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就公司拟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事先审阅了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经过认真讨论和审核,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天职国际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郭华平 罗小平 杜灵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