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杜 灵)
本人作为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始终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督促公司健全内控制度及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人独立董事于公司2022年6月10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开始任职。现将2022年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2年度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会议和1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 情况 | ||||||
召开董事会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 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召开股 东大会次数 | 出席股 东大会次数 |
4 | 4 | 4 | 0 | 0 | 否 | 1 | 1 |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会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积极深入公司现场,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客观的决策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积极了解公司情况,认真审阅历次董事会的议案内容,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的立场,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议日期 | 会议届次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2/6/10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2/8/18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2/10/25 |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2022年度,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积极认真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本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1、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对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进行审核。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规范提出合理建议。
2、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设置情况及任职资格等进行审核。同时,搜寻符合公司发展的优秀人才,进行沟通交流,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利用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在审议董事会议案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所有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3、本人认真听取公司定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汇报,并与会计师交流,督促公司按照规范要求推进财务、审计工作。
4、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培训与学习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
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本年度,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本年度,没有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本年度,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2年的履职情况,2023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董职责,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杜 灵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