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9证券简称:华骐环保公告编号:2023-021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2023-04
2022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星列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节能环保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可能面临的风险与对策举措已在本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予以描述。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32,132,9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公司治理 ...... 33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 57
第六节重要事项 ...... 61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92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99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100
第十节财务报告 ...... 101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3、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4、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华骐环保 | 指 |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报告期、上年同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EPC | 指 | 英文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设计-采购-施工)的缩写,工程总承包的一种模式: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工作。 |
BOT | 指 | 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以建设-经营-转移方式运行的工程实施模式,客户与企业签定协议,特许企业承担污水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经营与维护,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企业向客户定期收取运营费用,以此回收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成本并取得合理回报;特许经营期结束后,企业将设施所有权移交给客户。 |
BOO | 指 | 英文Building-Owning-Operation的缩写,以建设-拥有-经营方式运行的工程实施模式,客户与企业签定协议,特许企业承担污水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经营与维护,建成后产权归企业所有;运营期内,企业向客户按照事先约定的标准定期收取污水治理运营费用,以此回收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成本并取得合理回报;运营期结束后,污水处理设施不移交给客户,企业拥有所有权。 |
TOT | 指 | “Transfer-Operate-Transfer(移交-经营-移交)”的英文缩写,指特许服务商不承担建设工作,而是直接从业主方获得项目的特许经营。 |
曝气生物滤池、BAF | 指 | 简称BAF,系英文BiologicalAeratedFilter的缩写,是20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在普通生物滤池的基础上,并借鉴接触氧化工艺、给水滤池工艺而开发的污水处理新工艺,最初用于污水的三级处理,后发展成直接用于二级处理;在90年代末,该技术在我国最先直接被用在二级处理上,后来随着我国对排水标准的提高,现越来越多地用在了污水厂提标改造上。该技术的最大特点是集附着生长在固定床载体上的微生物分解有机物、氨氮、总氮等污染物和截留悬浮固体于一体,节省了常规活性污泥法工艺生物处理段后面的二次沉淀池和污泥回流系统,在保证高标准出水水质的前提下实现了工艺流程的简化,且在二级处理和三级处理中均可高效应用,出水水质好。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保荐机构 | 指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华骐环保 | 股票代码 | 300929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华骐环保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AnhuiHuaqiEnvironmentalProtection&Technology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HQHB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王健 |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路409号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243061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
办公地址 | 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路409号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43061 | ||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 www.hqhb.com | ||
电子信箱 | hq@huaqitech.com.cn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陈亮 | 裴雨佳 |
联系地址 | 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路409号 | 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路409号 |
电话 | 0555-2763187 | 0555-2763187 |
传真 | 0555-2763127 | 0555-2763127 |
电子信箱 | hq@huaqitech.com.cn | hq@huaqitech.com.cn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郭凯、方冰、钱艳苹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A座 | 朱焱武、刘依然 | 2021年1月20日-2024年12月31日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022年 | 2021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0年 | |
营业收入(元) | 429,721,048.85 | 634,604,033.77 | -32.29% | 587,458,169.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3,868,997.00 | 73,324,730.41 | -40.17% | 72,559,227.8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1,046,865.01 | 65,733,386.18 | -52.77% | 69,631,418.0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6,741,858.61 | -66,498,324.39 | 185.33% | -47,375,547.2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3 | 0.56 | -41.07% | 0.7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3 | 0.56 | -41.07% | 0.7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32% | 9.70% | -4.38% | 15.04%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0年末 | |
资产总额(元) | 1,823,789,254.21 | 1,806,452,140.37 | 0.96% | 1,386,136,647.8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842,647,726.42 | 809,953,356.95 | 4.04% | 518,687,578.82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27,783,416.74 | 120,499,139.29 | 73,115,587.58 | 108,322,905.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288,958.04 | 24,224,033.69 | 1,651,228.91 | 1,704,776.3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1,642,692.18 | 13,662,601.33 | 970,674.33 | 4,770,897.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603,955.04 | 59,534,913.48 | -41,021,508.14 | 73,832,408.31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312,696.16 | 8,276.6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278,624.50 | 8,013,174.02 | 3,621,725.93 | |
债务重组损益 | 1,461,300.53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006,485.00 | 933,077.89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080.19 | -16,320.19 | -169,379.7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67,256.26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498,470.53 | 1,345,702.10 | 524,428.7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 | -320.26 | 1,162.02 | 107.68 |
响额(税后) | ||||
合计 | 12,822,131.99 | 7,591,344.23 | 2,927,809.74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主要是水利基金、即征即退等税费返还。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基本情况及发展阶段在“双碳”的大背景下,伴随着“1+N”政策体系的不断压实以及重要纲领性文件和会议对于减污降碳、再生资源的不断强调,“减污降碳”、“循环再生”、“能源替代”等方向的重要性大幅提升,环保行业核心发展主线也正由污染治理向资源化利用、新能源方向切换。行业正经历增长引擎升级、商业模式优化的关键时期。
中国的水环境治理行业仍处于成长期,市场集中度较低,部分区域及细分市场具有较高活力。未来,行业市场化服务需求将逐步增加,资源整合与跨区域发展趋势将逐渐凸显。在规模效应的推动下,具有良好技术水平、服务能力、市场信誉和资金实力的企业将加速聚集各类资源要素,进一步强化竞争优势,抢占市场先机。我国水环境治理行业集中度将加速提高,市场上已陆续出现一批全国及区域性的龙头、先进企业。随着全国各地的工厂提标改造逐步落实、管网建设项目的落地以及老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水处理设施的完善,水环境治理设备和解决方案的需求相继释放,城乡污水处理市场仍具有一定潜力。
根据住建部《2021年城乡建设统计年鉴》显示,我国城市及县城的污水处理能力接近饱和,但镇乡及以下级的设施建设缺口较大。我国城市及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7.89%和96.11%,处理能力建设接近饱和,未来主要空间集中在收集率提升与老旧管网、设施改造;在1.91万个建制镇中,仅有不足1.3万个建制镇对生活污水进行了处理,占比不足68%,污水处理率不足62%;在0.82万个乡中,仅有3,025个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占比不足37%,污水处理率不足27%。根据目前建制镇污水收集率、常住人口及供排水水平估算,我们预计2025年建制镇将带来现有处理能力14%的新增空间,而2035年将带来23%的新增空间。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文件在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领域做了详细的工作部署。目前国家聚焦乡村振兴、美丽乡村等重点工作,县镇乡村地区的污水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下沉市场空间有望释放,提振环保行业相关需求。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中再次强调,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分类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地区污水治理项目有望加速释放。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切实推进、农村经济迅速发展、人民群众环保意识加强,我国村镇水处理设施水平将进步一提升,村镇污水处理市场未来将迎来良好发展前景。
2022年,生态环境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两个100%”,即全国所有医疗机构及设施环境监管与服务100%全覆盖,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及时有效收集和处理处置100%全落实。2023年,发改委发布《关于推动城乡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工作补短板强弱项的通知》,通知提出,抓紧补齐重点环节防控设施短板,健全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设施,加强医疗物资资源统筹调配能力建设。规范医疗机构医疗污水处理,督促按规定配备处理设施,实现应建尽建,加强运维管理,严禁排放未经消毒处理、不达标的医疗污水。健全全过程环境防控体系,持续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医疗废水治理领域迎来更大的市场空间。
2、行业周期性
公司所属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无明显周期性特征,不属于强周期性行业,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将保持持续增长的态势。
3、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在污(废)水提质增效领域凭借曝气生物滤池(BAF)核心工艺技术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处于国际先进水平,曾获“国家科学技术发明二等奖”,是国内为数不多具备提供基于BAF工艺技术的一站式解决方案的专业服务商。公司系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设有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安徽省曝气生物滤池(BAF)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生物膜法水质净化及利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与安徽工业大学共建),取得了一系列领先的技术成果并积极
开展产业转化。同时,公司主编或参编了四项国家及行业标准,推动了BAF工艺在国内的规范应用。公司先后承担了“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国家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以及“安徽省科技攻关重点项目”等十余项国家.和省级项目的研发。公司“污染物微生物净化增强技术新方法及应用”项目获2013年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参研的“淮河流域闸坝型河流废水再生利用与风险控制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项目获2018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一等奖,“ABAF/OBAF前置生物膜脱氮污水处理系统工艺及应用”项目获2009年安徽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置生物膜脱氮污水处理技术”专利项目荣膺2013年安徽省第二届专利金奖等。
报告期内,公司荣获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荣获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颁发的2022年全省工业领域节能环保“五个一百”优质生产企业”、2022年节能环保先进技术“生物滤池(BAF)技术”、2022年节能环保新产品新装备“魔方舟pro2.0、医疗废水及伴生废气与伴生污泥处理装备”;荣获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颁发的“2022年安徽省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荣获安徽省环保产业协会颁发的“安徽省环保产业优秀企业”;荣获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度纳税突出贡献二十强优秀企业管理团队二等奖、主导产业优秀企业管理团队、“科技创新二十强优秀企业管理团队”奖。2022年,“氮磷深度治理核心工艺和关键装备的开发与应用”获福建省科技技术奖进步二等奖;荣获马鞍山市经济与信息化局颁发的“马鞍山市智能制造服务商--智能装备及技术服务商”;迈巴系列、魔方舟入选马鞍山市2022年两创产品、《化浊为清水润万物》入选品牌马鞍山品牌故事大赛“品牌短视频”、入选安徽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第一批重点企业名单。
4、行业政策影响
2022年1月,生态环境部、发改委等部门印发《“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出深化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包括加强种植业污染防治、着力推进养殖业污染防治、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指导、整治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等;住建部印发《“十四五”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城乡建设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黄河流域人水城关系逐渐改善,城镇生态修复和水环境治理工程有效推进,城市风险防控和安全韧性能力持续加强,节水型城市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提出到2025年,农村环境整治水平显著提升,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管控,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新增完成8万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到2025年,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000万立方米/日,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8万公里,新建、改建和扩建再生水生产能力不少于1500万立方米/日,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污水资源化利用率超25%。;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发布《关于印发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到2025年,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区域力争提前1年完成;6月,住建部等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县域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通知》,支持县域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实施方案(2023-2025年)》,提出到2025年,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绿色技术创新对绿色低碳发展的支撑能力持续强化,将培育绿色技术创新领军企业,支持领军企业及其联合体承担国家科技计划支持的绿色技术研发项目。培育绿色技术创新领域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加大对中小微绿色技术创新企业的支持力度。
随着上述政策的出台,生态环境治理行业的政策红利逐步释放,增量与存量市场空间逐渐明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农村污染治理、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新的市场需求对生态环境治理领域的科技创新提出新要求,环境治理各细分领域市场空间不断深化扩大。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业务领域及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公司是专业从事水环境治理的“环境4S专业服务商”,拥有众多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产品,是国内生物滤池(BAF)工艺技术及应用、智能污水处理装备智造、村镇污水及黑臭水体治理、医疗废水及伴生废气处理系统解决方案的
企业。公司先后承建了涵盖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工业难降解废水、村镇污水、医疗废水、地下污水处理厂等领域的水环境治理项目,参与了中国七大水系、五大淡水湖等多个重点区域的水环境治理,逐渐形成了以城市水环境治理综合治理、医疗废水治理、村镇水环境治理为核心的三大业务领域。
(1)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公司作为国内BAF领域内的领先企业和水环境治理专业服务商,依托强大的技术优势和设计能力,可以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提供包括技术方案编制、工程设计、系统集成、设备制造、工程调试、运行过程中的专家诊断和技术支持,以及污水处理设施投资运营在内的全生命周期的管家式服务。公司拥有5项城镇污水及工业废水提标改造相关核心工艺,在城镇污水提质增效领域具有竞争优势,通过强氧化+BAF技术对工业废水进行深度处理,可以实现废水的资源化再利用。
(2)医疗废水治理针对医疗废水治理领域,公司更新一代医疗污水及伴生废气与伴生污泥处理系列产品(迈巴睿?+迈巴盾?)及病毒气溶胶快速定向狙杀装备,灵活应对管控区、集中隔离点、健康驿站、定点收治医院、方舱医院、应急医院等不同场所的医疗污水及伴生废气与伴生污泥的处理要求。
(3)村镇水环境治理公司可提供规划、设计、投资、施工、运营的整体解决方案,因地制宜的通过新建给排水设施,整治生活污水和河道沟塘,完善村镇污水处理设施,提高饮水安全。根据我国村镇人口数量多、地域相对分散、污水排放量小、水质波动大、间断排放等特点,公司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提供村镇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整体方案,将收集系统和处理系统标准化、产品化,结合公司的一体化云平台和物联网智慧水务运营维护管理系统,能有效地解决村镇污水处理难题。
2、业务模式公司的业务模式主要分为水环境治理工程业务、水处理产品销售业务以及污水处理投资运营,具体如下:
(1)水环境治理工程业务公司提供的水环境治理工程服务,主要是以BAF等核心工艺技术引领的综合服务。公司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的工程设计、土建施工、项目管理、设备及材料供货(包含智能环保产品及配套设备供货)、系统安装、系统调试、试运营等实行全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以完成项目建设,特别是为客户提供核心工艺包管家式服务,通过提供项目建设服务获得收入和利润。
(2)水处理产品销售业务水处理设备销售业务是针对污水处理厂、河湖污水、村镇污水等治理所需的各种设备,进行专用设备和材料研究、设计、生产以及销售。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厂所需的BAF工艺核心产品生物滤料、布水布气系统、供氧系统等,河道湖泊治理所需的魔方磁、魔方尊及其组合Rapid-Move,用于治理村镇污水的魔方舟、魔方格产品等。遵循污水处理工艺、河道湖泊以及村镇污水治理所需产品呈现差异化及多样化的特点,公司针对客户需求提供标准产品和定制产品,为客户提供现场安装指导和设备调试等全方位管家式服务。
(3)污水处理投资运营污水处理投资运营主要是指公司及污水处理子公司采用BOT、BOO、TOT等模式,获取污水处理设施的特许经营权,运营污水处理设施对城镇污水或工业废水等进行处理、净化,使得水质达到排放标准,从而获得污水处理费等收入。
3、主要产品的市场地位公司作为致力于精准打造水环境领域细分市场“茅台”的环境4S专业服务商,采用曝气生物滤池(BAF)工艺技术及工艺包实现城镇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高标准出水。同时,公司根据深耕村镇污水处理、河道治理积累的技术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开发定型出“魔方”系列治水产品,并通过智慧水务运管系统,构成“技、投、建、管”四位一体的魔方治水整体解决方案,实现厂(站)河一体化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满足了国家建设生态宜居及振兴乡村战略提出的“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亦满足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的要求,该系列产品均有较高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被各界熟知和认可。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技术及研发优势经过长期的技术研发和应用实践,公司掌握了包括BAF工艺技术在内的一批污水处理相关核心技术,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公司系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教育部生物膜法水质净化及利用工程研究中心”共建单位、“安徽省曝气生物滤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国家博士后工作站”。公司的“智能化镇村户污水治理关键技术装备与应用”技术经专家评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获得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一种高效脱氮除磷污水处理工艺及其装置”因其创新性和显著的社会效益及广阔的发展前景,获安徽省专利银奖;“污水厂二级出水极限脱氮除磷关键技术集成与应用”获得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公司入选安徽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安徽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安徽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企业首批重点培育企业、安徽省制造业高端品牌培育企业、安徽省工业领域节能环保“五个一百”优质生产企业推介目录,并获评“安徽省优秀企业技术中心”。报告期内,“氮磷深度治理核心工艺和关键装备的开发与应用”获福建省科技技术奖进步二等奖,迈巴系列、魔方舟入选马鞍山市2022年两创产品。报告期内公司申请发明专利6项,授权实用新型专利6项、外观专利1项,授权软件著作权1项。
2、人才优势公司注重研发团队建设,拥有一套完整的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公司依托高校背景,通过与全国知名高校及研究院所产学研合作、结合内部培养等方式,打造了一支研发水平较高、技术能力全面、实践经验丰富且稳定的研发队伍。上述人才队伍的构建,为公司保持技术领先及长期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3、产品优势公司研制开发的智能化污水处理设备和BAF工艺核心产品,集成了公司多项自有专利技术或核心技术,在业内具有较高的技术先进性和装备智能化水平。其中:在村镇污水处理领域,公司是国内率先采用智慧水务运维管理系统的智能化污水处理设备(“魔方舟”)研制企业之一,有效解决了村镇污水处理站点分散,难以集中管理的问题,实现了对下辖所有村镇污水站的标准化、集中化、可视化、智能化、移动化、无人值守化管理;在黑臭水体处理领域,公司开发的“魔方尊”“魔方磁”及其组合Rapid-Move系列装备,具备快速移动、出水水质高(出水SS浓度低)、占地面积小、投资成本少、运行费用低、可冬季低温运行等优点;在BAF工艺核心产品方面,如:生物滤料、布水布气系统、供氧系统等核心部件均采用公司专利技术,在保证曝气生物滤池工艺发挥效率上具有较高的技术领先性。
通过多年研制和生产的经验积累,公司形成了标准化的设计、制造、建设、运行体系,能够实现批量化、模块化生产,有效降低了制造成本,增强了产品的成本竞争力。
4、综合服务优势
公司作为国内BAF领域内的领先企业和水环境治理专业服务商,依托强大的技术优势和设计能力,可以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提供包括技术方案编制、工程设计、系统集成、设备制造、工程调试、运行过程中的专家诊断和技术支持,以及污水处理设施投资运营在内的全生命周期的管家式服务,拥有成熟的水环境治理专业综合服务体系,并凭借高质量、“一站式”服务赢得了良好的市场口碑。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2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公司持续深化改革,提升经营质量的奋发之年。我国经济发展受到国内外多重超预期因素影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加之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和行业格局,环保行业的收入水平和业务增速持续下滑,处于历时较低水平。
公司顶住压力,积极进取谋划发展,努力降低不利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0亿元,同比下降
32.29%;营业成本3.00亿元,同比下降35.6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386.90万元,同比下降40.17%;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8.43亿元,同比增长4.04%。
(1)巩固优势市场,突破细分领域
2022年,公司继续聚焦优势细分领域,充分发挥公司在市政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村镇污水治理和医疗废水治理等细分领域的技术优势,持续布局全国市场,努力扩大市场份额。在医疗废水治理领域,更新一代医疗污水及伴生废气与伴生污泥处理系列产品(迈巴睿?+迈巴盾?)及病毒气溶胶快速定向狙杀装备,灵活应对管控区、集中隔离点、健康驿站、定点收治医院、方舱医院、应急医院等不同场所的医疗污水及伴生废气与伴生污泥的处理要求,成功应用于中央援港应急医院项目、中央援建香港落马方舱项目、保定市方舱医院项目、宿州市体育馆方舱医院项目、滁州市应急方舱医院项目、滁州市应急隔离点项目、马鞍山会展中心方舱医院项目、含山县应急隔离点项目、当涂县应急隔离点项目等项目;在黑臭水体治理方面,升级优化微纳米浮选反应器(Sup-SEP),提升了溶气效率,降低了回流量,并成功应用于广德市东风闸水环境治理应急提升工程项目。
(2)致力技术创新,强化核心竞争力,引领公司高质量发展
2022年,公司开展自主研发项目4大专项课题方向中的9个子课题,并与安徽工业大学开展产学研合作省重大专项项目1项,涉及污水处理系统标准化自控程序及画面设计开发、硫自养反硝化载体研制及脱氮技术研究、反硝化生物滤池运行效果的影响因素研究、生物滤池微生物特征及浓度变化研究、精准控制模型搭建及应用、利用烟气余热干化污泥的转筒干燥技术及设备开发、装备式环保设备开发及智能化生产研究、智能有机固体废弃物高温好氧发酵成套装置的研制、气溶胶病毒快速消杀技术及一体化装备研发、畜禽粪污全链条资源化与高值化回用成套装备技术研发及应用等方面,并取得显著阶段性成果。成功开发病毒气溶胶快速定向狙杀装备,具有病毒高效富集、定向狙杀消杀目标明确、灭杀效率高,响应迅速等优点,可以广泛应用于医疗污染场所空气中病毒以及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伴生废气中病毒消杀;开发有机废弃物及污泥资源化利用的多种产品均已完成样机制作,并顺利通过单机通电连续试运行,进入样机试验阶段;开发的硫自养反硝化填料已经实际废水试验效果优良,并申请1项“一种新型硫自养异养协同反硝化脱氮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自主研发项目的大力开展,为公司科研实力的提高、产品核心竞争力的提升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也为企业业务的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与保障。
2022年,公司承担的科研项目,进展顺利。其中:(1)公司承担的马鞍山市科技“小巨人”企业“镇-村-户污水治理关键装备技术开发及应用”项目期满,各项考核指标验收合格,顺利通过验收答辩会议;(2)公司承担的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适应不同需求的黑臭水体快速净化成套装备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进入验收阶段,各项考核指标初步验收合格,线上审核通过,等待召开正式验收会议。
2022年,公司参与制定多项标准,提高本企业产品的市场认同度和知名度,打造企业品牌。包括:(1)作为主编单位之一,推进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曝气生物滤池工程技术规程》(CECS265:2009)修订进程;(2)参与编制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上向流反硝化滤池设计标准》;(3)参与编制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成套生活污水处理装置》;(4)参与编制中国建筑文化研究会《医疗机构废弃物及排放物处理系统建设及运维指南》;(5)参与编制国家卫生健康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6)参与编制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应急发热及肠道门诊建筑设计标准》;(7)参与编制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臭氧催化氧化污水处理技术规程》。
2022年,公司申请发明专利6项,授权实用新型专利6项,外观专利1项,授权软件著作权1项。新增知识产权涵盖病毒气溶胶消杀、除臭、村镇生活污水、绿色低碳材料、提质增效、精细化管控等方面,进一步加强了公司技术实力。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授发明专利17项,实用新型专利51项,外观设计专利26项,软件著作权6项。
(3)构建污水资源化利用新格局
2022年,“华骐环保取水点”正式投入使用,标志着诗城马鞍山的环卫系统有了首个“专属”中水取水点,有效缓解了环卫、绿化等作业车辆夏季取水难的问题,同时也标志着公司构建污水资源化利用新格局。公司基于BAF?技术开发出的应用工艺已广泛应用于提质增效、市政污水、工业废水等领域,出水水质均可达到准Ⅳ类水标准,中水可作为绿化灌溉、道路浇洒、渣土冲洗、环境景观用水等补充水源,以高标准出水的技术优势实现了污水的资源化利用。下一步污水厂将积极构建多元化污水资源化利用体系,以现有污水厂为基础,结合周边产业布局,因地制宜,规划污水资源化利用基础设施,逐步拓展污水资源化利用范围和途径。
(4)上下游产业布局,提高综合竞争实力2022年,公司布局上下游领域,加速建设完整、有韧性的环保产业链,新增控股子公司安徽英特伦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水厂智能化、智慧水务为切入点,提供管控一体的自动化与信息化相融合的系统集成应用和解决方案。有利于提升产品质量,推动公司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为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5)积极推进产业整合,实施资产重组
2022年,公司基于在水处理行业深耕多年打下的坚实基础上,积极推进产业整合,于下半年启动筹划资产重组,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光环江东环保能源(马鞍山)有限公司50%股权和马鞍山市江东中铁水务有限公司51%股权,并向江东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重组充分发挥了资本市场对公司发展的促进放大效应,有助于公司整合行业内优质资产,有利于落实国家产业发展规划,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重组完成后,公司资产规模、持续经营能力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污水处理投资运营规模进一步扩大,同时通过涉入垃圾焚烧发电和餐厨废弃物处理业务,逐步实施在垃圾处置领域的战略布局。目前,公司及相关各方正积极推进本次重组后续相关工作。
(6)强化安全意识,切实抓好安全环保工作
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强化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从严从紧抓好落实。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安全宣教培训,组织做好应急演练工作,提升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及安全管理;二是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对重点项目及场所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对各所属企业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巡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三是积极实施环保升级改造工作,践行绿色环保、节能降耗的可持续发展生产理念,持续节能减排。
(7)提升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根据证监会、深交所等关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监管法律、规则变更要求,进一步增强规范运作意识,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和信息披露质量,依法合规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积极组织中介机构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开展集体培训学习,有效加强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增强了公司合规运作管理水平。通过法定信息披露以及股东大会、投资者交流会、业绩说明会、交易所互动易问答、咨询电话等交流方式,建立起与资本市场良好的沟通机制,全方位、多角度向投资者传递了公司实际的生产经营情况,有效维护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429,721,048.85 | 100% | 634,604,033.77 | 100% | -32.29% |
分行业 | |||||
水处理行业 | 425,106,485.51 | 98.93% | 632,090,372.47 | 99.60% | -32.75% |
其他业务 | 4,614,563.34 | 1.07% | 2,513,661.30 | 0.40% | 83.58% |
分产品 | |||||
水环境治理工程 | 247,799,190.76 | 57.67% | 493,992,319.23 | 77.84% | -49.84% |
水处理产品销售 | 61,530,123.87 | 14.32% | 49,118,047.47 | 7.74% | 25.27% |
污水处理投资运营 | 115,421,570.65 | 26.86% | 88,980,005.77 | 14.02% | 29.72% |
技术服务 | 355,600.23 | 0.08% | 0.00 | 0.00% | |
其他业务 | 4,614,563.34 | 1.07% | 2,513,661.30 | 0.40% | 83.58% |
分地区 | |||||
华东地区 | 305,576,536.88 | 71.11% | 491,778,178.44 | 77.49% | -37.86% |
华南、西南地区 | 91,799,849.69 | 21.36% | 101,945,982.33 | 16.06% | -9.95% |
其他地区 | 32,344,662.28 | 7.53% | 40,879,873.00 | 6.45% | -20.88%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429,721,048.85 | 100.00% | 634,604,033.77 | 100.00% | -32.29%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水处理行业 | 425,106,485.51 | 299,344,107.67 | 29.58% | -32.75% | -35.67% | 3.20% |
分产品 | ||||||
水环境治理工程 | 247,799,190.76 | 188,409,384.58 | 23.97% | -49.84% | -49.94% | 0.17% |
水处理产品销售 | 61,530,123.87 | 35,978,459.25 | 41.53% | 25.27% | 18.01% | 3.60% |
污水处理投资运营 | 115,421,570.65 | 74,613,771.72 | 35.36% | 29.72% | 27.66% | 1.05% |
分地区 | ||||||
华东地区 | 305,576,536.88 | 211,420,662.15 | 30.81% | -37.86% | -42.11% | 5.08% |
华南、西南地区 | 91,799,849.69 | 70,427,201.12 | 23.28% | -9.95% | -7.82% | -1.78%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429,721,048.85 | 300,396,963.06 | 30.09% | -32.29% | -35.62% | 3.61%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否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节能环保工程类订单新增及执行情况 | ||||||||||||||||||||||
业务类型 | 新增订单 | 确认收入订单 | 期末在手订单 | |||||||||||||||||||
数量 | 金额(万元) | 已签订合同 | 尚未签订合同 | 数量 | 确认收入金额(万元) | 数量 | 未确认收入金额(万元) | |||||||||||||||
数量 | 金额(万元) | 数量 | 金额(万元) | |||||||||||||||||||
EPC | 20 | 24,068.78 | 20 | 24,068.78 | 55 | 24,779.92 | 24 | 18,042.11 | ||||||||||||||
合计 | 20 | 24,068.78 | 20 | 24,068.78 | 55 | 24,779.92 | 24 | 18,042.11 | ||||||||||||||
报告期内节能环保特许经营类订单新增及执行情况 | ||||||||||||||||||||||
业务类型 | 新增订单 | 尚未执行订单 | 处于施工期订单 | 处于运营期订单 | ||||||||||||||||||
数量 | 投资金额 | 已签订合同 | 尚未签订合同 | 数量 | 投资金额 | 数量 | 本期完成 | 本期确认 | 未完成投 | 数量 | 运营收入 |
(万元) | 数量 | 投资金额(万元) | 数量 | 投资金额(万元) | (万元) | 的投资金额(万元) | 收入金额(万元) | 资金额(万元) | (万元) | |||||
BOT | 7 | 76,702,948.96 | ||||||||||||
BOO | 1 | 6,965,174.2 | ||||||||||||
合计 | 8 | 83,668,123.16 |
(5)营业成本构成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水处理行业 | 营业成本 | 299,344,107.67 | 99.65% | 465,334,831.43 | 99.73% | -35.67% |
其他业务 | 营业成本 | 1,052,855.39 | 0.35% | 1,255,069.80 | 0.27% | -16.11% |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水环境治理工程 | 营业成本 | 188,409,384.58 | 62.72% | 376,398,671.28 | 80.67% | -49.94% |
水处理产品销售 | 营业成本 | 35,978,459.25 | 11.98% | 30,486,812.60 | 6.53% | 18.01% |
污水处理投资运营 | 营业成本 | 74,613,771.72 | 24.84% | 58,449,347.55 | 12.53% | 27.66% |
技术服务 | 营业成本 | 342,492.12 | 0.11% | |||
其他业务 | 营业成本 | 1,052,855.39 | 0.35% | 1,255,069.80 | 0.27% | -16.11% |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是□否报告期因新设立子公司,合并范围新增子公司安徽英特伦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206,706,755.83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48.10%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93,071,909.01 | 21.66% |
2 | 第二名 | 30,118,608.05 | 7.01% |
3 | 第三名 | 29,009,299.41 | 6.75% |
4 | 第四名 | 27,339,916.48 | 6.36% |
5 | 第五名 | 27,167,022.88 | 6.32% |
合计 | -- | 206,706,755.83 | 48.10%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80,005,726.09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25.63%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32,366,471.53 | 10.37% |
2 | 第二名 | 13,332,050.19 | 4.27% |
3 | 第三名 | 12,479,646.84 | 4.00% |
4 | 第四名 | 11,268,424.80 | 3.61% |
5 | 第五名 | 10,559,132.73 | 3.38% |
合计 | -- | 80,005,726.09 | 25.63%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12,979,917.25 | 7,526,109.05 | 72.47% | 主要系本年薪酬上涨,同时积极执行管家式服务战略增加相关费用所致 |
管理费用 | 39,890,909.31 | 35,489,580.26 | 12.40% | |
财务费用 | 17,099,835.42 | 23,955,781.28 | -28.62% | 主要系本年利息支出减少 |
研发费用 | 12,434,482.45 | 19,816,406.73 | -37.25% | 主要系科研项目减少 |
4、研发投入
?适用□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硫自养反硝化载体研制及脱氮技术研究 | 主要研究以硫为电子供体,将污水中的硝氮或亚硝氮在低氧条件下,通过微生物的代谢作用还原转化为氮气。同时通过理论研究加实验的方法,研制合适的硫自养反硝化载体及其脱氮技术研究 | 目前,项目已完成所有研究任务,完成验收 | 硫自养反硝化载体及制备方法一套;申请发明专利一项:一种新型硫自养异养协同反硝化脱氮材料及其制备方法(2022104225329) | 如果能够利用硫自养反硝化脱氮工艺替代需要投加碳源的异养反硝化工艺,可以有效降低水处理成本,减少污泥产量,成为更加绿色,低耗的污水处理技术,从而为本企业增加利润。 |
反硝化生物滤池运行效果的影响因素研究 | 针对不同项目需求设计最佳的滤层高度:既能满足污染物去除要求,又能降低滤池日常运行中的反洗周期及反洗水量,同时可以有效降低滤层阻力便于反硝化滤速的提高 | 目前,项目已完成所有研究任务,完成验收 | 形成反硝化中试装置一套;申请专利一项:一种滤池系统,其分层取样装置及取样方法(2022103180176);滤池运行及水质分析图表一份 | 通过对反硝化滤池工艺各关键参通过中试规模的试验进行研究,验证,从而指导滤池工艺设计,工程建设。 |
气溶胶病毒快速消杀技术及一体化装备研发 | 通过对各种消毒技术的特点的对比,开发出高效率,高标准的病毒气溶胶处理工艺,对伴生废气中可能存在并通过气溶胶病毒进行消杀,有效的切断了病原微生物的传播途径 | 目前,项目已完成所有研究任务,完成验收 | 形成气溶胶病毒快速消杀装备样机一套;申请发明专利两项:一种病毒气溶胶定向狙击消杀装置及其控制方法(2022108390999);一种废气病毒消杀除臭于一体装置及其处理方法(2022108391065) | 通过对医疗伴生废气中可能存在并通过气溶胶进行传播的病毒进行截留及消杀,实现一体化装置设备标准化生产。 |
畜禽粪污全链条资源化与高值化回用成套装备技术研发及应用 | 目前我省畜禽产业所产生的粪污量高达50亿t/年,政府也明确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我国正处于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关键时期,迫切需要推动绿色生产方式,开展化肥零增长行动,促进有机肥替代化肥施用,提取高附加值氮磷产品 | 目前,该项目处于初试阶段 | 实现畜禽粪便资源化保氮增肥技术及智能资源化反应器应用产业化 | 本产品应用产业化可以给公司带动研发投入,新增销售收入及新增利润。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2年 | 2021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57 | 52 | 9.62%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11.42% | 10.57% | 0.85% |
研发人员学历 | |||
本科 | 37 | 33 | 12.12% |
硕士 | 18 | 17 | 5.88% |
大专 | 2 | 2 | 0.00%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31 | 30 | 3.33% |
30~40岁 | 18 | 18 | 0.00% |
40岁以上 | 8 | 4 | 100.00% |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12,536,439.52 | 19,816,406.73 | 20,761,949.59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2.92% | 3.12% | 3.53%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74,484,470.55 | 438,434,975.83 | 8.2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17,742,611.94 | 504,933,300.22 | -17.2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741,858.61 | -66,498,324.39 | 185.3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62,873,828.04 | 113,142,623.50 | 574.2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39,262,055.08 | 263,127,884.34 | 218.9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6,388,227.04 | -149,985,260.84 | 49.0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6,205,293.77 | 704,675,539.40 | -67.9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8,813,240.90 | 383,882,375.46 | -32.5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607,947.13 | 320,793,163.94 | -110.16%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2,254,315.56 | 104,309,578.71 | -150.10%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85.33%,主要系本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
2、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长574.26%,主要系理财产品本金收回。
3、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长218.96%,主要系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4、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减少67.90%,主要系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有所减少。
5、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减少32.58%,主要系偿还银行借款本金、利息有所减少。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10,025,982.65 | 20.23% | 银行理财收益、联营公司投资收益 | 否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96,759.91 | -0.20%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 否 |
资产减值 | 1,305,028.31 | 2.63% | 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否 |
营业外收入 | 167,927.20 | 0.34% | 主要系废品回收 | 否 |
营业外支出 | 305,158.16 | 0.62% | 主要系项目剩余资产报废、向高校教育基金会捐赠 | 否 |
信用减值损失 | -13,748,560.28 | -27.74%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2年末 | 2022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176,914,151.75 | 9.70% | 226,850,471.43 | 12.56% | -2.86% | 无重大变动 |
应收账款 | 286,960,775.19 | 15.73% | 243,036,878.68 | 13.45% | 2.28% | 无重大变动 |
合同资产 | 138,650,870.95 | 7.60% | 252,743,670.41 | 13.99% | -6.39% | 主要原因系本期处于建设期的金融资产模式的PPP项目投入运营所致 |
存货 | 62,753,547.95 | 3.44% | 56,746,012.68 | 3.14% | 0.30% | 无重大变动 |
投资性房地产 | 0.00% | 0.00% | 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65,113,066.34 | 3.57% | 63,595,476.06 | 3.52% | 0.05% | 无重大变动 |
固定资产 | 52,504,253.29 | 2.88% | 60,555,164.65 | 3.35% | -0.47% | 无重大变动 |
在建工程 | 40,196,040.37 | 2.20% | 21,967,426.62 | 1.22% | 0.98% | 主要系本期环保产业孵化园在建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924,458.71 | 0.05% | 1,360,796.31 | 0.08% | -0.03% | 无重大变动 |
短期借款 | 103,189,624.20 | 5.66% | 130,377,890.50 | 7.22% | -1.56% | 无重大变动 |
合同负债 | 32,856,249.92 | 1.80% | 18,194,345.05 | 1.01% | 0.79% | 主要系项目本期预收款项增加所致 |
长期借款 | 411,572,435.59 | 22.57% | 394,610,000.00 | 21.84% | 0.73% | 无重大变动 |
租赁负债 | 17,328.79 | 0.00% | 604,631.73 | 0.03% | -0.03% | 无重大变动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8,140,952.42 | 2.64% | 50,205,712.33 | 2.78% | -0.14% | 无重大变动 |
应收票据 | 4,956,527.60 | 0.27% | 300,000.00 | 0.02% | 0.25% | 主要系本期以应收票据结算的款项增加 |
其他流动资产 | 34,456,451.61 | 1.89% | 47,516,530.97 | 2.63% | -0.74% | 无重大变动 |
长期应收款 | 488,931,338.95 | 26.81% | 427,601,169.27 | 23.67% | 3.14% | 无重大变动 |
无形资产 | 297,950,477.12 | 16.34% | 218,764,875.36 | 12.11% | 4.23% | 主要系本期购买产业园土地使用权及特许经营权新增投入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7,421,955.54 | 0.41% | 3,661,813.20 | 0.20% | 0.21% | 主要系本期福州仓山项目转入长期待摊费用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395,497.48 | 0.30% | 11,579,931.77 | 0.64% | -0.34% | 主要系期末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合同资产减少所致 |
应交税费 | 3,455,087.55 | 0.19% | 5,745,087.34 | 0.32% | -0.13% | 主要原因系本期应交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1,707,842.17 | 2.29% | 28,202,979.91 | 1.56% | 0.73% | 无重大变动 |
预计负债 | 23,238,680.50 | 1.27% | 18,004,996.98 | 1.00% | 0.27% | 无重大变动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205,832.50 | 0.34% | 5,151,531.06 | 0.29% | 0.05% | 无重大变动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 | 50,205,712.33 | -64,759.91 | 750,500,000.00 | 752,500,000.00 | 48,140,952.42 |
产) | ||||||||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014,960.68 | -375,673.06 | 9,639,287.62 | |||||
上述合计 | 60,220,673.01 | -64,759.91 | -375,673.06 | 750,500,000.00 | 752,500,000.00 | 57,780,240.04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9,865,149.52 | 票据、保函保证金、冻结资金 |
应收票据 | 1,940,527.60 | 质押办理银行承兑汇票 |
无形资产 | 259,270,020.88 | 抵押、质押用于银行借款 |
长期应收款(含一年内到期部分) | 314,563,679.76 | 质押用于银行借款 |
合计 | 585,639,377.76 | / |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839,262,055.08 | 263,127,887.34 | 218.96%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方式 | 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 | 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华骐环保产业园 | 自建 | 是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24,651,359.86 | 24,672,411.31 | 自筹资金、募集资金 | 8.22% | 0.00 | 0.00 | 不适用 | 2021年02月06日 | 详见公司2021年2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
环保产业孵化园 | 自建 | 是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N77) | 33,137,408.51 | 38,740,464.09 | 自筹资金 | 43.07% | 0.00 | 0.00 | 不适用 | 2022年03月10日 | 详见公司2022年3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投资建设环保产业孵化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
合计 | -- | -- | -- | 57,788,768.37 | 63,412,875.40 | -- | -- | 0.00 | 0.00 | -- | -- | -- |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22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3,735.3 | 1,640.9 | 13,016.08 | 0 | 0 | 0.00% | 11,181.05 |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购买理财产品,其余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0 |
合计 | -- | 23,735.3 | 1,640.9 | 13,016.08 | 0 | 0 | 0.00% | 11,181.05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13号文)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A股股票2,06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87元/股,共计募集资金286,415,500.00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49,062,451.5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7,353,048.49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1月14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月15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30Z000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调整情况公司于2021年2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为优先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保障“马鞍山城镇南部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和“智能化污水处理设备产业化项目”的顺利实施,该等项目调整后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变,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拟投入金额的缺口部分相应调减“补充水环境治理工程业务营运资金”投入,由13,000万元调整至1,735万元,后续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资金需求将由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自筹资金解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监事会同意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1年2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560.12万元。监事会同意此次置换事项,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230Z0111号)。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进度变更情况公司于2021年2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将“智能化污水处理设备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由马鞍山慈湖高新区曙光路与电业路交叉口东北角拟变更为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明珠路和同心路交叉口西北角。预计完成时间将从募集资金到位后18个月调整至取得项目土地使用权后12个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进度。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进度事项无异议。
(五)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可以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监事会同意公司可以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也出具了核查意见。
(七)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13,016.08万元(含置换前期预先投入部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并扣除手续费)共11,181.05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6,481.05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金额为2,700万元,另有2,000万元用于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尚未到期赎回。该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同时具备较好的流动性,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马鞍山城镇南部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 | 否 | 12,000 | 12,000 | 1,429.52 | 11,069.41 | 92.25% | 2021年04月30日 | -208.59 | -784.7 | 是2 | 否 |
智能化污水处理设备产业化项目 | 否 | 10,000 | 10,000 | 211.38 | 211.38 | 2.1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水环境治理工程业务营运资金 | 否 | 13,000 | 1,735.3 | 0 | 1,735.3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35,000 | 23,735.3 | 1,640.9 | 13,016.08 | -- | -- | -208.59 | -784.7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
合计 | -- | 35,000 | 23,735.3 | 1,640.9 | 13,016.08 | -- | -- | -208.59 | -784.7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智能化污水处理设备产业化项目目前正处于建设期,预计完成时间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的12个月。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适用 | ||||||||||
以前年度发生 | |||||||||||
因公司与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达成投资意向,拟将“智能化污水处理设备产业化项目”作为项目投资内容之一,经公司2021年2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地点由马鞍山慈湖高新区曙光路与电业路交叉口东北角变更为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明珠路和同心路交叉口西北角。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内外部环境等因素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也出具了核查意见。 | |||||||||||
募集资 | 不适用 |
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公司于2021年2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6,560.12万元,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适用 |
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也出具了核查意见。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的余额为人民币2,700.00万元。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可以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13,016.08万元(含置换前期预先投入部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并扣除手续费)共11,181.05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6,481.05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金额为2,700.00万元,另有2,000.00万元用于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尚未到期赎回。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同时具备较好的流动性,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12021年马鞍山城镇南部污水处理厂项目已投产,期末累计投入小于募集资金配置金额主要系未到付款节点尚未支付的部分设备、工程质保金等尾款;2根据项目测算资料,马鞍山城镇南部污水处理厂项目投产第一年的预计效益为-602.13万元,第二年的预计效益为-
525.14万元。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适用□不适用
交易对方 | 被出售股权 | 出售日 | 交易价格(万元) | 本期初起至出售日该股权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万元) | 出售对公司的影响 | 股权出售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占净利润总额的比例 | 股权出售定价原则 | 是否为关联交易 | 与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 | 所涉及的股权是否已全部过户 | 是否按计划如期实施,如未按计划实施,应当说明原因及公司已采取的措施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安徽拂晓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安徽安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6.67%股权 | 2022年02月09日 | 2,000.4 | 0 | 本次交易将为公司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更好的支持公司主业经营的发 | 6.83% | 以评估结果为挂牌交易底价,公开挂牌交易 | 否 | 参股公司 | 是 | 是 | 2022年02月14日 | 详见公司2022年2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完成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工商变更登记》 |
展。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发展目标。 | (公告编号:2022-005) |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安徽英特伦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公司与自动化领域的合作伙伴共同成立了新公司,全方位打造管控一体的自动化与信息化相融合的系统集成应用和解决方案,致力于持续为行业客户提供具有差异化和高附加值的产品和服务,预计未来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积极的作用。 |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面临的新政策环境2023年2月1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分类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和及时清运处置,推进有机废弃物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近年来城市环境问题已基本解决,而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处理设施短缺、污水垃圾收集率低,预计未来农村环境治理需求将逐步释放。
(二)公司发展战略与经营计划展望“十四五”,公司秉承“品质、和谐、多赢”的经营文化理念,在细分领域市场发展上,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以高标准出水的技术优势,继续巩固城镇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的市场份额,在深耕村镇污水处理、工业难降解废水、医疗废水处理等细分领域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污水污泥的资源化利用;在项目运营管理上,“管家式服务”融入公司经营发展战略,为客户提供技术和产品的同时,更注重提供全生命周期无缝隙服务,既管“建”,更管“用”,真正做到为客户创造价值。
1、布局市场、完善营销体系2023年,公司计划扩展和完善全国营销网络布局,不断下沉销售渠道,推动精细化管理深入到各级终端客户,继续强化市场、商务工作,提升品牌影响力、市场渗透力和渠道管控能力。同时全面布局五大区域,计划在上海、甘肃、江西、河南、云南、四川、福建等省、直辖市建立办事处,确保营销战略和动作的高质量执行,实现销售收入和利润可持续、健康、稳定、平衡的较快增长。
2、信息化、数字化、智慧化建设公司从资产的长期效益出发,构建标准化管理体系与业务全生命周期的业财一体化协同平台。以整合的信息系统为纽带、数字化和智能化技术应用为手段实现各业务板块的全过程、全价值链管理;以建设“流程+数据”为抓手,深化数字化应用,快速打造一体两翼管理信息化新格局;以智慧化运营支撑服务转型升级,赋能新业务。最终降低公司整体运营成本,提高运营可靠性和安全性,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实现各业务板块安全、可靠及高效益地平衡发展目标。
3、内外兼修,优化人才梯队建设人才是公司发展的核心驱动力,2023年,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坚持外部引进与内部培养相结合。一方面着力完善内部人才培养晋升渠道,使契合公司“企业文化”和“企业价值观”的人才具有清晰明确的成长目标;另一方面,加大市场化引进力度,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引进专业技术人才,不断扩充和培养骨干队伍。通过建立科学的人力资源计划,充分调动和挖掘员工的创造潜力和积极性,确保员工队伍持续优化,为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4、积极推进资产重组,实现环保资源整合公司在扩充主业的同时,通过涉入垃圾焚烧发电和餐厨废弃物处理业务,逐步实施在垃圾处置领域的战略布局,构建新的盈利增长点。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计划有序推进本次资产重组各项工作,确保全面如期完成本次资产重组事宜,实现优质环保资源整合、优化产业链布局、加深技术储备深度,使得公司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台阶。
5、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将严格按照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继续规范信息披露工作,提升信息披露工作的整体质量,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公司也将继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机制,保持与中小投资者的日常沟通与交流,通过互动易平台、投资者咨询热线、公司邮箱等多种途径,增强投资者对企业的了解。
6、加强内控,规范运作,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公司将严格按照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加强内部控制培训及制度学习。继续积极参与监管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提高经营管理层的治理水平,逐步地有针对性地开展面向中层管理人员、普通员工的合规培训,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合规经营意识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可能面对的风险与应对措施
1、特许经营权项目违约的风险公司通过BOT、TOT、BOO等方式取得了多个县市污水处理项目的特许经营权。若特许经营权所在地经济发展速度不及预期,或财政收支状况、债务状况等出现较大不利变化,则可能存在地方政府延期付款、甚至单方要求下调水价或降低保底水量等违约风险,进而给公司经营带来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采取措施:公司在与政府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时,与政府进行谈判,让其在协议中注明,保障项目建设、运营顺利实施的外在条件(如:保障污水处理厂进水水量,政府应承诺进水水量的保证及违约补偿条款)和保障项目公司权益的其他条款(如:特许经营权权限、特许经营的时间、保底水量、水价的相关承诺等)。同时,公司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在协议签订前,对协议进行复核,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尽可能让政府做出相关保证,保障特许经营权项目的建设、运营。
2、应收账款无法及时收回或发生坏账的风险
2022年末,公司应收账款28,696.08万元,占当期总资产的比例15.73%,应收账款余额较高,主要系水环境治理工程业务的实际回款进度滞后于结算进度。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可能继续增长,如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发生坏账损失,将对公司资金周转以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采取措施:公司定期对应收款项的性质、账龄进行分析,及时跟进项目进展,沟通项目回款进度,并对应收款项的欠款单位持续关注,了解其日常的经营状况和回款政策,保证客户回款的及时性。同时公司也采取了激励和约束措施将回款进度与绩效考核挂钩。
3、存货和合同资产规模扩大的风险
2022年末,公司存货和合同资产合计20,140.44万元,占当期总资产的比例11.04%。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为工程承包项目采购的设备物资以及在建项目中完工未结算部分持续增加,存货和合同资产余额可能相应增加,进而影响公司的流动资金周转。此外,如果出现客户财务状况恶化或实际施工成本高于业主控制价等情形,还可能出现存货和合同资产损失风险。
采取措施:公司采取约束机制将结算进度与业绩考核挂钩以提高结算工作的及时性。
4、成长性风险
公司未来的成长受宏观经济形势(特别是政府对环保领域的投资)、市场竞争状态、污水处理技术水平和创新发展
能力、业务和市场的拓展能力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如果上述因素出现较大不利变化,将可能导致公司的盈利能力出现波动,无法顺利实现预期的成长目标。
采取措施:公司坚持以技术创新驱动发展,继续专注于主营业务的发展,巩固公司在相关细分领域的领先地位,积极开拓市场,加大研发投入,丰富公司业务产业链,提升现有产品的品质与服务水平,增强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公司在为客户提供技术和产品的同时,更注重提供配套的管家式服务,既管建,更管用,真正做到为客户创造价值,提高客户粘性。同时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投入运营并实现预期效益,助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5、控制权变动的风险
公司股权相对分散,目前,实际控制人安工大通过控股股东安工大资产持有公司14.10%的股权,分散的股权结构可能引致控制结构的不稳定。为加强公司股权控制结构的稳定性,王健、李明河、郑俊、郑杰、刘光春、王爱斌、胡一强、兰萍等八人与安工大资产签署了股份投票权委托协议和补充协议,同意在持有公司股份的期间内将所持股份的投票权委托给安工大资产行使,使得上述机构和股东在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重大决策,以及董事、监事的提名和任免等重大事项上能够保持一致。未来,控股股东可能因上述股份投票权委托人在股份限售期满后减持股份等,导致其可支配的股份表决权比例降低或控制权不稳定,从而给公司经营决策的效率和经营的稳定性带来一定风险。
采取措施:限售期满后,定期关注8名股份投票权委托人的股份减持情况及引发的控股股东可支配表决权的变化;必要时,控股股东可参与公司股票的定向增发等以巩固或提高控股比例等。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2年03月29日 | 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 | 其他 | 其他 | 参与华骐环保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 | 详见公司2022年3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2-001) | 详见公司2022年3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2-001) |
2022年09月07日 | “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 | 其他 | 其他 | 参与安徽辖区上市公司2022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投资者 | 详见公司2022年9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 详见公司2022年9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股东按照《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组织股东大会,所有股东不管持股多少享有平等地位,并承担相应义务。公司治理结构能够保证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股东合法行使权益,保证了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报告期内的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召集召开,并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未规定的重要事项均由最终由股东大会表决,不存在越权审批或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况。
2、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具有完整、独立的业务体系和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根据其议事规则或公司制度独立运作。公司控股股东能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和已做出的承诺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通过股东大会依法行使其权利并承担义务,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经营活动。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亦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
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各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董事能够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参加有关培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董事会会议程序符合规定,会议记录完整、真实,会议相关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充分。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监事,公司监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监事能够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相关业务培训、认真履行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重大事项、关联交易、财务状况以及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并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5、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已建立并逐步完善公正、透明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与激励约束机制;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6、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与相关利益者合作,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和交流,实现社会、股东、公司、员工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7、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披露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信息披露不规范而受到监管部门批评的情形。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上完全分开,并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1、资产方面: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产权关系明晰,公司的资产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对其资产具有完全的控制和支配权,不存在其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有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2、人员方面:公司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合法程序选举或聘任,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按照合法程序干预公司人事任免的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在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双重任职情况,且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3、财务方面:公司具备独立财务部门、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的银行帐户,并独立依法纳税。
4、机构方面:公司设立了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组织机构,董事会、监事会等内部机构独立运行,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的内设机构之间没有上下级隶属关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干预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5、业务方面:公司目前实际从事的业务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交叉的情形。公司独立从事生产经营,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企业不存在依赖关系。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30.57% | 2022年03月31日 | 2022年03月31日 | 巨潮资讯网,《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1.43% | 2022年08月25日 | 2022年08月25日 | 巨潮资讯网,《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王健 | 董事长 | 现任 | 男 | 58 | 2011年10月16日 | 2024年04月28日 | 88,000 | 52,800 | 140,800 |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致。 | ||
郑俊 | 副董事长、总工程师 | 现任 | 男 | 57 | 2011年10月16日 | 2024年04月28日 | 2,310,000 | 1,386,000 | 3,696,000 |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致。 | ||
孙晓斌 | 董事 | 现任 | 男 | 48 | 2021年04月29日 | 2024年04月28日 | 不适用 | |||||
郑杰 | 董事、总经理 | 现任 | 男 | 53 | 2011年10月16日 | 2024年04月28日 | 2,068,000 | 1,240,800 | 3,308,800 |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方案,公积金转增股 |
本所致。 | |||||||||||
王爱斌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58 | 2011年10月22日 | 2024年04月28日 | 2,256,514 | 1,353,908 | 3,610,422 |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致。 | |
连宏伟 | 董事 | 现任 | 男 | 39 | 2021年04月29日 | 2024年04月28日 | 不适用 | ||||
徐向新 | 独立董事 | 现任 | 女 | 79 | 2018年03月31日 | 2024年04月28日 | 不适用 | ||||
张力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53 | 2018年03月31日 | 2024年04月28日 | 不适用 | ||||
黄治权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59 | 2021年04月29日 | 2024年04月28日 | 不适用 | ||||
刘幸福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男 | 40 | 2018年03月31日 | 2024年04月28日 | 不适用 | ||||
吴志刚 | 监事 | 现任 | 男 | 37 | 2018年03月31日 | 2024年04月28日 | 不适用 | ||||
赵月 | 监事 | 现任 | 女 | 33 | 2021年04月29日 | 2024年04月28日 | 不适用 | ||||
毛立群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男 | 38 | 2014年10月16日 | 2024年04月28日 | 不适用 | ||||
姚瑶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女 | 35 | 2018年03月31日 | 2024年04月29日 | 不适用 | ||||
胡一强 | 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54 | 2014年11月22日 | 2024年04月28日 | 22,000 | 13,200 | 35,200 |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权益分派 |
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致。 | ||||||||||||
连宏伟 | 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39 | 2018年03月31日 | 2024年04月28日 | 不适用 | |||||
汪鹏 | 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53 | 2018年03月31日 | 2024年04月28日 | 不适用 | |||||
汪鹏 | 财务总监 | 现任 | 男 | 53 | 2016年06月05日 | 2024年04月28日 | 不适用 | |||||
陈亮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男 | 36 | 2018年03月31日 | 2024年04月28日 | 不适用 | |||||
陈亮 | 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36 | 2021年04月29日 | 2024年04月28日 | 不适用 | |||||
程晓玲 | 副总经理 | 现任 | 女 | 40 | 2021年04月29日 | 2024年04月28日 | 不适用 | |||||
李丙煌 | 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43 | 2021年04月29日 | 2024年04月28日 | 不适用 | |||||
合计 | -- | -- | -- | -- | -- | -- | 6,744,514 | 0 | 0 | 4,046,708 | 10,791,222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是?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一)董事会成员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各董事简介如下:
1.王健先生:1964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哈尔滨理工大学电磁测量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研究员。1984年7月至1986年9月任教于华东冶金学院(现安徽工业大学),1989年5月至1996年3月任华东冶金学院自动化系副主任;1996年3月至2000年9月任华东冶金学院自动化工程公司总经理;2000年9月至2012年8月在安徽工业大学科技实业总公司、安工大华冶任产业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2002年5月至2011年10月任华骐有限董事长兼总经理;2011年11月至今任华骐环保董事长。
2.郑俊先生:1965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工学院(现东南大学)环境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国家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注册环保工程师,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及安徽省人民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安徽省首批特支计划创新人才,《中国给水排水》《亚洲环保》杂志编委。1987年7月至1988年12月任水电部电力环保研究所助理工程师;1989年1月至2003年4月历任冶金部马鞍山钢铁设计研究院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03年7月至2012年8月历任安徽工业大学教授、安徽工业大学市政与环境工程系主任;2002年5月起先后任华骐有限和华骐环保董事;现任华骐环保副董事长、总工程师,兼任生物膜法水质净化及利用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名誉主任以及安徽省曝气生物滤池(BAF)工程技术中心主任。
3.郑杰先生:1969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电气工程师。1990年7月至1994年3月历任北京机床研究所数控部技术员、车间主任;1994年5月至2000年6月历任北京众大创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00年7月至2006年5月任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经理;2006年10月至2008年10月在北京华骐高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任职;2008年10月起在华骐有限任职;2011年11月起至今任华骐环保董事、总经理。
4.孙晓斌先生:1974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安徽工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97年7月至2015年10月任安徽工业大学财务处科员、科长、副处长;2015年11月至2019年6月任安徽工业大学资产管理处副处长;2019年7月至今任马鞍山市安工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2020年9月至今任马鞍山市安工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21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5.王爱斌先生:1964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连铁道学院(现大连交通大学)机械制造专业,大学本科学历。1985年7月至1988年7月任马鞍山市铸管厂技术科助理工程师;1988年7月至2003年3月任马鞍山市磁性材料厂设备科副科长、工程师;2003年3月起调入安工大,在校办产业总公司任职,并被派驻到华骐有限工作;2006年1月至今先后任华骐有限和华骐环保董事,其中2008年12月至今任副总经理。
6.连宏伟先生:1983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河海大学环境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06年起历任技术部副部长、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总经理助理、职工代表监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丰盈管理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7.徐向新女士:1943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安冶金建筑工程学院给水排水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具有深交所认可的担任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历任冶金工业部马鞍山钢铁设计研究院给排水室副主任、中冶集团马鞍山钢铁设计研究院环保所主任工程师、中冶集团马鞍山钢铁设计研究院环境工程公司副总工程师;2018年3月至今任华骐公司独立董事。
8.张力先生:1969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1992年7月至1993年12月任合肥变压器厂财务科会计员,1993年12月至2015年11月任教于安徽工业大学商学院;2015年11月至今任南京审计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9.黄治权先生:1963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深交所认可的担任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1982年至1984年任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黄屯中学教师;1984年至2012年任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法官;2013年至今任安徽长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1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各监事简介如下:
1.刘幸福先生:1982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广西大学制浆造纸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监事,2021年4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2.吴志刚先生:1985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大学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3.赵月女士:1989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安徽工业大学会计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2021年4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4.毛立群先生:1984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安徽工业大学环境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2009年4月至今任公司项目经理;2014年10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5.姚瑶女士:1987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安徽工业大学会计电算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2010年3月至今先后任职于公司工程部、运营管理中心和EPC事业部;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各高级管理人员简介如下:
1.郑杰:参见董事简历。
2.王爱斌:参见董事简历。
3.胡一强先生:1968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理工大学机械制造及工艺专业,大学本科学历。2008年9月至今,历任华骐有限和华骐环保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4.汪鹏先生:1969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安徽省委党校财政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16年6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5.连宏伟先生:参见董事简历。
6.陈亮先生:1986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安徽工业大学会计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2011年3月至2019年9月任公司财务部部长;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1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7.程晓玲女士:1982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安徽工业大学环境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09年1月起历任华骐有限和华骐环保技术员、设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兼设计研究院总工程师、助理总裁、设计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及总工程师;2021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8.李丙煌先生:1979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安徽理工大学环境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华骐有限和华骐环保EPC事业部总经理、助理总裁;2021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连宏伟 | 马鞍山市丰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否 | ||
孙晓斌 | 马鞍山市安工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 | 否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王健 | 北京华骐高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否 | ||
王健 | 五河县华骐水务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否 | ||
王健 | 宜兴市华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否 | ||
王健 | 马鞍山市润佑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否 | ||
王健 | 和县华骐化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否 | ||
王健 | 马鞍山市华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否 | ||
王健 | 当涂县华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否 | ||
王健 | 含山县华骐环境 | 董事长 | 否 |
治理有限公司 | ||||
王健 | 五河中骐水务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王健 | 含山县华骐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否 | |
王健 | 五河华骐南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否 | |
王健 | 安徽华骐蔚蓝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否 | |
王健 | 安徽华骐生态环境材料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否 | |
王健 | 安徽华骐管家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否 | |
郑杰 | 当涂县华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郑杰 | 坎布里奇环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郑杰 | 深圳市铁力科资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郑杰 | 北京华骐高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否 | |
孙晓斌 | 惊天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孙晓斌 | 安徽工业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王爱斌 | 北京华骐高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王爱斌 | 五河县华骐水务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王爱斌 | 和县中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王爱斌 | 五河中骐水务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连宏伟 | 五河县华骐水务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连宏伟 | 北京华骐高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张力 | 南京审计大学会计学院 | 教授、硕士生导师 | 是 | |
黄治权 | 安徽长城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 是 | |
刘幸福 |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 投资中心总经理 | 否 | |
刘幸福 | 山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否 | |
刘幸福 | 深圳前海山鹰新时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否 | |
刘幸福 | 深圳前海山鹰原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否 | |
刘幸福 | 浙江农银凤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刘幸福 | 北京一撕得物流 | 董事 | 否 |
技术有限公司 | ||||
刘幸福 | 上海雅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刘幸福 | 深圳粤鹏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刘幸福 | 云印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刘幸福 | 宁波环深垃圾分类服务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否 | |
吴志刚 | 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业务合伙人 | 是 | |
吴志刚 | 江苏纽泰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吴志刚 | 深圳承泰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吴志刚 | 南京美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吴志刚 | 苏州瑞驱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赵月 | 安徽江东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是 | |
赵月 | 马鞍山严格特种机器人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赵月 | 安徽润马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否 | |
赵月 | 安徽江东产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赵月 | 马鞍山跃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赵月 | 马鞍山普邦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赵月 | 海南金海安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否 | |
赵月 | 奥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赵月 | 安徽黄河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毛立群 | 安徽英特伦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否 | |
胡一强 | 当涂县华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否 | |
胡一强 | 含山县华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否 | |
胡一强 | 含山县华骐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否 | |
胡一强 | 五河华骐南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否 | |
汪鹏 | 安徽安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陈亮 | 安徽英特伦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程晓玲 | 马鞍山市华骐污 | 监事 | 否 |
水处理有限公司 | ||||
程晓玲 | 安徽英特伦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李丙煌 | 安徽英特伦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否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一)决策程序: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经董事会、监事会批准后,并经股东大会审议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经董事会审议确定。
(二)确定依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本公司员工的按公司薪酬体系确定标准支付。不参与公司经营的董事、监事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独立董事津贴根据股东大会决议支付。
(三)实际支付情况:
2022年度公司实际支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484.75万元。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王健 | 董事长 | 男 | 58 | 现任 | 41.67 | 否 |
郑俊 | 副董事长、总工程师 | 男 | 57 | 现任 | 56.64 | 否 |
郑杰 | 董事、总经理 | 男 | 53 | 现任 | 56.18 | 否 |
孙晓斌 | 董事 | 男 | 48 | 现任 | 0 | 是 |
王爱斌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58 | 现任 | 48.92 | 否 |
连宏伟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39 | 现任 | 43.46 | 否 |
徐向新 | 独立董事 | 女 | 79 | 现任 | 6.32 | 否 |
张力 | 独立董事 | 男 | 53 | 现任 | 6.32 | 否 |
黄治权 | 独立董事 | 男 | 59 | 现任 | 6.32 | 否 |
刘幸福 | 监事会主席 | 男 | 40 | 现任 | 0 | 否 |
吴志刚 | 监事 | 男 | 37 | 现任 | 0 | 否 |
赵月 | 监事 | 女 | 33 | 现任 | 0 | 否 |
毛立群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38 | 现任 | 26.44 | 否 |
姚瑶 | 职工代表监事 | 女 | 35 | 现任 | 7.39 | 否 |
胡一强 | 副总经理 | 男 | 54 | 现任 | 36.56 | 否 |
汪鹏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男 | 53 | 现任 | 35.98 | 否 |
陈亮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男 | 36 | 现任 | 30.44 | 否 |
程晓玲 | 副总经理 | 女 | 40 | 现任 | 50.37 | 否 |
李丙煌 | 副总经理 | 男 | 43 | 现任 | 31.74 | 否 |
合计 | -- | -- | -- | -- | 484.75 | -- |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2年01月26日 | 2022年01月27日 |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 |
有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2年03月09日 | 2022年03月10日 | 1、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0、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12、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环保产业孵化园的议案》;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1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2年04月22日 | 2022年04月23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2年08月09日 | 2022年08月10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 |
程>的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2年09月30日 | 2022年09月30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5、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6、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7、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8、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9、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10、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11、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12、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13、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七条、第九条规定的议 |
案》;14、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议案》;15、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附生效条件的相关协议的议案》;1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17、审议通过《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 |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2年10月21日 | 2022年10月24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王健 | 6 | 6 | 0 | 0 | 0 | 否 | 2 |
郑俊 | 6 | 6 | 0 | 0 | 0 | 否 | 2 |
郑杰 | 6 | 6 | 0 | 0 | 0 | 否 | 2 |
孙晓斌 | 6 | 6 | 0 | 0 | 0 | 否 | 2 |
王爱斌 | 6 | 6 | 0 | 0 | 0 | 否 | 2 |
连宏伟 | 6 | 6 | 0 | 0 | 0 | 否 | 2 |
徐向新 | 6 | 6 | 0 | 0 | 0 | 否 | 2 |
张力 | 6 | 0 | 6 | 0 | 0 | 否 | 2 |
黄治权 | 6 | 6 | 0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无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否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否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董事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董事通过电话、参会及现场考察等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沟通,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完善公司治理等方面提出了积极建议,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换届选举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有效保证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公司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张力、郑杰、黄治权 | 6 | 2022年01月11日 | 《审议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报告》 | 不适用 | ||
2022年02月25日 | 1、《关于公司2021年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4、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5、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审议事项进行审核,一致同意相关议案。 | 与审计沟通2021年度财务审计事项。 | 不适用 | |||
2022年04月18日 | 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第 | 不适用 |
一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3、审议《2022年第一季度内审部门工作报告》。 | |||||||
2022年07月28日 | 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3、审议《2022年半年度内审部门工作报告》。 | 与内审部门沟通2022年半年度内审情况 | 不适用 | ||||
2022年10月18日 | 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3、审议《2022年第三季度内审部门工作报告》。 | 不适用 | |||||
2022年12月09日 | 1、《审议公司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审议《提议聘请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不适用 |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徐向新、郑俊、张力 | 1 | 2022年02月25日 | 审议《2021年度提名委员会工作报 |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工 | 不适用 |
告》 | 作细则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审议事项进行审核,一致同意相关议案。 |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黄治权、郑杰、张力 | 1 | 2022年02月25日 | 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审议事项进行审核,一致同意相关议案。 | 不适用 |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 王健、徐向新、黄治权 | 2 | 2022年02月25日 | 1、审议《2021年度战略委员会工作报告》;2、审议《关于投资建设环保产业孵化园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审议事项进行审核,一致同意相关议案。 | 不适用 | |
2022年09月30日 | 1、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3、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4、审议《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 | 不适用 |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225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274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499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499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32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168 |
销售人员 | 32 |
技术人员 | 135 |
财务人员 | 19 |
行政人员 | 67 |
专业人员 | 78 |
合计 | 499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 | 38 |
本科 | 186 |
专科 | 96 |
专科以下 | 179 |
合计 | 499 |
2、薪酬政策
公司秉承守法合规的原则,建立规范、有效的薪酬福利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规章制度为员工缴纳相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公司根据员工贡献价值,结合市场水平提供能够有效激励员工的薪酬机制。
公司薪酬政策以“企业价值与员工价值共同提升”的理念,根据岗位在公司价值链上的作用,收入分配向关键岗位倾斜、向业务核心骨干倾斜,向高贡献人才倾斜。
公司重视人才发展,打破传统的薪酬结构的等级观念,结合学历、专业技能、工作经验等综合因素,建立全新的岗位职级体系及以创造岗位价值为核心的绩效激励体系,为员工提供横向发展机会和纵向的晋升空间,确保核心骨干员工可以获得更公平、更有竞争性的薪酬福利待遇。
3、培训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员工培训体系,一方面引进外部管理能力提升课程,提升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及意识,鼓励高级管理人员就读工商管理硕士(MBA)。另一方面组建内部讲师团队,通过各类线上线下形式,丰富教材内容,为员工授业解惑,传承知识技能;第三、在工作实践中培养人才,通过项目带动,本年度除了业务类项目的带动,公司内部开展了绩效体系建设、工作梳理、流程优化项目,在项目实施中提升员工综合技能。建立了具有华骐特色的人才培养机制。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不适用
(一)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二)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三)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四)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1、利润分配原则
(1)公司应当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内向股东进行利润分配。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3)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现金分红原则上优先于股票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原则上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2、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形式分配利润,其中现金形式原则上优先采用。
(2)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3)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公司应当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
A、公司会计年度盈利,且审计机构对当年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B、保证公司维持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资金需求;
C、未发生存在累积未弥补亏损、资产负债率高于70%、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特殊事项,其中“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指公司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发行证券募集资金投资除外)累计资金支出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0%。
(4)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同时满足):
A、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会计年度盈利,且审计机构对当年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B、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C、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5)、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A、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B、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C、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公司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的实际盈利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和未来经营计划等因素草拟后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或修改须经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3)股东大会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对经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表决。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电话、信息网络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决议后的2个月内,董事会必须实施利润分配方案。
(5)公司因发生本条规定的特殊事项而不进行年度现金分红的,董事会应当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6)公司当年满足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具体条件,但董事会未制定(审议通过)现金分红方案的,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并说明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4、对既定利润分配政策作出调整的具体条件、决策程序和机制
(1)、调整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应当确保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本条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且更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调整既定利润分配政策提案由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的实际盈利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和未来经营计划等因素草拟后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调整既定利润分配政策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调整提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确有必要对本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5、现金分红政策的信息披露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 | 是 |
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 |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是□否□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4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132,132,956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5,285,318.24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5,285,318.24 |
可分配利润(元) | 323,564,394.31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拟以公司总股本132,132,9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285,318.24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股权激励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股权激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股权激励
□适用?不适用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及激励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评和激励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规定》执行。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业绩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年度绩效考核既包括对公司当期业绩的考核,也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与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实现责任、风险、利益的统一。公司通过不断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了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对加快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1)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强化内部审计监督。梳理完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能职责,强化在董事会领导下行使监督权。一方面,加强内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另一方面,为防止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内审部门将密切关注公司大额资金往来的情况,对相关业务部门大额资金使用进行动态跟踪,发现疑似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告,并督促各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披露程序。
(2)强化董事会及关键岗位的内控意识和责任,充分认识内控在改善企业管理、增强风险防控、帮助企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性,明确具体责任人,发挥表率作用。
(3)加强内部控制培训及学习。公司及时组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监管合规学习,提高管理层的公司治理水平。有针对性地开展面向中层管理人员、普通员工的合规培训,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合规经营意识,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否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十六、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3年04月20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①企业财务报表已经或者很可能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拒绝表示意见;②企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或者涉嫌舞弊,或者企业员工存在串谋舞弊情形并给企业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 |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 |
影响;③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未能有效发挥监督职能;④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重要缺陷的认定标准: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③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一般缺陷的认定标准:对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 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 | |
定量标准 | 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存在,有合理的可能性导致无法及时地预防或发现财务报告中出现大于、等于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3%或税前利润总额5%的错报时,被认定为重大缺陷;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存在,有合理的可能性导致无法及时地预防或发现财务报告中出现小于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3%或税前利润总额5%,但大于、等于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0.5%或税前利润总额1%时,被认定为重要缺陷;对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视为一般缺陷。 | 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存在,有合理的可能性导致公司直接财产损失大于或等于税前利润总额3%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对于可能导致公司直接财产损失小于3%但大于或等于税前利润总额0.5%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对于可能导致公司直接财产损失小于税前利润总额0.5%的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不适用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否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4.《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5.《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6.《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7.《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8.《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技术规范HJ355-2019》
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HJ356-2019)
10.《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验收技术规范》(HJ354-2019)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下述公司均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取得环保部门审批。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宜兴市华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有机物、氨氮、总氮、总磷 | COD、NH3-N、TN、TP | 连续 | 1座 | 蠡河 | COD9.3mg/L;NH3-N0.515mg/L;TN4.96mg/L;TP0.168mg/L | 《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 | COD89.71t/a;NH3-N3.76t/a;TN36.2t/a;TP1.23t/a | COD292t/a;NH3-N21.9t/a;TN73t/a;TP2.19t/a | 无 |
五河县华骐水务有限公司 | 有机物、氨氮、总氮、总磷 | COD、NH3-N、TN、TP | 连续 | 1座 | 怀洪新河 | COD20.77mg/L;NH3-N0.64mg/L; | 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 | COD322.1t/a;NH3-N8.4t/a;TN164 | COD912.5t/a;NH3-N118.625t/a;TN | 无 |
TN10.88mg/L;TP0.15mg/L | 放标准》一级A标准 | .6t/a;TP2.537t/a | 273.75t/a;TP9.12t/a | |||||||
和县华骐化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有机物、氨氮、总磷 | COD、NH3-N、TP | 连续 | 1座 | 长江 | COD77mg/L;NH3-N1.16mg/L;TP0.28mg/L |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 | COD26.581t/a;NH3-N0.404t/a;TP0.098t/a | COD64.605t/a;NH3-N9.691t/a;TP0.323t/a | 无 |
含山县华骐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含山经开区东区污水厂 | 有机物、氨氮、总氮、总磷 | COD、NH3-N、TN、TP | 连续 | 1座 | 市政管网 | COD18.85mg/L;NH3-N0.66mg/L;TN18.85mg/L;TP1.04mg/L | CODcr、NH3-N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TP、TN为纳管协议标准其中TP≤2mg/L、TN≤25mg/L | COD14.88t/a;NH3-N0.12t/a;TN7.29t/a;TP0.497t/a | COD75t/a;NH3-N10.95t/a;TN18.25t/a;TP1.46t/a | 无 |
含山县华骐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含山经开区西区污水厂 | 有机物、氨氮、总氮、总磷 | COD、NH3-N、TN、TP | 连续 | 1座 | 市政管网 | COD9.3mg/L;NH3-N0.515mg/L;TN4.96mg/L;TP0.168mg/L | CODcr、NH3-N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TP、TN为纳管协议标准其中TP≤2mg/L、TN≤25mg/L | COD4.73t/a;NH3-N0.044t/a;TN1.41t/a;TP0.041t/a | COD109.5t/a;NH3-N16.425t/a;TN27.375t/a;TP2.19t/a | 无 |
五河华骐南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有机物、氨氮、总氮、总磷 | COD、NH3-N、TN、TP | 连续 | 1座 | 郜湖低排沟 | COD19.23mg/L;NH3-N0.11mg | 《安徽省淮河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 | COD56.454t/a;NH3-N0.345t | COD292t/a;NH3-N14.6t/a; | 无 |
/L;TN9.04mg/L;TP0.12mg/L | 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 /a;TN26.295t/a;TP0.364t/a | TN87.6t/a;TP2.19t/a | |||||||
马鞍山市华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有机物、氨氮、总氮、总磷 | COD、NH3-N、TN、TP | 连续 | 1座 | 雨山河支流长沟 | COD10.52mg/L;NH3-N0.147mg/L;TN7.59mg/L;TP0.209mg/L | 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 COD92.885t/a;NH3-N1.315t/a;TN67.186t/a;TP1.847t/a | COD912.5t/a;NH3-N91.25t/a;TN273.75t/a;TP9.125t/a | 无 |
对污染物的处理
通过混凝沉淀及机械过滤对总磷及悬浮固体进行去除,通过厌氧、好氧工艺对总氮、氨氮、COD进行去除,运营情况良好,每年污染污染物去除量见上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上述重点排污单位委托第三方编制了的突发环境影响应急预案,并至环保部门进行备案,每年按照应急预案进行演练。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上述公司均已根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执行的排放标准,制定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切实做好对自身管辖污染源的在线监测工作。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缴纳环境保护税。其次公司及其子公司按要求进行了环保投入,保证出水稳定达标。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无其他环保相关信息无
二、社会责任情况
1.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理念
公司将履行社会责任作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和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使其与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和企业文化相融合,努力实现企业发展与员工成长、生态环保、社会和谐的协调统一。
(1)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股东和债权人是公司资产的主要提供者和分享方,维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是公司的责任和义务。
(2)股东权益保护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健全公司决策机制。报告期内,公司切实保证全体股东知情权、投票权。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均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效运行。
2.债权人权益保护公司与所有债权人保持良好的沟通合作关系,严格按照与债权人签订的合同履行债务,按时偿还利息和本金,未出现债务违约的情况。
3.职工权益保护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员工作为公司发展的重点,重视对员工的培养,充分尊重员工的价值和愿望。公司倡导“快乐工作,简单高效”的工作环境,营造良好的工作和成长氛围,保障员工的合理诉求,追求社会、客户、员工、股东的和谐共存与持续发展。
公司坚持“人才创新,合作共赢”的理念,带领员工往职业化方向引导,为员工提供多元化的综合素质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针对不同层级的员工开展素质、能力双提升的混合培养项目,从而达到公司、员工职业平台的共同提高。
公司倡导平等的用工政策,全面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与所员工都在完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建立完善的用工管理规章制度体系,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薪资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奖惩制度、用工制度、培训制度、休假制度等,从制度上保障员工权益。
公司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所有员工建立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保险费用,维护员工的切身利益。同时,积极建立和完善各项福利制度,为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供健康检查、教育培训、带薪假、过节福利、慰问金等多项福利,以切实改善和提高员工生活质量。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暂未开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深圳市山鹰时代伯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份限售承诺 | 持股5%以上股东山鹰基金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 2021年01月20日 | 1年 | 已履行完毕 |
安徽省高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程立松;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江苏高投中小企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姜鹏;蓝勇;李小英;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马鞍山市丰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马鞍山市花山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倪钢;聂海涛;潘玲凤;邵迎;杨伟真;朱文军;朱晓燕;岳月发;胡强国;刘琪;尚世春;叶文丽;吴浩汀;范春梅;金康;张巧珍;刘式高;杜培明;李桂芹;何云建; | 股份限售承诺 | 其他股东国元投资、经开创投、安徽创投、江苏高投、丰盈管理、花山区资产等6家企业法人和李小英等27名自然人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 2021年01月20日 | 1年 | 已履行完毕 |
吴水金;姬青;费煜青 | |||||
胡一强;兰萍;李明河;刘光春;马鞍山市安工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王爱斌;王健;郑杰;郑俊 | 股份限售承诺 | 发行人控股股东安工大资产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的,该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将股东投票表决权在持股期间内委托安工大资产行使或按一致意见表决的自然人股东王健、郑俊、郑杰、王爱斌、刘光春、胡一强、李明河和兰萍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 2021年01月20日 | 3年 | 正常履行中 |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 |||||
深圳市山鹰时代伯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份减持承诺 | 持股5%以上股东山鹰基金承诺: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第一年内的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60%,所持剩余股份可在第二年内减持。 | 2022年01月19日 | 2年 | 正常履行中 |
马鞍山市安工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股份减持承诺 | 发行人控股股东安工大资产承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4% | 2024年01月19日 | 2年 | 正常履行中 |
胡一强;兰萍;李明河;刘光春;王爱斌;王健;郑杰;郑俊 | 股份减持承诺 | 将股东投票表决权在持股期间内委托安工大资产行使或按一致意见表决的自然人股东王健、郑俊、郑杰、王爱斌、刘光春、胡一强、李明河和兰萍承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累计减持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8%。此外,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高级管 | 2024年01月19日 | 2年 | 正常履行中 |
理人员:王健、郑俊、郑杰、王爱斌、刘光春、胡一强、连宏伟和陈亮,承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李明河作为发行人董事长王健的配偶,同时承诺:在配偶王健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配偶王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 |||||
胡一强;兰萍;李明河;刘光春;马鞍山市安工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王爱斌;王健;郑杰;郑俊 | 股东一致行动承诺 | 为保持发行人上市前及上市后预期内控制权的稳定,2015年11月,安工大资产与王健、郑俊、郑杰、刘光春、王爱斌、李明河、胡一强、杨伟真、兰萍等9名自然人股东订立《股东投票权委托协议》,约定: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华骐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后36个月止,华骐环保 | 2017年10月01日 | 持股期间 | 正常履行中 |
投票权委托关系;8名委托人不得委托除安工大资产以外的他人代表其出席发行人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投票权。 | |||||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分红承诺 | (一)关于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根据发行人2019年6月10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二)关于本次发行上市后现金股利分配方案。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制定了现金分红政策并载入《公司章程(草案)》,并制定了《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9-2021年)》,即: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应当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且每年以现金方式 | 2019年06月10日 | 3年 | 已履行完毕 |
达到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 |||||
安徽工业大学;马鞍山市安工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安工大资产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1)本公司主要资产为持有的下属企业股权,主要在安徽工业大学授权范围内负责校有资产经营、管理、转让、投资、企业托管、资产重组、房地产租赁经营与开发以及高新技术成果应用。本公司未实际从事具体生产经营业务,与华骐环保不存在同业竞争;(2)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拥有或经营任何在商业上与华骐环保正在经营的业务有直接 | 2021年01月20日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期间 | 正常履行中 |
保现有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其他经济活动;(3)我校将促使我校下属的除华骐环保以外的其他企业在经营范围和投资方向上,避免与华骐环保现有的相同或相似;对华骐环保已经进行建设或投资兴建的项目,将不会进行同样的建设或投资;(4)如果我校及我校(今后或有)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并造成华骐环保经济损失的,我校同意赔偿相应损失;(5)本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除非我校不再作为华骐环保的实际控制人。 | |||||
深圳市山鹰时代伯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山鹰基金作为持有公司15.75%股份的股东,于2019年7月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1)目前,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不拥有或经营任何在商业上与华骐环保正在经营的业务有直接竞争的业务;(2)今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在经营范围和投资方向上避免与华骐环保现有的相同或 | 2019年07月18日 | 持股5%以上时 | 正常履行中 |
相似;对华骐环保已经进行建设或投资兴建的项目,将不会进行同样的投资;(3)如果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并造成华骐环保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同意赔偿相应损失;(4)本承诺将持续有效,直至本公司不再作为华骐环保持股5%以上的股东。 | |||||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陈亮;程晓玲;胡一强;李丙煌;连宏伟;马鞍山市安工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孙晓斌;汪鹏;王爱斌;王健;郑杰;郑俊 | IPO稳定股价承诺 | (一)在发行人A股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如果A股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且公司情况同时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回购、增持等股本变动行为的规定,则触发控股股东增持股份义务、公司回购股份义务,以及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非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增持义务。具体如下:1、控股股东在触发增持义 | 2021年01月20日 | 3年 | 正常履行中 |
计划。本增持计划对于发行人A股股票上市后三年内新聘(如有)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样适用。(二)在履行完毕上述三项任一增持或回购措施后的120个交易日内,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增持或回购义务自动解除。从履行完毕前述三项任一增持或回购措施后的第121个交易日开始,如果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则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增持或回购股份的义务将按照前述1、2、3的顺序自动产生。(三)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其增持或回购义务时,应按照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需符合国有资产监管等相关规定。 | |||||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为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利益,发行人就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事项承诺具体措施如下:1、发 | 2021年01月20日 | 长期承诺 | 正常履行中 |
未来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具体法规及要求,并参照上市公司较为通行的惯例,继续补充、修订、完善公司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各项制度并予以实施。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上述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承诺不等于对公司的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 |||||
陈亮;程晓玲;胡一强;黄治权;李丙煌;连宏伟;孙晓斌;汪鹏;王爱斌;王健;徐向新;张力;郑杰;郑俊 | 其他承诺 | 为保证发行人对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 | 2021年01月20日 | 长期承诺 | 正常履行中 |
挂钩;5、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如有),直至本人履行承诺时止。执行情况相挂钩。 | |||||
安徽工业大学;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安工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承诺 | 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一)发行人承诺,发行人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作出如下承诺:本公司保证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本公司股票发行价加 | 2021年01月20日 | 长期承诺 | 正常履行中 |
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上述股票发行价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 |||||
安徽工业大学;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陈亮;陈熙平;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胡一强;连宏伟;刘光春;刘绍兵;刘幸福;马鞍山市安工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毛立群;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汪鹏;王爱斌;王健;吴志刚;徐向新;姚瑶;张力;张露露;郑杰;郑俊 | 其他承诺 | 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一)发行人承诺,发行人对本招股说明书的信息披露作出如下承诺:1、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30天内启动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工作。回购价格以本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之日前3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者确定。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2、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 | 2021年01月20日 | 长期承诺 | 正常履行中 |
作出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4、发行人评估机构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本单位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因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在该等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作出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无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 不适用 | |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不适用 |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因新设立子公司,合并范围新增子公司安徽英特伦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9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6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郭凯,方冰,钱艳苹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1,2 |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本公司作为原告产生的其他诉讼事项 | 4,157.82 | 否 | 部分已完结,部分尚未审理 | 无重大影响 | 部分已完结,部分尚未审理 | 不适用 | |
本公司作为被告产生的其他诉讼事项 | 90.63 | 否 | 已完结 | 无重大影响 | 已完结 | 不适用 |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江苏海峡环保科技发展有限 | 2021年08月10日 | 50 | 2021年09月27日 | 50 | 一般保证 | 2021.9.27-2022.9.26 | 是 | 否 |
公司 |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 0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 0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 0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宜兴市华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3,500 | 2017年11月07日 | 3,500 | 无 | 无 | 2017.11.7-2027.11.1 | 否 | 否 | ||
含山县华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7,200 | 2018年05月30日 | 7,200 | 质押 | 应收账款质押 | 无 | 2018.5.30-2031.5.30 | 否 | 否 | |
马鞍山市润佑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2,000 | 2019年08月28日 | 2,000 | 质押 | 收费权质押 | 无 | 2019.8.28-2022.8.19 | 是 | 否 | |
马鞍山市华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8,996 | 2019年12月12日 | 8,996 | 质押 | 应收账款质押 | 无 | 2019.12.12-2040.11.3 | 否 | 否 | |
含山县华骐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4,000 | 2020年04月02日 | 4,000 | 质押 | 收费权质押 | 无 | 2020.4.2-2038.4.2 | 否 | 否 | |
宜兴市华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5,000 | 2020年05月29日 | 5,000 | 无 | 无 | 2020.5.29-2032.12.30 | 否 | 否 | ||
五河县华骐水务有限公司 | 2021年04月08日 | 3,000 | 2021年04月09日 | 3,000 | 质押 | 收费权质押 | 无 | 2021.4.9-2032.4.12 | 否 | 否 |
五河华骐南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05日 | 18,000 | 2021年03月31日 | 18,000 | 质押 | 特许经营权质押 | 无 | 2021.3.31-2048.11.20 | 否 | 否 |
和县华骐化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2021年09月28日 | 2,250 | 2021年09月30日 | 2,250 | 质押 | 应收账款质押 | 无 | 2021.9.30-2036.9.30 | 否 | 否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40,756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40,756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0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40,756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40,756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48.37%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13,116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13,116 | |||||||||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无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 | 逾期未收回理财 |
来源 | 额 | 已计提减值金额 | |||
银行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5,000 | 2,000 | 0 | 0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5,000 | 2,800 | 0 | 0 |
合计 | 10,000 | 4,800 | 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公告,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光环江东环保能源(马鞍山)有限公司50%股权和马鞍山市江东中铁水务有限公司51%股权,并向江东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63,663,451 | 77.09% | 13,774,746 | -40,705,541 | -26,930,795 | 36,732,656 | 27.80% | ||
1、国家持股 | 0 | 0 | |||||||
2、国有法人持股 | 18,707,205 | 22.65% | 6,987,123 | -7,062,000 | -74,877 | 18,632,328 | 14.1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44,956,246 | 54.44% | 6,787,623 | -33,643,541 | -26,855,918 | 18,100,328 | 13.70%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14,566,546 | 17.64% | -14,566,546 | -14,566,546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30,389,700 | 36.80% | 6,787,623 | -19,076,995 | -12,289,372 | 18,100,328 | 13.70% | ||
4、外资持股 | 0 | 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8,919,647 | 22.91% | 35,775,112 | 40,705,541 | 76,480,653 | 95,400,300 | 72.2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8,919,647 | 22.91% | 35,775,112 | 40,705,541 | 76,480,653 | 95,400,300 | 72.2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 | |||||||
4、其 | 0 | 0 |
他 | |||||||||
三、股份总数 | 82,583,098 | 100.00% | 0 | 0 | 49,549,858 | 0 | 49,549,858 | 132,132,956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不适用
1.公积金转股一列的变动情况,是由于2022年
月
日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股转增
股,共计转增49,549,858股所致;2.其他一列的变动情况,是由于2022年
月
日公司首发前部分限售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所致。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适用□不适用
2022年
月
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总股本82,583,0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1.3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735,802.74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股转增
股,共计转增49,549,85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32,132,956股。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适用□不适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分别于2022年
月
日和2022年
月
日完成了公司解除限售变更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转股数的登记手续。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适用□不适用
(1)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按期初股本计算,本期基本每股收益为0.53元;按本次股本变动后的股本计算本期基本每股收益为0.33元;因本期股本增加,导致每股收益下降。对稀释每股收益的影响与基本每股收益相同。
(2)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按期初股本计算,期末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10.20元,股本增加后,期末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6.38元。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马鞍山市安工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11,645,205 | 6,987,123 | 0 | 18,632,328 | 首发前限售股份及转增形成的限售股 | 2024年1月20日 |
深圳市山鹰时代伯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756,098 | 0 | 9,756,098 | 0 | 首发前限售股份 | 2022年1月20日 |
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2,772,000 | 0 | 2,772,000 | 0 | 首发前限售股份 | 2022年1月20日 |
李明河 | 2,311,675 | 1,387,005 | 0 | 3,698,680 | 首发前限售股份及转增形成的限售股 | 2024年1月20日 |
郑俊 | 2,310,000 | 1,386,000 | 0 | 3,696,000 | 首发前限售股份及转增形成的限售股 | 2024年1月20日 |
李小英 | 2,273,263 | 0 | 2,273,263 | 0 | 首发前限售股份 | 2022年1月20日 |
王爱斌 | 2,256,514 | 1,353,908 | 0 | 3,610,422 | 首发前限售股份及转增形成的限售股 | 2024年1月20日 |
刘光春 | 2,091,516 | 1,254,910 | 0 | 3,346,426 | 首发前限售股份及转增形成的限售股 | 2024年1月20日 |
郑杰 | 2,068,000 | 1,240,800 | 0 | 3,308,800 | 首发前限售股份及转增形成的限售股 | 2024年1月20日 |
朱晓燕 | 1,972,739 | 0 | 1,972,739 | 0 | 首发前限售股份 | 2022年1月20日 |
兰萍 | 165,000 | 99,000 | 0 | 264,000 | 首发前限售股份及转增形成的限售股 | 2024年1月20日 |
王健 | 88,000 | 52,800 | 0 | 140,800 | 首发前限售股份及转增形成的限售股 | 2024年1月20日 |
胡一强 | 22,000 | 13,200 | 0 | 35,200 | 首发前限售股份及转增形成的限售股 | 2024年1月20日 |
安徽省高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30人 | 22,201,088 | 0 | 22,201,088 | 0 | 首发前限售股份 | 2022年1月20日 |
国元证券华骐环保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730,353 | 0 | 1,730,353 | 0 |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份 | 2022年1月20日 |
合计 | 63,663,451 | 13,774,746 | 40,705,541 | 36,732,656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2年3月31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总股本82,583,0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735,802.74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共计转增49,549,85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32,132,956股。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0,419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0,373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马鞍山市安工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4.10% | 18,632,328 | 6,987,123 | 18,632,328 | ||||
深圳市山鹰时代伯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51% | 13,882,457 | 4,126,359 | 13,882,457 | ||||
李明河 | 境内自然人 | 2.80% | 3,698,680 | 1,387,005 | 3,698,680 | ||||
郑俊 | 境内自然人 | 2.80% | 3,696,000 | 1,386,000 | 3,696,000 | ||||
王爱斌 | 境内自然人 | 2.73% | 3,610,422 | 1,353,908 | 3,610,422 | ||||
刘光春 | 境内自然人 | 2.53% | 3,346,426 | 1,254,910 | 3,346,426 | ||||
郑杰 | 境内自然人 | 2.50% | 3,308,800 | 1,240,800 | 3,308,800 | ||||
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 | 国有法人 | 2.00% | 2,640,000 | 990,000 | 2,640,000 |
投资有限公司 | ||||||||
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79% | 2,362,595 | -409,405 | 2,362,595 | |||
李小英 | 境内自然人 | 1.58% | 2,085,000 | -188,263 | 2,085,000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股东李明河、郑俊、王爱斌、刘光春、郑杰与控股股东马鞍山市安工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股东郑俊、郑杰系兄弟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股东李明河、郑俊、王爱斌、刘光春、郑杰将其股份的投票表决权委托给马鞍山市安工大资产经营公司统一行使。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无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深圳市山鹰时代伯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882,457 | 人民币普通股 | 13,882,457 | |||||
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6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640,000 | |||||
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2,362,595 | 人民币普通股 | 2,362,595 | |||||
李小英 | 2,08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85,000 | |||||
马鞍山市花山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1,584,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84,000 | |||||
安徽省高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5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40,000 | |||||
聂海涛 | 1,3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20,000 | |||||
周军 | 1,315,08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15,080 | |||||
朱晓燕 | 1,277,182 | 人民币普通股 | 1,277,182 | |||||
马鞍山市丰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270,632 | 人民币普通股 | 1,270,632 |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股东朱晓燕之配偶系股东李明河之弟,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 | 无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控股股东性质:地方国有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马鞍山市安工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孙晓斌 | 2008年07月30日 | 91340500677596790Y | 授权范围内的校有资产经营、管理、转让、投资、企业托管、资产重组、房地产租赁经营与开发、高新技术成果应用;停车服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高等学校实际控制人类型:法人
实际控制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安徽工业大学 | 魏先文 | 12340000485408900H | 培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历人才,促进科技文化发展。 |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控制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法人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 |
深圳市山鹰时代伯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蒋国云 | 2016年05月19日 | 29,715万元 | 一般经营项目是: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3年04月18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容诚审字[2023]230Z0154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郭凯、方冰、钱艳苹 |
审计报告正文
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3]230Z0154号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骐环保)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
月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骐环保2022年
月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华骐环保,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水环境治理工程业务收入确认
、事项描述如财务报表附注“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39所述的会计政策及“
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61所示。2022年度华骐环保确认水环境治理工程业务收入247,799,190.76元,占收入总额比例为
57.67%;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合同期内按照投入法确定的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按已经完成的为履行合同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
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需要华骐环保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作出重大判断及估计,包括合同完工进度、交付和服务范围、合同预计总成本、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合同总收入金额和合同风险的判断及估计,故我们将水环境治理工程业务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我们实施的相关程序主要包括:
针对水环境治理工程业务的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评估并测试了与水环境治理工程业务合同预算编制、履约进度计算和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
(2)抽样检查管理层预计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所依据的水环境治理工程业务合同和成本预算资料,并对比已竣工结算项目实际成本与预计总成本的差异,评估管理层所作重大判断和估计是否合理、依据是否充分;
(3)抽样测试了已发生合同履约成本的准确性;
(4)执行截止性测试程序,检查相关合同履约成本是否被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5)选取水环境治理工程业务合同样本,获取业主或监理确认的工程进度确认书,与计算的履约进度进行比较,并对工程形象进度进行现场勘察,以评估履约进度的合理性;
(6)获取水环境治理工程业务合同台账,对履约进度、合同收入执行重新计算程序。
基于上述执行的工作,我们认为相关证据能够支持管理层关于水环境治理工程业务收入确认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
(二)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的减值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16和33所述的会计估计及“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5、10所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骐环保应收账款账面余额326,454,438.87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39,493,663.68元,合同资产账面余额142,939,042.25元,合同资产减值准备4,288,171.30元。由于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余额重大且坏账准备的评估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的减值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的减值的计提实施的相关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评估并测试管理层针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管理及减值测试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
(2)分析管理层有关应收账款、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计提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及一致性,包括确定应收账款组合的依据、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等;
(3)通过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和客户信誉情况,并执行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及检查期后回款情况,评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4)获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表,检查应收账款、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的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基于上述执行的工作,我们认为相关证据能够支持管理层关于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的减值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华骐环保2022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华骐环保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华骐环保、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华骐环保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华骐环保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
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华骐环保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华骐环保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编制单位: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2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76,914,151.75 | 226,850,471.43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8,140,952.42 | 50,205,712.33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4,956,527.60 | 300,000.00 |
应收账款 | 286,960,775.19 | 243,036,878.68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5,082,263.93 | 11,518,419.18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7,089,880.63 | 10,062,966.8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500,000.00 | 1,500,000.00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62,753,547.95 | 56,746,012.68 |
合同资产 | 138,650,870.95 | 252,743,670.41 |
持有待售资产 | 16,679,655.76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71,948,513.00 | 56,840,284.51 |
其他流动资产 | 34,456,451.61 | 47,516,530.97 |
流动资产合计 | 836,953,935.03 | 972,500,602.82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488,931,338.95 | 427,601,169.27 |
长期股权投资 | 65,113,066.34 | 63,595,476.0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9,639,287.62 | 10,014,960.68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52,504,253.29 | 60,555,164.65 |
在建工程 | 40,196,040.37 | 21,967,426.62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924,458.71 | 1,360,796.31 |
无形资产 | 297,950,477.12 | 218,764,875.36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7,421,955.54 | 3,661,813.2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8,758,943.76 | 14,849,923.6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395,497.48 | 11,579,931.77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86,835,319.18 | 833,951,537.55 |
资产总计 | 1,823,789,254.21 | 1,806,452,140.37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3,189,624.20 | 130,377,890.5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9,808,076.71 | 16,780,976.09 |
应付账款 | 308,506,293.87 | 345,764,679.77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2,856,249.92 | 18,194,345.05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964,850.76 | 6,856,494.18 |
应交税费 | 3,455,087.55 | 5,745,087.34 |
其他应付款 | 3,445,937.74 | 9,431,585.16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1,707,842.17 | 28,202,979.91 |
其他流动负债 | 159,881.13 | 1,322,474.24 |
流动负债合计 | 524,093,844.05 | 562,676,512.24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411,572,435.59 | 394,61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7,328.79 | 604,631.73 |
长期应付款 | 4,483,275.66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23,238,680.50 | 18,004,996.98 |
递延收益 | 8,764,170.85 | 5,881,359.0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205,832.50 | 5,151,531.06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49,798,448.23 | 428,735,794.47 |
负债合计 | 973,892,292.28 | 991,412,306.71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32,132,956.00 | 82,583,098.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46,801,802.49 | 396,471,163.18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484,871.13 | 804,193.23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9,663,702.49 | 36,070,628.12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323,564,394.31 | 294,024,274.4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842,647,726.42 | 809,953,356.95 |
少数股东权益 | 7,249,235.51 | 5,086,476.71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849,896,961.93 | 815,039,833.66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823,789,254.21 | 1,806,452,140.37 |
法定代表人:王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鹏会计机构负责人:徐星列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2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35,068,497.68 | 190,338,397.4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8,140,952.42 | 50,205,712.33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4,956,527.60 | 300,000.00 |
应收账款 | 296,065,859.46 | 247,779,346.13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4,128,019.01 | 11,176,062.07 |
其他应收款 | 113,023,428.51 | 89,936,548.3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500,000.00 | 1,500,000.00 |
存货 | 39,502,889.91 | 54,253,887.05 |
合同资产 | 145,533,869.16 | 178,337,417.19 |
持有待售资产 | 16,679,655.76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45,793,991.76 | 44,507,261.12 |
其他流动资产 | 2,875,308.31 | |
流动资产合计 | 835,089,343.82 | 883,514,287.38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2,676,537.20 | |
长期股权投资 | 412,999,285.06 | 378,123,047.3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9,639,287.62 | 10,014,960.68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9,852,668.39 | 25,703,425.74 |
在建工程 | 40,196,040.37 | 21,967,426.62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924,458.71 | 1,187,795.18 |
无形资产 | 45,273,412.84 | 21,487,469.52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6,678,513.94 | 3,526,212.6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237,626.71 | 8,300,008.6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395,497.48 | 11,579,931.77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52,196,791.12 | 484,566,815.32 |
资产总计 | 1,387,286,134.94 | 1,368,081,102.70 |
流动负债: |
短期借款 | 103,189,624.20 | 130,377,890.5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8,088,578.06 | 16,780,976.09 |
应付账款 | 310,486,255.79 | 334,436,040.06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6,107,946.61 | 26,991,933.01 |
应付职工薪酬 | 7,613,781.55 | 5,227,854.83 |
应交税费 | 2,658,393.50 | 5,262,214.89 |
其他应付款 | 17,595,502.54 | 8,499,829.48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3,741,394.74 | 4,596,373.62 |
其他流动负债 | 136,872.28 | 1,322,474.24 |
流动负债合计 | 499,618,349.27 | 533,495,586.72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31,412,435.59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7,328.79 | 604,631.73 |
长期应付款 | 1,555.09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500,000.00 | 1,000,000.00 |
递延收益 | 2,250,000.00 | 4,181,359.0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6,708.35 | 172,773.3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4,286,472.73 | 5,960,319.16 |
负债合计 | 533,904,822.00 | 539,455,905.88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32,132,956.00 | 82,583,098.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47,541,940.09 | 397,211,300.78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484,871.13 | 804,193.23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9,663,702.49 | 36,070,628.12 |
未分配利润 | 333,557,843.23 | 311,955,976.69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853,381,312.94 | 828,625,196.8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387,286,134.94 | 1,368,081,102.70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429,721,048.85 | 634,604,033.77 |
其中:营业收入 | 429,721,048.85 | 634,604,033.77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86,055,089.26 | 556,903,725.91 |
其中:营业成本 | 300,396,963.06 | 466,589,901.23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3,252,981.77 | 3,525,947.36 |
销售费用 | 12,979,917.25 | 7,526,109.05 |
管理费用 | 39,890,909.31 | 35,489,580.26 |
研发费用 | 12,434,482.45 | 19,816,406.73 |
财务费用 | 17,099,835.42 | 23,955,781.28 |
其中:利息费用 | 20,380,269.05 | 25,584,018.27 |
利息收入 | 4,198,652.18 | 5,086,215.65 |
加:其他收益 | 8,545,880.76 | 8,562,686.0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025,982.65 | 6,355,394.0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017,590.28 | 3,628,028.50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96,759.91 | 205,712.33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3,748,560.28 | -7,771,286.61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305,028.31 | 89,411.03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5,479.69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 49,697,531.12 | 85,157,704.45 |
列) | ||
加:营业外收入 | 167,927.20 | 3,742.27 |
减:营业外支出 | 305,158.16 | 27,265.52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9,560,300.16 | 85,134,181.20 |
减:所得税费用 | 6,078,544.36 | 12,374,408.70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3,481,755.80 | 72,759,772.50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3,481,755.80 | 72,759,772.50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3,868,997.00 | 73,324,730.41 |
2.少数股东损益 | -387,241.20 | -564,957.91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19,322.10 | 804,193.23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19,322.10 | 804,193.23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19,322.10 | 804,193.23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19,322.10 | 804,193.23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3,162,433.70 | 73,563,965.7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43,549,674.90 | 74,128,923.64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387,241.20 | -564,957.91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33 | 0.56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33 | 0.56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王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鹏会计机构负责人:徐星列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346,568,592.32 | 568,551,535.73 |
减:营业成本 | 245,965,935.66 | 422,694,404.13 |
税金及附加 | 1,872,750.60 | 1,941,552.40 |
销售费用 | 11,368,061.50 | 7,507,613.74 |
管理费用 | 36,223,478.05 | 34,568,717.08 |
研发费用 | 12,536,439.52 | 19,816,406.73 |
财务费用 | -100,060.02 | 3,492,409.30 |
其中:利息费用 | 4,502,822.35 | 7,782,766.23 |
利息收入 | 4,627,534.14 | 4,964,920.90 |
加:其他收益 | 7,955,423.11 | 8,199,978.8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564,682.12 | 4,355,394.0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017,590.28 | 3,628,028.50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96,759.91 | 205,712.33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3,518,570.77 | -5,126,402.44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216,662.79 | -35,099.68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5,479.69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8,823,424.35 | 86,145,495.13 |
加:营业外收入 | 163,774.24 | 3,742.27 |
减:营业外支出 | 289,124.02 | 27,103.12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8,698,074.57 | 86,122,134.28 |
减:所得税费用 | 2,767,330.92 | 10,518,722.23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5,930,743.65 | 75,603,412.05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5,930,743.65 | 75,603,412.05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19,322.10 | 804,193.23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19,322.10 | 804,193.23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
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19,322.10 | 804,193.23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5,611,421.55 | 76,407,605.28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31,232,216.53 | 419,415,708.95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0,706,408.88 | 1,296,086.66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545,845.14 | 17,723,180.2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74,484,470.55 | 438,434,975.8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10,814,528.52 | 391,864,802.82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1,038,373.69 | 62,891,966.69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4,656,384.96 | 34,236,632.73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233,324.77 | 15,939,897.9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17,742,611.94 | 504,933,300.2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741,858.61 | -66,498,324.39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757,500,000.00 | 107,901,18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571,244.91 | 2,227,365.5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9,088.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02,583.13 | 2,984,989.9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62,873,828.04 | 113,142,623.5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8,762,055.08 | 112,727,884.34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750,500,000.00 | 150,400,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39,262,055.08 | 263,127,884.3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6,388,227.04 | -149,985,260.84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550,000.00 | 258,113,613.21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23,655,293.77 | 446,561,926.19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6,205,293.77 | 704,675,539.4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20,236,419.98 | 308,941,866.88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4,466,515.22 | 37,332,059.26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110,305.70 | 37,608,449.3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8,813,240.90 | 383,882,375.4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607,947.13 | 320,793,163.94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2,254,315.56 | 104,309,578.71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9,303,317.79 | 114,993,739.08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7,049,002.23 | 219,303,317.79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49,410,827.12 | 540,668,173.35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04,233.21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055,495.65 | 17,939,496.3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72,466,322.77 | 559,311,902.9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94,969,980.19 | 460,471,741.48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9,614,296.22 | 50,446,697.55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9,333,209.23 | 28,645,419.91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902,331.06 | 16,098,281.2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72,819,816.70 | 555,662,140.1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3,493.93 | 3,649,762.74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757,500,000.00 | 105,901,18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9,571,244.91 | 2,227,365.5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9,088.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5,234,385.11 | 170,602,988.1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52,305,630.02 | 278,760,621.71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5,439,592.08 | 11,096,501.59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757,450,000.00 | 152,900,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2,494,637.75 | 212,224,376.1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05,384,229.83 | 376,220,877.7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078,599.81 | -97,460,256.06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58,113,613.21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88,655,293.77 | 193,921,329.61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8,655,293.77 | 452,034,942.82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75,436,419.98 | 214,968,685.09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4,397,716.09 | 17,491,992.98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68,548.42 | 35,295,437.0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0,802,684.49 | 267,756,115.1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47,390.72 | 184,278,827.67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5,579,484.46 | 90,468,334.35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2,791,243.77 | 92,322,909.42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7,211,759.31 | 182,791,243.77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2,583,098.00 | 396,471,163.18 | 804,193.23 | 36,070,628.12 | 294,024,274.42 | 809,953,356.95 | 5,086,476.71 | 815,039,833.66 | |||||||
加:会计政策变 |
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2,583,098.00 | 396,471,163.18 | 804,193.23 | 36,070,628.12 | 294,024,274.42 | 809,953,356.95 | 5,086,476.71 | 815,039,833.6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9,549,858.00 | -49,669,360.69 | -319,322.10 | 3,412,450.14 | 29,720,744.12 | 32,694,369.47 | 2,162,758.80 | 34,857,128.2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19,322.10 | 43,868,997.00 | 43,549,674.90 | -387,241.20 | 43,162,433.7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550,000.00 | 2,550,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550,000.00 | 2,55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 |
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412,450.14 | -14,148,252.88 | -10,735,802.74 | -10,735,802.7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412,450.14 | -3,412,450.14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0,735,802.74 | -10,735,802.74 | -10,735,802.74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49,549,858.00 | -49,549,858.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49,549,858.00 | -49,549,858.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119,502.69 | -119,502.69 | -119,502.69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2,132,956.00 | 346,801,802.49 | 484,871.13 | 39,483,078.26 | 323,745,018.54 | 842,647,726.42 | 7,249,235.51 | 849,896,961.93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1,933,098.00 | 179,768,114.69 | 28,519,592.50 | 248,466,773.63 | 518,687,578.82 | 6,130,635.39 | 524,818,214.21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9,305.59 | -10,296,916.65 | -10,306,222.24 | -479,200.77 | -10,785,423.01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1,933,098.00 | 179,768,114.69 | 28,510,286.91 | 238,169,856.98 | 508,381,356.58 | 5,651,434.62 | 514,032,791.2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0,650,000.00 | 216,703,048.49 | 804,193.23 | 7,560,341.21 | 55,854,417.44 | 301,572,000.37 | -564,957.91 | 301,007,042.4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04,193.23 | 73,324,730.41 | 74,128,923.64 | -564,957.91 | 73,563,965.7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0,650,000.00 | 216,703,048.49 | 237,353,048.49 | 237,353,048.4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0,650,000.00 | 216,703,048.49 | 237,353,048.49 | 237,353,048.49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 |
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7,560,341.21 | -17,470,312.97 | -9,909,971.76 | -9,909,971.7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7,560,341.21 | -7,560,341.21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909,971.76 | -9,909,971.76 | -9,909,971.76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 |
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2,583,098.00 | 396,471,163.18 | 804,193.23 | 36,070,628.12 | 294,024,274.42 | 809,953,356.95 | 5,086,476.71 | 815,039,833.66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 | 减: | 其他 | 专项 | 盈余 | 未分 | 其他 | 所有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公积 | 库存股 | 综合收益 | 储备 | 公积 | 配利润 | 者权益合计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2,583,098.00 | 397,211,300.78 | 804,193.23 | 36,070,628.12 | 311,955,976.69 | 828,625,196.8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2,583,098.00 | 397,211,300.78 | 804,193.23 | 36,070,628.12 | 311,955,976.69 | 828,625,196.8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9,549,858.00 | -49,669,360.69 | -319,322.10 | 3,412,450.14 | 21,782,490.77 | 24,756,116.1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19,322.10 | 35,930,743.65 | 35,611,421.5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 |
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412,450.14 | -14,148,252.88 | -10,735,802.7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412,450.14 | -3,412,450.14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0,735,802.74 | -10,735,802.74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49,549,858.00 | -49,549,858.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49,549,858.00 | -49,549,858.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 |
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119,502.69 | -119,502.69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2,132,956.00 | 347,541,940.09 | 484,871.13 | 39,483,078.26 | 333,738,467.46 | 853,381,312.94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1,933,098.00 | 180,508,252.29 | 28,519,592.50 | 253,906,627.89 | 524,867,570.68 | |||||||
加:会计政 | -9,305.59 | -83,750.28 | -93,055.87 |
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1,933,098.00 | 180,508,252.29 | 28,510,286.91 | 253,822,877.61 | 524,774,514.8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0,650,000.00 | 216,703,048.49 | 804,193.23 | 7,560,341.21 | 58,133,099.08 | 303,850,682.0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04,193.23 | 75,603,412.05 | 76,407,605.2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0,650,000.00 | 216,703,048.49 | 237,353,048.4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0,650,000.00 | 216,703,048.49 | 237,353,048.49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 |
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7,560,341.21 | -17,470,312.97 | -9,909,971.7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7,560,341.21 | -7,560,341.21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909,971.76 | -9,909,971.76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 |
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2,583,098.00 | 397,211,300.78 | 804,193.23 | 36,070,628.12 | 311,955,976.69 | 828,625,196.82 |
三、公司基本情况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马鞍山市华骐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骐有限”),华骐有限系由安工大华冶自动化工程公司以及李明河等24名自然人股东共同出资组建,于2002年4月27日在马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340500100248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华骐有限成立时注册资本100.00万元。2011年11月,根据发起人协议及公司章程规定,华骐有限以2011年6月30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基础按比例折合4,455万股(每股人民币1元)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8日,根据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花山区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子公司变更法人等相关事宜的通知》(花政[2013]104号),马鞍山市金家庄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家庄资产”)依法注销,其资产并入马鞍山市金家庄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14年1月,马鞍山市金家庄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关于调整城投集团有关子公司账务的请示》(金城投[2014]1号)向花山区人民政府请示后,将金家庄资产的资产并入马鞍山市花山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山区资产”);2014年1月20日,金家庄公司与花山区资产订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金家庄资产将其持有的华骐环保90.00万股份无偿转让给花山区资产。
2014年6月,胡兆鸿将其持有的华骐环保105.00万股转让给倪钢。
2015年1月,马鞍山市江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22.50万股分别转让给王爱斌4.00万股、郑杰8.00万股、杨伟真0.50万股、王健8.00万股、胡一强2.00万股。
2015年4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在注册资本4,455.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注册资本722.70万元。分两期进行,第一期引进投资者定向增资252.00万元,使注册资本增加到4,707.00万元,股份数量增加至4,707万股;第二期以注册资本4,707.00万元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470.70万元。其中,第一期增资扩股对象为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直投”),认购新增注册资本252.00万元,本次增资价格为9.60元/股,出资方式为货币,2014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国元直投向华骐环保缴足出资款2,419.20万元;第二期向上述增资后的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1股的方式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470.70万元。本次增资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的公司注册资本为5,177.70万元,股份数量为5,177.70万股。
2015年8月、9月,杨秋雯将其所持有的华骐环保35.64万股、13.86万股股份依次转让给吴水金、朱文军。
2015年10月,程立松将其持有的华骐环保8.25万股股份转让给姬青。
2017年6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和公司章程修正案规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015.6098万元,由新股东深圳市山鹰时代伯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山鹰时代”)人民币按每股6.97元出资975.6098万元,原股东马鞍山市丰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鞍山丰盈”)按每股6.97元出资40.00万元。2017年6月27日,公司收到山鹰时代出资6,800.00万元,其中股本975.6098万元,溢价部分5,824.3902万元作为资本公积;2017年8月1日,公司收到马鞍山丰盈出资278.8万元,其中股本40万元,溢价部分238.8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8年7月,杨伟真将所持有的华骐环保0.55万股转让给费煜青。
2018年9月,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所持华骐环保165.00万股转让给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19年6月,丰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所持华骐环保82.50万股转让给聂海涛。
2021年1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13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6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申请增加注册资本2,065.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8,258.31万元,股份数量为8,258.31万股。
2022年5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共计转增49,549,858股。
公司住所: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路409号
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00737346428N
经营范围:生物滤料,曝气器、长柄滤头,高精度滤板,筛网、筛板等环保产品及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安装调试服务;智能水处理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安装调试服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及工程总承包乙级;环境工程设计及工程总承包(乙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污水处理设施运营;自动化设备制造、销售;环保技术开发、转让;软件开发、销售;环保工程技术服务;自动化工程技术服务;机电产品、建材销售;粉煤灰综合利用、生产销售建筑陶粒;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或禁止进出口的业务和技术除外。(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18日决议批准报出。
(1)本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序号 | 子公司全称 | 子公司简称 | 持股比例(%) | |
直接 | 间接 | |||
1 | 马鞍山市润佑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润佑水务 | 100.00 | - |
2 | 北京华骐高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华骐 | 100.00 | - |
3 | 宜兴市华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宜兴华骐 | 100.00 | - |
4 | 五河县华骐水务有限公司 | 五河华骐 | 100.00 | - |
5 | 和县华骐化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和县华骐 | 100.00 | - |
6 | 当涂县华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当涂华骐 | 90.00 | - |
7 | 含山县华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含山华骐环境 | 90.00 | - |
8 | 马鞍山市华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马鞍山华骐 | 100.00 | - |
9 | 含山县华骐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含山华骐水环境 | 90.00 | - |
10 | 五河华骐南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五河城南 | 100.00 | - |
11 | 安徽华骐蔚蓝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蔚蓝装备 | 100.00 | - |
12 | 安徽华骐生态环境材料有限公司 | 华骐生态材料 | 100.00 | - |
13 | 安徽华骐管家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华骐管家 | 100.00 | - |
14 | 安徽英特伦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 英特伦智控 | 49.00 | - |
上述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2)本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本报告期内新增子公司:
序号 | 子公司全称 | 子公司简称 | 报告期间 | 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
1 | 安徽英特伦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 英特伦智控 | 2022年度 | 设立并具有控制权 |
本报告期内无减少的子公司。
本报告期内新增及减少子公司的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境外(分)子公司按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附注五、6(6)。(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合并当期损益。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附注五、6(6)。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的确定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2)关于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的特殊规定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只将那些为投资性主体的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其他子公司不予以合并,对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股权投资方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当母公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该母公司属于投资性主体:
①该公司是以向投资方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处获取资金。
②该公司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投资者获得回报。
③该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
当母公司由非投资性主体转变为投资性主体时,除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外,企业自转变日起对其他子公司不再予以合并,并参照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但未丧失控制权的原则处理。
当母公司由投资性主体转变为非投资性主体时,应将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于转变日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在转变日的公允价值视同为购买的交易对价,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3)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③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4)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A.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②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5)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①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②“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也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相互抵销后,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③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④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⑤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6)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本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
A.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本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根据合并后应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且按权益法核算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
B.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合并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或净负债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本公司在附注中披露其在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③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
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且丧失控制权
A.一次交易处置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B.多次交易分步处置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首先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如果分步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丧失子公司控制权之前的各项交易,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按照“母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的有关规定处理。
如果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
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的,通常将多次交易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⑤因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资而稀释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
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少数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由此稀释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增资前的母公司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资前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中的份额,该份额与增资后按照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在增资后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②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③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④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⑤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本公司外币交易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以下简称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2)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外币报表折算方法对企业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前先调整境外经营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使之与企业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相一致,再根据调整后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编制相应货币(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的财务报表,再按照以下方法对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①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②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
③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应当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④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则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本公司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贷款承诺是本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一项在承诺期间内以既定的合同条款向客户发放贷款的承诺。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损失。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①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
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衍生金融工具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现金流量套期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于被套期项目影响损益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之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无法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本公司以账龄组合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对应收账款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为账龄组合。计量预计信用损失的方法为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其他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合同资产组合1工程施工项目
合同资产组合2未到期质保金
合同资产组合3处于建设期的金融资产模式的PPP项目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长期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长期应收款组合1特许经营权项目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组合2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的EPC项目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B.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根据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方面将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则公司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于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企业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或利得)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或损失)。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8)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附注三、11。
11、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2、应收账款
本公司以账龄组合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对应收账款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为账龄组合。
计量预计信用损失的方法为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3、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组合2应收账款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4、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其他款项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5、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度损益。
(4)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①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②包装物的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16、合同资产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五、10。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销。
17、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将其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
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18、持有待售资产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①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②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本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本公司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公司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及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的计量分别适用于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不得转回。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
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②可收回金额。
(3)列报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中区别于其他资产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区别于其他负债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不予相互抵销,分别作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列示。
19、长期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长期应收款组合1特许经营权项目长期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组合2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的EPC项目对于划分为组合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0、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B.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C.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定为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成本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会计处理为: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应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
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在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持有待售的权益性投资
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相关会计处理见附注五、18。
对于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
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资产分类条件的,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之日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分类为持有待售期间的财务报表做相应调整。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五、25。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0-20年 | 5% | 4.75-9.5% |
机械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年 | 5% | 9.5-19% |
仪器仪表 | 年限平均法 | 5-10年 | 5% | 9.5-19%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5% | 19%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5% | 19% |
对于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本公司在租入的固定资产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时确认该项固定资产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确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2、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本公司在工程安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3、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本公司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借款费用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其他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和汇兑差额,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按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4、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年或30年 | 法定使用权 |
特许经营使用权 | 20年至30年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专利使用权 | 2-20年 | 预计使用年限 |
软件使用权 | 2-5年 | 预计使用年限 |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②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于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③无形资产的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确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1)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①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2)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5、长期资产减值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6、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7、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28、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②职工福利费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③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④短期带薪缺勤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本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A.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B.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本公司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提存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设定受益计划
A.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本公司按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B.确认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C.确定应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金额
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除了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当期服务成本之外,其他服务成本均计入当期损益。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均计入当期损益。
D.确定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
(a)精算利得或损失,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b)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c)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上述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本公司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辞退福利金额予以折现,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在报告期末,本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A.服务成本;B.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C.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9、租赁负债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1)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4)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5)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30、预计负债(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1、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①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
②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在许多情况下难以获得其市场价格。如果不存在条款和条件相似的交易期权,公司选择适用的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所授予的期权的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以作出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最佳估计。
(4)股份支付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并在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和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其变动计入损益。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5)股份支付计划修改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6)股份支付计划终止的会计处理
如果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公司:
①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②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本公司如果回购其职工已可行权的权益工具,冲减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回购支付的款项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2、收入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一般原则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2)具体方法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①水处理产品销售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包含转让水处理产品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合同约定公司不承担安装调试责任的: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的时点通常为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合同约定公司承担安装调试责任的: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的时点通常为在产品运抵买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出具验收单后。
②提供服务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服务合同包含提供服务运行维护的履约义务,由于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在服务提供期间平均分摊确认。
③建造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包含水环境治理工程建设的履约义务,由于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履约进度按已经完成的为履行合同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已完工或已完成劳务的进度进行重新估计,以使其能够反映履约情况的变化。
④PPP项目合同
本公司提供基础设施建设服务或发包给其他方等,按照收入准则确定本公司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合同资产。本公司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的部分,在相关建造期间确认的合同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无形资产”项目中列报;对于其他在建造期间确认的合同资产根据其预计是否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变现,在资产负债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报。
本公司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提供PPP项目资产建造服务又提供建成后的运营服务、维护服务的,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项履约义务。
合同规定本公司在项目运营期间,有权向获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本公司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
合同规定本公司在项目运营期间,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条件的,本公司在拥有收取该对价的权利(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因素)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应收款项。本公司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超过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差额,确认为无形资产。
本公司根据PPP项目合同,自政府方取得其他资产,该资产构成政府方应付合同对价的一部分的,按照收入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不作为政府补助。
本公司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确认与运营服务相关的收入。
为使PPP项目资产保持一定的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政府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本公司从事的维护或修理,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在服务提供时确认相关收入和成本;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发生的支出按照附注五、30所述的会计政策确认预计负债。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33、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本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③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④政府补助退回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4、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通常根据资产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确认和计量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不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或事项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B.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才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B.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对所得税的影响,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下列情况的除外:
①因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A.商誉的初始确认;
B.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本公司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一般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除外:
A.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特定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确认
①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通常调整企业合并中所确认的商誉。
②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项目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包括: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等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对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差异追溯重述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同时包含负债成份及权益成份的混合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等。
③可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
A.本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可弥补亏损以及税款抵减
可抵扣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的亏损。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当期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B.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的未弥补亏损在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④合并抵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成本费用的期间内,本公司根据会计期末取得信息估计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确定其计税基础及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其中预计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超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成本费用,超过部分的所得税影响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35、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经营租赁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②融资租赁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本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照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租赁收款额按市场利率折现的现值两者孰低确认收入,并按照租赁资产账面价值扣除未担保余值的现值后的余额结转销售成本,收入和销售成本的差额作为销售损益。
36、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号》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
2021年
月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
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
月
日起施行。执行解释
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号》2022年
月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
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执行解释
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37、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适用□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 不适用 | |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不适用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销售额 | 13%、9%、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 7%、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 |
润佑水务 | 25% |
北京华骐 | 20% |
宜兴华骐 | 25% |
五河华骐 | 25% |
和县华骐 | 20% |
当涂华骐 | 20% |
含山华骐环境 | 免税 |
马鞍山华骐 | 免税 |
含山华骐水环境 | 免税 |
五河城南 | 免税 |
蔚蓝装备 | 20% |
华骐生态材料 | 20% |
华骐管家 | 20% |
英特伦智控 | 25% |
2、税收优惠
(1)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5]78号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的规定,本公司及子公司水务运营收入按13%、6%征收增值税,同时享受即征即退70%的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财税[2011]100号《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公司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所得税2020年8月17日,本公司取得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号GR202034001299,有效期三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所得税适用15%的优惠税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从事公共污水处理业务公司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子公司北京华骐、和县华骐、当涂华骐、华骐管家、华骐生态材料、蔚蓝装备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本公司之子公司环新高科2021年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3,121.35 | 3,201.35 |
银行存款 | 168,245,880.88 | 219,300,116.44 |
其他货币资金 | 8,665,149.52 | 7,547,153.64 |
合计 | 176,914,151.75 | 226,850,471.43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0.00 | 0.00 |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 | 9,865,100.00 | 7,547,153.64 |
其他说明:
(1)期末银行存款中存在120.00万元冻结资金,产生原因系供应商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2)其他货币资金中866.51万元系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开具保函的保证金。截止2022年12月31日,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为748.70万元,保函保证金为117.81万元;
(3)除上述事项外,期末货币资金中无其他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8,140,952.42 | 50,205,712.33 |
其中: | ||
结构性存款 | 20,021,041.67 | 50,205,712.33 |
理财产品 | 28,119,910.75 | 0.00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0.00 | 0.00 |
其中: | ||
0.00 | 0.00 | |
合计 | 48,140,952.42 | 50,205,712.33 |
3、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956,527.60 | 300,000.00 |
合计 | 4,956,527.60 | 300,000.00 |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4,956,527.60 | 100.00% | 0.00 | 0.00% | 4,956,527.60 | 300,000.00 | 100.00% | 0.00 | 0.00% | 300,000.00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4,956,527.60 | 100.00% | 0.00 | 0.00% | 4,956,527.60 | 300,000.00 | 100.00% | 0.00 | 0.00% | 300,000.00 |
合计 | 4,956,527.60 | 100.00% | 0.00 | 0.00% | 4,956,527.60 | 300,000.00 | 100.00% | 0.00 | 0.00% | 300,000.00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940,527.60 |
合计 | 1,940,527.60 |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286,875.00 | 0.00 |
合计 | 1,286,875.00 | 0.00 |
4、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26,454,438.87 | 100.00% | 39,493,663.68 | 12.10% | 286,960,775.19 | 270,652,676.19 | 100.00% | 27,615,797.51 | 10.20% | 243,036,878.68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326,454,438.87 | 100.00% | 39,493,663.68 | 12.10% | 286,960,775.19 | 270,652,676.19 | 100.00% | 27,615,797.51 | 10.20% | 243,036,878.68 |
合计 | 326,454,438.87 | 100.00% | 39,493,663.68 | 12.10% | 286,960,775.19 | 270,652,676.19 | 100.00% | 27,615,797.51 | 10.20% | 243,036,878.6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9,493,663.68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19,900,623.46 | 10,995,031.17 | 5.00% |
1-2年 | 49,582,899.11 | 4,958,289.91 | 10.00% |
2-3年 | 21,095,698.82 | 4,219,139.76 | 20.00% |
3-4年 | 32,575,277.01 | 16,287,638.51 | 50.00% |
4-5年 | 1,331,880.71 | 1,065,504.57 | 80.00% |
5年以上 | 1,968,059.76 | 1,968,059.76 | 100.00% |
合计 | 326,454,438.87 | 39,493,663.68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19,900,623.46 |
1至2年 | 49,582,899.11 |
2至3年 | 21,095,698.82 |
3年以上 | 35,875,217.48 |
3至4年 | 32,575,277.01 |
4至5年 | 1,331,880.71 |
5年以上 | 1,968,059.76 |
合计 | 326,454,438.87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7,615,797.51 | 11,992,866.37 | 115,000.20 | 39,493,663.68 | ||
合计 | 27,615,797.51 | 11,992,866.37 | 115,000.20 | 39,493,663.68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15,000.2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亳州市谯城区古井镇人民政府 | 工程款 | 85,000.20 | 无法收回 | 经理办公会决议 | 否 |
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30,000.00 | 无法收回 | 经理办公会决议 | 否 |
合计 | 115,000.20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由于坏账时间较长、无法找到对方联系人或法院判决后无法执行等原因,拟对有关坏账进行核销处理,本次核销对本年利润不产生影响。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上海水业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41,120,000.00 | 12.60% | 2,896,000.00 |
五河中骐水务有限公司 | 33,683,797.30 | 10.32% | 2,614,881.13 |
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 27,201,611.26 | 8.33% | 1,610,080.56 |
湖南中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24,940,627.21 | 7.64% | 3,509,449.50 |
宿州市安国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24,763,995.49 | 7.59% | 12,001,207.02 |
合计 | 151,710,031.26 | 46.48% |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本期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本期无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5、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487,858.43 | 48.95% | 10,808,452.03 | 93.83% |
1至2年 | 2,189,863.45 | 43.09% | 673,725.42 | 5.85% |
2至3年 | 371,338.32 | 7.31% | 3,038.00 | 0.03% |
3年以上 | 33,203.73 | 0.65% | 33,203.73 | 0.29% |
合计 | 5,082,263.93 | 11,518,419.18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本公司无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元)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江苏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080,000.00 | 21.25 |
山西新辉活性炭有限公司 | 711,677.00 | 14.00 |
北京北卫军创科技有限公司 | 380,000.00 | 7.48 |
江苏宜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16,000.00 | 4.25 |
淮南乾睿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 204,526.00 | 4.02 |
合计 | 2,592,203.00 | 51.00 |
其他说明:
2022年末预付款项余额较2021年末下降55.88%,主要原因系在执行项目预付设备款减少所致。
6、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1,500,000.00 | 1,50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5,589,880.63 | 8,562,966.87 |
合计 | 7,089,880.63 | 10,062,966.87 |
(1)应收股利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坎布里奇环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1,500,000.00 |
合计 | 1,500,000.00 | 1,500,000.00 |
(2)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5,052,748.59 | 8,054,010.79 |
应收暂付款 | 564,119.03 | 658,501.27 |
员工备用金 | 205,150.00 | 44,310.00 |
应收增值税即征即退款 | 20,939.39 | |
其他 | 1,021,561.56 | 1,403,238.45 |
减:坏账准备 | -1,253,698.55 | -1,618,033.03 |
合计 | 5,589,880.63 | 8,562,966.87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618,033.03 | 1,618,033.03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364,334.48 | -364,334.48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1,253,698.55 | 1,253,698.55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953,444.46 |
1至2年 | 204,938.59 |
2至3年 | 200,263.72 |
3年以上 | 3,484,932.41 |
3至4年 | 3,484,932.41 |
合计 | 6,843,579.18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618,033.03 | -364,334.48 | 1,253,698.55 | |||
合计 | 1,618,033.03 | -364,334.48 | 1,253,698.55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合肥市排水管理办公室 | 保证金及押金 | 2,200,000.00 | 3-4年 | 32.15% | 660,000.00 |
和县建设工程管理处 | 保证金及押金 | 1,123,422.41 | 3-4年 | 16.42% | 337,026.72 |
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保证金及押金 | 370,000.00 | 1年以内 | 5.41% | 18,500.00 |
皖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保证金及押金 | 324,999.18 | 1年以内 | 4.75% | 16,249.96 |
广德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 保证金及押金 | 213,000.00 | 1年以内 | 3.11% | 10,650.00 |
合计 | 4,231,421.59 | 61.83% | 1,042,426.68 |
7、存货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0,613,568.38 | 10,613,568.38 | 8,318,936.34 | 8,318,936.34 | ||
在产品 | 5,873,354.56 | 5,873,354.56 | 4,044,786.51 | 4,044,786.51 | ||
库存商品 | 33,595,251.69 | 33,595,251.69 | 29,942,859.17 | 29,942,859.17 | ||
周转材料 | 1,035,340.73 | 1,035,340.73 | 1,213,204.81 | 1,213,204.81 | ||
发出商品 | 11,636,032.59 | 11,636,032.59 | 13,226,225.85 | 13,226,225.85 | ||
合计 | 62,753,547.95 | 62,753,547.95 | 56,746,012.68 | 56,746,012.68 |
8、合同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117,096,600.81 | 3,512,898.02 | 113,583,702.79 | 158,268,515.97 | 4,748,055.48 | 153,520,460.49 |
未到期的质保金 | 31,043,179.73 | 931,295.40 | 30,111,884.33 | 33,372,208.36 | 1,001,166.25 | 32,371,042.11 |
处于建设期的金融资产模式的PPP项目 | 78,432,099.58 | 78,432,099.58 | ||||
减: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合同资产 | -5,200,738.29 | -156,022.12 | -5,044,716.17 | -11,938,073.99 | -358,142.22 | -11,579,931.77 |
合计 | 142,939,042.25 | 4,288,171.30 | 138,650,870.95 | 258,134,749.92 | 5,391,079.51 | 252,743,670.41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05,028.31 | |||
合计 | -1,305,028.31 | —— |
其他说明:
2022年末合同资产余额较2021年末下降45.15%,主要原因系本期处于建设期的金融资产模式的PPP项目投入运营所致。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特许经营权项目长期应收款 | 26,154,521.24 | 12,333,023.39 |
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的EPC项目 | 51,485,238.01 | 47,937,608.60 |
减:减值准备 | -5,691,246.25 | -3,430,347.48 |
合计 | 71,948,513.00 | 56,840,284.51 |
10、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 | 32,972,291.03 | 46,679,327.95 |
预缴所得税 | 965,292.66 | 837,203.02 |
其他 | 518,867.92 | |
合计 | 34,456,451.61 | 47,516,530.97 |
11、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特许经营权项目-运营项目 | 515,085,860.19 | 515,085,860.19 | 437,257,655.46 | 437,257,655.46 | 4.50%-7.34% | ||
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的EPC项目 | 51,485,238.01 | 5,691,246.25 | 45,793,991.76 | 50,755,016.18 | 3,571,217.86 | 47,183,798.32 | 3.85%-4.75%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77,639,759.25 | -5,691,246.25 | -71,948,513.00 | -60,270,631.99 | -3,430,347.48 | -56,840,284.51 | |
合计 | 488,931,338.95 | 0.00 | 488,931,338.95 | 427,742,039.65 | 140,870.38 | 427,601,169.27 |
坏账准备减值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3,571,217.86 | 3,571,217.86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2,120,028.39 | 2,120,028.39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5,691,246.25 | 5,691,246.25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2、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坎布里奇环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7,055,645.28 | 443,328.49 | 1,500,000.00 | 5,998,973.77 |
和县中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510,078.98 | 43,453.84 | 3,553,532.82 | ||||
五河中骐水务有限公司 | 53,029,751.80 | 2,530,807.95 | 55,560,559.75 | ||||
小计 | 63,595,476.06 | 3,017,590.28 | 1,500,000.00 | 65,113,066.34 | |||
合计 | 63,595,476.06 | 3,017,590.28 | 1,500,000.00 | 65,113,066.34 |
1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非上市权益工具投资 | 9,639,287.62 | 10,014,960.68 |
合计 | 9,639,287.62 | 10,014,960.68 |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宿州市安国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根据管理层持有意图判断 | |||||
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苏海峡环保科 | 根据管理层持有意图判断 |
14、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52,504,253.29 | 60,555,164.65 |
合计 | 52,504,253.29 | 60,555,164.65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械设备 | 仪表仪器 | 运输设备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2,687,173.74 | 48,561,925.67 | 3,404,614.40 | 6,686,936.13 | 1,642,292.17 | 112,982,942.11 |
2.本期增加金额 | 8,753,361.71 | 1,014,865.82 | 484,404.28 | 10,252,631.81 |
(1)购置 | 237,161.06 | 1,014,865.82 | 484,404.28 | 1,736,431.16 | ||
(2)在建工程转入 | 8,516,200.65 | 8,516,200.65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5,585,562.79 | 15,585,562.79 | ||
(1)处置或报废 | 15,585,562.79 | 15,585,562.79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52,687,173.74 | 41,729,724.59 | 3,404,614.40 | 7,701,801.95 | 2,126,696.45 | 107,650,011.1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1,050,114.76 | 21,567,106.09 | 3,235,081.13 | 5,261,418.13 | 1,314,057.35 | 52,427,777.46 |
2.本期增加金额 | 2,678,056.20 | 6,232,421.38 | 402,271.79 | 184,046.59 | 9,496,795.96 | |
(1)计提 | 2,678,056.20 | 6,232,421.38 | 402,271.79 | 184,046.59 | 9,496,795.96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6,778,815.58 | 6,778,815.58 | ||
(1)处置或报废 | 6,778,815.58 | 6,778,815.58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23,728,170.96 | 21,020,711.89 | 3,235,081.13 | 5,663,689.92 | 1,498,103.94 | 55,145,757.8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或报废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8,959,002.78 | 20,709,012.70 | 169,533.27 | 2,038,112.03 | 628,592.51 | 52,504,253.29 |
2.期初账 | 31,637,058.9 | 26,994,819.5 | 169,533.27 | 1,425,518.00 | 328,234.82 | 60,555,164.6 |
面价值 | 8 | 8 | 5 |
15、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40,196,040.37 | 21,967,426.62 |
合计 | 40,196,040.37 | 21,967,426.62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环保产业孵化园 | 38,740,464.09 | 38,740,464.09 | 5,603,055.58 | 5,603,055.58 | ||
福州仓山项目 | 16,364,371.04 | 16,364,371.04 | ||||
华骐环保产业园 | 1,042,411.31 | 1,042,411.31 | ||||
其他 | 413,164.97 | 413,164.97 | ||||
合计 | 40,196,040.37 | 40,196,040.37 | 21,967,426.62 | 21,967,426.62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环保产业孵化园 | 89,950,400.00 | 5,603,055.58 | 33,137,408.51 | 38,740,464.09 | 43.07% | 45% | 133,192.93 | 133,192.93 | 4.22% | 其他 | ||
福州仓山项目 | 16,364,400.00 | 16,364,371.04 | 8,516,200.65 | 7,848,170.39 | 100.00% | 100% | 其他 | |||||
合计 | 106,314,800.00 | 21,967,426.62 | 33,137,408.51 | 8,516,200.65 | 7,848,170.39 | 38,740,464.09 | 133,192.93 | 133,192.93 |
16、使用权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898,878.89 | 2,898,878.89 |
2.本期增加金额 | 430,511.89 | 430,511.89 |
(1)租入资产 | 430,511.89 | 430,511.89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329,390.78 | 3,329,390.7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538,082.58 | 1,538,082.58 |
2.本期增加金额 | 866,849.49 | 866,849.49 |
(1)计提 | 866,849.49 | 866,849.49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2,404,932.07 | 2,404,932.0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24,458.71 | 924,458.71 |
2.期初账面价值 | 1,360,796.31 | 1,360,796.31 |
17、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特许经营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7,537,014.80 | 40,000.00 | 1,115,510.06 | 195,351,751.13 | 224,044,275.99 |
2.本期增加金额 | 24,350,715.00 | 105,610.29 | 59,232,152.75 | 83,688,478.04 | |
(1)购置 | 24,350,715.00 | 105,610.29 | 24,456,325.29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自建转入 | 59,232,152.75 | 59,232,152.7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51,887,729.80 | 40,000.00 | 1,221,120.35 | 254,583,903.88 | 307,732,754.03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205,382.04 | 23,000.04 | 1,051,018.55 | 5,279,400.6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31,909.17 | 3,999.96 | 78,516.20 | 3,788,450.95 | 4,502,876.28 |
(1)计提 | 631,909.17 | 3,999.96 | 78,516.20 | 3,788,450.95 | 4,502,876.28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4,837,291.21 | 27,000.00 | 1,129,534.75 | 3,788,450.95 | 9,782,276.9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7,050,438.59 | 13,000.00 | 91,585.60 | 250,795,452.93 | 297,950,477.12 |
2.期初账面价值 | 23,331,632.76 | 16,999.96 | 64,491.51 | 195,351,751.13 | 218,764,875.36 |
其他说明:
(1)无形资产中特许经营权系五河城南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PPP项目,授权单位为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9年12月19日由五河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项目已纳入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管理,公司通过公开投标方式中选为社会资本方。该项目设计规模为2.0万吨/日,特许经营权期限为30年,运作方式为BOT。
(2)期末公司无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
(3)期末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
(4)2022年末无形资产较2021年末增长36.20%,主要原因系本期购买产业园土地使用权及特许经营权新增投入所致。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18、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合肥市南淝河流域应急处理服务项目第1包 | 3,526,212.61 | 3,526,212.61 | 0.00 | ||
福州仓山项目 | 8,348,142.39 | 1,669,628.45 | 6,678,513.94 | ||
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 135,600.59 | 737,062.92 | 129,221.91 | 743,441.60 | |
合计 | 3,661,813.20 | 9,085,205.31 | 5,325,062.97 | 7,421,955.54 |
其他说明:
2022年末长期待摊费用较2021年末增加376.01万元,主要原因系本期福州仓山项目转入长期待摊费用所致。
1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4,444,193.42 | 666,629.03 | 5,749,221.73 | 862,383.25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4,165,004.24 | 3,624,750.64 | 25,880,733.60 | 3,882,110.04 |
可抵扣亏损 | 2,050,655.68 | 512,663.92 | ||
信用减值损失 | 45,201,833.88 | 7,131,259.54 | 32,208,998.19 | 5,062,833.43 |
递延收益 | 8,764,170.85 | 1,966,042.71 | 5,881,359.04 | 1,052,203.86 |
预计负债 | 19,370,391.69 | 4,842,597.92 | 15,498,715.05 | 3,874,678.76 |
长期待摊费用 | 100,000.00 | 15,000.00 | 771,428.59 | 115,714.29 |
合计 | 104,096,249.76 | 18,758,943.76 | 85,990,456.20 | 14,849,923.63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570,436.62 | 85,565.49 | 946,109.68 | 141,916.45 |
特许经营权 | 24,396,496.60 | 6,099,124.15 | 19,915,031.05 | 4,978,757.76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140,952.42 | 21,142.86 | 205,712.33 | 30,856.85 |
合计 | 25,107,885.64 | 6,205,832.50 | 21,066,853.06 | 5,151,531.06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8,758,943.76 | 14,849,923.6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205,832.50 | 5,151,531.06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33,272,387.50 | 28,902,685.11 |
信用减值损失 | 1,236,774.60 | 596,050.21 |
预计负债 | 3,368,288.81 | 2,506,281.93 |
合计 | 37,877,450.91 | 32,005,017.25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2 | 1,495,544.85 | ||
2023 | 1,060,379.87 | 1,060,379.87 | |
2024 | 1,251,108.02 | 3,378,167.82 | |
2025 | 7,043,648.09 | 7,614,014.01 | |
2026 | 15,058,175.00 | 15,354,578.56 | |
2027 | 10,909,732.20 | ||
合计 | 35,323,043.18 | 28,902,685.11 |
20、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资产 | 5,044,716.17 | 5,044,716.17 | 11,579,931.77 | 11,579,931.77 | ||
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 | 350,781.31 | 350,781.31 | ||||
合计 | 5,395,497.48 | 5,395,497.48 | 11,579,931.77 | 11,579,931.77 |
其他说明:
2022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下降53.41%,主要系期末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合同资产减少所致。
21、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103,189,624.20 | 130,377,890.50 |
合计 | 103,189,624.20 | 130,377,890.5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2022年
月
日,本公司与浦发银行马鞍山支行签订1,000万元借款合同(10012022280016),用途为支付货款,截至2022年
月
日尚未归还借款
200.00万元。
2)2022年3月18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马鞍山团结广场支行签订1,000万元借款合同(0130600002-2022年(广场)字00127号),用途为日常生产经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归还借款500.00万元。
3)2022年4月20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马鞍山分行签订500万元借款合同(2022年马中银贷字007号),用途为支付原材料款,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归还借款500.00万元。
4)2022年5月26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马鞍山分行签订500万元借款合同(2022年马中银贷字014号),用途为支付货款,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归还借款500.00万元。
5)2022年6月7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马鞍山分行签订500万元借款合同(2022年马中银贷字016号),用途为支付货款,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归还借款500.00万元。
6)2022年7月6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马鞍山分行签订500万元借款合同(2022年马中银贷字021号),用途为支付货款,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归还借款500.00万元。
7)2022年7月27日,本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549.49万元借款合同((2022)皖银综授总字第000063号-03),用途为日常经营周转,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归还借款549.49万元。
8)2022年8月3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马鞍山分行签订500万元借款合同(2022年马中银贷字023号),用途为支付货款,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归还借款500.00万元。
9)2022年9月5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马鞍山分行签订500万元借款合同(2022年马中银贷字026号),用途为支付货款,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归还借款500.00万元。
10)2022年9月14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马鞍山分行签订500万元借款合同(2022年马中银贷字027号),用途为支付货款,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归还借款500.00万元。
11)2022年9月21日,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马鞍山花山区支行签订2,000万元借款合同(34010120220003022),用途为支付货款,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归还借款2,000.00万元。
12)2022年10月18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马鞍山分行签订500万元借款合同(2022年马中银贷字029号),用途为支付货款,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归还借款500.00万元。
13)2022年10月26日,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马鞍山花山区支行签订500万元借款合同(34010120220004227),用途为支付货款,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归还借款500.00万元。
14)2021年10月18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马鞍山分行营业部签订《授信协议》及《付款代理合作协议》,授信期间自2021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17日,授信额度为10,000.00万元。《授信协议》项下招商银行马鞍山分行营业部对本公司发放贷款无需另签借款合同,截至2022年12月31日,招商银行马鞍山分行营业部为本公司发放贷款累计
1,662.40万元。招商银行马鞍山分行营业部作为买方保理商履行核准付款责任所支付款项及相关费用,构成招商银行马鞍山分行营业部对本公司发放的融资。截止2022年12月31日,招商银行马鞍山分行营业部为本公司代理付款累计
897.82万元。
22、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9,808,076.71 | 16,780,976.09 |
合计 | 19,808,076.71 | 16,780,976.09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23、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项目工程款 | 161,821,514.80 | 210,471,296.95 |
应付材料款 | 115,594,216.04 | 121,116,176.05 |
应付长期资产款 | 17,310,812.10 | |
其他 | 13,779,750.93 | 14,177,206.77 |
合计 | 308,506,293.87 | 345,764,679.77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宿州市润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6,044,308.00 | 尚未结算完毕 |
安徽兴宇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 13,226,495.00 | 尚未结算完毕 |
南京大陶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12,191,229.00 | 尚未结算完毕 |
安徽拓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9,360,736.00 | 尚未结算完毕 |
宿州市复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8,044,796.00 | 尚未结算完毕 |
江苏金博亚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5,968,710.00 | 尚未结算完毕 |
山西清科活性炭科技有限公司 | 5,760,000.00 | 尚未结算完毕 |
如皋市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5,202,972.00 | 尚未结算完毕 |
无锡市通用机械厂有限公司 | 4,924,099.00 | 尚未结算完毕 |
江苏海峡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4,522,383.00 | 尚未结算完毕 |
安徽易航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4,210,497.00 | 尚未结算完毕 |
合计 | 89,456,225.00 |
24、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商品款 | 7,801,167.03 | 8,850,404.56 |
已结算未完工款 | 25,055,082.89 | 9,343,940.49 |
合计 | 32,856,249.92 | 18,194,345.05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预收商品款 | -1,049,237.53 | |
已结算未完工款 | 15,711,142.40 | 含山EPCO项目本期预收1,583.70万元,其中计入合同负债金额为1,452.94万元 |
合计 | 14,661,904.87 | —— |
25、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6,856,494.18 | 59,605,572.32 | 56,075,882.95 | 10,386,183.55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5,090,220.63 | 4,511,553.42 | 578,667.21 | |
三、辞退福利 | 451,622.46 | 451,622.46 | ||
合计 | 6,856,494.18 | 65,147,415.41 | 61,039,058.83 | 10,964,850.76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6,759,854.21 | 52,065,604.87 | 48,559,526.60 | 10,265,932.48 |
2、职工福利费 | 3,003,236.51 | 3,003,236.51 | ||
3、社会保险费 | 2,301,588.57 | 2,268,703.75 | 32,884.82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115,717.96 | 2,105,119.41 | 10,598.55 | |
工伤保险费 | 185,870.61 | 163,584.34 | 22,286.27 | |
4、住房公积金 | 2,032,834.46 | 2,032,834.46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96,639.97 | 202,307.91 | 211,581.63 | 87,366.25 |
合计 | 6,856,494.18 | 59,605,572.32 | 56,075,882.95 | 10,386,183.55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4,906,840.70 | 4,345,727.88 | 561,112.82 | |
2、失业保险费 | 155,056.73 | 137,502.34 | 17,554.39 | |
3、企业年金缴费 | 28,323.20 | 28,323.20 | ||
合计 | 5,090,220.63 | 4,511,553.42 | 578,667.21 |
其他说明:
2022年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较2021年末增长59.92%,主要系2022年年终奖计提金额增加所致。
26、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926,388.37 | 672,912.88 |
企业所得税 | 800,954.54 | 4,394,288.97 |
个人所得税 | 687.75 | 2.6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20,468.77 | 43,414.43 |
土地使用税 | 296,229.85 | 321,254.56 |
教育费附加 | 107,428.56 | 31,437.63 |
房产税 | 112,560.37 | 86,486.74 |
水利基金 | 44,932.47 | 83,038.58 |
印花税 | 35,436.87 | 95,633.24 |
其他 | 10,000.00 | 16,617.70 |
合计 | 3,455,087.55 | 5,745,087.34 |
其他说明:
2022年末应交税费余额较2021年末降低39.86%,主要原因系本期应交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27、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3,445,937.74 | 9,431,585.16 |
合计 | 3,445,937.74 | 9,431,585.16 |
(1)其他应付款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股权转让款 | 5,901,180.00 | |
保证金及押金 | 1,483,979.80 | 2,055,689.74 |
应付暂收款 | 113,749.95 | 112,367.30 |
其他 | 1,848,207.99 | 1,362,348.12 |
合计 | 3,445,937.74 | 9,431,585.16 |
其他说明:
2022年末其他应付款余额较2021年末下降63.46%,主要原因本期处置安泽股权相关的股权转让款已结清所致。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期末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2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41,019,265.35 | 27,423,129.38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688,576.82 | 779,850.53 |
合计 | 41,707,842.17 | 28,202,979.91 |
29、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159,881.13 | 1,322,474.24 |
合计 | 159,881.13 | 1,322,474.24 |
其他说明:
2022年末其他流动负债余额较2021年末下降87.91%,主要原因本期大额预收款项已开票所致。
30、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0.00 | 0.00 |
抵押借款 | 11,414,435.59 | 0.00 |
保证借款 | 51,000,000.00 | 71,405,805.56 |
信用借款 | 33,000,000.00 | 0.00 |
质押+保证借款 | 356,560,000.00 | 349,960,000.00 |
应付利息 | 617,265.35 | 667,323.82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41,019,265.35 | -27,423,129.38 |
合计 | 411,572,435.59 | 394,61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保证借款:
1)2017年11月,本公司子公司宜兴华骐与宁波银行无锡分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07800GK20178069),借款金额3,500.00万元,本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尚未归还借款300.00万元,其中1年内到期的借款额为40.00万元。
2)2021年1月,本公司子公司宜兴华骐与浦发银行无锡分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84082020280626),借款金额5,000.00万元,本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尚未归还借款4,800.00万元,其中1年内到期的借款额为500.00万元。
抵押借款:
1)2022年5月,本公司与浦发银行马鞍山支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10012022280125),借款总金额5,800.00万元,提款期自2022年5月31日至2023年5月13日。本公司将其拥有的编号为皖(2019)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26234号的不动产权证项下土地使用权抵押给浦发银行马鞍山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设定抵押价值合计
959.96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尚未归还的借款额1,141.44万元,其中1年内到期的借款额为50.20万元。
信用借款:
1)2022年4月,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马鞍山团结广场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0130600002-2022年(广场)字00135号),借款金额1,000万元,借款期限2年,用途为日常生产经营,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之前一次或多次提清款项。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尚未归还的借款额800.00万元,其中1年内到期的借款额为
500.00万元。
2)2022年7月,本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周谷堆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HF1710120220038),借款金额600.00万元,借款期限2年,用途为经营性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尚未归还的借款额500.00万元,其中1年内到期的借款额为50.00万元。
3)2022年10月,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团结广场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0130600002-2022年(广场)字00590号),借款金额1,500.00万元,借款期限3年,用途为日常生产经营,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7日之前一次或多次提清款项。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尚未归还的借款额1,500.00万元,其中1年内到期的借款额为500.00万元。
4)2022年11月,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2022)信合马银贷字第22masD0030号),借款金额500.00万元,借款期限2年,用途为生产经营周转。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尚未归还的借款额500.00万元,其中1年内到期的借款额为200.00万元。
质押+保证借款:
1)2018年5月,本公司子公司含山华骐环境以含山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PPP项目工程应收账款向徽商银行马鞍山分行设定《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为最高额本金15,052.8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同时本公司于2018年5月28日与徽商银行马鞍山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含山华骐环境向徽商银行马鞍山分行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最高限额为7,200.00万元。
1.1)2018年5月,本公司子公司含山华骐环境与徽商银行马鞍山分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金额4,000.00万元整,以含山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PPP项目工程应收账款作为质押担保,本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尚未归还借款2,740.00万元,其中1年内到期的借款额为400.00万元。
1.2)2018年9月,本公司子公司含山华骐环境与徽商银行马鞍山分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金额2,300.00万元整,以含山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PPP项目工程应收账款作为质押担保,本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尚未归还借款1,580.00万元,其中1年内到期的借款额为230.00万元。
1.3)2019年1月,本公司子公司含山华骐环境与徽商银行马鞍山分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金额900.00万元整,以含山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PPP项目工程应收账款作为质押担保,本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尚未归还借款625.00万元,其中1年内到期的借款额为90.00万元。
2)2019年11月,本公司子公司马鞍山华骐与中国工商银行马鞍山团结广场支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总金额8,996.00万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5日之前一次或多次提清款项。以马鞍山城镇南部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对应应收账款作为质押担保,本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尚未归还的借款额4,321.00万元,其中1年内到期的借款额为600.00万元。
3)2020年4月,本公司子公司含山华骐水环境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马鞍山支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借款总金额4,000.00万元,提款期自2020年3月30日至2021年3月30日。本公司子公司含山华骐水环境以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含山经济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及西区污水处理厂(一期)PPP项目的预期收益向浦发银行马鞍山支行设定《应收账款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同时本公司与浦发银行马鞍山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含山华骐水环境向浦发银行马鞍山支行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抵押及担保最高限额均为4,000.00万元。
3.1)2020年4月,本公司子公司含山华骐水环境与浦发银行马鞍山支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借款金额1,500.00万元整,以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含山经济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及西区污水处理厂(一期)PPP项目对应应收账款作为质押担保,本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尚未归还借款1,443.75万元,其中1年内到期的借款额为75.00万元。
3.2)2020年5月,本公司子公司含山华骐水环境与浦发银行马鞍山支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借款金额1,500.00万元整,以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含山经济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及西区污水处理厂(一期)PPP项目对应应收账款作为质押担保,本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尚未归还借款1,443.75万元,其中1年内到期的借款额为75.00万元。
3.3)2020年6月,本公司子公司含山华骐水环境与浦发银行马鞍山支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借款金额1,000.00万元整,以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含山经济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及西区污水处理厂(一期)PPP项目对应应收账款作为质押担保,本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尚未归还借款962.50万元,其中1年内到期的借款额为50.00万元。
4)2021年4月,本公司子公司五河华骐水务与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总金额3,000.00万元。以五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产生的收费权为质押担保,本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尚未归还的借款额2,440.00万元,其中1年内到期的借款额为370.00万元。
5)2021年9月,本公司子公司和县华骐与浦发银行马鞍山支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借款总金额2,250.00万元。以安徽省精细化工基地污水处理厂《投资运营协议》产生的应收账款为质押担保,本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尚未归还的借款额2,100.00万元,其中1年内到期的借款额为150.00万元。
6)2021年3月,本公司子公司五河城南与中国工商银行五河支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总金额18,000.00万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1月27日之前一次或多次提清款项。以五河华骐南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全部权益和收益作为质押担保,本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尚未归还的借款额18,000.00万元,其中1年内到期的借款额为200.00万元。
31、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726,931.64 | 1,443,146.25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21,026.03 | -58,663.99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688,576.82 | -779,850.53 |
合计 | 17,328.79 | 604,631.73 |
32、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0.00 | 4,481,720.57 |
专项应付款 | 0.00 | 1,555.09 |
合计 | 4,483,275.66 |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五河BOT项目债务款 | 0.00 | 4,481,720.57 |
(2)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安徽省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专项资金 | 1,555.09 | 0.00 | 1,555.09 | 0.00 | |
合计 | 1,555.09 | 0.00 | 1,555.09 | 0.00 |
33、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特许权项目后续更新支出 | 22,738,680.50 | 17,004,996.98 | 特许经营权项目预计更新 |
弃置费用 | 500,000.00 | 1,000,000.00 | 福州仓山项目、南淝河项目弃置费用 |
合计 | 23,238,680.50 | 18,004,996.98 |
34、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5,881,359.04 | 5,120,000.00 | 2,237,188.19 | 8,764,170.85 | 收到财政拨款 |
合计 | 5,881,359.04 | 5,120,000.00 | 2,237,188.19 | 8,764,170.85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集成式小区污水处理项目 | 2,750,000.00 | 0.00 | 0.00 | 500,000.00 | 0.00 | 0.00 | 2,2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太湖治理专项补助 | 1,700,000.00 | 5,120,000.00 | 0.00 | 305,829.15 | 0.00 | 0.00 | 6,514,170.85 | 与资产相关 |
适应不同需求的黑臭水体快速净化成套装备技术开发补助 | 1,431,359.04 | 0.00 | 0.00 | 1,431,359.04 | 0.00 | 0.00 | 0.00 | 与收益相关 |
35、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82,583,098.00 | 49,549,858.00 | 49,549,858.00 | 132,132,956.00 |
其他说明:
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共计转增49,549,85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32,132,956股。
36、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96,351,660.49 | 49,549,858.00 | 346,801,802.49 | |
其他资本公积 | 119,502.69 | 119,502.69 | 0.00 | |
合计 | 396,471,163.18 | 49,669,360.69 | 346,801,802.4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股本溢价的减少系本期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共计转增49,549,858股,其他资本公积的减少系本期处置安泽环境股权所致。
3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804,193.23 | -375,673.06 | 0.00 | 0.00 | -56,350.96 | -319,322.10 | 0.00 | 484,871.1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804,193.23 | -375,673.06 | 0.00 | 0.00 | -56,350.96 | -319,322.10 | 0.00 | 484,871.13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804,193.23 | -375,673.06 | 0.00 | 0.00 | -56,350.96 | -319,322.10 | 0.00 | 484,871.13 |
38、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6,070,628.12 | 3,593,074.37 | 39,663,702.49 | |
合计 | 36,070,628.12 | 3,593,074.37 | 39,663,702.49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盈余公积增加系本公司按《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本期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9、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94,024,274.42 | 248,466,773.6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0.00 | -10,296,916.65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94,024,274.42 | 238,169,856.98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3,868,997.00 | 73,324,730.41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3,593,074.37 | 7,560,341.21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0.00 | 0.00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0.00 | 0.00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0,735,802.74 | 9,909,971.76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0.00 | 0.0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23,564,394.31 | 294,024,274.4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40、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25,106,485.51 | 299,344,107.67 | 632,090,372.47 | 465,334,831.43 |
其他业务 | 4,614,563.34 | 1,114,601.19 | 2,513,661.30 | 1,255,069.80 |
合计 | 429,721,048.85 | 300,458,708.86 | 634,604,033.77 | 466,589,901.23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是?否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对于销售商品类交易,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时完成履约义务。不同客户和不同产品的付款条件有所不同,一般先收取部分预收款,尾款一般在设备验收后12个月内收款,不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不存在可变对价。
本公司建造合同的履约义务主要系水环境治理工程的建造、交付等事项,履约义务的时间基本和建造合同的完成进度一致。本公司与客户合同中根据节点确定进度款支付的时间和比例,双方按照合同条款履行相应义务。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80,421,063.78元,其中,180,421,063.78元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2022年度收入较2021年下降32.29%,2022年成本较2021年度下降35.61%,主要原因系本期BOT收入较上期减少
2.04亿元,BOT成本较上期减少1.77亿元。
41、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31,100.10 | 460,929.99 |
教育费附加 | 295,215.93 | 216,237.38 |
房产税 | 436,137.46 | 347,623.45 |
土地使用税 | 1,199,914.03 | 1,285,018.24 |
车船使用税 | 15,466.56 | 16,644.88 |
印花税 | 174,514.15 | 292,616.33 |
地方教育附加 | 196,810.59 | 144,158.23 |
水利建设基金 | 266,927.49 | 467,027.09 |
其他 | 36,895.46 | 295,691.77 |
合计 | 3,252,981.77 | 3,525,947.36 |
42、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396,421.93 | 2,577,659.92 |
业务招待费 | 208,097.67 | 243,551.60 |
差旅交通费 | 531,130.40 | 615,244.46 |
广告宣传费 | 613,072.10 | 1,438,337.63 |
售后服务费 | 6,531,179.90 | 2,369,179.36 |
办公费 | 112,397.08 | 87,293.60 |
低价值资产租赁费 | 44,267.14 | 40,324.00 |
其他 | 543,351.03 | 154,518.48 |
合计 | 12,979,917.25 | 7,526,109.05 |
其他说明:
2022年度销售费用较2021年度增长72.47%,主要系本期存在部分前期已竣工项目发生售后服务费所致。
43、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9,464,680.26 | 23,956,477.34 |
折旧与摊销 | 1,968,060.83 | 2,012,719.92 |
业务招待费 | 1,095,676.48 | 1,342,072.28 |
差旅交通费 | 1,208,480.14 | 2,032,042.59 |
中介服务费 | 2,801,455.36 | 3,121,047.91 |
办公费 | 1,494,099.62 | 1,727,998.69 |
修理费 | 627,587.80 | 334,223.09 |
水电费 | 257,798.67 | 183,989.18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409,324.16 | 173,001.13 |
低价值资产租赁费 | 5,155.90 | 92,247.00 |
其他 | 558,590.09 | 513,761.13 |
合计 | 39,890,909.31 | 35,489,580.26 |
44、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691,822.49 | 9,902,103.22 |
材料费 | 4,329,413.92 | 8,852,860.69 |
折旧与摊销 | 201,564.12 | 205,133.77 |
技术、检测及服务费 | 599,708.47 | 374,666.27 |
专利费 | 31,289.43 |
其他 | 611,973.45 | 450,353.35 |
合计 | 12,434,482.45 | 19,816,406.73 |
其他说明:
2022年度研发费用较2021年度下降37.25%,主要原因系本年研发项目减少所致。
45、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20,380,269.05 | 25,584,018.27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52,120.45 | 75,367.17 |
减:利息收入 | 4,198,652.18 | 5,086,215.65 |
利息净支出 | 16,181,616.87 | 20,497,802.62 |
更新改造利息支出 | 876,349.56 | 606,452.25 |
融资费用 | 2,535,235.71 | |
银行手续费及其他 | 41,868.99 | 316,290.70 |
合计 | 17,099,835.42 | 23,955,781.28 |
46、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8,278,624.50 | 8,539,142.61 |
其中: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 | 805,829.15 | 600,000.00 |
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 | 1,431,359.04 | 1,252,259.88 |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6,041,436.31 | 6,686,882.73 |
二、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其计入其他收益的项目 | 267,256.26 | 23,543.48 |
其中:个税扣缴税款手续费 | 39,169.90 | 23,543.48 |
增值税加计扣除 | 228,086.36 | |
合计 | 8,545,880.76 | 8,562,686.09 |
47、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017,590.28 | 3,628,028.50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3,443,846.93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103,244.91 | 727,365.56 |
债务重组收益 | 1,461,300.53 | |
特许经营权终止收益 | 2,000,000.00 | |
合计 | 10,025,982.65 | 6,355,394.06 |
其他说明:
2022年度投资收益较2021年度增长
57.76%,主要原因系本期处置安泽环境股权取得
344.38万元收益所致。
48、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6,759.91 | 205,712.33 |
合计 | -96,759.91 | 205,712.33 |
49、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364,334.48 | 529,985.05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2,120,028.39 | -533,833.40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32,400.00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1,992,866.37 | -7,799,838.26 |
合计 | -13,748,560.28 | -7,771,286.61 |
50、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十二、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1,305,028.31 | 89,411.03 |
合计 | 1,305,028.31 | 89,411.03 |
51、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 15,479.69 | |
其中:固定资产 | 15,479.69 | |
合计 | 15,479.69 |
52、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其他 | 167,927.20 | 3,742.27 | 167,927.20 |
合计 | 167,927.20 | 3,742.27 | 167,927.20 |
53、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150,000.00 | 150,000.00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131,150.77 | 7,203.06 | 131,150.77 |
其他 | 24,007.39 | 20,062.46 | 24,007.39 |
合计 | 305,158.16 | 27,265.52 | 305,158.16 |
54、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8,876,912.09 | 11,622,135.12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798,367.73 | 752,273.58 |
合计 | 6,078,544.36 | 12,374,408.70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49,560,300.1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7,434,045.02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91,036.84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40,371.24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817,963.68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10,846.23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875,501.24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200,893.87 |
税率调整导致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11,786.21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1,512,045.95 |
减免所得税影响额 | -881,351.76 |
所得税费用 | 6,078,544.36 |
55、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七、37。
56、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1,161,436.31 | 6,910,914.14 |
保证金、押金 | 2,429,552.26 | 4,701,716.22 |
往来款项净流入及其他 | 8,954,856.57 | 6,110,549.86 |
合计 | 22,545,845.14 | 17,723,180.22 |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销售费用中现金支出 | 8,247,945.42 | 4,783,621.65 |
管理费用中现金支出 | 8,459,123.73 | 9,347,381.87 |
研发费用中现金支出 | 1,798,653.51 | 856,309.05 |
财务费用中现金支出 | 241,868.99 | 922,742.95 |
营业外支出中有关现金支出 | 166,182.15 | 20,062.46 |
冻结资金 | 1,200,000.00 | |
往来款项净流出及其他 | 1,119,550.97 | 9,780.00 |
合计 | 21,233,324.77 | 15,939,897.98 |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1,802,583.13 | 2,984,989.94 |
合计 | 1,802,583.13 | 2,984,989.94 |
(4)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融资费用 | 0.00 | 2,535,235.71 |
支付的上市费用 | 0.00 | 20,760,564.72 |
偿还的长期应付款 | 3,045,427.00 | 13,588,000.00 |
租赁支出 | 1,064,878.70 | 724,648.89 |
合计 | 4,110,305.70 | 37,608,449.32 |
57、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43,481,755.80 | 72,759,772.50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2,443,531.97 | 7,681,875.58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9,496,795.96 | 8,682,829.58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770,519.20 | 696,078.97 |
无形资产摊销 | 4,279,057.88 | 648,474.6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5,325,062.97 | 5,350,413.2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5,479.69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 | 131,150.77 | 7,203.06 |
“-”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6,759.91 | -205,712.33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5,981,616.87 | 22,426,586.08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025,982.65 | -6,355,394.06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909,020.13 | -676,393.61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110,652.40 | 1,428,667.18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668,061.17 | -22,156,380.85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1,050,642.37 | -162,367,692.52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4,958,745.88 | 5,596,827.91 |
其他 | -1,200,000.0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741,858.61 | -66,498,324.39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67,049,002.23 | 219,303,317.79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19,303,317.79 | 114,993,739.08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2,254,315.56 | 104,309,578.71 |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67,049,002.23 | 219,303,317.79 |
其中:库存现金 | 3,121.35 | 3,201.3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67,045,880.88 | 219,300,116.44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7,049,002.23 | 219,303,317.79 |
其他说明: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与货币资金存在差异的原因系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中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以未作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58、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9,865,149.52 | 票据、保函保证金、冻结资金 |
应收票据 | 1,940,527.60 | 质押办理银行承兑汇票 |
无形资产 | 259,270,020.88 | 抵押、质押用于银行借款 |
长期应收款(含一年内到期部分) | 314,563,679.76 | 质押用于银行借款 |
合计 | 585,639,377.76 |
其他说明:
59、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集成式小区污水处理项目 | 10,000,000.00 | 递延收益 | 500,000.00 |
太湖治理专项补助 | 8,120,000.00 | 递延收益 | 305,829.15 |
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奖励 | 3,400,000.00 | 其他收益 | 3,400,000.00 |
适应不同需求的黑臭水体快速净化成套装备技术开发补助 | 2,683,618.92 | 递延收益 | 1,431,359.04 |
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奖金 | 1,0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0 |
政府制造强省奖补资金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0 |
科技创新政策奖励资金 | 440,000.00 | 其他收益 | 440,000.00 |
市级制造业政策资金 | 220,000.00 | 其他收益 | 220,000.00 |
稳岗就业补贴 | 286,009.04 | 其他收益 | 67,877.76 |
知识产权奖补 | 235,000.00 | 其他收益 | 121,000.00 |
省“115”产业创新团队奖金 | 4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产业扶持补助资金 | 196,200.00 | 其他收益 | 57,200.00 |
省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补助 | 24,200.00 | 其他收益 | 10,800.00 |
企业上市补贴 | 5,380,000.00 | 其他收益 |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701,485.12 | 其他收益 | |
马鞍山经开区土地使用税奖补 | 32,830.77 | 其他收益 | |
产业政策兑现资金 | 250,500.00 | 其他收益 | |
其他 | 163,779.80 | 其他收益 | 24,558.55 |
合计 | 34,033,623.65 | 8,278,624.50 |
60、其他
租赁: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金额 |
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 |
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短期租赁除外) | 49,423.04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52,120.45 |
计入当期损益的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 |
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 -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1,114,301.74 |
售后租回交易产生的相关损益 | - |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报告期因新设立子公司,合并范围新增子公司安徽英特伦智控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子公司情况见本节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五河华骐 | 安徽蚌埠 | 安徽蚌埠 | 污水处理 | 100.00% | 设立 | |
北京华骐 | 北京市 | 北京市 | 污水处理 | 100.00% | 设立 | |
宜兴华骐 | 江苏宜兴 | 江苏宜兴 | 污水处理 | 100.00% | 设立 | |
润佑水务 | 安徽马鞍山 | 安徽马鞍山 | 污水处理 | 100.00% | 设立 | |
和县华骐 | 安徽马鞍山 | 安徽马鞍山 | 污水处理 | 100.00% | 设立 | |
当涂华骐 | 安徽当涂 | 安徽当涂 | 污水处理 | 90.00% | 设立 | |
含山华骐环境 | 安徽含山 | 安徽含山 | 污水处理 | 90.00% | 设立 | |
马鞍山华骐 | 安徽马鞍山 | 安徽马鞍山 | 污水处理 | 100.00% | 设立 | |
含山华骐水环境 | 安徽含山 | 安徽含山 | 污水处理 | 90.00% | 设立 | |
五河城南 | 安徽蚌埠 | 安徽蚌埠 | 污水处理 | 100.00% | 设立 | |
蔚蓝装备 | 安徽马鞍山 | 安徽马鞍山 | 设备制造 | 100.00% | 设立 | |
华骐生态材料 | 安徽马鞍山 | 安徽马鞍山 | 生态材料制造与销售 | 100.00% | 设立 | |
华骐管家 | 安徽马鞍山 | 安徽马鞍山 | 环保咨询服务 | 100.00% | 设立 | |
英特伦智控 | 安徽马鞍山 | 安徽马鞍山 | 设备制造 | 49.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根据英特伦智控章程规定“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英特伦智控董事会成员5人,其中本公司提名3名董事过半数,故可控制英特伦智控。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当涂华骐 | 10.00% | -36,633.88 | 0.00 | 1,833,539.07 |
含山华骐环境 | 10.00% | 252,168.31 | 0.00 | 2,835,482.61 |
含山华骐水环境 | 10.00% | -583,666.76 | 0.00 | 49,322.70 |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当涂华骐 | 18,337,574.37 | 7,115.09 | 18,344,689.46 | 9,298.69 | 0.00 | 9,298.69 | 18,731,444.12 | 21,914.78 | 18,753,358.90 | 51,629.35 | 0.00 | 51,629.35 |
含山华骐环境 | 23,007,400.90 | 88,382,130.92 | 111,389,531.82 | 40,547,559.47 | 42,683,846.92 | 83,231,406.39 | 8,240,797.50 | 101,431,028.43 | 109,671,825.93 | 34,088,790.79 | 49,749,892.22 | 83,838,683.01 |
含山华骐水环境 | 1,744,756.89 | 46,083,540.48 | 47,828,297.37 | 8,944,134.73 | 38,390,935.66 | 47,335,070.39 | 3,665,415.25 | 45,197,026.48 | 48,862,441.73 | 3,505,509.37 | 39,027,037.81 | 42,532,547.18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当涂华骐 | 0.00 | -366,338.78 | -366,338.78 | -38,290.65 | 978,908.87 | 2,705,209.43 | 2,705,209.43 | 32,847,706.33 |
含山华骐环境 | 7,452,383.14 | 2,324,982.51 | 2,324,982.51 | 4,227,992.07 | 878,736.55 | -5,043,411.99 | -5,043,411.99 | 1,907,806.97 |
含山华骐水环境 | -218,454.00 | -5,836,667.57 | -5,836,667.57 | 1,098,052.40 | 352,331.05 | -3,311,376.47 | -3,311,376.47 | 4,707,757.68 |
2、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0.00 | 0.00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0.00 | 0.00 |
--其他综合收益 | 0.00 | 0.00 |
--综合收益总额 | 0.00 | 0.00 |
联营企业: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65,113,066.34 | 63,595,476.06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3,017,590.28 | 3,628,028.50 |
--其他综合收益 | 0.00 | 0.00 |
--综合收益总额 | 3,017,590.28 | 3,628,028.50 |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源于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确认的各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各类风险的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制度由本公司管理层负责。经营管理层通过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的风险管理。
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各类与金融工具相关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未能履行义务从而导致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以及长期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的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本公司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存在较低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定性标准为主要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2)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
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相关定义如下:
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风险暴露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品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违约损失率为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以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为基准进行计算;
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前瞻性信息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46.47%(比较期:44.94%);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总额的61.83%(比较:58.80%)。
1.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统筹负责公司内各子公司的现金管理工作,包括现金盈余的短期投资和筹措贷款以应付预计现金需求。本公司的政策是定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金融负债到期期限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103,189,624.20 | - | - | - | 103,189,624.20 |
应付票据 | 19,808,076.71 | - | - | - | 19,808,076.71 |
应付账款 | 308,506,293.87 | - | - | - | 308,506,293.87 |
其他应付款 | 3,445,937.74 | - | - | - | 3,445,937.7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1,707,842.17 | - | - | - | 41,707,842.17 |
长期借款 | - | 10,500,000.00 | 13,000,000.00 | 388,072,435.59 | 411,572,435.59 |
租赁负债 | - | 17,328.79 | - | - | 17,328.79 |
合计 | 476,657,774.69 | 10,517,328.79 | 13,000,000.00 | 388,072,435.59 | 888,247,539.07 |
(续上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130,377,890.50 | - | - | - | 130,377,890.50 |
应付票据 | 16,780,976.09 | - | - | - | 16,780,976.09 |
应付账款 | 345,764,679.77 | - | - | - | 345,764,679.77 |
其他应付款 | 9,431,585.16 | - | - | - | 9,431,585.16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8,202,979.91 | - | - | - | 28,202,979.91 |
长期借款 | - | 26,500,000.00 | 26,500,000.00 | 341,610,000.00 | 394,610,000.00 |
租赁负债 | - | 604,631.73 | - | - | 604,631.73 |
长期应付款 | - | - | - | 4,483,275.66 | 4,483,275.66 |
合计 | 530,558,111.43 | 27,104,631.73 | 26,500,000.00 | 346,093,275.66 | 930,256,018.82 |
2.市场风险
(1)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长期应付款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公司借款为人民币借款,人民币借款主要为浮动利率借款,借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浮动。公司目前主要是通过合理安排短期和中长期借款比例来避免利率变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风险。
(2)公司不存在汇率风险及其他价格风险。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48,140,952.42 | 48,140,952.42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8,140,952.42 | 48,140,952.42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9,639,287.62 | 9,639,287.62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和市场可比公司模型等。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无风险利率、基准利率、汇率、信用点差、流动性溢价、缺乏流动性折扣等。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本公司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系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根据所观察市场的金融产品收益率来计算本结构性存款的收益率而得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并最终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价值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本公司持有宿州市安国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江苏海峡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按照市场法(上市公司比较法)测算其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马鞍山市安工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马鞍山 | 资产管理 | 1,000.00万元 | 14.10% | 27.80%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马鞍山市安工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工大资产”)持有公司14.10%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安工大资产系安徽工业大学(以下简称“安工大”)的全资子公司,是安工大兴办企业实体的出资人,代表安工大经营和管理国有资产,行使股东权利。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安徽工业大学。其他说明:
安工大下属独资公司安工大资产持有本公司14.10%的股份,为单一最大股东,除山鹰基金持有10.51%的股份外,公司其他股东持股较为分散,且持股比例均未超过5.00%。
安工大通过安工大资产推荐并当选公司董事的人数占董事会人数半数以上,安工大及安工大资产对公司董事会及其决议的形成具有实质重大影响。
为加强公司股权控制结构的稳定性,部分股东与安工大资产签署了股份投票权委托协议和补充协议,同意自该协议签署日至持有公司股票期间将其股份投票权委托给安工大资产行使,使得上述机构和股东在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重大决策,以及董事、监事的提名和任免等重大事项上能够保持一致行动。报告期末,安工大资产受托享有的本公司股份的表决权为13.70%,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合计为27.80%,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形成具有重大影响。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无。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和县中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持股10.00%的联营企业 |
坎布里奇环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本公司持股15.00%的联营企业 |
五河中骐水务有限公司 | 本公司持股47.50%的联营企业 |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王健 | 董事长;持有公司0.11%股份 |
李明河 | 董事长王健配偶;持有公司2.80%股份 |
郑俊 | 董事;副董事长;持有公司2.80%股份 |
郑杰 | 董事;总经理;持有公司2.50%股份 |
刘光春 | 8名投票权委托人之一;持有公司2.53%股份 |
王爱斌 | 董事;副总经理;持有公司2.73%股份 |
安徽工业大学华冶自动化工程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
马鞍山市丰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连宏伟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持有公司0.96%股份 |
兰萍 | 8名投票权委托人之一;持有公司0.20%股份 |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安徽工业大学 | 技术服务 | 0.00 | 0.00 | 26,116.5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安徽安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水处理产品销售 | 0.00 | 973,451.33 |
和县中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水环境治理工程 | 1,922,028.14 | 5,410,257.81 |
五河中骐水务有限公司 | 水环境治理工程 | 6,238,534.04 | 27,756,087.54 |
五河中骐水务有限公司 | 污水处理投资运营 | 790,094.32 | 459,905.67 |
五河中骐水务有限公司 | 其他业务收入 | 2,254,430.18 | 1,612,889.28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公司关联销售收入产生的主要背景及原因:报告期内,在国家产业政策推动下,整个环保行业的PPP投资模式广为流行,项目公司(SPV)融资能力扩大后可带动社会上更多股权、债权资金助推环保事业的发展,为此,公司参与了一批环保工程项目的SPV公司的股权投资并派驻董事,由此形成关联方关系;同时,公司作为环保企业承做该关联方的工程项目、为其提供技术解决方案以及实现产品销售。实际上,从这些环保工程项目的终极权属人或控制人看,均为政府或其主管部门。
本年度关联交易发生额均系执行公司以前年度签订的合同产生,均已履行审议程序。
(2)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马鞍山市丰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2,971.42 | 2,971.42 |
(3)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润佑水务 | 20,000,000.00 | 2019年08月28日 | 2022年08月19日 | 是 |
宜兴华骐 | 35,000,000.00 | 2017年11月07日 | 2027年11月01日 | 否 |
宜兴华骐 | 50,000,000.00 | 2020年05月29日 | 2032年12月30日 | 否 |
含山华骐 | 72,000,000.00 | 2018年05月30日 | 2031年05月30日 | 否 |
马鞍山华骐 | 89,960,000.00 | 2019年12月12日 | 2040年11月03日 | 否 |
含山华骐水环境 | 40,000,000.00 | 2020年04月02日 | 2038年04月02日 | 否 |
五河华骐 | 30,000,000.00 | 2021年04月09日 | 2032年04月12日 | 否 |
和县华骐 | 22,500,000.00 | 2021年09月30日 | 2036年09月30日 | 否 |
五河城南 | 180,000,000.00 | 2021年03月31日 | 2048年11月20日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王健、李明河、王爱斌、郑杰 | 4,000,000.00 | 2019年04月16日 | 2022年03月29日 | 是 |
王健、李明河、郑俊、郑杰、刘光春、王爱斌 | 20,000,000.00 | 2019年08月28日 | 2022年08月19日 | 是 |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4,847,537.50 | 4,739,653.13 |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安徽安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注1 | 9,746,808.27 | 487,530.24 | 750,216.58 | 58,577.58 |
应收账款 | 和县中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6,717,384.56 | 3,206,136.55 | 7,991,720.86 | 1,572,066.59 |
应收账款 | 坎布里奇环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0.00 | 0.00 | 509,700.00 | 254,850.00 |
应收账款 | 马鞍山市丰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3,120.00 | 156.00 | 0.00 | 0.00 |
应收账款 | 五河中骐水务有限公司 | 33,683,797.30 | 2,614,881.13 | 43,986,125.39 | 2,199,306.27 |
合同资产 | 安徽安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0.00 | 0.00 | 27,819,385.25 | 834,581.56 |
合同资产 | 和县中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1,983,067.27 | 659,492.02 | 20,061,039.13 | 601,831.17 |
合同资产 | 五河中骐水务有限公司 | 6,464,383.35 | 193,931.50 | 0.00 | 0.00 |
长期应收款 | 安徽安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43,678,518.50 | 4,934,960.12 | 38,396,403.82 | 2,953,287.24 |
十三、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资本承诺
单位:万元
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资本承诺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购建长期资产承诺 | - | 11,106.75 |
(2)未结清的保函
单位:万元
受益人 | 保函金额 | 到期日 |
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4.61 | 2023/1/4 |
马鞍山市市政管理处 | 12.24 | 2023/1/20 |
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80.00 | 2023/2/2 |
含山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60.36 | 2023/2/23 |
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 9.80 | 2023/2/28 |
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4.92 | 2023/3/14 |
长江三峡绿洲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115.60 | 2023/4/21 |
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4.48 | 2023/4/30 |
重庆水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城自来水分公司 | 171.00 | 2023/6/2 |
含山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105.58 | 2023/6/3 |
福州滨海海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58.80 | 2023/10/31 |
福州滨海海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4.80 | 2023/10/31 |
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8.58 | 2023/11/5 |
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41.25 | 2024/3/1 |
合计 | 752.02 | — |
(3)其他承诺事项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被担保方 | 担保事项 | 金额(万元) |
子公司 | 借款 | 40,756.00 |
注:本公司为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见第十节、十二、5、(3)关联担保情况。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5,285,318.24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0.00 |
利润分配方案 |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决议通过,公司拟以总股本132,132,9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285,318.24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2、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截至2023年4月18日,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五、其他重要事项
1、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经营分部,是指本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本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本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本公司报告分部包括:
①水环境治理工程业务;
②水处理产品销售业务;
③污水处理投资运营业务;
④劳务、服务收入本公司经营分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主要会计政策相同。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水环境治理工程 | 水处理产品销售 | 污水处理投资运营 | 劳务、技术服务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主营业务收入 | 246,870,558.75 | 90,328,447.16 | 114,971,948.85 | 4,523,530.72 | -31,587,999.97 | 425,106,485.51 |
主营业务成本 | 190,424,672.70 | 63,865,624.38 | 77,258,990.29 | 3,426,266.93 | -35,631,446.63 | 299,344,107.67 |
2、其他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六、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48,730,691.27 | 100.00% | 52,664,831.81 | 15.10% | 296,065,859.46 | 282,281,356.36 | 100.00% | 34,502,010.23 | 12.22% | 247,779,346.13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348,730,691.27 | 100.00% | 52,664,831.81 | 15.10% | 296,065,859.46 | 282,281,356.36 | 100.00% | 34,502,010.23 | 12.22% | 247,779,346.13 |
合计 | 348,730,691.27 | 100.00% | 52,664,831.81 | 15.10% | 296,065,859.46 | 282,281,356.36 | 34,502,010.23 | 12.22% | 247,779,346.1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08,163,729.74 | 10,408,186.49 | 5.00% |
1-2年 | 69,944,371.28 | 6,994,437.13 | 10.00% |
2-3年 | 15,495,698.82 | 3,099,139.76 | 20.00% |
3-4年 | 40,886,855.57 | 20,443,427.79 | 50.00% |
4-5年 | 12,601,976.10 | 10,081,580.88 | 80.00% |
5年以上 | 1,638,059.76 | 1,638,059.76 | 100.00% |
合计 | 348,730,691.27 | 52,664,831.81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08,163,729.74 |
1至2年 | 69,944,371.28 |
2至3年 | 15,495,698.82 |
3年以上 | 55,126,891.43 |
3至4年 | 40,886,855.57 |
4至5年 | 12,601,976.10 |
5年以上 | 1,638,059.76 |
合计 | 348,730,691.27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账龄组合 | 34,502,010.23 | 18,277,821.78 | 115,000.20 | 52,664,831.81 | ||
合计 | 34,502,010.23 | 18,277,821.78 | 115,000.20 | 52,664,831.81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15,000.20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上海水业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35,520,000.00 | 10.19% | 1,776,000.00 |
五河中骐水务有限公司 | 33,683,797.30 | 9.66% | 2,614,881.13 |
湖南中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24,940,627.21 | 7.15% | 3,509,449.50 |
宿州市安国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24,763,995.49 | 7.10% | 12,001,207.02 |
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 20,820,000.00 | 5.97% | 1,041,000.00 |
合计 | 139,728,420.00 | 40.07%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1,500,000.00 | 1,50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111,523,428.51 | 88,436,548.32 |
合计 | 113,023,428.51 | 89,936,548.32 |
(1)应收股利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坎布里奇环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1,500,000.00 |
合计 | 1,500,000.00 | 1,500,000.00 |
(2)其他应收款1)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6,433,643.01 | 6,433,643.01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3,120,720.60 | |||
本期转回 | 3,120,720.60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9,554,363.61 | 9,554,363.61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65,517,944.88 |
1至2年 | 51,788,263.11 |
2至3年 | 318,351.72 |
3年以上 | 3,453,232.41 |
3至4年 | 3,453,232.41 |
合计 | 121,077,792.12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433,643.01 | 3,120,720.60 | 9,554,363.61 | |||
合计 | 6,433,643.01 | 3,120,720.60 | 9,554,363.61 |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马鞍山市华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内部往来款 | 37,481,550.98 | 1年以内,1-2年 | 30.96% | 3,421,638.83 |
马鞍山市润佑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内部往来款 | 23,309,034.56 | 1年以内,1-2年,2-3年 | 19.25% | 1,570,528.37 |
含山县华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内部往来款 | 21,207,421.10 | 1年以内,1-2年 | 17.52% | 1,672,595.28 |
五河华骐南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内部往来款 | 11,850,000.00 | 1年以内 | 9.79% | 592,500.00 |
宜兴市华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内部往来款 | 10,026,092.69 | 1年以内 | 8.28% | 501,304.63 |
合计 | 103,874,099.33 | 85.80% | 7,758,567.11 |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47,886,218.72 | 347,886,218.72 | 314,527,571.27 | 314,527,571.27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65,113,066.34 | 65,113,066.34 | 63,595,476.06 | 63,595,476.06 | ||
合计 | 412,999,285.06 | 412,999,285.06 | 378,123,047.33 | 378,123,047.33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北京华骐高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630,000.00 | 2,630,000.00 | |||||
五河县华骐水务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宜兴市华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马鞍山市润佑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和县华骐化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含山县华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38,980,800.00 | 38,980,800.00 | ||
当涂县华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13,032,000.00 | 13,032,000.00 | ||
马鞍山市华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含山县华骐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10,391,400.00 | 10,391,400.00 | ||
五河华骐南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77,000,000.00 | 77,000,000.00 | ||
安徽华骐管家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安徽华骐生态环境材料有限公司 | 11,493,371.27 | 8,660,197.67 | 20,153,568.94 | |
安徽华骐蔚蓝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22,248,449.78 | 22,248,449.78 | ||
安徽英特伦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 2,450,000.00 | 2,450,000.00 | ||
合计 | 314,527,571.27 | 33,358,647.45 | 347,886,218.72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坎布里奇环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7,055,645.28 | 443,328.49 | 1,500,000.00 | 5,998,973.77 | |||||||
和县中车环保 | 3,510,078.98 | 43,453.84 | 3,553,532.82 |
科技有限公司 | |||||
五河中骐水务有限公司 | 53,029,751.80 | 2,530,807.95 | 55,560,559.75 | ||
小计 | 63,595,476.06 | 3,017,590.28 | 65,113,066.34 | ||
合计 | 63,595,476.06 | 3,017,590.28 | 65,113,066.34 |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36,228,159.35 | 244,030,042.85 | 564,209,100.45 | 421,404,682.93 |
其他业务 | 10,340,432.97 | 1,935,892.81 | 4,342,435.28 | 1,289,721.20 |
合计 | 346,568,592.32 | 245,965,935.66 | 568,551,535.73 | 422,694,404.13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本公司分摊至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为180,421,063.78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对于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的预计时间如下:
单位:元
年度 | 2023年 |
建造合同预计将确认的收入 | 180,421,063.78 |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80,421,063.78元,其中,180,421,063.78元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6,000,000.00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017,590.28 | 3,628,028.50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3,443,846.93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103,244.91 | 727,365.56 |
合计 | 14,564,682.12 | 4,355,394.06 |
十七、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312,696.1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278,624.50 | |
债务重组损益 | 1,461,300.53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006,485.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080.1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67,256.26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498,470.5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320.26 | |
合计 | 12,822,131.99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主要是水利基金、即征即退等税费返还。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32% | 0.33 | 0.3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77% | 0.24 | 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