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我们作为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作用。现就我们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公司独立董事简历情况
(1)苏孝世先生,1956年10月出生,中国台湾籍,工商管理专业,本科。1978年7月至1980年5月,在部队服役;1980年6月至1986年6月,就职于台湾杜邦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客服代表、销售和业务开发;1986年7月至1988年6月,就职于杜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任销售专员;1988年7月至1995年12月,就职于台湾杜邦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电子部门生产主管、营运经理、芳纶业务亚太区销售和市场营销经理;1996年1月至1997年12月,就职于杜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任先进纤维事业部亚太区(不含日本)业务总监(香港);1998年1月至2001年6月,就职于美国杜邦公司,任芳纶全球产品经理、氟塑脂全球战略经理;2001年7月至2003年6月,就职于杜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任氟表面产品亚太区总监;2003年7月至2007年12月,就职于杜邦中国集团有限公司,任氟产品事业部亚太区业务总监;2008年1月至2009年10月,就职于美国杜邦公司,任先进纤维事业部全球业务总监;2009年11月至2019年8月,就职于杜邦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历任销售和市场发展副总裁、大中国区总裁、亚太区总裁;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阮永平先生,197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企业管理专业,博士学历。1998年7月至2001年9月,就职于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任分支机构负责人;2001年9月至2005年6月,就读于上海交通
大学,获博士学位;2005年7月至今,就职于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任公司财务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导;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3)徐裕建先生,197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专业,本科学历。1998年7月至2002年6月,就职于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任书记员;2002年7月至2007年12月,就职于江苏正四方律师事务所,任律师;2008年1月至今,任江苏力豪律师事务所主任;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4)金一政先生,198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化学专业,博士学历。2006年3月至2007年9月,于英国剑桥大学卡文迪许实验室(Cavendish Laboratory)从事博士后研究;2007年10月至2015年1月,就职于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任副教授;2015年2月至今,就职于浙江大学化学系,任研究员;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2年度履职概述
(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决策事项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会议和1次股东大会。我们按时出席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任职的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在参加董事会会议时,我们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均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且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2022年度,我们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
(二)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 | 亲自出席 | 以通讯方式参 | 委托出席 | 缺席次 | 出席股东大 |
董事会次数 | 次数 | 加次数 | 次数 | 数 | 会的次数 |
苏孝世
苏孝世 | 4 | 4 | 4 | 0 | 0 | 1 |
阮永平
阮永平 | 4 | 4 | 4 | 0 | 0 | 1 |
徐裕建 | 4 | 4 | 4 | 0 | 0 | 1 |
金一政
金一政 | 4 | 4 | 4 | 0 | 0 | 1 |
(三)参加各专业委员会会议情况
我们作为公司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委员,根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参加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战略规划制定、对外投资、定期报告、高管薪酬等重大事项的专项会议,我们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保证决策的科学性。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与我们保持了定期的沟通,使我们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了作出独立判断的大量资料。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我们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2年度我们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我们对须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并向公司充分了解情况,并在会上积极发表意见、行使职权,有效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我们还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调查,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对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情况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的经营风险,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22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真实有效,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2年度上市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公司及各子公司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子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相关薪酬制度的规定,薪酬发放符合有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的规定。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五)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体系总体运行情况良好,本年度加强了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与公司日常运营管理的融合,在促进各项业务活动有效进行、保证财务制度有效实施、防范经营风险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保障了公司生产的安全运营和公司治理的规范运作。2023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控制监督,通过对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提升内部控制质量、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六)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规范运作,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不懈努力。公司经营层全面贯彻落实了2022年历次董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的各项决议。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我们秉承诚信与勤勉的工作准则,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要求,积极对公司进行考察调研,关注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
运作模式,充分发挥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始终保持客观、审慎、勤勉的工作态度,在公司信息披露、财务报告、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等与投资者密切相关的事项上积极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维护。2023年,我们将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以及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积极、主动地提供科学、合理的决策建议,客观公正的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苏孝世 阮永平 徐裕建 金一政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