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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达资源:关于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0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与董赢、柏光辉合同纠纷案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为(2023)京03民初60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披露的《关于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6)。

一、诉讼进展情况

为保护公司合法权益,减少诉讼执行风险,公司就与董赢、柏光辉合同纠纷案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对董赢、柏光辉价值人民币12亿元(其中:董赢6亿元、柏光辉6亿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3)京03民初60号《民事裁定书》,公司申请对董赢、柏光辉财产保全一案,已获法院裁定。裁定内容如下:

1、冻结被申请人董赢的财产,冻结财产限额为人民币六亿元。

2、冻结被申请人柏光辉的财产,冻结财产限额为人民币六亿元。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为人民币413.44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16%。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财产保全是为保护公司合法权益,减少诉讼执行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案件的审理及执行情况,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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