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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普检测: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0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湘财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普检测”或“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对开普检测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1879号)核准,开普检测采用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0.42元。截至2020年9月18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608,4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52,727,712.1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5,672,287.8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信验字[2020]第23-00006号文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9月18日出具的大信验字[2020]第23-00006号验资报告,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0股,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5,567.23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包括置换先期投入金额)38,941.17万元,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27,343.09万元,本年度使用金额11,598.08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79,074,126.11元,明细见下表:

项目金额(人民币元)
实际收到募集资金555,672,287.88
减: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包括置换先期投入金额)389,411,738.54
其中: 华南基地(珠海)建设项目224,546,377.12
总部基地升级建设项目113,397,049.16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8,347,700.00
补充营运资金(注1)23,120,612.26
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2)4,249,260.54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7,062,837.31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余额179,074,126.11
其中: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金额100,000,000.00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79,074,126.11

注1:“补充营运资金”项目承诺投资金额为22,176,487.88元,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3,120,612.26元,超出金额944,124.38元系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补充营运资金所致。注2:总部基地项目本期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结余资金4,249,260.54元(含利息收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将该等资金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许

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根据《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共设立5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0年10月12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及保荐机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0月12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珠海开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开普)(合称为甲方)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及保荐机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10月12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珠海开普(合称为一方)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及保荐机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正常。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公司开户行账号余额(人民币元)备注
公司中国建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许继支行4105017128440999999932,371,019.80活期存款
公司中国建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许继支行41050271284400000001100,000,000.00结构性存款
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许继大道支行2598724705700.00本期已销户(注1)
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许继大道支行3719077152106030.00本期已销户(注2)
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4690101001001411610.00本期已销户(注3)
珠海开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641007880180000171146,703,106.31活期存款

开户公司

开户公司开户行账号余额(人民币元)备注
许昌分行
合 计179,074,126.11-

注1:鉴于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许昌许继大道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补充营运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公司已于本期完成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湘财证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注2: 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华南基地(珠海)建设项目”存放在公司招商银行许昌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招商银行许昌许继大道支行,账号:371907715210603)的募集资金全部余额(实际增资金额最终以招商银行许昌分行募资专户转出当日结息余额为准,截至2022年10月9日,该账户实际转出增资金额67,631,279.80元,转出后,该专户余额为零。)作为增加投资珠海开普的资本金,转入珠海开普浦发银行许昌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浦发银行许昌许继大道支行,账号:

16410078801800001711)。上述资金转出后,公司已办理完毕相关销户手续。该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公司及子公司珠海开普已与浦发银行许昌分行和保荐机构湘财证券签订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该等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注3:该专户资金用途为“总部基地升级建设项目”,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本期将“总部基地升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实际节余资金4,249,260.54元(含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826,709.70 元)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于本期办理销户手续。该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湘财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5,567.2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1,598.0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8,941.1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华南基地(珠海)建设项目26,452.7226,452.727,346.7722,454.6484.892023年3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总部基地升级建设项目11,681.9611,681.961,168.2211,339.7097.072022年9月30日505.3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5,214.9015,214.901,234.302,834.7718.632023年9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营运资金2,217.652,217.651,848.792,312.06104.26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55,567.2355,567.2311,598.0838,941.1770.08----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合计55,567.2355,567.2311,598.0838,941.1770.0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根据公司投资计划,“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第一年、第二年和第三年分别投资6,164.83万元、4,345.03万元和4,705.03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资2,834.77万元,与上述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差异超过30%。受到行业宏观因素、外部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进度不及预期。未来年度,公司将结合项目实际需求,及时、科学安排投资计划。

金投资计划差异超过30%。 受到行业宏观因素、外部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进度不及预期。未来年度,公司将结合项目实际需求,及时、科学安排投资计划。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7,716.36万元,2020年10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7,716.36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总部基地升级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2年11月18日,该项目募集资金实际结余(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424.93万元,结余资金形成原因为:①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合理地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②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募投项目尚有部分尾款、质保金等未支付;③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产生一定金额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7,907.41万元中使用10,000.00万元购买了银行结构性存款,其余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补充营运资金”项目承诺投资金额为2,217.65万元,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312.06万元,超出金额94.41万元系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补充营运资金所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总部基地升级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本期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249,260.54 元(为实际转出时余额,含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826,709.70 元)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后续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该项目尚余部分质保金等款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由于该项目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满足低于五百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的情况,故公司使用上述节余资金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程序。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经 2020年11月6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等)。

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1日召开了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2.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

2022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1月4日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上述额度的有效期限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上一次决议到期日(2022年11月6日)起12个月。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为10,000.00万元,2022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委托方受托银行产品名称产品类型购买金额 (万元)起止日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
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许继大道支行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三层区间90天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3,500.002022/1/27至2022/4/271.6%、3.48%、3.68%
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许继大道支行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三层区间90天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3,000.002022/1/27至2022/4/271.6%、2.99%、3.19%
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单位人民币保本浮动收益型11,000.002022/4/1至2022/9/291.6%-3.35%

委托方

委托方受托银行产品名称产品类型购买金额 (万元)起止日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
公司许昌许继支行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许继大道支行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三层区间92天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3,000.002022/5/5至2022/8/51.6%、3.04%、3.24%
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许继大道支行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三层区间92天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3,500.002022/5/5至2022/8/51.6%、3.48%、3.68%
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许继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10,000.002022/11/14至2023/3/201.5%-3.35%
合计34,000.00--

除购买上述理财产品之外,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23]第23-00057号《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报告认为:“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开普检测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能够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金均履行了相关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吴小萍 赵 伟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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