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维持长期稳定的股东回报水平,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查阅公司内部控制相关文件,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地执行。公司法人治理、日常管理、信息披露、对外担保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部控制的规定进行,并且对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进行了合理控制,公司各项活动的预定目标基本实现。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应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际运行情况。
三、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本次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额度并将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为公司进行审计工作中能够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能够独立、客观、公允地进行审计,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迟国敬 凌 鸿 李远鹏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