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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荻微: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0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一

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152,490.28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6,663,365.24元。经董事会决议,因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且充分考虑到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期,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资金需求较大,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拟定的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利润分配条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年度实现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同意公司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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