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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骐环保: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0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929 证券简称:华骐环保 公告编号:2023-023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3]230Z0154号《审计报告》,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5,930,743.6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593,074.3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11,955,976.69元,减去2022年度实施分配2021年度现金分红派发的10,735,802.74元,母公司2022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33,557,843.23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3,564,394.31元。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为了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政策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总股本132,132,9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285,318.24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

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该方案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上述方案的实施,符合《公司章程》相关内容,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三、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投资者利益等因素提出的,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四、独立董事意见

为更好的回报股东,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股利分配政策,《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六、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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