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金额:2023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67,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 本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综合授信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拟在2023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67,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票、国内贸易融资业务、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2023年度预计授信情况如下:
序号 | 授信银行 | 授信额度(万元) |
1 | 农业银行宿迁分行 | 43,500.00 |
2 | 中国银行宿迁分行 | 36,000.00 |
3 | 浦发银行宿迁分行 | 26,000.00 |
4 | 江苏银行宿迁分行 | 24,500.00 |
5 | 兴业银行宿迁分行 | 21,000.00 |
6 | 工商银行宿迁分行 | 20,000.00 |
7 | 交通银行宿迁分行 | 20,000.00 |
8 | 邮储银行宿迁分行 | 15,000.00 |
9 | 建设银行宿迁分行 | 20,000.00 |
10 | 华夏银行宿迁分行 | 10,000.00 |
11 | 苏州银行宿迁分行 | 10,000.00 |
12 | 招商银行温州分行 | 10,000.00 |
13 | 民丰银行 | 6,000.00 |
14 | 招商银行南京分行 | 5,000.00 |
合计 | 267,000.00 |
二、申请综合授信授权事项
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各银行的实际授信额度进行调配,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批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批准。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项瞻波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质押、融资等),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