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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维设计: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9

证券代码:833427 证券简称:华维设计 公告编号:2023-014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主要交易内容预计2023年发生金额2022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以代理销售的方式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100,000,0000预计 2023 年发生日常采购
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以代理采购的方式向关联方销售产品300,000,0000预计 2023 年发生日常销售
委托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接受关联方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其他
合计-400,000,0000-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二、 审议情况

(一) 表决和审议情况

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关联关系:江西志豪全资子公司,江西志豪为公司孙公司上饶茂富少数股东

2023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形。该议案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依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成交金额(除提供担保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的交易,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可免于审计或者评估。本次预计2023年以代理销售的方式采购原材料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总资产50,167万元比例不超过19.93%;以代理采购的方式销售产品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总资产50,167万元比例不超过59.80%。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2023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形。该议案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依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成交金额(除提供担保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的交易,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可免于审计或者评估。本次预计2023年以代理销售的方式采购原材料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总资产50,167万元比例不超过19.93%;以代理采购的方式销售产品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总资产50,167万元比例不超过59.80%。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定价原则。公司在关联交易中严格执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始终保持自身生产经营管理的独立性,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资产及损益情况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定价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定价原则。公司在关联交易中严格执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始终保持自身生产经营管理的独立性,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资产及损益情况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交易定价,价格确定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会造成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结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需要,公司孙公司上饶茂富预计向关联方江西志豪及其关联企业以代理销售的方式采购原材料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00,000元;以代理采购的方式销售产品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00,000元。公司在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金额范围内,根据业务开展实际需要,与江西志豪及其关联企业签署相关协议(包括代理采购协议、代理销售协议及配套的买卖合同等)。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正常需要,可以充分借助孙公司少数股东资源优势,高效把握市场交易机会,实现对货物、资金、客户的优化配置,提高资金、货物周转率,提升孙公司经营业绩,奠定持续稳定发展基础,属正常的商业经营行为。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

六、 保荐机构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正常需要,可以充分借助孙公司少数股东资源优势,高效把握市场交易机会,实现对货物、资金、客户的优化配置,提高资金、货物周转率,提升孙公司经营业绩,奠定持续稳定发展基础,属正常的商业经营行为。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认为:华维设计本次预计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东北证券对华维设计本次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目录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认为:华维设计本次预计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东北证券对华维设计本次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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