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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淼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0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淼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富淼科技在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2月2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67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5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3.58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1,486.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794.58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6,692.32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0120号《验资报告》。

2、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1月14日核发的《关于同意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57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45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64.08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4,035.9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7939号)。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9,333.5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号

序 号项 目金 额
12021年1月25日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38,401.51
2减:支付的发行有关的直接相关费用(包括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置换金额)[注]1,709.19
3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金额2,362.86
4减: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募投项目投资金额25,977.69
5减: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等银行理财产品7,568.25
6加: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及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981.80
7=1-2-3-4-5+6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765.32
8=7+5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9,333.57

[注]初始存放金额合计38,401.51万元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36,692.32万元的差额1,709.19万元系募集资金到账后需要支付的与发行有关的直接相关费用。

2、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44,983.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号项 目金 额
12022年12月21日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45,000.00
2减:支付的发行有关的直接相关费用(包括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置换金额)[注]-
3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金额-
4减: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募投项目投资金额16.20

序 号

序 号项 目金 额
5减: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等银行理财产品-
6加: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及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0.05
7=1-2-3-4-5+6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4,983.75
8=7+5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44,983.75

[注]初始存放金额合计金额45,000.00万元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44,035.92万元的差额

964.08万元系募集资金到账后需要支付及置换的与发行有关的直接相关费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2021年1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张家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凤凰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2021年4月,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富淼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淼膜科技”)与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

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有4个,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含现金管理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
中信银行张家港支行8112001012800582623募集资金专户14,929,582.37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凤凰支行10528101040012188募集资金专户172,344.4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凤凰支行10528101040012568[注1]募集资金专户9.18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75120122000374848募集资金专户2,551,220.07
中信银行张家港支行8112001112300695867结构性存款账户30,000,000.00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75120122000379889定期存款账户35,682,5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凤凰支行10528101040012188-2七天通知存款账户10,000,000.00
合 计93,335,656.05

[注1]该账户为子公司苏州富淼膜科技有限公司开设的专户。2021年4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划拨相关金额至全资子公司苏州富淼膜科技有限公司“950套/年分离膜设备制造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作为无息借款,在借款额度内视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分期汇入。其中1,471.98万元已于2021年3月29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同意用于置换该项目的预先投入资金。[注2]2022年5月17日,公司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凤凰支行(账号为1102029029000034803)的账户予以注销;2022年12月12日,公司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凤凰支行(账号为32250198625900000450)的账户予以注销。

(二)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

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凤凰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凤凰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凤凰支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凤凰支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内容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有8个,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含现金管理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凤凰支行10528101040015033募集资金专户108,195,597.5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凤凰支行465078570925募集资金专户30,00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凤凰支行32250198625900000774募集资金专户30,000,000.0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8112001013300701112募集资金专户50,000,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999013381310108募集资金专户89,557,700.00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凤凰支行8018288808736募集资金专户36,227,900.00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75120122000598551募集资金专户19,609,500.00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51521800001287募集资金专户86,246,760.00
合 计449,837,457.5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编制单位: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36,692.3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3,714.5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8,340.5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年产3.3万吨水处理及工业水过程专用化学品及其配套1.6万吨单体扩建项目28,700.0017,551.1617,551.167,737.3113,662.78-3,888.3877.85项目尚在建设,预计2023年第二季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注2]不适用
950套/年分离膜设备制造项目10,800.006,604.626,604.622,697.405,708.21-896.4086.432022年第四季度开始试生产[注2]不适用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6,900.004,219.624,219.62484.93484.93-3,734.6811.49项目尚在建设,预计2023年第四季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注2]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13,600.008,316.938,316.932,794.948,484.63167.71[注3]102.0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60,000.0036,692.3236,692.3213,714.5928,340.55-8,351.76-----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注4]
项目可行性发生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专项核查报告之三(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本专项核查报告之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1]由于公司本次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净额36,692.32万元低于招股说明书中项目预计募集资金使用规模60,000.00万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募投项目金额的议案》,对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了调整,对于缺口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注2]项目尚在建设中,暂未达到产出条件,不产生效益。[注3]公司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部分主要系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后取得的收益所得。[注4]公司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变更前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变更后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原因
1年产3.3万吨水处理及工业水过程专用化学品及其配套1.6万吨单体扩建项目2022年第四季度2023年第二季度该项目规模较大,公司采用分步实施建成投产。配套单体产线采用的是国内首创的连续化生产工艺,生产效率、自动化程度及控制精度更高,因此在产线设计与实施中配置了大量的进口阀门、仪表等装置,

受2022年新冠疫情及芯片短缺的影响,该部分进口装置的国外交货期被延长,导致产线延期,本产线预计于2023年第二季度进行试生产。其余固体型聚丙烯酰胺产线已于2022年6月进入试生产阶段并在2022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予以转固,乳液型聚丙烯酰胺产线已于2022年8月进入试生产阶段,水分散型水溶性高分子产线已于2022年第四季度进入试生产阶段。

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编制单位: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受2022年新冠疫情及芯片短缺的影响,该部分进口装置的国外交货期被延长,导致产线延期,本产线预计于2023年第二季度进行试生产。其余固体型聚丙烯酰胺产线已于2022年6月进入试生产阶段并在2022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予以转固,乳液型聚丙烯酰胺产线已于2022年8月进入试生产阶段,水分散型水溶性高分子产线已于2022年第四季度进入试生产阶段。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45,000.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6.2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6.2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信息化升级与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8,635.238,635.238,635.2310.5010.50-8,624.730.12项目尚在实施,预计2025年第四季度完成[注2]不适用

年产3.3万吨水处理及工业水过程专用化学品及其配套1.6万吨单体扩建项目

年产3.3万吨水处理及工业水过程专用化学品及其配套1.6万吨单体扩建项目8,955.778,955.778,955.77---8,955.77-项目尚在建设,预计2023年第二季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注2]不适用
950套/年分离膜设备制造项目3,622.793,622.793,622.79---3,622.79-2022年第四季度开始试生产[注2]不适用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960.951,960.951,960.95---1,960.95-项目尚在建设,预计2023年第四季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注2]不适用
张家港市飞翔医药产业园配套7600方/天污水处理改扩建10,825.2610,825.2610,825.265.705.70-10,819.560.05项目尚在建设,预计2025年第四季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注2]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11,000.0010,035.9210,035.92---10,035.9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45,000.0044,035.9244,035.9216.2016.20-44,019.72-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注3]
项目可行性发生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704.91万元,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263.35万元,合计1,968.26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上述资金尚待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1]本年度投入金额未包含公司通过一般银行账户预先支付尚未置换的金额。[注2]项目尚在建设,暂未达到产出条件,不产生效益。[注3]公司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具体说明详见本报告“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注4]之说明。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3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27,260,156.35元,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3,628,638.50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的自筹资金3,631,517.85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1]1243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前述置换事项已完成。

2、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704.91万元,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263.35万元,合计1,968.26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上述资金尚待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银行名称产品名称金额起息日到期日是否赎回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凤凰支行7天通知存款10,000,000.002022/6/7-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定期存款35,682,500.002021/1/29-
中信银行张家港支行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2383期30,000,000.002022/11/142023/2/14
合计75,682,500.00

[注]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首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1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包含本数) 的部分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富淼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富淼科技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富淼科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富淼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蔡福祥 刘森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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