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解
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概述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公司拟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9,000.00万元(含)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范庆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范围为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100%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债券持有人,以保障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
二、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解除情况
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进行修改,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无需提供担保。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担保函〉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范庆伟先生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解除担保函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无需提供担保,董事会同意范庆伟先生解除担保函的申请,范庆伟先生不再承担对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