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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明星辰: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0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23-024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或“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本事项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9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其2022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信永中和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邓登峰先生,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张吉文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8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丽红女士,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与会委员在查阅了信永中和有关资格证照、业务信息和诚信记录后,对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表示认可,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与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其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职,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3、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审计

机构,聘期一年。

4、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5、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启明星辰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启明星辰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启明星辰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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