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上海均瑶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市三凤桥食品有限责
任公司系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浙江均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
? 本次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亿元,内部担保金额不超
过人民币8.50亿元;另对参股公司浙江均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旭地产”)延续提供额度不超过6亿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年。
? 本次担保是否有无反担: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预计年度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提供控股子公司担保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亿元的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并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要求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相应担保。上述担保在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预计担保额度明细如下:
序号 | 被担保人 | 注册资本(万元) | 预计担保额度(亿元) |
1 | 上海均瑶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 | 8.00 |
2 | 无锡市三凤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10,873.90 | 0.50 |
合计 | 8.50 |
(二)提供参股公司担保情况
“均旭地产”原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东方易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按房地产行业的项目公司运营特性,依据其设立时股东方项目合作开发协议,由其股东发起人股东(包括本公司)共同为其项目开发申请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以共同支持项目公司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开展。2022年6月14日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将其21%股权出让给上海昕崟实业有限公司后,“均旭地产”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东方易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仍持有其39%的股份。为持续保障“均旭地产”继续按计划有序地完成相关房地产项目,同时也为维护上市公司在该地产项目所持权益的未来价值,公司拟
根据相关协议与其他发起人股东共同延续为“均旭地产”申请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6亿元,担保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年。
(三)相关担保事项的办理
综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对外担保的相关事宜。其中: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宜,在上述相应额度内合理安排、调剂各控股子公司的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
(四)本次预计年度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1、截止2022年12月31日,被担保控股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经审计):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流动负债 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上海均瑶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75,629.22 | 71,928.44 | 71,794.78 | 3,700.78 | 886.20 | -3,341.29 |
无锡市三凤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22,782.00 | 9,568.83 | 5,003.60 | 13,213.17 | 5,748.20 | -1,184.49 |
2、上述被担保人均为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基本信息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
(二)被担保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浙江均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0号3号楼104-7室
4、成立日期:2019年11月14日
5、法定代表人:周中文
6、注册资本:人民币28,000.00万元
7、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建设;商品房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出资额 |
1 | 宁波旭辉置业有限公司 | 40% | 11,200 |
2 | 无锡东方易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39% | 10,920 |
3 | 上海昕崟实业有限公司 | 21% | 5,880 |
合计 | 100% | 28,000 |
9、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均旭地产”简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资产 | 267,296.47 | 266,890.37 |
负债 | 240,170.76 | 236,309.62 |
所有者权益 | 27,125.70 | 30,580.76 |
营业收入 | 29,407.53 | |
净利润 | -576.08 | 3,455.05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预计2023年度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以及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具体担保协议将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确定。担保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关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均属于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需要,整体风险可控。
关于为参股公司“均旭地产”申请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事项:目前“均旭地产”开发的杭州湾项目一期住宅项目已在交付阶段,二期住宅项目之室内、地下室、外立面、绿化大面等已在完工过程中,三期配套商业项目及四期配套教育项目等已在竣备阶段,项目稳定推进、风险可控;本次延续向“均旭地产”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其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有助于保障其稳健运营、也有助于该公司对其开发项目的最终顺利完成,并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在该地产项目所持权益的未来价值;未发现“均旭地产”存在相关履约重大风险事项,也不会影响公司自身的正常生产经营。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预计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所涉及的被担保公司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的,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本次预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是为满足相关子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需要,整体风险可控。
关于为参股公司“均旭地产”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均旭地产”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以保障该项目公司按计划有序地完成相关房地产项目,总体上看,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在该地产项目所持权益的未来价值,也有利于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内部担保总额
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0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系对参股公司担保)总额为45,570.00万元。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