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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心家居: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0

证券代码:301061 证券简称:匠心家居 公告编号:2023-002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18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3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充分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3)。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及政策的规定,其制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议程序合法,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2023年度监事的薪酬方案。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08)。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护了公司的资产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延期是根据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上述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考虑经营发展之需要,公司及其三家全资子公司常州美能特机电制造有限公司、常州美闻贸易有限公司、常州携手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拟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133,1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申请主体授信银行授信综合额度 (万元)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常州钟楼支行17,000
招商银行常州分行6,000
中国工商银行常州广化支行13,000
中国建设银行常州钟楼支行32,000
苏州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10,000
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常州市经开区支行3,800
中信银行常州城东支行8,000
花旗银行上海分行5,000
合计94,800
常州携手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江苏银行常州钟楼支行5,000
招商银行常州分行4,000
中国建设银行常州钟楼支行3,800
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常州市经开区支行4,000
中信银行常州城东支行3,000
花旗银行上海分行3,000
合计22,800
常州美能特机电制造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常州钟楼支行2,500
中信银行常州城东支行3,000
花旗银行上海分行2,000
合计7,500
常州美闻贸易有限公司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常州市经开区支行2,000
中信银行常州城东支行6,000
合计8,000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为准。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制定,可以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与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制定,有效结合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保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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