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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斯达:关于未披露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0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披露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

一.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适应公司发展需求的组织架构,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治理结构。公司不断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制订了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基本规章制度,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2023年,公司将根据自身不断发展的需求,及时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梳理、修订和完善,进一步加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优化结构、岗位工作流程,合理防范各类经营风险,不断提升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水平,以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 未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说明1. 是否存在非强制披露的特殊情形

√是 □否

非强制披露特殊情形是:新上市

2. 具体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关于2012 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新上市的主板上市公司应于上市当年开始建设内控体系,并在上市的下一年度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公司属于2023年新上市公司,因此未披露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将在披露下一年度年报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葛水福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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