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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邦仪器: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9

证券代码:300206 证券简称:理邦仪器 公告编号:2023-013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3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为2,058,500股,故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总股数为579,663,346股。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4 月 19 日(星期三)下午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4 月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4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金辉路15号理邦仪器工业园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祖幼冬先生

(注:公司董事长张浩先生因行程冲突不能担任本次会议主持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主持人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产生。)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3名,所持(代表)股份数364,429,7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869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共9名,代表股份数322,149,4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753%。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共4名,所持(代表)股份数42,280,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939%。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或代理人)共10名,所持(代表)股份数42,718,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694%。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817,4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20%;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弃权60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0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666%;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5%;弃权60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118%。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817,4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20%;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弃权60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0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666%;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5%;弃权60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118%。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817,4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20%;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弃权60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0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666%;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5%;弃权60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118%。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817,4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20%;反对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弃权60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0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666%;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5%;弃权60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118%。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228,6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04%;反对37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39%;弃权8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1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883%;反对37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863%;弃权8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254%。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420,5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5%;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0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5%;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7.01 审议通过《张浩先生2022年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2,162,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7%;反对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弃权21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48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49%;反对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弃权21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36%。

关联股东张浩先生回避表决。

7.02 审议通过《祖幼冬先生2023年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096,9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5%;反对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弃权21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48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49%;反对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弃权21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36%。

关联股东祖幼冬先生回避表决。

7.03 审议通过《谢锡城先生2022年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63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7%;反对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弃权21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48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49%;反对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弃权21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36%。

关联股东谢锡城先生回避表决。

7.04 审议通过《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2023年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201,1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73%;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弃权21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48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49%;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5%;弃权21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36%。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420,5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5%;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0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5%;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817,4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20%;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弃权60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0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666%;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5%;弃权60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118%。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201,1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73%;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弃权21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48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49%;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5%;弃权21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36%。

1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1,009,7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616%;反对3,200,5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782%;弃权21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298,0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9942%;反对3,200,5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922%;弃权21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3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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