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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维设计: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9

证券代码:833427 证券简称:华维设计 公告编号:2023-019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98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1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619,000股,发行价为9.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8,870,040.00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14,352,215.09元(不含税),余额为人民币174,517,824.91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020,929.8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1,496,895.08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月26日出具《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书》(天职业字[2021]2780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累计投入

进度

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1 设计服务网络项目 14,022.484,117.40 29.36%

2023年12月31日2 设计与研发中心项目 3,127.204

175.93 5.63%

2022年12

月31日合计 17,149.684 4,293.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三、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设计与研发中心项目”,总投资3,127.204万元,主要内容为在深圳租赁1,600.00 平方米办公场地用于研发中心场地建设,该项目预计24个月建设实施完成。分为前期调研及准备工作、场地租赁、办公场所的改造与装修、设备和软件购置及安装、人员招聘及培训、试运行与验收等各阶段,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由于前期调研和准备工作以及搜寻筛选符合项目需要的租赁场地的周期超过计划,加上2022年初,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广东省深圳市轮流发生较大规模的新冠肺炎疫情,导致深圳多地被划为封控区、管控区或防范区。受此影响,公司在深圳地区的办公场地布置、设备购置、人员招聘进驻以及业务开展进度未能按预期计划及时开展。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设计与研发中心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75.93万元。

公司结合目前“设计与研发中心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设计与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由2022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4年12月31日。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综合分析后作出的审慎决议,仅涉及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稳健发展要求。

公司董事会将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加强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管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能满足公司及股东长远利益的要求,公司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审慎决定将募投项目“设计与研发中心项

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除上述延期外,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变。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如实地反映了募投项目现有的实施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2、监事会意见

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如实地反映了募投项目现有的实施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认为:华维设计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华维设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东北证券对华维设计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

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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