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胜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百胜智能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03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46.6667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9.08元/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3,757,336.36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5,855,885.72元。
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0月1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40841号”《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投资进度(%) | 备注 |
智能出入口安防设备生产基地 | 27,094.71 | 2,464.20 | 9.09 | 进行中 |
建设项目 | ||||
研发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3,731.49 | 0 | 0.00 | 进行中 |
补充流动资金 | 4,759.39 | 4,771.26 | 100.25 | 已完成 |
合计 | 35,585.59 | 7,235.46 | 20.33 |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1、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做延期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调整前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1 | 智能出入口安防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2023年4月21日 | 2024年4月21日 |
2 | 研发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2023年4月21日 | 2024年4月21日 |
2、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智能出入口安防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施过程中受到国内经济下行等客观因素的不利影响,上述募投项目的整体建设进度有所放缓,预计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进度,经审慎研究,对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了优化调整。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项目建设受到的经济形势影响做出的审慎决定。该事项仅涉及项目建设进度变化,未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募投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五、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在保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进度,经审慎研究,计划将“智能出入口安防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3年4月21日延期至2024年4月21日。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对国内经济形势的判断、市场环境变化以及项目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能够更好地保证募投项目实施质量,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不涉及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内容及投资总额等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及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均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郑华峰 杨猛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