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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发集团: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0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方案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 本方案执行期限: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三、 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同时任有实际工作岗位职务的,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职务与级别依据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非独立董事未在公司任有实际工作岗位职务的,领取固定薪酬20万元/年(税前)。

(2)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薪酬20万元/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工作职务,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上述薪酬方案系根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的具体工作职务的主要职责以及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公司在年终将结合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等因素对其履职情况进行审

查并对其年度绩效进行考评。

四、 其他规定

1、 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平均发放。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 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 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9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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