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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心家居: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欣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0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郭欣)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做到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与左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股东整体利益。现将2022年度任职期间内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参加8次董事会,实际参加8次董事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均无异议,均投同意票。2022年度,本人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忠实、勤勉义务,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认真进行审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

2、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3次股东大会,实际出席3次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就下列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时间会议届次独立意见内容意见类型
2022年1月25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2、关于向新加坡孙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
2022年4月2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2、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和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8、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同意
2022年8月15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6、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7、关于2022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8、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同意
2022年8月3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
2022年11月1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2年,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任职期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参与相关会议。任职期间及时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的发展、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和审计质量进行沟通和指导,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完善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审议了财务报告,与公司外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并就相关问题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2022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续聘公司审计机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作为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召集和主持会议。任职期间随时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任职资格情况,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切实履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职能。2022年公司提名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聘任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进行了审议。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参与相关会议。2022年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四、现场检查情况

2022年度,我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同时,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关注公司上市后发展情况,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事项,并及时关注外部

环境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我们的专业意见。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送达,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为我们做好履职工作提供了全面支持。

五、保护社会公众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2022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

3、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提高议事能力,切实加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能力。

六、其他事项

1、本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报告期内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本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22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新的一年里,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特此汇报!

独立董事:

郭欣

日期:2023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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