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机构”)作为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量数据”、“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海量数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基于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产品。
(二)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5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11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25,752,89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00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0,540,46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198,071.8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2,342,388.14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11月25日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
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0812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户名 | 开户行 | 账号 | 募集资金专户金额 |
1 |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知支行 | 20000019936600043836330 | 10,188.03 |
2 |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8110701013302194920 | 5,326.98 |
3 |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35290180803899766 | 10,253.12 |
4 |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惠支行 | 91410078801100000138 | 6,408.32 |
(三)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公司将谨慎考察、确定委托对象、理财产品,目前尚未选定受托方及具体产品。公司拟选定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现金管理的产品仅限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产品,总体风险可控。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额度公司拟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相关制度的规定。
(三)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行使投资决策权,由财务部门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
(五)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品种为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公司进行现金管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
进行的基础上实施,风险可控。
三、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占2022年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40.11%。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最近两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
总资产 | 1,094,301,557.24 | 1,024,561,643.72 |
负债总额 | 169,966,572.22 | 156,009,650.73 |
净资产 | 939,107,930.43 | 887,084,996.64 |
项目 | 2021年1月-12月(经审计) | 2022年1月-12月(经审计)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921,942.70 | -40,302,512.39 |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在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列示为“货币资金”或“其他流动资产”,理财收益计入“财务费用”或“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五、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
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产品。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收益,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上述资金可滚动使用,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 | 产品序号 | 产品类型 | 实际投入本金 | 实际收回本金 | 实际收益 | 尚未收回本金金额 |
浦发北京分行专属2021年第1193期单位大额存单 | 202100011193 | 保本保证收益 | 3,034.5 | 3,034.5 | 31.91 | 0.00 |
2022年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汇率定制第 | 2022101044663 | 保本浮动收益 | 5,000 | 5,000 | 38.12 | 0.00 |
产品名称 | 产品序号 | 产品类型 | 实际投入本金 | 实际收回本金 | 实际收益 | 尚未收回本金金额 |
四期产品317 | ||||||
2022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七期产品287 | 2022101046307 | 保本浮动收益 | 5,000 | 5,000 | 37.70 | 0.00 |
2022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七期产品349 | 2022101046369 | 保本浮动收益 | 5,000 | 5,000 | 38.13 | 0.00 |
2022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十期产品204 | 2022101047795 | 保本浮动收益 | 5,000 | 5,000 | 23.75 | 0.00 |
2022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十期产品325 | 2022101047916 | 保本浮动收益 | 5,000 | 5,000 | 23.33 | 0.00 |
2023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一期产品93 | 2023101040093 | 保本浮动收益 | 10,200 | 10,200 | 71.40 | 0.00 |
2023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四期产品40 | 2023101044510 | 保本浮动收益 | 10,200 | 0.00 | 0.00 | 10,200 |
合计 | 48,434.50 | 38,234.50 | 264.34 | 0.00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 13,034.50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 14.69% | |||||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 -4.14% | |||||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 10,200.00 | |||||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 19,800.00 | |||||
总理财额度 | 30,000.00 |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海量数据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吴雨翘齐海崴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