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共计3名,由独立董事施俭女士、孙鹏程先生及非独立董事司建伟先生组成,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背景和丰富财务管理经验的独立董事施俭女士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四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4月8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1)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2022年8月8日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2022年10月14日召开了2022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22年12月6日召开了2022年第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高效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为公司2022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所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众华所在执业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义务和责任。
2.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经审阅、检查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
4.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控管理体系。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运作规范,各项经营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切实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保持持续、良好的沟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公司相关部门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审计工作,保障公司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实施。
6.对其他重要事项的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利润分配方案、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专业意见。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依托自身专业水平和执业经验,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监督、协调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责。
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进一步加强公司外部审计、内部审计、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提高专业水平与决策能力,促使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