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李青原)
本人作为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李青原 | 15 | 0 | 15 | 0 | 0 | 否 | 5 |
二、2022年对公司相关会议发表声明和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序号 | 时间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发表独立意见类型 |
1 | 2022年2月17日 (十届十四次) | 独立董事《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独立董事《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 | 2022年3月23日 (十届十五次) |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事前认可意见 | 事前认可 |
3 | 2022年3月23日 (十届十五次)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任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预算管理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负责召集召开了日常会议和参加了相关会议;审核公司年度、半年度及季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
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4 | 2022年5月6日 (十届十八次) |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5 | 2022年6月13日 (十届十九次) | 独立董事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独立董事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广济药业(孟州)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6 | 2022年7月19日 (十届二十次)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土地收储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7 | 2022年8月17日 (十届二十一次)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8 | 2022年10月19日 (十届二十二次) |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同意 | |||
独立董事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同意 | |||
9 | 2022年11月8日 (十届二十四次)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独立董事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广济药业(孟州)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10 | 2022年11月21日 (十届二十五次)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同意 | |||
11 | 2022年12月13日 (十届二十六次)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 事前认可 |
12 | 2022年12月14日 (十届二十六次)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13 | 2022年12月29日 (十届二十七次)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独立董事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广济药业(孟州)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2年,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本人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进行了现场调查和了解,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
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往来、对外担保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利用现场调查及其他沟通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进行相应指导,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年报编制沟通情况
在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和经营层对报告期内企业经营状况、投资项目以及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等方面的情况汇报,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和有效的沟通,积极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定期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时完成审计工作,确保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和如期披露。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任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核,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有关问题提出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七、参加培训和学习的情况
任期内,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积极学习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网上视频培训资料,进一步加深了相关法规尤其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
八、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联系方式如下:
李青原:邮箱qyli@whu.edu.cn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青原2023年4月18日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洪葵)本人作为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2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洪 葵 | 15 | 0 | 15 | 0 | 0 | 否 | 5 |
二、2022年对公司相关会议发表声明和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序号 | 时间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发表独立意见类型 |
1 | 2022年2月17日 (十届十四次) | 独立董事《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独立董事《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 | 2022年3月23日 (十届十五次) |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事前认可意见 | 事前认可 |
3 | 2022年3月23日 (十届十五次)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
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任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战略管理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负责召集召开了日常会议和参加了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并能以自己专业知识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分析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使董事会决策更加科学性。认真评价、审核公司提名阮忠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提名赵海涛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4 | 2022年5月6日 (十届十八次) |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5 | 2022年6月13日 (十届十九次) | 独立董事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独立董事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广济药业(孟州)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6 | 2022年7月19日 (十届二十次)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土地收储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7 | 2022年8月17日 (十届二十一次)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8 | 2022年10月19日 (十届二十二次) |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同意 | |||
独立董事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同意 | |||
9 | 2022年11月8日 (十届二十四次)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独立董事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广济药业(孟州)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10 | 2022年11月21日 (十届二十五次)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同意 | |||
11 | 2022年12月13日 (十届二十六次)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 事前认可 |
12 | 2022年12月14日 (十届二十六次)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13 | 2022年12月29日 (十届二十七次)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独立董事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广济药业(孟州)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
2022年,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本人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进行了现场调查和了解,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往来、对外担保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利用现场调查及其他沟通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进行相应指导,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2022年报披露与沟通情况
在公司2022年年报及相关资料的编制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有效沟通,关注本次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及进展情况,确保年报按时、准确披露。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其他事项认真审核,提出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操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坚持谨慎、勤勉、诚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履职能力,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七、参加培训和学习的情况
本人一方面认真学习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监管部门发布的规则、文件,及时掌握政策动态;另一方面,经常性地关注上市公司各类公告,了解资本市场状况,加强与同行之间的切磋交流,并于2022年12月14日至2023年1月11日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第132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班,加深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认识和理解。
八、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我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为股东创造更大的回报。
本人联系方式如下:
洪葵:邮箱kuihong31@foxmail.com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洪葵2023年4月18日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梅建明)
本人作为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2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梅建明 | 15 | 0 | 15 | 0 | 0 | 否 | 5 |
二、2022年对公司相关会议发表声明和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序号 | 时间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发表独立意见类型 |
1 | 2022年2月17日 (十届十四次) | 独立董事《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独立董事《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 | 2022年3月23日 (十届十五次) |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事前认可意见 | 事前认可 |
3 | 2022年3月23日 (十届十五次)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 同意 |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任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委员,参加了相关会议;参与编写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对公司董
金及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
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4 | 2022年5月6日 (十届十八次) |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5 | 2022年6月13日 (十届十九次) | 独立董事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独立董事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广济药业(孟州)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6 | 2022年7月19日 (十届二十次)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土地收储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7 | 2022年8月17日 (十届二十一次)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8 | 2022年10月19日 (十届二十二次) |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同意 | |||
独立董事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同意 | |||
9 | 2022年11月8日 (十届二十四次)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独立董事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广济药业(孟州)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10 | 2022年11月21日 (十届二十五次)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同意 | |||
11 | 2022年12月13日 (十届二十六次)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 事前认可 |
12 | 2022年12月14日 (十届二十六次)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13 | 2022年12月29日 (十届二十七次)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独立董事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广济药业(孟州)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并能以自己专业知识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分析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使董事会决策更加科学性。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
2022年,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本人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进行了现场调查和了解,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往来、对外担保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利用现场调查及其他沟通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进行相应指导,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2022年报披露与沟通情况
在公司2022年年报及相关资料的编制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有效沟通,关注本次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及进展情况,确保年报按时、准确披露。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2022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七、参加培训和学习的情况
任期内,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积极学习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网上视频培训资料,并
于2022年12月14日至2023年1月11日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第132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班,进一步加深了相关法规尤其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
八、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联系方式如下:
梅建明:邮箱1055986095@qq.com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梅建明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