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济药业”或“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根据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当企业向客户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涉及其他方参与其中时,应当根据合同条款和交易实质,判断其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将特定商品或服务转让给客户之前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即企业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为主要责任人,否则为代理人。在判断是否为主要责任人时,企业应当综合考虑其是否对客户承担主要责任、是否承担存货风险、是否拥有定价权以及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进行判断。企业应当按照有权向客户收取的对价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计量收入。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对价总额确认收入,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即净额)等确认收入。
根据广济药业子公司湖北广济药业济康医药有限公司针对经销业务是否具备真实的交易基础和商业合理性的分析,以及在相关经销业务中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的谨慎判断,公司为主要责任人的,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公司为代理人的、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
上述事项对公司2022年1-3季度、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之合并利润表存在影响。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影响进行了追溯重述。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影响进行了追溯重述,更正事项对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对母公司利润表无影响。涉及金额主要影响合并利润表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一)对公司2022年1-9月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报表项目 | 调整前金额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674,481,519.91 | -138,200,390.18 | 536,281,129.73 |
其中:营业收入 | 674,481,519.91 | -138,200,390.18 | 536,281,129.73 |
二、营业总成本 | 666,910,300.69 | -138,200,390.18 | 528,709,910.51 |
其中:营业成本 | 488,393,902.00 | -138,200,390.18 | 350,193,511.82 |
(二)对公司2022年1-6月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报表项目 | 调整前金额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512,876,336.07 | -136,860,036.27 | 376,016,299.80 |
其中:营业收入 | 512,876,336.07 | -136,860,036.27 | 376,016,299.80 |
二、营业总成本 | 496,113,205.66 | -136,860,036.27 | 359,253,169.39 |
其中:营业成本 | 388,566,114.36 | -136,860,036.27 | 251,706,078.09 |
(三)对公司2022年1-3月份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报表项目 | 调整前金额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178,873,451.83 | -45,601,552.49 | 133,271,899.34 |
其中:营业收入 | 178,873,451.83 | -45,601,552.49 | 133,271,899.34 |
二、营业总成本 | 179,980,548.52 | -45,601,552.49 | 134,378,996.03 |
其中:营业成本 | 135,876,015.27 | -45,601,552.49 | 90,274,462.78 |
(四)对公司2021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报表项目 | 调整前金额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837,106,649.29 | -51,533,478.27 | 785,573,171.02 |
其中:营业收入 | 837,106,649.29 | -51,533,478.27 | 785,573,171.02 |
二、营业总成本 | 756,969,229.09 | -51,533,478.27 | 705,435,750.82 |
其中:营业成本 | 535,861,466.45 | -51,533,478.27 | 484,327,988.18 |
三、会计师事务所就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
差错更正情况专项说明》出具了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报告。
四、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因此,同意本次更正及追溯重述事项。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工作,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董事会关于本次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与股东的合法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五、报备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