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希荻微: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0
证券代码:688173证券简称:希荻微公告编号:2023-026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

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名称情况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业务已不仅局限于广东,已经逐步拓展到全国以及海外国家和地区。为了更好地体现公司跨地域发展的实际情况,同时保持公司商号与证券简称的统一性,增强公司在所属行业中的辨识度,公司拟将公司名称由“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简称及公司股票代码保持不变。

二、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2月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10,000股,并于2022年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核验,并于2022年1月17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095号《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验资报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6,000.00万元变更为40,001.0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36,000.00万股变更为40,001.00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

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2022年3月1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希荻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为38人,行权股票数量为1,480,270股,自行权日起三年后可上市流通,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5年3月16日。行权后,公司的股本总额由400,010,000股变更为401,490,270股。

2022年7月1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希荻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为38人,行权股票数量为3,044,935股,自行权日起三年后可上市流通,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5年7月9日。行权后,公司的股本总额由401,490,270股变更为404,535,205股。

2022年9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三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希荻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三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为18人,行权股票数量为771,809股,自行权日起三年后可上市流通,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5年9月27日。行权后,公司的股本总额由404,535,205股变更为405,307,014股。

2023年2月1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四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希荻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四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为19人,行权股票数量为1,720,843股,自行权日起三年后可上市流通,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6年2月10日。行权后,公司的股本总额由405,307,014股变更为407,027,857股。

三、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鉴于上述变更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1章程名称: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章程名称: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第一条 为维护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3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全称: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Halo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公司住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6号千灯湖创投小镇 核心区自编号八座(A8)305-308 单元 邮政编码:528200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全称: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Halo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公司住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6号千灯湖创投小镇 核心区自编号八座(A8)305-308 单元 邮政编码:528200
4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001万元。40,702.7857万元。
5第十七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40,001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均为普通股。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和出资方式的情况如下:……上述发起人分别以其占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的份额作为出资缴纳认缴股本。该认缴额已于2020年12月15日缴足。第十七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40,702.785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均为普通股。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和出资方式的情况如下:……上述发起人分别以其占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的份额作为出资缴纳认缴股本。该认缴额已于2020年12月15日缴足。
6第七十四条 公司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细规定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包括通知、登记、提案的审议、投票、计票、表决结果的宣布、会议决议的形成、会议记录及其签署、公告等内容,以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原则,授权内容应明确具体。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作为本章程的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第七十四条 公司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细规定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包括通知、登记、提案的审议、投票、计票、表决结果的宣布、会议决议的形成、会议记录及其签署、公告等内容,以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原则,授权内容应明确具体。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作为本章程的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
7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应规定
规则》应规定董事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并应作为本章程的附件,由董事会拟定,经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并应作为本章程的附件,由董事会拟定,经股东大会批准。
8第二百一十五条 本章程附件包括《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二百一十五条 本章程附件包括《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四、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 本次变更公司名称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实际控制人等均不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利用变更公司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 上述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董事长或其进一步授权的人士代表公司就上述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公司章程》修订等事宜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3. 上述变更事项完成后,公司将对相关规章制度、证照和资质等涉及公司名称的文件等,一并进行相应修改、变更。

4.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