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78 证券简称:奥来德 公告编号:2023-028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8 号),公司于2020年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284,200股,每股发行价格62.57元,新股发行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144,042,394.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3,803,993.6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60,238,400.3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28日对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1758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1,060,238,400.37 |
减:以前年度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 383,451,282.31 |
加:以前年度累计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26,788,393.60 |
减:以前年度累计银行手续费支出 | 7,088.67 |
减:超募资金设立吉林OLED 日本研究所株式会社金额 | 5,000,000.00 |
减:以前年度累计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114,000,000.00 |
项目 | 金额 |
上年募集资金专户实际结余金额 | 584,568,422.99 |
其中:以前年度尚未赎回的结构性存款等本金 | 190,000,000.00 |
上年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 | 394,568,422.99 |
减: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 227,620,763.15 |
加:本年度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14,601,524.69 |
减:本年度银行手续费支出 | 7,139.23 |
减:本年度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114,000,000.00 |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 257,542,045.30 |
其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 9,922,903.74 |
转存七天通知存款等账户余额 | 212,619,141.56 |
本期尚未赎回的结构性存款等本金 | 35,000,000.00 |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具体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与原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石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公司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由广发证券具体负责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原保荐机构申万宏源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申万宏源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广发
证券承接。
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更换,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广发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石化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均正常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户类别 | 年末余额 |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金山新城支行 | 31050111071000000462 | 募集资金专户 | 3,420,383.89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支行 | 4200118829888888873 | 募集资金专户 | 1,916,521.70 |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金山石化支行 | 31050169360000002894 | 募集资金专户 | 4,518,308.05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 8113601012800235570 | 募集资金专户 | 67,690.10 |
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春城大街支行 | 0710733011015200016355 | 协议存款账户 | 167,788,442.87 |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景阳支行 | 1212160102000002618 | 协议存款账户 | 25,830,527.07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石化支行 | 31050269360000123456 | 七天通知存款账户 | 19,000,00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支行 | 4200201419000022068 | 募集资金理财专户 | 171.6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支行 | 440383969778 | 结构性存款账户 | 17,500,00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支行 | 437783968061 | 结构性存款账户 | 17,500,000.00 |
合计 | 257,542,045.30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399.6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前述置换事项已完成。上述资金置换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1826号的专项审核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原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此议案经2020年9月30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的额度从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的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增加到不超过人民币7.7亿元,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原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2 年4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原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3,500.00万元尚未赎回。具体明细如下:
银行 | 类型 | 金额(元) | 年化收益率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7,500,000.00 | 1.39%-4.3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7,500,000.00 | 1.40%-4.31% |
合计 | 35,000,000.00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0年9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1,400.00万元用作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原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于2020年9月30日,经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4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1,400.00万元用作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原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于2022年5月17日,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情况
2020年10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00万元超募资金在日本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吉林 OLED 日本研究所株式会社”,由该公司投资建设研发平台,实施“OLED印刷型发光材料研发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原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2 年11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900万元投资建设新项目(项目一:
钙钛矿结构型太阳能电池蒸镀设备的开发项目,计划投资2,900万元;项目二:
低成本有机钙钛矿载流子传输材料和长寿命器件开发项目,计划投资2,0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原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年产10000公斤AMOLED用高性能发光材料及AMOLED 发光材料研发项目”和“新型高效OLED光电材料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由2022年9月延期至2023年9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原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变更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06,023.8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4,162.0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4,407.2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年产10000公斤AMOLED用高性能发光材料及AMOLED 发光材料研发项目 | 否 | 45,900.00 | 45,900.00 | 45,900.00 | 14,610.60 | 44,847.80 | -1,052.20 | 97.71 | 2023年9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2.新型高效 OLED光电材料研发项目 | 否 | 14,715.00 | 14,715.00 | 14,715.00 | 6,874.79 | 12,768.33 | -1,946.67 | 86.77 | 2023年9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3.新型高世代蒸发源研发项目 | 否 | 7,115.00 | 7,115.00 | 7,115.00 | 1,276.69 | 3,491.08 | -3,623.92 | 49.07 | 2023年9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67,730.00 | 67,730.00 | 67,730.00 | 22,762.08 | 61,107.21 | -6,622.79 | 90.22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1.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2,800.00 | 22,800.00 | 22,800.00 | 11,400.00 | 22,8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2.设立吉林 OLED日本研究所株式会社 | 否 | 500.00 | 500.00 | 500.00 | - | 500.00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钙钛矿结构型太阳能电池蒸镀设备的开发项目(注) | 否 | 2,900.00 | 2,900.00 | 2,900.00 | - | - | -2,90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4.低成本有机钙钛矿载流子传输材料和长寿命器件开发项目(注) | 否 | 2,000.00 | 2,000.00 | 2,000.00 | - | - | -2,00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28,200.00 | 28,200.00 | 28,200.00 | 11,400.00 | 23,300.00 | -4,900.00 | 82.62 | - | - | - | - | |
合计 | 95,930.00 | 95,930.00 | 95,930.00 | 34,162.08 | 84,407.21 | -11,522.79 | 87.99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参见本报告“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相关内容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参见本报告“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相关内容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参见本报告“三、(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相关内容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公司于2022 年11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900万元投资建设新项目。(项目一:钙钛矿结构型太阳能电池蒸镀设备的开发项目,计划投资2,900万元;项目二:低成本有机钙钛矿载流子传输材料和长寿命器件开发项目,计划投资2,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项目暂未发生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