104.71 | 子公司经营困难,收回可能性较低 |
深圳佳捷现代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79,567,863.10 | 100.00 | 79,567,863.10 | 未发现可执行财产,法院裁定执行程序终结。 |
深圳市华智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7,060,000.00 | 100.00 | 7,060,000.00 | 未发现可执行财产,法院裁定执行程序终结。 |
江西中悦实业有限公司 | 9,026,087.39 | 100.00 | 9,026,087.39 | 未发现可执行财产,法院裁定执行程序终结。 |
合计 | 322,520,341.22 | 93.85 | 302,678,686.75 |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773,935,172.84 | 27,500,000.00 | 1,746,435,172.84 | 1,771,301,839.51 | 1,771,301,839.51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27,375,250.70 | 27,375,250.70 | 23,702,153.35 | 23,702,153.35 | ||
合计 | 1,801,310,423.54 | 27,500,000.00 | 1,773,810,423.54 | 1,795,003,992.86 | 1,795,003,992.86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江西都市城际公交有限公司 | 90,000,000.00 | 90,000,000.00 |
江西长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 30,174,729.69 | 30,174,729.69 | ||||
江西南昌科技大市场有限公司 | 3,588,833.75 | 3,588,833.75 | ||||
江西长运大通物流有限公司 | 55,000,000.00 | 55,000,000.00 | ||||
江西长运物业经营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江西吉安长运有限公司 | 38,880,000.00 | 38,880,000.00 | ||||
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黄山长运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
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 | 65,000,000.00 | 65,000,000.00 | ||||
马鞍山长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 15,300,000.00 | 15,300,000.00 | ||||
江西新余长运有限公司 | 31,216,582.74 | 31,216,582.74 | ||||
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70,000,000.00 | ||||
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 30,313,243.33 | 9,333,333.33 | 39,646,576.66 | |||
江西长运新余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23,310,350.00 | 23,310,350.00 | ||||
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82,753,900.00 | 82,753,900.00 | ||||
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 | 185,000,000.00 | 185,000,000.00 | ||||
江西鹰潭长运有限公司 | 163,375,900.00 | 163,375,900.00 | ||||
江西长运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江西汇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 1,020,000.00 | 1,020,000.00 | ||||
江西长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江西长运鹰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19,600,000.00 | 19,600,000.00 | ||||
赣州方通客运股份有限公司 | 107,980,000.00 | 107,980,000.00 | ||||
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 | 124,200,000.00 | 124,200,000.00 | ||||
婺源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 18,000,000.00 | 18,000,000.00 | ||||
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27,500,000.00 | 27,500,000.00 | ||||
江西赣易行科技有限公司 | 6,700,000.00 | 6,700,000.00 |
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 508,888,300.00 | 508,888,300.00 | ||||
江西智运九州互联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5,500,000.00 | 5,500,000.00 | ||||
减: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 -27,500,000.00 | -27,500,000.00 | ||||
合计 | 1,771,301,839.51 | -18,166,666.67 | 6,700,000.00 | 1,746,435,172.84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江西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3,702,153.35 | 3,673,097.35 | 27,375,250.70 | ||||||||
小计 | 23,702,153.35 | 3,673,097.35 | 27,375,250.70 | ||||||||
合计 | 23,702,153.35 | 3,673,097.35 | 27,375,250.70 |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
其他业务 | 37,779,624.49 | 26,867,866.40 | 68,791,426.90 | 17,584,289.96 |
合计 | 37,779,624.49 | 26,867,866.40 | 68,791,426.90 | 17,584,289.96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77,683,078.98 | 26,242,249.83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673,097.35 | 4,995,097.79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3,163.97 | -15,139,202.85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81,369,340.30 | 16,098,144.77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23,404,258.84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16,776,871.3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4,842,247.1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 |
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281,479.11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213,934.05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5,719,984.77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52,684.1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5,463,101.2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9,634,286.08 | |
合计 | 125,631,113.9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4.34 | -0.52 | -0.5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6.53 | -0.96 | -0.96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王晓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4月18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