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职的工作态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等方式,了解和掌握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关联交易等情况,对公司依法经营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经营决策程序等情况进行监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就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共计召开了六次会议,历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审议内容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2年4月18日 | 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2年4月25日 |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2年5月12日 | 《关于向股东大会推荐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2年6月9日 |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2年8月26日 |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2年10月21日 |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二、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管理的基本评价
2022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列席了2022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担负的职责和义务,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管理层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一)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督促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有关信息披露工作的各项要求。公司明确了公司重大信息的范围和内容,信息披露事务档案管理,未公开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流转、对外发布的程序和注意事项以及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责任追究机制等事项,董事会秘书能够及时、畅通地获取相关信息,信息披露工作均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执行,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
(二)公司财务状况
公司监事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通过听取财务部门汇报、进行定期审计等方式,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了检查,强化了对公司财务工作的监督。公司监事会认
为,公司及各子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有独立财务账册,独立核算,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和有关财务规章制度。2022年度公司及各子公司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均通过了相应审批权限机构的审议,公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中按合同或协议公平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情况的综合意见
(一)本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认真履行职责,恪尽职守,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履行职权、执行公司决策程序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所形成的各项决议和决策程序认真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二)本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能遵守公司章程和国家法律、法规,以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为出发点,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促使公司运作规范、决策民主、管理科学、目标明确、锐意进取,未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三)监事会认真审核了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等有关资料,认为报告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全面、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2023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履行监
事会的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有效发挥职能。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