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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纬恒润: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0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

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18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吉英存先生《关于提议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吉英存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吉英存先生;

2、提议时间:2023年4月18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更紧密有效地将公司利益、员工个人利益和股东利益结合在一起,同时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吉英存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转让完毕,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尚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3、回购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价格:不超过202元/股(含本数),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回购规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不高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

6、回购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8、回购股份数量: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20,000,000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202元/股进行计算,本次回购数量约99.01万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约为0.83%。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202元/股进行计算,本次回购数量约49.50万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约为0.41%。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吉英存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吉英存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股份增减持计划;后续如拟实施新的股份增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截至公司问询回复之日,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暂不存在增减持计划。提议人承诺在审议本次股份回购事项的董事会上将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特此公告。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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