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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普检测: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0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3-021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大信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26人,其中合伙人166人,注册会计师94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大信2021年度业务收入18.63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6.3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6.35亿元。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7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58.71亿元,收费总额2.48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指拟聘任大信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7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洪

高级合伙人,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澳洲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等执业资质或职称。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主持签署过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数十家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除在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狄香雨

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郝学花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9-2021年度复核了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大信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大信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费用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2023年度公司拟聘任大信提供审计服务的总审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7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与2022年度总审计费用相比下降1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财务与审计委员会

公司第二届财务与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财务与审计委员会结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履职情况,审查了大信的基本情况、诚信记录、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信息,认为大信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在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勤勉尽责、恪尽职守,按时良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能够公允的发表审计专业意见,公司选聘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在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能按照相关审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按时完成公司委托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发表审计专业意见。公司选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财务与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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