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开展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交易情况概述
为盘活公司存量优质资产,拓宽融资渠道,调整长中短期负债结构,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上海鸿泰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鸿泰”)拟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开展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或银团贷款的融资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期限不超过15年(含15年),上海鸿泰以其名下持有的上海市东大名路1100、1118、1158号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并提供该房产所有应收租金收入、广告费收入等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晨鸣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实业”)以其持有的上海鸿泰100%股权为本次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同时公司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期限不超过15年(含15年)。
2、审议程序
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浙商银行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成立日期:2007年11月06日
负责人:徐正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678322275
注册地址:上海市威海路567号一、二、三、十三、二十四楼
经营范围: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由总行授权的各项业务。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总行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4月16日,注册资本为2,126,869.6778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沈仁康,其经营范围为经营金融业务(范围详见中国银监会的批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鸿泰房地产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4年1月31日注册资本:60,391.7673万元法人代表:刘铎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607243033Q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经营范围:在批租地块内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出租和出售、物业管理、咨询服务及相应的配套商业服务的场地和设施,停车场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晨鸣实业有限公司持有上海鸿泰100%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寿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467,326.60 | 468,404.21 |
负债总额 | 294,044.98 | 303,454.02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73,281.62 | 164,950.19 |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营业收入 | 24,556.38 | 24,336.32 |
利润总额 | 8,331.43 | 9,281.22 |
净利润 | 8,331.43 | 9,281.22 |
注:2021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2年度数据未经审计。上海鸿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标的情况介绍
浦江国际金融广场(经营性物业)情况介绍项目位置:浦江国际金融广场座落于北外滩地区,毗邻黄浦江,项目东至杨树浦路、西至1080号地块、南至汇山地块、北至东大名路。地址为位于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118、1158、1100号。
项目主要指标:“浦江国际金融广场”实际土地使用面积为13,830.3平方米,包含甲A级写字楼和精品商业综合地产各一幢。总建筑面积102,998.17平方米,其中办公62,619.69平方米,商业12,929.96平方米,车位27,448.52平方米。
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上海鸿泰、上海实业、公司拟与浙商银行签署相关融资及担保合同等。上海鸿泰与浙商银行开展经营性物业贷款或银团贷款的融资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期限不超过15年(含15年)。
上海鸿泰以其名下持有的上海市东大名路1100、1118、1158号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并提供该房产所有应收租金收入、广告费收入等应收账款质押担保,上海实业以其持有的上海鸿泰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时公司为上海鸿泰上述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期限不超过15年(含15年)。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海鸿泰本次物业性贷款或银团贷款的融资业务,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优质资产,拓宽融资渠道,调整长中短期负债结构。上海鸿泰本次交易不影响对物业的正常经营,也不会因此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实业为上海鸿泰本次融资提供担保有助于盘活公司存量优质资产。上海鸿泰未提供反担保,其资信良好,公司对上海鸿泰拥有绝对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公司子公司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142.65亿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4.74%。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8.6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4%,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