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情况等,制定了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相关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对象及适用日期
适用对象:公司2023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日期: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二、 薪酬标准
董事薪酬
1.独立董事的薪酬标准为10万元/年(税前);
2.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薪酬及绩效考核制度等相关规定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监事薪酬
监事会成员均为公司员工,根据薪酬及绩效考核制度等相关规定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根据薪酬及绩效考核制度等相关规定领取薪酬。
三、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因与本议案无关联关系的董事人数不足3人,故将《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以非关联董事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监事会成员均为关联方,故将《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四、 独立董事意见
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等各方因素,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同意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特此公告。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