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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0

证券代码:600707 证券简称:彩虹股份 编号:临2023-018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2022年中国证监会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修订的《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结合公司产业发展需要以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关于企业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的要求,对经营范围表述进行调整。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原条款修订后条款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条 …… 公司经陕西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陕改发(1992)34号文件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在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4002205330284。
第十五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为:平板显示器件及相关零部件、材料的生产、经营及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智能装备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厂房、场地、设备租赁;进出口业务,对外贸易经营等。第十五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为: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技术玻璃制品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特种陶瓷制品制造;特种陶瓷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第三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之日起6个月以内卖出,或者在卖出之日起6个月以内又买入的,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第三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之日起6个月以内卖出,或者在卖出之日起6个月以内又买入的,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
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第七十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第七十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 (三)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担保; ...... 公司对外担保应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执行。对于违反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的责任人,公司董事会视公司损失、风险大小、情节轻重决定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第九十九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第九十九条 ...... 股东大会召开前,符合条件的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发出提案通知至会议决议公告期间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3%。......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有关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第一百一十七条 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行使表决权。第一百一十七条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第一百三十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第一百三十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第一百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一百六十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第一百六十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
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一百八十三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分公司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发行在外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位居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发行在外股份百分之五以上或者位居公司前五名股东中的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第一百八十三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分公司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发行在外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位居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发行在外股份百分之五以上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中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第一百九十四条 独立董事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除非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另有规定外,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不得无故被免职。如果必须免职时,公司应将其作为特别披露事项予以披露,被免职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免职理由不当的,可以作出公开声明。第一百九十四条 独立董事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公司可以经法定程序解除其职务。提前解除职务的,公司应将其作为特别披露事项予以披露。
第一百九十九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及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第一百九十九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和对外捐赠等事项;……
第二百一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自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 (三)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第二百一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的情形之一的;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期限尚未届满; (三)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第二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履行如下职责: ……第二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履行的职责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4.4.2条修订。
第二百二十七条 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第二百二十七条 ……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二百四十八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第二百四十八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第二百八十六条 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之前,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与交流,并及时回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第二百八十六条 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十九条 表决结果的统计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十九条 表决结果的统计 ...... 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或者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情形的,相关董事应被解除职务但仍未解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并投票的,其投票结果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数。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监事会决议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监事会决议 …… 监事在任职期间出现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相关监事应被解除职务但仍未解除,参加监事会会议并投票的,其投票结果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数。

按照相关监管规则和指引要求,本次还对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中个别文字表述、条款序号进行了调整和修改。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变更后的经营范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本次经营范围变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变更登记、备案事宜。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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