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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众精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0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众精工”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及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博众精工在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25日核发的《关于同意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64号),博众精工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并于2021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价格为11.27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62,070,000.00元,扣除公司不含增值税的保荐及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06,698,470.39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5月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3050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8月15日核发的《关于同意博众精

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25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40,404,04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9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2,949,093.27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1月24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6176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公司“汽车、新能源行业自动化设备产业化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06,642,765.21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37,659,503.86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888,031.05元(包含利息收入1,833,382.63元,扣除银行手续费1,056.76元)。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公司“新能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设项目”、“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升级项目”、“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5,000,000.00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45,000,000.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941,008,230.76元(包含利息收入1,234,955.72元,扣除银行手续费

3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根据上述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苏州分行、宁波银行吴江支行、招商银行苏州分行、浦发银行吴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2年12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吴江支行、建设银行吴江运东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招商银行苏州吴江支行、华夏银行吴江支行、浦发银行吴江盛泽支行、宁波银行吴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经全部结项,公司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户募集资金余额账户性质
开户银行银行账户募集资金余额账户性质
宁波银行吴江支行750701220004815741,579,128.99活期
浦发银行吴江支行8918007880150000021995,438.02活期
中信银行吴江支行811200101440060004821,590.69活期
招商银行苏州吴江支行512904312410803191,873.35活期
合计1,888,031.05

注: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主要系暂未支付的质保金。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户募集资金余额账户性质
中信银行吴江支行8112001011800697491199,033,507.69活期
建设银行吴江运东开发区支行3225019976800000243880,001,736.11活期
交通银行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389683601013000098771150,010,827.50活期
招商银行苏州吴江支行51290431241055898,780,520.91活期
华夏银行吴江支行12462000000562635150,002,083.33活期
浦发银行吴江盛泽支行89160078801300001524139,177,833.00活期
宁波银行吴江支行75070122000623645124,001,722.22活期
合计941,008,230.76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0,669.8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765.9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0,664.2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汽车、新能源行业自动化设备产业化建设项目不适用8,100.002,967.802,967.800.002,965.37-2.4399.92%2022-06-301,678.51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不适用9,900.003,627.313,627.311,890.193,626.76-0.5599.98%2022-07-31不适用不适用
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设项目不适用53,000.0019,418.9419,418.941,875.7619,416.35-2.5999.99%2022-07-3118,042.62
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40,000.0014,655.8014,655.800.0014,655.8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11,000.0040,669.8540,669.853,765.9540,664.28-5.57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2022年,受国内客观因素影响,生产设备的购置和安装较原计划有所延迟。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经审慎判断,经公司第二届第十七次董事会、第二届第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将“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延期至2022年7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188.80万元,以活期存款方式分别存放在母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主要系质保金暂未支付。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设项目”、“汽车、新能源行业自动化设备产业化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结项。具体可参照公司2022年8月31日发布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98,294.9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50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50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新能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设项目不适用74,600.0043,917.5943,917.590.000.00-43,917.590.00%2024-12-31不适用不适用
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升级项目不适用48,000.0019,477.3219,477.320.000.00-19,477.320.00%2024-12-31不适用不适用
新建研发中心项目不适用22,500.0010,000.0010,000.000.000.00-10,000.000.00%2024-12-31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24,900.0024,900.0024,900.004,500.004,500.00-20,4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70,000.0098,294.9198,294.914,500.004,500.00-93,794.91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可参照公司2022年12月21日发布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设项目”、“汽车、新能源行业自动化设备产业化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结项。具体可参照公司2022年8月31日发布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可参照公司2022年12月21日发布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

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报告认为,博众精工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博众精工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博众精工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对博众精工在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於桑琦 陈劭悦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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