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173 公司简称:福斯达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2023年4月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葛浩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庆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湘珍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4元(含税)。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400,000.00元(含税)。如在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4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4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0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披露过的公司所有公司文件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本公司、公司、福斯达 | 指 |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福斯达有限 | 指 | 杭州福斯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余杭市福斯达气体设备有限公司、杭州福斯达气体设备有限公司),2015年11月整体变更为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福斯达控股 | 指 | 杭州福斯达控股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
福嘉源 | 指 | 杭州福嘉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
老板集团 | 指 | 杭州老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崇福锐鹰 | 指 | 杭州崇福锐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福斯达气体 | 指 | 浙江福斯达气体设备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福斯达工程 | 指 | 杭州福斯达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福斯达新能源 | 指 | 杭州福斯达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福嘉盛 | 指 | 杭州福嘉盛贸易有限公司 |
磴口正浩贸易 | 指 | 磴口正浩贸易有限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现行有效的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股东大会 | 指 |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国家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工信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与信息化部 |
美国ASME | 指 | 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的机械标准及相应的认证 |
欧盟CE/PED | 指 | 欧盟压力设备指令(Pressure Equipment Directive),欧盟针对压力容器的产品标准 |
日本JIS | 指 | 日本工业认证标准,全名Japan Industrial Standards,是由日本工业标准调查会(JISC)组织制定和审议 |
韩国KGS | 指 | 韩国气体安全公社(Korea Gas Safety Corporation)简称,该机构有权对燃气相关产品制造厂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可以在韩国贸易工业及能源部进行工厂注册 |
俄罗斯GOST | 指 | 俄罗斯联邦产品安全认证标准 |
报告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深冷技术工艺 | 指 | 在低温环境中(通常为-60℃~-269℃)对天然气、合成气、烯烃、空气等介质进行液化、净化或分离的工艺方法 |
空气分离设备/空分设备 | 指 | 根据空气中氮气、氧气、氩气等组分沸点的不同,将空气压缩、冷却、净化、液化、精馏、最终分离获得纯度符合要求的氧、氮、氩及其他有用气体产品的设备 |
LNG | 指 | Liquefied Natural Gas,即液化天然气,是在常压下气态的天然气冷却至-162℃,使之凝结成液体 |
液化天然气装置/LNG装置 | 指 | 生产LNG的系统装备,包括原料气预处理系统、制冷剂系统、低温液化系统等 |
撬装 | 指 | 将功能模块集成于一个整体底座上,可以整体安装、移动的一种集成方式。撬装装置具有便于安装、便于迁移、设计紧凑、占地面积小的特征 |
精馏塔 | 指 | 进行空气低温精馏的设备,是空气分离设备的核心设备 |
绕管、绕管式换热器 | 指 | 由壳体、管板、绕管体和导流筒等部件构成,实现一股流体与另一股或多股流体间进行热量交换而达到加热或冷却作用的特殊结构的热交换器,广泛应用于石油炼化、煤化工、液化天然气装置和空分设备等行业 |
冷箱 | 指 | 用于安装精馏塔、换热器、冷凝蒸发器等低温运行设备的保温箱体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福斯达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Hangzhou Fortune Gas Cryogenic Group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FORTUNE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葛浩俊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张远飞 | 杨小芬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起路398号 |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起路398号 |
电话 | 0571-86232075 | 0571-86232075 |
传真 | 0571-89181171 | 0571-89181171 |
电子信箱 | stock@fortune-gas.com | stock@fortune-gas.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起路398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00年7月4日公司成立时注册地址为“杭州余杭区临平镇(经济开发区)”,2003年6月16日变更为“杭州余杭区临平(经济开发区)”,2005年4月19日变更为“杭州余杭区东湖街道东湖北路159号”,2016年6月15日变更为“杭州市余杭区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起路398号”,2022年3月9日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起路398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起路398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1100 |
公司网址 | https://www.fortune-gas.com |
电子信箱 | stock@fortune-gas.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福斯达 | 603173 | 不适用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西子国际TA28、29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李惠丰、朱作武、沈永庭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张兴、刘向涛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3年1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营业收入 | 1,886,006,135.87 | 1,446,685,202.96 | 30.37 | 1,078,081,873.9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1,938,546.17 | 160,169,355.36 | -11.38 | 144,757,274.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32,105,026.30 | 129,792,591.98 | 1.78 | 131,910,716.4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977,601.26 | 21,256,553.73 | -1.31 | 30,458,097.30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0年末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623,029,997.08 | 499,034,634.06 | 24.85 | 338,764,553.45 |
总资产 | 2,908,276,712.48 | 2,028,642,060.36 | 43.36 | 1,557,267,785.12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18 | 1.33 | -11.28 | 1.2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18 | 1.33 | -11.28 | 1.2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10 | 1.08 | 1.85 | 1.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5.52 | 38.31 | 减少12.79个百分点 | 54.4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3.75 | 31.05 | 减少7.3个百分点 | 49.66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2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298,991,516.46 | 487,599,882.95 | 484,949,847.13 | 614,464,889.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4,059,176.85 | 31,726,112.00 | 56,162,954.59 | 29,990,302.7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24,052,896.06 | 26,538,763.56 | 54,697,977.50 | 26,815,389.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497,427.56 | -11,467,950.15 | 84,361,309.31 | -44,418,330.34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2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404.84 | -12,900.26 | 3,789,701.37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621,965.05 | 7,655,461.48 | 10,206,352.5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408,134.34 | 2,148,808.83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14,715.54 | 0.00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2,971,675.43 | 22,765,704.00 | -1,922,727.80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793,546.09 | 455,120.13 | -12,586.68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500,000.00 | 1,258,135.98 | 474,141.00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29,814.08 | -221,062.83 | 80,678.2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81,275.67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81,275.67元 | 42,531.75 | 244,358.40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874,259.43 | -2,089,076.75 | -2,162,168.3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9,833,519.87 | 30,376,763.38 | 12,846,557.5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应收款项融资 | 168,309,224.92 | 157,842,781.75 | -10,466,443.17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4,702,907.49 | 3,909,361.40 | -793,546.09 | -793,546.09 |
合计 | 173,012,132.41 | 161,752,143.15 | -11,259,989.26 | -793,546.09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面对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公司继续以“客户导向的组织、全面质量的管理、凝聚协同的团队”为指引,围绕公司《福斯达五年发展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三五规划》)、公司及部门级纲领持续改进、落实、推进各项工作。2022年公司继续聚焦主业,全年营业收入创历
史新高,继续加大研发投入,积极拼抢市场,加强品牌建设及人才队伍建设。2022年公司的经营成果情况如下:
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8,600.61万元,较2021年度144,668.52万元同比上升了
30.3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193.85万元,较2021年度16,016.94万元同比下降了11.38%,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210.50万元,较2021年度的12,979.26万元同比上升了1.78%。公司营业收入实现同比增长,而归母净利润同比有所下降的主要原因为:(1)2022年海外项目受到国际物流的影响,报关发货情况及项目执行情况受到影响,2022年虽然整体营业收入同比增加较多,但海外项目占比相对较少,导致公司的毛利率有所下降。(2)受2022年第4季度客户回款较慢影响,2022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增加较多。(3)2021年同期有较大金额的非经常性收益,而2022年非经常性收益相比减少。
2022年全年签订合同订单约37.75亿元。其中签订了1套福斯达目前最大等级的其中签订了1套福斯达目前最大等级的日处理量200万Nm
天然气液化装置,海外签订了特大型制氮机组,总制氮量达22万Nm
/h,这些订单的签订进一步夯实了公司在大型特大型空分领域的项目积累和口碑,为接下来公司在国内外大型特大型空分领域取得进一步业绩打下良好的基础。
从签订项目数量、订单金额以及完成年初公司制订目标百分比来看,国内国外都超额完成既定目标,并且创下历史新高。从订单来源来看,国内外订单量超半数均来源于既有老客户,公司形成了一批铁粉客户,能持续带来订单和销售业绩。从2022年全年订单情况来看,公司订单的下游客户行业分布较广,涉及下游行业有石化、煤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工业气体、半导体、新材料、轮胎、造纸等。公司位于杭州市临平区的新厂区用于建设“年产15套大型深冷装备智能制造项目”,该项目于2021年11月开工建设,报告期内该项目的一号厂房已经完成基建,转入固定资产并准备于2023年投入试生产,新厂区将扩大深冷装备及相应配套件的产能,公司项目执行端受生产场地制约的情况能得到一定缓解。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完成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成功进入资本市场。公司将积极充分利用好资本市场的平台,拓宽融资渠道,为进一步的发展注入更强大的动力。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深冷技术在我国的发展起步相对较晚,经历了从无到有、由小到大的演变过程。以1902年德国设计并制成世界第一台工业化利用深冷技术实现空气分离的设备为标志,本行业在境外发达国家已有百余年的发展历程。而我国直至20世纪50年代末期才开始小批量试制小型深冷空分设备,20世纪80年代后我国工业化进程大幅加速、基础建设投资快速增长,从而推动本行业进入高速发展期。
进入21世纪后,伴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冶金、石油化工、煤化工等国民经济基础性行业得到了迅猛发展,一批拥有技术基础和创新意识的厂商,通过对前阶段积累的深冷空分技术进行消化、改进和再创新,深冷技术在我国实现快速发展,深冷设备向规模化和大型化方向发展。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深冷设备的设计、制造能力显著提升,目前已能够跻身世界先进行列。随着“十三五”计划的实施,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改革持续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倒逼传统产业产能升级、迈向有序发展,钢铁、化工等上游行业效益提升,尤其是“十三五”初期国家聚焦炼化产业规模化与一体化布局、重启以现代新型煤化工为主的项目工作、淘汰钢铁落后产能与加快推动产能置换,最近几年深冷设备下游行业迎来新的设备采购高峰。根据《2021年气体分离设备行业统计年鉴》披露,2020年度气体分离设备行业实现工业总产值244.83亿元,同比增长13.23%;实现营业收入250.30亿元,同比增长6.22%;利润总额22.31亿元,同比增长10.89%。气体分离设备的工业总产值呈现较快的增长态势。天然气、煤化工、石油化工、冶金、核电等国民经济基础性行业处在较快的发展期,以及航空航天、半导体、多晶硅片、新能源电池、氢能源等战略新兴行业的蓬勃发展,为本行业今后的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1、公司主要业务和产品情况
公司长期致力于深冷技术领域,专业从事各类深冷技术工艺的开发及深冷装备的设计、制造和销售,为客户提供深冷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深冷技术工艺系在低温环境中(通常为-60℃~-269℃)对空气、天然气、合成气、化工尾气、烯烃等介质进行液化、净化或分离的工艺方法。深冷装备系用以实现上述工艺目的的设备,如空气分离设备、液化天然气装置、化工冷箱等,广泛应用于天然气、煤化工、石油化工、冶金、核电、航空航天、半导体、多晶硅片、新能源电池、工业气体等行业。
公司产品主要包括空气分离设备、液化天然气装置(LNG装置)、绕管式换热器、化工冷箱和低温储罐等深冷装备。
2、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提供的主要产品空分设备、LNG装置等,均为非标准化工业成套设备。公司根据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工艺设计包,设计和制造设备中核心系统/单元,组织、采购配套系统/单元,并组织设备的成套、安装、调试以实现既定功能和指标。
(2)采购模式
公司对外采购分为自制产品用的基础性原材料和外购配套件。基础性原材料主要为铝材、钢材(主要为不锈钢材和碳钢材),外购配套件主要为压缩机、膨胀机、自动控制系统和换热器等。
(3)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根据客户的订单及需求进行针对性的工艺流程设计,并根据合同约定安排生产计划及原材料、配套件的采购。公司深冷设备成套采用“工艺设计+关键设备自制+配套设备外购”模式,公司主要负责生产空分设备、LNG装置精馏系统、预冷系统、纯化系统及储存系统中的核心部件,如精馏塔、冷箱、贮槽、吸附器、空冷塔、水冷塔等。生产模式为生产部门根据技术方案、图纸等分解所需基础原材料及配套件,形成需求计划并向采购部门下达采购指令;基础原材料经检验合格入库后,由生产部门根据技术方案、图纸利用自身加工能力生产各类钢制、铝制容器、冷箱、液体贮槽等。空分设备、LNG装置等大型定制化成套设备生产周期较长,大中型设备的生产通常需要跨越1年以上。
(4) 销售模式
公司通过商务谈判、招投标等方式取得项目,与客户签订合同,由公司提供空气分离设备、LNG装置等产品,由公司或客户组织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单位安装施工,公司负责安装指导及后期的调试和服务。海外市场大部分项目由公司直接完成报关出口,小部分项目通过国内总承包商或国内其他渠道实现间接出口。公司产品报价系根据技术方案、配套件采购询价及公司制造成本等数据预计项目成本,再加上合理毛利形成基础报价。综合客户情况、项目类型、竞争激烈程度等因素,通过与客户进行商务谈判或参与招投标等方式,最终确定成交价格。
结算方式:国内项目通常为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通常期限为3~6个月),结算进度为合同签订后收取合同金额20%~30%的预付款,交货时收取合同金额的30%~40%的设备款,安装调试完成后收取合同金额的20%~30%调试款,剩余5%~10%为质保金。海外项目一般在合同签订后收取合同金额10%~20%的预付款,根据项目节点收取20%~30%的进度款,报送出口前一般会收取剩余款项。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更好的项目实施、更大的研发投入继续保持公司的的竞争优势,公司的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
(1)人才优势
公司拥有166名研发人员,建立健全了研发激励机制,加强研发人才培养力度;技工队伍方面,通过长期的实践培养了一批技术娴熟、经验丰富、忠诚度高的技术工人和调试人员。
(2)技术优势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拥有专利71项,其中发明专利11项,实用新型专利60项,2022年度内新增加了实用新型专利9项。
公司的核心技术涵盖了空气分离设备技术、天然气处理及液化技术、化工冷箱技术、撬装模块化技术、设备及焊接技术、智能化技术与启动控制技术等深冷装备多个技术领域。公司的研发项目“基于双塔双冷凝深冷技术的芯片专用超高纯制氮成套装置”于报告期获得了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
2022年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2022年11月,公司的项目 “低温气体分离装备的绿色智能制造关键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获得浙江省“领雁”研发攻关计划项目立项。
(3)产品质量优势
公司坚持“德式品质、浙江制造”,始终严格把控自身产品质量。公司已通过多项海外产品体系认证,如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ASME颁发的“NB”和“U”钢印授权证书、韩国KGS认证、欧洲CE/PED认证、日本JIS认证、俄罗斯GOST认证等,并通过ISO 9001、ISO 14001 和ISO 45001管理体系认证,公司在技术管理方式、设计理念、设备制造能力、质量控制体系及执行标准等方面具有较高的综合能力,能满足不同市场客户的需求。
2022年9月公司顺利通过了ASME质量体系联检换证审查并于10月正式获得证书;2022年10月完成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用等级AAA证书等的换证评审,并取得有效证书;2022年11月顺利通过压力容器设计换证评审,并取得证书;2022年11月取得压力管道型式试验证书。
(4)业绩与品牌优势
2022年公司多个重要项目进展顺利:宝武清能鄂州GOX40000空分项目于报告期内开工并具备了单机调试条件,赤峰广钢GOX35000空分项目通过调试验收,福建龙钢48000空分项目冷箱顺利封顶,宝武韶关GOX35000空分项目成功验收并顺利投产,宁德时代华普气体GOX35000项目主冷箱顺利封顶,中东第二套8万等级空分项目顺利完成机械竣工,陕西宁强50万方LNG项目顺利达产验收。
业绩与品牌是客户选择深冷装备供应商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每个项目的顺利实施都是对公司产品设计、产品制造、项目管理、质量管理、安装调试等检验和提升,为公司后续项目订单的签订、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5)客户优势
公司的客户以国有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大型民营企业为主,经过二十多年的积累,公司客户队伍逐步壮大,2022年公司有新增客户,同时也有一大部分老客户带来了新订单。客户结构上,形成了新客户与老客户相结合的局面。
公司的海外市场开拓成果显著,海外项目订单一般来说毛利率相对国内客户要高,货款回收情况也比国内项目要好,预计会给公司带来更好的经营成果。
(6)成本优势
公司大中型空分设备、LNG装置等产品在技术和质量方面已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与国际同行的技术差距较小,但成本较国际同行偏低,因此公司产品在国际市场竞争中,无论是中东、东南亚、中亚、南美洲、中东欧等国家或者地区,还是欧美等发达国家均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8,600.61万元,较2021年度144,668.52万元同比上升了
30.3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193.85万元,较2021年度16,016.94万元同比下降
了11.38%,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210.50万元,较2021年度的12,979.26万元同比上升了1.78%。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详见本节前述“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886,006,135.87 | 1,446,685,202.96 | 30.37 |
营业成本 | 1,507,753,753.46 | 1,113,136,462.71 | 35.45 |
销售费用 | 34,927,435.72 | 27,646,116.28 | 26.34 |
管理费用 | 40,003,726.81 | 41,528,384.98 | -3.67 |
财务费用 | 577,584.20 | 4,973,756.76 | -88.39 |
研发费用 | 90,167,586.05 | 72,953,642.11 | 23.6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977,601.26 | 21,256,553.73 | -1.3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090,517.42 | -21,883,705.44 | -156.3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641,353.58 | 27,971,037.07 | 113.23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公司业务规模增长,收入随之增加。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增加营业成本相应增加。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售后费用增长,本期预提的项目质保费用增加。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管理人员差旅费和中介机构服务费减少。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当期汇率变动使得汇兑收益增加。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研发耗材和职工薪酬增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较上年度变化不大。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度减少34,206,811.98元,同比下降156.31%,主要系上年度收回前期投资的银行理财产品3,100.00万元,本期无相应情况。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银行贷款增加,以满足募投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29.92%,主营业务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 34.92%,具体分析如下: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制造业 | 1,861,672,760.50 | 1,483,297,926.82 | 20.32 | 30.69 | 35.41 | 减少2.78个百分点 |
气体行业 | 11,075,430.92 | 10,724,734.63 | 3.17 | -34.64 | -10.26 | 减少26.30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空分设备 | 1,819,410,726.52 | 1,453,816,941.40 | 20.09 | 54.64 | 60.23 | 减少2.79个百分点 |
液化天然气设备 | 8,489,035.86 | 6,484,875.52 | 23.61 | -93.82 | -93.59 | 减少2.66个百分点 |
气体 | 11,075,430.92 | 10,724,734.63 | 3.17 | -34.64 | -10.26 | 减少26.30个百分点 |
其他 | 33,772,998.12 | 22,996,109.90 | 31.91 | -69.47 | -73.52 | 增加10.41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内销 | 1,579,936,428.27 | 1,312,694,715.10 | 16.91 | 35.00 | 46.34 | 减少6.44个百分点 |
外销 | 292,811,763.15 | 181,327,946.35 | 38.07 | 8.01 | -13.80 | 增加15.67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销 | 1,872,748,191.42 | 1,494,022,661.45 | 20.22 | 29.92 | 34.92 | 减少2.95个百分点 |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制造行业 | 原材料 | 1,211,312,665.20 | 81.66 | 931,406,441.16 | 85.03 | 30.05 | |
人工成本 | 26,492,889.41 | 1.79 | 13,369,470.14 | 1.22 | 98.16 | ||
制造费用及其他 | 245,492,372.21 | 16.55 | 150,632,983.68 | 13.75 | 62.97 | ||
气体行业 | 原材料 | 0.00 | 0.00 | 0 | 0.00 | 0.00 | |
人工成本 | 0.00 | 0.00 | 0 | 0.00 | 0.00 | ||
制造费用及其他 | 10,724,734.63 | 100.00 | 11,951,366.25 | 100.00 | -10.26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 | 本期金额 | 情况 |
目 | 总成本比例(%) | 期占总成本比例(%) | 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说明 | |||
空分设备 | 原材料 | 1,187,451,340.53 | 81.68 | 772,854,429.36 | 85.18 | 53.64 | |
人工成本 | 25,914,968.83 | 1.78 | 10,696,800.41 | 1.18 | 142.27 | ||
制造费用及其他 | 240,450,632.04 | 16.54 | 123,800,546.79 | 13.64 | 94.22 | ||
液化天然气设备 | 原材料 | 3,463,797.89 | 53.41 | 84,392,661.16 | 83.38 | -95.90 | |
人工成本 | 46,897.41 | 0.72 | 300,819.39 | 0.30 | -84.41 | ||
制造费用及其他 | 2,974,180.22 | 45.86 | 16,526,555.02 | 16.32 | -82.00 | ||
气体 | 原材料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人工成本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制造费用及其他 | 10,724,734.63 | 100.00 | 11,951,366.25 | 100.00 | -10.26 | ||
其他 | 原材料 | 20,397,526.78 | 88.70 | 74,159,350.63 | 85.40 | -72.50 | |
人工成本 | 531,023.17 | 2.31 | 2,371,850.35 | 2.73 | -77.61 | ||
制造费用及其他 | 2,067,559.95 | 8.99 | 10,305,881.87 | 11.87 | -79.94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64,339.37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4.11%;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一 | 16,610.28 | 8.81 |
2 | 客户二 | 14,383.97 | 7.62 |
3 | 客户三 | 14,220.02 | 7.54 |
4 | 客户四 | 11,164.40 | 5.92 |
5 | 客户五 | 7,960.70 | 4.22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1,660.75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4.33%;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一 | 4,873.95 | 3.23 |
2 | 供应商二 | 4,470.18 | 2.96 |
3 | 供应商三 | 4,452.18 | 2.95 |
4 | 供应商四 | 4,035.40 | 2.68 |
5 | 供应商五 | 3,769.05 | 2.50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情况说明 |
销售费用 | 34,927,435.72 | 27,646,116.28 | 26.34 | 主要系售后费用增长,本期预提的项目质保费用增加。 |
管理费用 | 40,003,726.81 | 41,528,384.98 | -3.67 |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人员差旅费和中介机构服务费减少。 |
财务费用 | 577,584.20 | 4,973,756.76 | -88.39 | 当期汇率变动使得汇兑收益增加。 |
研发费用 | 90,167,586.05 | 72,953,642.11 | 23.60 | 本期研发耗材和职工薪酬增长。 |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90,167,586.05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00 |
研发投入合计 | 90,167,586.05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4.78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00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166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27.62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1 |
硕士研究生 | 16 |
本科 | 110 |
专科 | 22 |
高中及以下 | 17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68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67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9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1 |
60岁及以上 | 1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 年 | 2021 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40,688,155.71 | 1,130,332,693.16 | 36.3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19,710,554.45 | 1,109,076,139.43 | 37.0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977,601.26 | 21,256,553.73 | -1.3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60,454.75 | 66,527,702.64 | -99.4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6,450,972.17 | 88,411,408.08 | -36.1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090,517.42 | -21,883,705.44 | -156.3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3,000,000.00 | 128,000,000.00 | 58.5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3,358,646.42 | 100,028,962.93 | 43.3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641,353.58 | 27,971,037.07 | 113.23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3,082,240.10 | 23,696,707.34 | -2.59 |
本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上年度相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度减少34,206,811.98元,同比下降156.31%,主要系上年度收回前期投资的银行理财产品3,100万元,本期无相应情况。本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度增加31,670,316.51元,同比增长113.23%,主要系报告期内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391,898,489.43 | 13.48 | 224,739,607.68 | 11.08 | 74.38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新项目预收款增加及通过开具应付票据付款较多,从而结余的货币资金增加。 |
应收票据 | 137,535,611.48 | 4.73 | 877,223.20 | 0.04 | 15,578.52 | 主要系2022年应收票据科目核算内容变化,将国有大型银行和上市股份制银行之外的金融机构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计入该科目,且背书/贴现未到期时不终止确认,从而导致应收票据科目金额增加。 |
应收账款 | 423,632,660.33 | 14.57 | 271,316,745.14 | 13.37 | 56.14 | 本期公司收入增长,应收账款随之增长。 |
预付款项 | 274,379,045.43 | 9.43 | 145,479,771.82 | 7.17 | 88.60 |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增长,预付款项随之增长。 |
其他应收款 | 14,225,214.39 | 0.49 | 9,493,090.22 | 0.47 | 49.85 | 保证金余额增加。 |
合同资产 | 560,309,590.77 | 19.27 | 396,801,175.70 | 19.56 | 41.21 | 本期公司收入增长,合同资产随之增长。 |
其他流动资产 | 18,174,081.35 | 0.62 | 12,216,048.20 | 0.60 | 48.77 | 主要系预交企业所得税等增加。 |
长期应收款 | 25,092,905.72 | 0.86 | 40,148,649.15 | 1.98 | -37.50 | 本期长期应收款计提坏账。 |
固定资产 | 218,519,198.43 | 7.51 | 133,766,181.54 | 6.59 | 63.36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年产15套深冷装备及配套智能制造项目中的一号厂房年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入固定资产核算。 |
在建工程 | 6,023,140.91 | 0.21 | 9,632,490.84 | 0.47 | -37.47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年产15套深冷装备及配套智能制造项目中的一号厂房年底转入固定资产核算。 |
短期借款 | 156,183,712.22 | 5.37 | 92,122,283.33 | 4.54 | 69.54 | 银行贷款增加,以满足募投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 |
应付票据 | 723,282,644.28 | 24.87 | 379,616,282.64 | 18.71 | 90.53 | 本期公司业务规模增长,对外付款采用应付票据随之增长。 |
应付账款 | 479,735,348.90 | 16.50 | 327,405,327.59 | 16.14 | 46.53 | 本期公司业务规模增长,应付账款随之增长。 |
应交税费 | 8,072,997.47 | 0.28 | 12,282,325.09 | 0.61 | -34.27 | 本期公司应交企业所得税余额减少。 |
其他应付款 | 6,788,915.11 | 0.23 | 5,006,928.00 | 0.25 | 35.59 | 主要系员工已报销未付款的金额增加。 |
其他流动负债 | 83,903,791.04 | 2.89 | 53,062,303.07 | 2.62 | 58.12 | 主要系本期已背书未到期的银行承兑票未终止确认金额增加,同时增加其他流动负债金额。 |
长期借款 | 20,000,000.00 | 0.69 | 主要系报告期增加长期贷款。 | |||
预计负债 | 17,645,098.31 | 0.61 | 8,653,425.80 | 0.43 | 103.91 | 主要系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计提的产品质保费用增加。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相关内容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金额 | 项目进度 | 报告期内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已投入金额 | 项目收益情况 | 资金来源 |
年产15套大型深冷装备智能制造项目 | 296,887,500.00 | 在建 | 62,718,667.33 | 103,205,778.36 | 无 | 自筹注1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金额 | 项目进度 | 报告期内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已投入金额 | 项目收益情况 | 资金来源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42,112,500.00 | 在建 | 313,372.30 | 6,533,291.27 | 无 | 自筹资注1 |
注1:“年产15套大型深冷装备智能制造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实施部分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3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5套大型深冷装备智能制造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110,075,590.13元。公司目前已完成募集资金置换。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参见本节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内容。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制订了《福斯达五年发展规划(2021~2025年)》,对2021年-2025年公司的发展目标做出了展望,在《三五规划》中,公司以“成为中国公认的提供最好、最受信赖以及最具竞争力的空气分离装置、液化天然气装置和低温化工设备制造及成套企业”为企业愿景,以“成为全球领先的深冷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为目标,制订了“成为客户的第一选择,在空分装置、液化天然气装置、绕管换热器、低温化工冷箱、大型储槽和各类工业气体的解决方案等方面为他们提供广泛的产品和服务”的使命。2023年公司将继续贯彻《三五规划》所制订的目标和相应的思路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同时将根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及国内外政治、经济等复杂的新形势,根据行业的发展趋势对《三五规划》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完善。公司将继续以“以客户导向的组织 全面质量的管理 凝聚协同的团队”为指引,利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为契机,抓住发展机遇,实现经营成果2023年的新增长。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 国内业务:国内项目做精、做优、做强,做深做强行业纵向,重点项目实施销售策划。
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 | 期末总资产 | 期末净资产 | 报告期净利润 |
福斯达气体 | 深冷装备的生产和销售 | 100% | 16,000,000.00 | 191,922,523.03 | 96,604,274.97 | 22,492,531.09 |
2. 海外业务:保证原有优势市场高质量和高数量的订单;其次,强化高端客户重要市场;再次,加强新兴市场的投入,积极开拓新市场和新渠道,制定重点市场开发战略,实现从点到线,由线到面的海外销售布局。
3. 技术研发方面:深化技术研发部门小组改革,持续推动优化绩效考核。
4. 深入推进全面质量管理,形成公司沉淀。按照公司的《全面质量管理实施办法》落实全面质量管理的工作计划和总结,真正形成项目质量问题“反馈-分析处理-归纳总结-规范沉淀”的闭环管理(PDCA),防止重复犯错。以全面质量管理为抓手,通过隐性知识的沉淀,推动合同质量、设计质量、生产质量、采购质量、施工质量、服务质量、安全质量等优化升级,夯实公司品质的基石,为公司的发展壮大奠定基础。
5. 继续优化人才结构,聚焦专业人才缺口,对口引进或培养高素质专业人才。加强员工与企业效益关联性,推动人才兴企、激发员工能动性。
6. 采购供应链方面,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提高供应效率和采购物资质量,降低成本,规范采购管理,提高公司产品竞争力,编制供应链规划。供应链要与公司各项业务工作流深度融合,以工作链带动供应链,以供应链促进工作链。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环境与政策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空气分离设备是生产工业气体的关键设备。工业气体应用领域广泛,传统客户主要有天然气、煤化工、石油化工、冶金、核电等国民经济基础性行业客户,由于产能过剩等原因以及我国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政策的实施,国家发改委等行业主管部门对高耗能、重污染的传统煤化工、石油化工、冶金等行业新建项目的审批更加谨慎,在节能减排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背景下,项目建设规模将放缓或减少,行业发展面临节能、环保、降碳压力将持续加大,空分设备在上述领域内的市场空间面临一定压力。同时公司一些新兴行业客户,如新化工材料、光伏材料、新能源电池硅材料、航空航天等战略新兴行业的客户,由于投资额逐渐增大,产生大量工业气体的需求,从而产生了对空分设备的需求。
公司会密切关注传统行业中的新增需求和置换需求,包括异地置换、工艺升级等产生的需求,也关注新兴行业的需求,同时公司也密切关注海外市场的情况,以使公司的订单获取能够对冲一定的周期性,经营业绩更为平稳。
如果我国国民经济增速放缓或出现衰退,或者公司海外市场相应国家或者地区经济出现不稳定,或者出现其他地缘政治等不稳定因素,则导致市场需求减少,将影响公司的订单获取和经营业绩。
2、行业竞争风险
公司所处的深冷技术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竞争较为激烈。一方面,公司面临与国际竞争对手的高水平的竞争,同时也面临国内其他竞争对手的冲击。国际竞争对手有德国林德集团、法国液化空气集团、美国空气产品公司等跨国企业集团;国内其他竞争对手有杭氧股份、四川空分、开封空分等知名企业。如果公司不能抓住市场发展机遇、加快技术创新、提升技术水平以保持相对竞争优势,可能面临市场份额被挤压的风险。
3. 项目执行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空气分离设备、液化天然气装置等为大中型工业成套装备,通常为工业建设项目配套。一方面,工业建设项目在执行过程中会涉及用地规划、工程建设许可等审批事项,受审批事项影响,建设项目计划可能发生变更;另一方面,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受宏观经济、资金状况、投融资成本等因素变化的影响,企业的投资意愿也会发生变化。客观和/或主观因素的变化,可能会造成建设项目发生变更、暂停、中止甚至终止,进而导致公司合同项目执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 毛利率波动风险
2022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0.22%和23.18%,毛利率同比有所下降。公司主要产品空气分离设备、液化天然气装置均为大型工业成套装备,属于定制式的非标产品,具有单价较高、外购配套件较多等特点。每个项目的毛利率因项目收入、制造费用以及外购配套件成本的差异而不同,国内和海外项目毛利率也不相同,项目毛利率还受到竞争激烈情况的影响。公司每年确认收入的项目数量有限,公司综合毛利率受单个项目毛利率影响较大,因此公司存在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5. 应收账款风险
2022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账面净值合计分别为98,394.23万元和66,811.79万元,占当期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3.83%和32.93%,占比较高。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主要系销售货款,如果公司对应收账款催收不力或客户信用状况发生变化,公司存在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不能足额收回并产生坏账的风险。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坚持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加强风险防范,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的水平。
(一)关于公司股东和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表决权。
(二)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设董事 7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占全体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中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成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3次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召集和召开会议,议案的审议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做出合理决策,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并依法行使职权。同时,公司董事积极学习了解最新法律法规,以诚信、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决策、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按照《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公司运作过程中出现的各自专业领域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供专业意见。2022年度,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审议有关事项,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促进了公司持续发展。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能够保证充分的独立性,并且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深入了解公司发展及经营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财务报告、风险防控、公司治理等事项作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对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突显了独立董事制度对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的优势和作用。
(四)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监事,公司监事会设监事 3 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3 次监事会。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规范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公司监事在日常工作中勤勉尽职,通过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监事会会议,对董事会、董高人员的履职情况及公司重大投资及财务决策事项进行监督,积极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任免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认真贯彻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敬业守法,并积极配合监督,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为公司的发展尽心尽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关于绩效评价与考核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岗位设置情况,建立了有效的绩效评价和考核体系,并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加以完善,同时,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体系有效结合,确保公司绩效考核的公平和有效性,充分发挥绩效考核体系的激励作用。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度股东大会 | 2022年3月22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审议《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关于审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2年度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9.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11.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22年第 | 2022年6月30 | 不适用 | 不适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日 | 用 | 1.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及调整确认公司最近三年(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 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议案; 4.关于豁免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应通知期限的议案。 |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10月9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半年度(2022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半年度(2022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财务报告的议案; 3.关于豁免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应通知期限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葛水福 | 董事长 | 男 | 70 | 2015.10.24 | 2024.12.30 | 2,000,040 | 2,000,040 | 0 | 不适用 | 83.73 | 否 |
葛浩俊 | 董事、总经理 | 男 | 47 | 2015.10.24 | 2024.12.30 | 3,600,000 | 3,600,000 | 0 | 不适用 | 84.60 | 否 |
葛浩华 | 董事 | 男 | 45 | 2015.10.24 | 2024.12.30 | 3,600,000 | 3,600,000 | 0 | 不适用 | 0 | 否 |
副总经理 | 2023.02.28 | 2024.12.30 | |||||||||
王刚 | 董事 | 男 | 48 | 2017.12.30 | 2024.12.30 | 0 | 0 | 0 | 不适用 | 0 | 是 |
李文贵 | 独立董事 | 女 | 41 | 2020.10.26 | 2024.12.30 | 0 | 0 | 0 | 不适用 | 5.00 | 否 |
刘春彦 | 独立董事 | 男 | 56 | 2021.12.31 | 2024.12.30 | 0 | 0 | 0 | 不适用 | 5.00 | 否 |
刘海宁 | 独立董事 | 男 | 70 | 2023.03.16 | 2024.12.30 | 0 | 0 | 0 | 不适用 | 0 | 否 |
岑可法 | 独立董事(离任) | 男 | 88 | 2020.10.26 | 2023.02.22 | 0 | 0 | 0 | 不适用 | 5.00 | 否 |
朱力伟 | 监事会主席 | 男 | 34 | 2017.12.30 | 2024.12.30 | 0 | 0 | 0 | 不适用 | 0 | 是 |
沈利群 | 监事、企业管理部人力资源经理兼总裁办副主任 | 女 | 41 | 2021.02.26 | 2024.12.30 | 0 | 0 | 0 | 不适用 | 36.02 | 否 |
沈建慧 | 职工代表监事、采购部副经 | 男 | 45 | 2015.10.24 | 2024.12.30 | 0 | 0 | 0 | 不适用 | 37.29 | 否 |
理 | |||||||||||
阮家林 | 副总经理、深冷研究院院长、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53 | 2020.08.01 | 2024.12.30 | 0 | 0 | 0 | 不适用 | 67.10 | 否 |
冯庆生 | 财务总监 | 男 | 61 | 2015.10.24 | 2024.12.30 | 0 | 0 | 0 | 不适用 | 44.05 | 否 |
张远飞 | 董事会秘书 | 男 | 42 | 2020.08.01 | 2024.12.30 | 0 | 0 | 0 | 不适用 | 57.47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9,200,040 | 9,200,040 | 0 | / | 425.26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葛水福 | 195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曾任余杭市气体设备安装维修厂厂长,余杭市制氧机厂厂长,杭州余杭市通用机械设备联合公司总经理,连云港福斯达气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山东浩谷港口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福斯达有限董事长;现任磴口正浩贸易执行董事兼经理,福嘉盛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福斯达控股董事长兼总经理,福斯达工程董事长,福斯达气体董事长,福斯达新能源董事长,公司董事长。 |
葛浩俊 | 197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员,历任福斯达有限外贸部经理、董事、总经理;现任福斯达控股董事,福嘉源执行事务合伙人,福斯达气体董事,福斯达工程董事兼总经理,福斯达新能源董事,公司董事、总经理。 |
葛浩华 | 197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希腊共和国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南苑物业有限公司职员,福斯达控股总经理,福斯达有限总经理、董事;现任福斯达控股董事,福斯达工程董事,福斯达气体董事,福斯达新能源董事,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
王刚 | 197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中共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经济师。曾任浙江省海宁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员,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研发总监,上海海隆软件股份有限公司(002195)董事会秘书、人力资源部长、总经理助理,杭州老板家电厨卫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蕙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杭州朱炳仁文化艺术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米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帝泽家用电器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杭州老板富创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上海庆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宁波清沣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德地氏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董事,嵊州市金帝智能厨电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国光旅游用品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帷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小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董事。 |
李文贵 | 198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师、审计系主任, |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5255)独立董事,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300879)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 |
刘春彦 | 196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律师。曾任上海建筑材料学院教师,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600753)独立董事,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0818)独立董事,上海中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002686)独立董事,上海海众律师事务所、上海信冠律师事务所、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601880)独立董事,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0619)独立董事,创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832280)独立董事,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
刘海宁 | 1953年3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浙江科学器材进出口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浙江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杭州浙科友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德和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451)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
岑可法(离任) | 193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工程院院士。2020年10月26日至2023年2月22日任公司独立董事,现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曾任华中科技大学助教、浙江大学热工教研室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系主任;现任蓝天环保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富春江环保科技研究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
朱力伟 | 198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战略发展部部长助理、证券投资部部长,嵊州市金帝智能厨电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杭州蕙勒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杭州良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杭州朱炳仁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监事,杭州国光旅游用品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公司监事会主席。 |
沈利群 | 198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浙江达成凯悦纺织服装有限公司人事专员及主管、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现任公司监事、企业管理部人力资源经理兼总裁办副主任。 |
沈建慧 | 197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杭州华星轴承有限公司车间统计、库管、车间主任,福斯达有限采购员;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采购部副经理。 |
阮家林 | 197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商州市化工厂技术员,四川空分设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工程师,福斯达有限空分技术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深冷研究院院长、核心技术人员。 |
冯庆生 | 196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曾任余杭市气体设备安装维修厂会计,余杭市制氧机厂出纳、会计、财务经理,福斯达有限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
张远飞 | 198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曾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杭州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杭州江潮电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原独立董事岑可法先生于2023年2月22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岑可法先生的辞职申请自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2、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刘海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023年3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刘海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刘海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3、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葛浩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葛水福 | 杭州福斯达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5.08.05 | / |
总经理 | 2023.2.20 | / | ||
葛浩俊 | 杭州福斯达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08.05 | / |
杭州福嘉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5.07.15 | / | |
葛浩华 | 杭州福斯达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08.05 | / |
总经理 | 2015.08.05 | 2023.02.19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葛水福 | 磴口正浩贸易 | 执行董事兼经理 | ||
福嘉盛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
福斯达工程 | 董事长 | |||
福斯达气体 | 董事长 | |||
福斯达新能源 | 董事长 | |||
葛浩俊 | 福斯达气体 | 董事 | ||
福斯达工程 | 董事兼总经理 | |||
福斯达新能源 | 董事 | |||
葛浩华 | 福斯达工程 | 董事 | ||
福斯达气体 | 董事 | |||
福斯达新能源 | 董事 | |||
王刚 | 杭州蕙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 | |
杭州朱炳仁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 | ||
杭州帷盛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帝泽家用电器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董事 | |||
杭州老板富创投资管理有 | 监事 |
限责任公司 | ||||
上海庆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监事 | |||
宁波清沣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
德地氏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董事 | |||
嵊州市金帝智能厨电有限公司 | 董事 | |||
杭州国光旅游用品有限公司 | 董事 | |||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杭州小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李文贵 | 浙江财经大学 | 会计学院副院长 | ||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5255) | 独立董事 | |||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300879) | 独立董事 | |||
刘春彦 | 同济大学 | 法学院副教授 | ||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1月 | ||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3月 | ||
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创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刘海宁 | 德和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451) | 独立董事 | |||
岑可法(离任) | 蓝天环保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浙江富春江环保科技研究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
朱力伟 |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会秘书 | ||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投资部部长 | 2022年11月 | ||
杭州蕙勒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杭州朱炳仁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 监事 | |||
杭州国光旅游用品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
杭州良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独立董事采用年度津贴办法确定报酬。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采用年薪制:年薪=基本年薪+绩效薪酬。依具体管理职责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依据公司年度经营效益,与个人的工作业绩及贡献挂钩,并结合具体考评结果确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详见本节“四、(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425.26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岑可法 | 独立董事 | 离任 | 个人原因 |
刘海宁 | 独立董事 | 选举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
葛浩华 | 副总经理 | 聘任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聘任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2年3月22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审议《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关于审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8.关于公司2022年度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9.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2.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13.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2年6月29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及调整确认公司最近三年(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 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议案; 4.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豁免相应通知期限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2年10月9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半年度(2022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半年度(2022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财务报告的议案; 3.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半年度(2022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豁免相应通知期限的议案。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葛水福 | 否 | 3 | 3 | 0 | 0 | 0 | 否 | 3 |
葛浩俊 | 否 | 3 | 3 | 0 | 0 | 0 | 否 | 3 |
葛浩华 | 否 | 3 | 3 | 0 | 0 | 0 | 否 | 3 |
王 刚 | 否 | 3 | 3 | 0 | 0 | 0 | 否 | 3 |
李文贵 | 是 | 3 | 3 | 1 | 0 | 0 | 否 | 3 |
刘春彦 | 是 | 3 | 3 | 1 | 0 | 0 | 否 | 3 |
岑可法 | 是 | 3 | 3 | 1 | 0 | 0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3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3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李文贵、葛浩华、岑可法 |
提名委员会 | 岑可法、葛浩俊、李文贵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李文贵、葛浩华、岑可法 |
战略委员会 | 葛水福、葛浩俊、岑可法 |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3月2日 | 1.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审议《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 所有议案均获审议通过 | / |
2022年4月29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 议案获审议通过 | / |
2022年9月29日 | 1.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半年度(2022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半年度(2022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财务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半年度(2022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所有议案均获审议通过 | / |
2022年10月28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议案获审议通过 | / |
(3).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3月2日 | 审议《关于审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议案获审议通过 | / |
(4).报告期内战略决策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3月2日 | 1.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所有议案均获审议通过 | / |
2022年6月24日 | 审议《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 | 议案获审议通过 | / |
(5).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487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14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601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24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281 |
销售人员 | 57 |
技术人员 | 197 |
财务人员 | 14 |
行政人员 | 52 |
合计 | 601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以上 | 26 |
大学本科 | 200 |
大学专科 | 96 |
专科以下 | 279 |
合计 | 601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已制定的薪酬制度,每个岗位的薪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构成。基本工资根据相应职级确定。绩效工资根据各岗位特点制定相应的考核方案。考核主要以结果为导向,同时考虑过程绩效。以量化考核为主辅助主观评价。整体来说,目前的薪酬政策发挥了积极的激励作用。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执行培训33项次,参与人数共计:1341人次,参与率98.1%。主要以新员工入职系列培训、特种工作业培训、体系类专业培训三大类为主。
2023年的培训规划方向为:1.基层和中层的管理培训,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人员的快速增加,给管理带来一定挑战,中基层管理者的培训显得尤为重要;2.体系类审核相关的培训,包括体系内审员、压力管道设计审核证书、压力容器设计审核证书等等;3.安全类相关培训,消防安全、车间安全操作规范、危险源标识、持证上岗培训等等;4.新员工培训(包括新进应届大学生培训),会定期根据新入职情况进行安排,重点就是应届大学生培训,整个培训为期一个月,包含理论培训、车间学习和素质拓展等;5.部门和部门之间串联的工作流程、基础知识等培训,有利于工作上的沟通顺畅,和业务知识的提升。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239,453.40小时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13,326,652.21元 |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发上市后三年(含上市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应当执行稳定、持续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
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优先于其他分红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三)公司现金形式分红的条件
1、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当年度实现盈利且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为正,现金分红后公司现金流仍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期现金分红无需审计);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再融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建设项目、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四)公司现金形式分红的比例与时间间隔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建设项目、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五)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考虑,公司可以发放股票股利,具体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2)2022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以公司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12,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20.00万元(含税)。2022年3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上述现金股利已于2022年3月派发完毕。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1.4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22,400,000.00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41,938,546.17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15.78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0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22,400,000.00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15.78 |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其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相关薪酬制度领取薪酬,采用年薪制:年薪=基本年薪+绩效薪酬。依具体管理职责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依据公司年度经营效益,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及贡献挂钩,并结合具体考评结果确定。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开展经营,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规范运作,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忠实履行义务。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的规定,继续加强对子公司管理控制,主要包括子公司的资金管理、采购管理、人事、生产运营等方面,不断完善
子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控。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子公司重大决策不符合公司规定及重大事项未及时报告的情况,子公司亦未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况。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75.89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属于重污染企业,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废气、固废及噪声。废水、废气、噪声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固废分具体情况处理:1、一般固废,出售给专门的回收公司再利用或收集后送填埋场填埋处置;2、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3、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公司将环境保护作为应尽的社会责任,按照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在抓好生产运营的同时,把环境保护放在重要位置。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对环保方面的投入,主要包括酸洗房、油漆房、活性炭环保柜等环保固定设施建设及购置,室外管道及管井等建设及改造维修,污水及固废等处理费用。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过环保事故、重大群体性的环保事件或因环保问题受到处罚。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不适用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改造原有高能耗设备;采用节能LED灯源。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始终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一项长期的战略性工作。通过生产单元的升级技术改造和管理提升,充分实现资源高效、清洁、循环利用,减少污染物排放,具体如下:
(1)企业积极倡导节能减碳理念,积极开展能效提升专项培训,推广工业领域能效提升经验;
(2)优先考虑国家、行业推荐的节能、高效的生产设备,对低能效水平的设备、电机进行变频技术升级改造;
(3)科学统筹生产过程,起重设备依据生产流程次序布置,保障各生产流程良好衔接的情况下,减少物资转运以及起吊的工序,减少运输和装卸能耗,降低成本、提高生产效率;
(4)依托公司研发体系及设备改造,不断优化工件的标准化程度,提高工件重复利用率,减少资源浪费。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2022年度,公司高质量推进企业创新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员工、客户、供应商等利益相关方的诉求,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构建美好社会持续做出贡献,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一)股东权益保护
公司重视对股东利益的保护,根据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拟定利润分配方案,并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出具同意的独立意见,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向股东实施现金分红。公司切实保证股东合法权益。
(二)职工权益保护
公司在谋求自身发展同时,时刻不忘为公司做出贡献的员工,切实把对员工的关心、关怀传递给每一名员工,让全体员工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1、营造以人为本,营造健康、安全、舒适的良好工作环境。
2、保护员工权益,关爱员工,解决员工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公司各类员工合同签订率100%,合同执行100%,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执行,“五险一金”按法律规定缴纳,公司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制定了以岗位绩效工资制为主体的工资分配制度,按时足额发放员工薪酬,使员工薪酬与公司经营成果相匹配。
3、帮助员工建立职业发展规划,畅通晋升渠道
为使不同能力素质、职业兴趣的员工都可以找到适合自己的上升路径,公司明确了不同职系的晋升评估、管理办法,为员工提供“横向”、”纵向” 并存的双轨制职业发展通道,充分给予员工不断上升的机会。员工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纵向发展、横向发展、综合发展”职业生涯发展方式。
(三)客户、供应商等其他相关方权益保护
公司秉承“诚实、感恩、严谨、爱心”的核心价值观,以“德式品质,浙企风格”的品牌理念,与客户、供应商等相关方进行友好协商合作,严格履行合同,诚信相处,互惠多赢,共同发展,共享价值。公司对于顾客的利益保护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实现:从生产到物流环节保证产品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问题和投诉处理机制;提供全方位的产品使用咨询服务;以业务代表及项目经理定期拜访为特色的客户管理机制;完善顾客满意度调查机制。公司一直坚持诚信经营、利益共享、互惠互利的原则,不断完善采购流程与机制,对供应商管理遵循着风险管理方法和生命周期模式,不断加强供方管理,帮助供应商提升质量管理水平。与主要供应商签订有质量协议,在协议中明确了双方所承担的质量责任。
(四)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公司高度重视环保责任,始终坚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环境保护,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排放指标,认真落实各项环保管理制度,积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不断推进节能减排与环境保护工作,追求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公司已经建立并通过了ISO14001环境安全管理体系,对公司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公司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全面实施清洁生产,降低单耗,提高原料利用率,从源头减少污染物产生。落实了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废水、废气、噪声等防治工作。加强了日常管理和各类设备的维护、检查,制定事故处理应急方案,落实应急处置各项措施,确保“三废”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安全处置。
(五)公共关系和社会公益事业
公共关系是公司与外部沟通的桥梁,公益事业是公司回报社会的重要方式。公司在做好发展的同时,注重维护公共关系,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活动,促进企业与社会的共同进步。公司自觉、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监督与检查;主动关注社会舆论,接受媒体采访,向社会各界介绍公司相关情况,并虚心接受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尊重所有与公司相关的群体和个人,构筑和谐的公共关系。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福斯达控股、葛水福、葛浩俊、葛浩华 | 1、本单位/本人将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与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经营业务构成潜在的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单位/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与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经营运作相竞争的任何业务。2、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本单位/本人及本单位/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可能与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的,本单位/本人及本单位/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公司的竞争:A、停止与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B、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公司来经营;C、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3、如本单位/本人及本单位/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任何可能与公司的经营运作构成竞争的活动,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公司,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公司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的,则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公司。4、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单位/本人愿意承担由此 | 本单位/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内持续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 |||||||
解决关联交易 | 福斯达控股、葛水福、葛浩俊、葛浩华、王刚、李文贵、岑可法、刘春彦、朱力伟、沈利群、沈建慧、阮家林、冯庆生、张远飞 | 1、本单位/本人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已进行了完整、详尽地披露。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等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相关文件中已经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本单位/本人以及本单位/本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本单位/本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2、本单位/本人承诺不会谋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业务经营等方面给予本单位/本人及其他关联方优于独立第三方的条件或利益。3、本单位/本人承诺将切实采取措施尽可能避免本单位/本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活动相关的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单位/本人及其他关联方将遵循公允、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并依法签署协议,按照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程序,不会利用该等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4、杜绝本单位/本人及其他关联方非法占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违规向本单位/本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5、如本单位/本人违反本承诺函所承诺之事项给公司和/或其控股子公司造成任何损失的,本人将承担对公司和/或其控股子公司的损害赔偿责任。 | 作为公司股东或董监高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福斯达控股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 |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单位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 |||||||
葛水福、葛浩俊、葛浩华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3、上述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任职期间至离任后半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许桂凤、福嘉源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杭州老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阮家林、冯庆生、张远飞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通过福嘉源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任职期间至离任后半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3、上述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 |||||||
沈建慧、沈利群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通过福嘉源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任职期间至离任后半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许金松、葛豪娟、陈坤远 |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通过福嘉源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崇福锐鹰、缪丽君、楼军、邹坤毛 | 自本单位/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取得之日起36个月内及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以孰晚为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福斯达控股、葛水福、葛浩俊、葛浩华 | 1、关于员工社保及公积金的承诺若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因违反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被任何行政主管机关、主管机构给予处罚或要求补缴相关费用,或被相关员工主张承担补缴等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的,则就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依法应承担的该等罚款、滞纳金或赔偿和补偿款项,均将由本单位/本人以自有资产承担和支付,以确保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在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必须支付该等款项的情况下,本单位/本人将在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支付后的五日内及时以现金形式偿付公司或其全资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子公司。2、关于部分房产未取得权属证明的承诺如发行人因自有瑕疵资产无法办理产权证书导致其无法继续使用的、或自有瑕疵资产办理权属证书时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补缴任何费用的,由此给发行人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本公司/本人向其全额补偿。如因发行人任何土地、房产不规范情形,导致发行人受到相关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则就发行人应承担的罚款,由本公司/本人全额承担,以确保发行人不会因此受到任何损失。3、关于安装分包事项的承诺如因发行人安装分包事宜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业务合同的约定,导致发行人受到相关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被客户追究违约责任的,则就发行人应承担的罚款或违约金,由本公司/本人全额承担,以确保发行人不会因此受到任何损失。4、关于业务承揽事项的承诺如发行人因为承揽业务合同(合同签订日期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存在程序规范性问题被相关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基于法律、法规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或遭受任何经济损失,或因履行协议、合同或其他约定而与任何第三方产生争议,导致发行人承担任何经济损失及因前述事宜产生任何费用支出的,本公司/本人将全额承担,以确保发行人不会因此受到任何损失。 | |||||||
福斯达、福斯达控股、葛水福、葛浩俊、葛浩华、王刚、阮家林、冯庆生、张远飞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除不可抗力、第三方恶意炒作等因素所导致的股价下跌之外,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第20个交易日构成“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日”,若因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上述每股净资产需作相应调整,下同),且同时满足相关回购、增持股份等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则触发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1、公司的稳定股价措施(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 | 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后,仍不能达到稳定股价措施的停止条件,则公司控股股东继续进行增持,单一年度用于增持的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的现金分红的60%;(5)公司控股股东单次增持不得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如上述第(2)项与本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公司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3、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稳定股价措施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完成后,如公司股价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则启动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公司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2)有增持义务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货币资金不低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现金薪酬总和的20%,但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货币资金不超过其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现金薪酬总和的30%,且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超过其上一年度领取的现金薪酬。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公司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 ||||||
福斯达 | 1、加强对募投项目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董事会针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通过设立专项账户的相关决议,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专户专储,专款专用。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并积极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2、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能有效提升公司的生产能力和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持续、快速发展。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拟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集资金,争取尽早实现项目预期收益,增强未来几年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3、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未来几年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节省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公司也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推进全面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4、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了《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适用)《公司上市后三年(含上市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本次发行完成后,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草案)》《公司上市后三年(含上市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约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 ||||||
福斯达控股、葛水福、葛浩俊、葛浩华 | 1、承诺将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3、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4、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动;5、承诺将由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或修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承诺将拟公布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等安排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7、本单位/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单位/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单位/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8、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单位/本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单位/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作为回报填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单位/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
王刚、阮家林、冯庆生、张远飞 |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将由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或修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承诺将拟公布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等安排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作为回报填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
福斯达 | 1、本公司承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若因招股意向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公司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沟通赔偿,通过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福斯达控股、葛水福、葛浩俊、葛浩华 | 1、本单位/本人承诺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若因招股意向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单位/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单位/本人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沟通赔偿,通过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3、本单位/本人承诺以公司当年及以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分红作为履约担保,且若本单位未履行上述购回或赔偿义务,则在履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行承诺前,本单位/本人所持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 | |||||||
葛水福、葛浩俊、葛浩华、王刚、李文贵、岑可法、刘春彦、朱力伟、沈利群、沈建慧、阮家林、冯庆生、张远飞 | 1、本人承诺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因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人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沟通赔偿,通过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3、本人承诺以当年以及以后年度自公司取得的税后工资作为上述承诺的履约担保,且若本人未履行上述购回或赔偿义务,则在履行承诺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的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福斯达 | 公司将严格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公司如果未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福斯达控股、葛水福、葛浩俊、葛浩华、王刚、李文贵、岑可法、刘春彦、朱力伟、沈利群、沈建慧、阮家林、冯庆生、张远飞 | 本单位/本人将严格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如果未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所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所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所得收益支付到公司账户;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分红 | 福斯达 | 上市后三年(含上市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主要内容: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董 | 公司上市后3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
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建设项目、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3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李惠丰、朱作武、沈永庭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3年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 | / |
财务顾问 | / | / |
保荐人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提供审计服务。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股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未发生变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股份总数为12,000万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59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并于2023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2,000万股增加至16,000万股。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2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9,253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期内增减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杭州福斯达控股有限公司 | 0 | 95,715,000 | 79.7625 | 95,715,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杭州福嘉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5,045,040 | 4.2042 | 5,045,040 | 无 | 0 | 其他 | |
葛浩俊 | 0 | 3,600,000 | 3.0000 | 3,60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葛浩华 | 0 | 3,600,000 | 3.0000 | 3,60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缪丽君 | 0 | 3,000,000 | 2.5000 | 3,00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杭州老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0 | 2,970,000 | 2.4750 | 2,970,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葛水福 | 0 | 2,000,040 | 1.6667 | 2,000,04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0 | 1,800,000 | 1.5000 | 1,800,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杭州崇福锐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200,000 | 1.0000 | 1,200,000 | 无 | 0 | 其他 | |
许桂凤 | 0 | 499,920 | 0.4166 | 499,92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不适用 | 0 | 人民币普通股 | 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葛水福与许桂凤系夫妻关系,葛浩俊与葛浩华系兄弟关系,葛浩俊、葛浩华系葛水福与许桂凤之子。 2、葛浩俊与葛浩华分别持有福斯达控股53%和47%的股权,葛水福担任福斯达控股董事长,葛浩俊担任福斯达控股董事,葛浩华担任福斯达控股董事兼总经理,许桂凤担任福斯达控股监事。 3、福嘉源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实际控制人葛浩俊为福嘉源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福嘉源27.35%的份额。 4、葛水福、葛浩俊、葛浩华、许桂凤为一致行动人。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杭州福斯达控股有限公司 | 95,715,000 | 2026年1月30日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2 | 杭州福嘉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45,040 | 2026年1月30日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3 | 葛浩俊 | 3,600,000 | 2026年1月30日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4 | 葛浩华 | 3,600,000 | 2026年1月30日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5 | 缪丽君 | 3,000,000 | 2024年1月30日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6 | 杭州老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2,970,000 | 2024年1月30日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7 | 葛水福 | 2,000,040 | 2026年1月30日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8 | 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1,800,000 | 2024年1月30日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9 | 杭州崇福锐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00,000 | 2024年1月30日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10 | 许桂凤 | 499,920 | 2026年1月30日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葛水福与许桂凤系夫妻关系,葛浩俊与葛浩华系兄弟关系,葛浩俊、葛浩华系葛水福与许桂凤之子。 2、葛浩俊与葛浩华分别持有福斯达控股53%和47%的股权,葛水福担任福斯达控股董事长,葛浩俊担任福斯达控股董事,葛浩华担任福斯达控股董事兼总经理,许桂凤担任福斯达控股监事。 3、福嘉源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实际控制人葛浩俊为福嘉源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福嘉源27.35%的份额。 4、葛水福、葛浩俊、葛浩华、许桂凤为一致行动人。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杭州福斯达控股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葛水福 |
成立日期 | 2015年8月13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除实业投资外,仅从事房屋租赁业务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葛水福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长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姓名 | 葛浩俊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兼总经理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姓名 | 葛浩华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是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兼副总经理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
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杭州福嘉源投资管理合 | ||||||||||||||||||||||||
27.3538% | 53% | 47% | ||||||||||||||||||||||
伙企业(有限合伙) | ||||||||||||||||||||||||
4.2042% | 3% | 3% | 1.6667% | |||||||||||||||||||||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519号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斯达)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福斯达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福斯达,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收入确认] | |
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空气分离设备、液化天然气装置及绕管式换热器、化工冷箱等其他深冷设备部件的销售,营业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和营业收入的披露情况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六)”及“五、(三十八)”。由于营业收入是福斯达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直接影响福斯达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水平,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所以我们将收入确认列为关键审计事项。 | 我们针对收入确认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并测试福斯达与销售、收款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财务核算制度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针对大中型成套项目收入,以抽样方式查验销售合同、出库单、货物接收验货单、安装确认单(如适用)、发票、回款单据、预计成本表等支持性文件;针对除大中型成套空分设备之外的产品,以抽样方式查验销售合同、到货签收单、验收调试单(如适用)、发票、回款单据等支持性文件;针对外销收入,以抽样方式查验销售合同、出库单、报关单、装箱单、货运提单、收款凭证等支持性文件;针对气体销售,以抽样方式查验用气结算明细表、签收单等支持性文件; 4、向主要客户函证合同金额、开票金额、收款金额及已开票未收款金额; 5、向主要客户、安装单位或监理单位函证主要项目的货物接收验货单及安装确认单(如适用); 6、结合往年走访情况,以抽样方式选取客户执行现场走访程序; 7、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出库单及其他支持性文件,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8、结合市场行情、同行业上市公司及福斯达实际情况,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判断销售收入和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
四、其他信息
福斯达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福斯达2022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福斯达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福斯达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治理层负责监督福斯达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福斯达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福斯达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福斯达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惠丰(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作武
中国注册会计师:沈永庭
中国?上海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一) | 391,898,489.43 | 224,739,607.68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二) | 137,535,611.48 | 877,223.20 |
应收账款 | (三) | 423,632,660.33 | 271,316,745.14 |
应收款项融资 | (四) | 157,842,781.75 | 168,309,224.92 |
预付款项 | (五) | 274,379,045.43 | 145,479,771.82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六) | 14,225,214.39 | 9,493,090.2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 | 544,457,077.15 | 490,154,786.63 |
合同资产 | (八) | 560,309,590.77 | 396,801,175.70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九) | 18,174,081.35 | 12,216,048.20 |
流动资产合计 | 2,522,454,552.08 | 1,719,387,673.51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十) | 25,092,905.72 | 40,148,649.15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十一) | 3,909,361.40 | 4,702,907.49 |
投资性房地产 | (十二) | 31,033,184.12 | 27,707,186.97 |
固定资产 | (十三) | 218,519,198.43 | 133,766,181.54 |
在建工程 | (十四) | 6,023,140.91 | 9,632,490.84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十五) | 857,657.48 | |
无形资产 | (十六) | 68,116,890.59 | 67,465,653.25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十七) | 27,166,048.16 | 21,475,657.2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十八) | 5,103,773.59 | 4,355,660.3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85,822,160.40 | 309,254,386.85 | |
资产总计 | 2,908,276,712.48 | 2,028,642,060.3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十九) | 156,183,712.22 | 92,122,283.33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二十) | 723,282,644.28 | 379,616,282.64 |
应付账款 | (二十一) | 479,735,348.90 | 327,405,327.59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二十二) | 748,236,583.44 | 615,864,963.09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二十三) | 37,526,871.18 | 31,841,145.37 |
应交税费 | (二十四) | 8,072,997.47 | 12,282,325.09 |
其他应付款 | (二十五) | 6,788,915.11 | 5,006,928.00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二十六) | 415,336.95 | |
其他流动负债 | (二十七) | 83,903,791.04 | 53,062,303.07 |
流动负债合计 | 2,244,146,200.59 | 1,517,201,558.18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二十八) | 20,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二十九) | 377,228.18 | |
长期应付款 | (三十) | 2,900,000.00 | 2,900,000.00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三十一) | 17,645,098.31 | 8,653,425.80 |
递延收益 | (三十二) | 178,188.32 | 193,506.2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十七) | 658,936.12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1,100,514.81 | 12,405,868.12 | |
负债合计 | 2,285,246,715.40 | 1,529,607,426.3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三十三) | 120,000,000.00 | 12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三十四) | 218,938,214.61 | 217,498,214.61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三十五) | 142,500.61 | 325,683.76 |
盈余公积 | (三十六) | 23,245,004.48 | 11,101,829.08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三十七) | 260,704,277.38 | 150,108,906.6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23,029,997.08 | 499,034,634.06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23,029,997.08 | 499,034,634.0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908,276,712.48 | 2,028,642,060.36 |
公司负责人:葛浩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庆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湘珍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69,718,360.50 | 209,404,664.7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一) | 137,432,401.28 | 877,223.20 |
应收账款 | (二) | 402,061,782.89 | 262,995,599.53 |
应收款项融资 | (三) | 157,842,781.75 | 167,676,529.47 |
预付款项 | 262,434,273.16 | 143,495,879.34 | |
其他应收款 | (四) | 26,714,372.91 | 36,355,184.2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481,444,451.67 | 446,641,679.85 | |
合同资产 | 560,309,590.77 | 396,698,160.61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3,954,162.60 | 7,428,437.49 | |
流动资产合计 | 2,411,912,177.53 | 1,671,573,358.48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25,092,905.72 | 40,148,649.15 | |
长期股权投资 | (五) | 28,873,400.00 | 28,873,4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909,361.40 | 4,702,907.49 | |
投资性房地产 | 31,033,184.12 | 27,707,186.97 | |
固定资产 | 208,135,671.94 | 109,306,302.57 | |
在建工程 | 6,023,140.91 | 9,632,490.84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66,680,723.50 | 65,988,647.40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7,422,894.02 | 21,735,592.5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103,773.59 | 4,355,660.3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02,275,055.20 | 312,450,837.38 | |
资产总计 | 2,814,187,232.73 | 1,984,024,195.8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56,183,712.22 | 92,122,283.33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723,282,644.28 | 379,616,282.64 | |
应付账款 | 488,646,108.43 | 345,709,177.52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719,723,212.62 | 612,528,580.28 | |
应付职工薪酬 | 33,820,758.73 | 28,508,637.44 | |
应交税费 | 2,596,780.15 | 9,162,899.23 | |
其他应付款 | 6,519,685.35 | 4,709,750.87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2,916.67 | ||
其他流动负债 | 93,377,367.68 | 53,582,314.93 | |
流动负债合计 | 2,224,173,186.13 | 1,525,939,926.24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20,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7,645,098.31 | 8,653,425.80 | |
递延收益 | 178,188.32 | 193,506.2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58,936.12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7,823,286.63 | 9,505,868.12 | |
负债合计 | 2,261,996,472.76 | 1,535,445,794.3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20,000,000.00 | 12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18,798,214.61 | 217,438,214.61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142,500.61 | 121,896.12 | |
盈余公积 | 23,245,004.48 | 11,101,829.08 | |
未分配利润 | 190,005,040.27 | 99,916,461.6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52,190,759.97 | 448,578,401.5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814,187,232.73 | 1,984,024,195.86 |
公司负责人:葛浩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庆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湘珍
合并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886,006,135.87 | 1,446,685,202.96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三十八) | 1,886,006,135.87 | 1,446,685,202.96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680,735,148.85 | 1,265,117,374.65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三十八) | 1,507,753,753.46 | 1,113,136,462.71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三十九) | 7,305,062.61 | 4,879,011.81 |
销售费用 | (四十) | 34,927,435.72 | 27,646,116.28 |
管理费用 | (四十一) | 40,003,726.81 | 41,528,384.98 |
研发费用 | (四十二) | 90,167,586.05 | 72,953,642.11 |
财务费用 | (四十三) | 577,584.20 | 4,973,756.76 |
其中:利息费用 | 4,173,377.03 | 2,794,126.06 | |
利息收入 | 3,801,899.19 | 2,141,114.76 | |
加:其他收益 | (四十四) | 7,324,847.51 | 5,750,193.2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四十五) | 3,011,755.18 | 22,643,406.6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四十六) | -793,546.09 | 455,120.13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四十七) | -54,315,121.86 | -26,763,815.3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四十八) | -18,181,374.05 | -13,627,370.00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四十九) | 1,581.01 | -12,472.05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42,319,128.72 | 170,012,890.90 | |
加:营业外收入 | (五十) | 1,968,920.22 | 2,330,564.07 |
减:营业外支出 | (五十一) | 127,823.78 | 254,255.11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44,160,225.16 | 172,089,199.86 | |
减:所得税费用 | (五十二) | 2,221,678.99 | 11,919,844.50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1,938,546.17 | 160,169,355.36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1,938,546.17 | 160,169,355.36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1,938,546.17 | 160,169,355.36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41,938,546.17 | 160,169,355.36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41,938,546.17 | 160,169,355.36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五十三) | 1.18 | 1.33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五十三) | 1.18 | 1.33 |
公司负责人:葛浩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庆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湘珍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六) | 1,885,166,203.79 | 1,429,142,830.74 |
减:营业成本 | (六) | 1,547,807,209.27 | 1,135,559,038.77 |
税金及附加 | 6,310,755.72 | 4,104,575.17 | |
销售费用 | 34,297,248.56 | 26,930,237.50 | |
管理费用 | 34,726,275.93 | 36,510,105.39 | |
研发费用 | 79,695,556.13 | 65,707,855.37 | |
财务费用 | 602,425.43 | 2,920,806.09 | |
其中:利息费用 | 4,151,232.26 | 2,794,126.06 | |
利息收入 | 3,779,281.41 | 3,519,553.05 | |
加:其他收益 | 7,122,832.08 | 5,690,876.36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 | 3,011,755.18 | 22,643,406.6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93,546.09 | 455,120.13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3,449,298.65 | -28,572,317.83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8,076,703.55 | -13,268,046.43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581.01 | -12,472.05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19,543,352.73 | 144,346,779.27 | |
加:营业外收入 | 1,962,012.01 | 2,303,845.16 |
减:营业外支出 | 98,055.98 | 106,985.48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21,407,308.76 | 146,543,638.95 | |
减:所得税费用 | -24,445.22 | 10,106,543.24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1,431,753.98 | 136,437,095.71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1,431,753.98 | 136,437,095.71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21,431,753.98 | 136,437,095.71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葛浩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庆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湘珍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467,485,517.52 | 1,055,650,712.17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635,625.06 | 32,727,331.35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十四) | 65,567,013.13 | 41,954,649.6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40,688,155.71 | 1,130,332,693.1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223,612,967.33 | 847,307,585.58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18,037,030.09 | 93,068,410.8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6,967,403.31 | 50,607,762.2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十四) | 131,093,153.72 | 118,092,380.7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19,710,554.45 | 1,109,076,139.4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977,601.26 | 21,256,553.7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3,032,410.96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77,954.75 | 195,291.68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82,500.00 | 400,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十四) | 2,9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60,454.75 | 66,527,702.6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6,450,972.17 | 56,411,408.0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2,000,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6,450,972.17 | 88,411,408.0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090,517.42 | -21,883,705.4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03,000,000.00 | 128,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3,000,000.00 | 128,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19,000,000.00 | 91,9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3,214,493.61 | 2,742,652.55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十四) | 1,144,152.81 | 5,386,310.3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3,358,646.42 | 100,028,962.9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641,353.58 | 27,971,037.0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446,197.32 | -3,647,178.02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3,082,240.10 | 23,696,707.3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6,263,452.77 | 32,566,745.4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9,345,692.87 | 56,263,452.77 |
公司负责人:葛浩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庆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湘珍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480,944,391.43 | 1,053,683,127.39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315,021.71 | 29,694,193.53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5,301,937.21 | 41,519,465.3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47,561,350.35 | 1,124,896,786.3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289,482,631.39 | 888,451,918.63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99,412,823.87 | 76,557,761.5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8,348,467.06 | 43,303,232.6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2,806,874.53 | 111,997,923.9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50,050,796.85 | 1,120,310,836.7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89,446.50 | 4,585,949.5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3,032,410.96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77,954.75 | 195,291.68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82,500.00 | 400,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60,454.75 | 63,627,702.6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5,684,389.83 | 55,746,572.8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2,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5,684,389.83 | 87,746,572.8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323,935.08 | -24,118,870.19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03,000,000.00 | 128,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446,200.00 | 632,272.5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7,446,200.00 | 128,632,272.53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19,000,000.00 | 83,9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3,214,493.61 | 2,742,652.55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48,113.21 | 5,386,310.3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2,962,606.82 | 92,028,962.9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4,483,593.18 | 36,603,309.6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33,157.49 | -3,444,956.26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237,054.11 | 13,625,432.6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0,928,509.83 | 27,303,077.1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7,165,563.94 | 40,928,509.83 |
公司负责人:葛浩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庆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湘珍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20,000,000.00 | 217,498,214.61 | 325,683.76 | 11,101,829.08 | 150,108,906.61 | 499,034,634.06 | 499,034,634.0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0,000,000.00 | 217,498,214.61 | 325,683.76 | 11,101,829.08 | 150,108,906.61 | 499,034,634.06 | 499,034,634.06 | ||||||||
三、本期增 | 1,440,000.00 | -183,183.15 | 12,143,175.40 | 110,595,370.77 | 123,995,363.02 | 123,995,363.02 |
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1,938,546.17 | 141,938,546.17 | 141,938,546.1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440,000.00 | 1,440,000.00 | 1,440,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440,000.00 | 1,440,000.00 | 1,440,000.00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2,143,175.40 | -31,343,175.40 | -19,200,000.00 | -19,2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2,143,175.40 | -12,143,175.4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9,200,000.00 | -19,200,000.00 | -19,200,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 |
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83,183.15 | -183,183.15 | -183,183.15 | ||||||||||||
1.本期提取 | 4,753,976.67 | 4,753,976.67 | 4,753,976.67 | ||||||||||||
2.本期使用 | -4,937,159.82 | -4,937,159.82 | -4,937,159.82 | ||||||||||||
(六)其他 | |||||||||||||||
四、本 | 120,000,000.00 | 218,938,214.61 | 142,500.61 | 23,245,004.48 | 260,704,277.38 | 623,029,997.08 | 623,029,997.08 |
期期末余额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20,000,000.00 | 216,418,214.61 | 1,304,958.51 | 1,041,380.33 | 338,764,553.45 | 338,764,553.4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0,000,000.00 | 216,418,214.61 | 1,304,958.51 | 1,041,380.33 | 338,764,553.45 | 338,764,553.45 | |||||||||
三、本 | 1,080,000.00 | -979,274.75 | 11,101,829.08 | 149,067,526.28 | 160,270,080.61 | 160,270,080.61 |
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60,169,355.36 | 160,169,355.36 | 160,169,355.3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080,000.00 | 1,080,000.00 | 1,080,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 | 1,080,000.00 | 1,080,000.00 | 1,080,000.00 |
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1,101,829.08 | -11,101,829.08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1,101,829.08 | -11,101,829.08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 |
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979,274.75 | -979,274.75 | -979,274.75 | ||||||||||||
1.本期提取 | 4,005,676.40 | 4,005,676.40 | 4,005,676.40 | ||||||||||||
2.本期使用 | -4,984,951.15 | -4,984,951.15 | -4,984,951.15 | ||||||||||||
(六)其他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0,000,000.00 | 217,498,214.61 | 325,683.76 | 11,101,829.08 | 150,108,906.61 | 499,034,634.06 | 499,034,634.06 |
公司负责人:葛浩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庆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湘珍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20,000,000.00 | 217,438,214.61 | 121,896.12 | 11,101,829.08 | 99,916,461.69 | 448,578,401.5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0,000,000.00 | 217,438,214.61 | 121,896.12 | 11,101,829.08 | 99,916,461.69 | 448,578,401.5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360,000.00 | 20,604.49 | 12,143,175.40 | 90,088,578.58 | 103,612,358.4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21,431,753.98 | 121,431,753.9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360,000.00 | 1,360,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360,000.00 | 1,360,000.0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2,143,175.40 | -31,343,175.40 | -19,2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2,143,175.40 | -12,143,175.4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9,200,000.00 | -19,200,000.00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0,604.49 | 20,604.49 | |||||||||
1.本期提取 | 3,447,200.90 | 3,447,200.90 | |||||||||
2.本期使用 | -3,426,596.41 | -3,426,596.41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0,000,000.00 | 218,798,214.61 | 142,500.61 | 23,245,004.48 | 190,005,040.27 | 552,190,759.97 |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20,000,000.00 | 216,418,214.61 | 448,430.30 | -25,418,804.94 | 311,447,839.9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0,000,000.00 | 216,418,214.61 | 448,430.30 | -25,418,804.94 | 311,447,839.9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20,000.00 | -326,534.18 | 11,101,829.08 | 125,335,266.63 | 137,130,561.5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36,437,095.71 | 136,437,095.7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020,000.00 | 1,020,000.00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020,000.00 | 1,020,000.0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1,101,829.08 | -11,101,829.08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1,101,829.08 | -11,101,829.08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326,534.18 | -326,534.18 | |||||||||
1.本期提取 | 2,967,697.16 | 2,967,697.16 | |||||||||
2.本期使用 | -3,294,231.34 | -3,294,231.34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0,000,000.00 | 217,438,214.61 | 121,896.12 | 11,101,829.08 | 99,916,461.69 | 448,578,401.50 |
公司负责人:葛浩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庆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湘珍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在原杭州福斯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基础上整体改制、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杭州福斯达控股有限公司、杭州老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杭州福嘉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葛浩俊、葛浩华、杨富金、葛水福和许桂凤作为发起人。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330100723604713X。2022年11月2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959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00万股,于2023年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所属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2,000.00万股,注册资本为12,000.00万元,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起路398号,总部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起路398号。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生产:空气分离设备,液化天然气设备,绕管式换热器,贮槽,焦炉煤气回收利用成套装置,城市生活污水与工业废水的处理和再生利用装置,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装置;批发、零售:空气分离设备,液化天然气设备,绕管式换热器,贮槽,焦炉煤气回收利用成套装置,环保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服务:通用机械零配件、环保产品、通用设备产品的设计及技术咨询,实业投资,压力管道安装(涉及特种设备的凭有效许可证件经营),机电工程施工大气环境与室内空气治理的技术开发,环保工程设计、施工,环保设备技术的技术服务,环保设备控制系统技术开发,汽车租赁,计算机及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自有房屋租赁;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在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葛水福、葛浩俊和葛浩华。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18日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
浙江福斯达气体设备有限公司 |
杭州福斯达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
杭州福斯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本节“九、在其他主体中的的权益”。本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节“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公司自2022年12月31日起至少12个月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本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期初至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本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 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
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
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之“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中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有关应收账款的会计处理。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
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或处置组,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
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
享额。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0-5% | 9.50%-33.33%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5 | 5% | 19.00%-23.75%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10 | 0-5% | 9.50%-33.33% |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其中:机器设备中,公司向淮南浩谷工业气体应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购买的空分设备,按照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所约定的合同期限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按照合同所约定的回购价格确定固定资产的残值率。除此之外,其余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上表所示。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
关金额;
? 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 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
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后续釆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30.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土地证登记使用年限 | 土地证登记使用年限 |
软件 | 3年 | 预计可使用年限 |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每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经复核,本年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2、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摊销年限
(1)预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按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或其它合理方法平均摊销;
(2)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公司在授予日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优先股/永续债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本公司发行的永续债/优先股等金融工具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整体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
(1)存在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履行的合同义务;
(2)包含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
(3)包含以自身权益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例如转股权等),且该衍生工具不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进行结算;
(4)存在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的合同条款;
(5)发行方清算时永续债与发行方发行的普通债券和其他债务处于相同清偿顺序的。
不满足上述任何一项条件的永续债/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整体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权益工具。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
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2、具体原则
公司主要销售空气分离设备、液化天然气装置及绕管式换热器、化工冷箱等其他深冷设备部件。产品收入确认具体方式:
区域 | 分类 | 收入确认条件 | 收入确认依据 |
国内业务 | 大中型成套设备 | 大中型成套设备分工艺系统组织生产安装,根据各工艺系统的预算成本将合同总价分解至各工艺系统,按工艺系统分别确认收入。在将单个工艺系统组成部件全部运抵项目现场并经检验,且没有证据表明客户存在违背付款承诺的情形下,分系统确认收入。各工艺系统的收入金额计算方法为:当期确认的收入=合同总收入*(累计已完成的工艺系统发生的实际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100%)-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收入。公司根据成本实际发生情况对预计总成本及时进行调整。 | 货物接收验货单、总体验收调试单、安装进度确认单(如适用) |
除大中型成套设备之外的产品 | 合同已签订,收入金额明确,制造完成交货并经检验后,在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的情况下,一次性确认销售收入。 | 到货签收单、验收调试单(如适用) | |
国外业务 | 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离港,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的情况下,根据取得的报关单、货运提单确认收入。采用FCA贸易条款的,以货物交由客户指定承运人取得交接单据并办理出口清关手续时确认收入;采用FOB和CIF贸易条款的,以货物越过船舷后获得货运提单,同时向海关办理出口申报并经审批同意后确认收入;采用 EXW贸易条款的,以客户指定承运人上门提货并取得签收单时确认收入。 | 报关单、货运提单、签收单 | |
工业气体销售 | 管道气体在公司已将用气结算明细表经客户确认,已收取货款或取得了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收入。液化气体在公司已将产品交付给客户并取得客户签收单后、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收入。 | 用气结算明细表、签收单 |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不存在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
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 商誉的初始确认;
? 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或事项。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
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1、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 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后续釆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30.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 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2、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 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 金融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3、 售后租回交易
公司按照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38.收入”所述原则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1)作为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
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
(2)作为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前述“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政策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变更相应会计政策,并按规定于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 董事会审批 | 见说明 |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变更相应会计政策,并按规定于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 董事会审批 | 见说明 |
其他说明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
① 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5号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其列报,规定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应当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合并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2022.12.31/2022年度 | 2021.12.31/2021年度 |
企业将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应当对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研发支出。 | 董事会审批 | 营业收入 | 调增512,769.06元 | 调增301,541.93元 |
研发费用 | 调增512,769.06元 | 调增301,541.93元 |
母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2022.12.31/2022年度 | 2021.12.31/2021年度 |
企业将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应当对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研发支出。 | 董事会审批 | 营业收入 | 调增480,167.28元 | 调增275,216.26元 |
研发费用 | 调增480,167.28元 | 调增275,216.26元 |
②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解释第15号明确企业在判断合同是否构成亏损合同时所考虑的“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应当同时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对在2022年1月1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
①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企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并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相关应付股利发生在 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的,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发生在 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 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明确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结束后),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修改日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交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有关交易未按照该规定进行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将累计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9%、6%、5%、3%(注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应缴流转税税额及当期免抵增值税税额计征 | 7%、5%(注2) |
教育费附加 | 按应缴流转税税额及当期免抵增值税税额计征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应缴流转税税额及当期免抵增值税税额计征 | 2%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15%、20%、25% |
注1:本公司根据销售额的13%(销售货物、材料)、9%(安装服务)、6%(现代服务业)计算销项税额,按规定扣除进项税额后缴纳,房屋租赁业务和部分安装服务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分别适用5%、3%的征收率;子公司杭州福斯达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浙江福斯达气体设备有限公司、杭州福斯达新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销售额的13%(销售货物、材料)计算销项税额,按规定扣除进项税额后缴纳。
注2:本公司及子公司杭州福斯达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和杭州福斯达新能源有限公司按应缴流转税税额及当期免抵增值税税额的7%计缴;子公司浙江福斯达气体设备有限公司按应缴流转税税额及当期免抵增值税税额的5%计缴。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15 |
浙江福斯达气体设备有限公司 | 15 |
杭州福斯达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 25 |
杭州福斯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12月15日发布的《关于浙江省2017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的文件,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于2020年12月重新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公司本期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根据《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根据上述规定,公司适用该优惠政策。
(2)浙江福斯达气体设备有限公司: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12月4日发布的《关于公示浙江省2019年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公司于2019年12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于2022年12月重新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公司本期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
根据《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根据上述规定,公司适用该优惠政策。
(3)杭州福斯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1〕1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本期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税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70,460.31 | 64,152.17 |
银行存款 | 79,219,745.56 | 71,335,620.04 |
其他货币资金 | 312,608,283.56 | 153,339,835.47 |
合计 | 391,898,489.43 | 224,739,607.68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其他说明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因资金集中管理支取受限,以及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268,580,975.43 | 123,567,335.47 |
履约保证金 | 43,769,821.13 | 29,772,500.00 |
信用证保证金 | 202,000.00 | |
被冻结的银行存款 | 15,136,319.44 | |
合计 | 312,552,796.56 | 168,476,154.91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37,535,611.48 | |
商业承兑票据 | 877,223.20 | |
合计 | 137,535,611.48 | 877,223.2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59,574,047.01 |
合计 | 59,574,047.01 |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69,298,801.16 | |
合计 | 69,298,801.16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7,535,611.48 | 100.00 | 137,535,611.48 | 1,077,779.00 | 100.00 | 200,555.80 | 18.61 | 877,223.20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137,535,611.48 | 100.00 | 137,535,611.48 | |||||||
商业承兑汇票 | 1,077,779.00 | 100.00 | 200,555.80 | 18.61 | 877,223.20 | |||||
合计 | 137,535,611.48 | / | / | 137,535,611.48 | 1,077,779.00 | / | 200,555.80 | / | 877,223.2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137,535,611.48 | ||
合计 | 137,535,611.48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商业承兑汇票 | 200,555.80 | 200,555.80 | |||
合计 | 200,555.80 | 200,555.8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60,250,718.48 | |
1年以内小计 | 160,250,718.48 |
1至2年 | 213,275,566.46 |
2至3年 | 77,240,429.95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5,816,185.06 |
4至5年 | 23,730,157.40 |
5年以上 | 58,056,238.84 |
合计 | 558,369,296.19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58,369,296.19 | 100.00 | 134,736,635.86 | 24.13 | 423,632,660.33 | 371,515,730.88 | 100.00 | 100,198,985.74 | 26.97 | 271,316,745.14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558,369,296.19 | 100.00 | 134,736,635.86 | 24.13 | 423,632,660.33 | 371,515,730.88 | 100.00 | 100,198,985.74 | 26.97 | 271,316,745.14 |
合计 | 558,369,296.19 | / | 134,736,635.86 | / | 423,632,660.33 | 371,515,730.88 | / | 100,198,985.74 | / | 271,316,745.1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60,250,718.48 | 8,012,535.93 | 5.00 |
1至2年 | 213,275,566.46 | 21,327,556.65 | 10.00 |
2至3年 | 77,240,429.95 | 15,448,085.99 | 20.00 |
3至4年 | 25,816,185.06 | 12,908,092.53 | 50.00 |
4至5年 | 23,730,157.40 | 18,984,125.92 | 80.00 |
5年以上 | 58,056,238.84 | 58,056,238.84 | 100.00 |
合计 | 558,369,296.19 | 134,736,635.86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按类似信用风险-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 | 100,198,985.74 | 39,228,331.85 | 500,000.00 | 5,190,681.73 | 134,736,635.86 |
合计提坏账准备 | ||||||
合计 | 100,198,985.74 | 39,228,331.85 | 500,000.00 | 5,190,681.73 | 134,736,635.86 |
注:本期收回前期核销的应收账款500,000.00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3,270,745.83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宁波市隆兴气体有限公司 | 货款 | 501,075.03 | 无法收回 | 管理层审批 | 否 |
陕西省勉县制氧厂 | 货款 | 381,000.00 | 无法收回 | 管理层审批 | 否 |
成都深冷空分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货款 | 346,000.00 | 无法收回 | 管理层审批 | 否 |
合计 | / | 1,228,075.03 | / | /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5,915,468.00 | 6.43 | 3,591,546.80 |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分公司 | 31,990,210.00 | 5.73 | 7,719,752.00 |
四川浩谷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31,831,387.94 | 5.70 | 3,087,900.52 |
宝武清洁能源鄂州有限公司 | 31,381,577.36 | 5.62 | 1,569,078.87 |
PARS HORMOZ GAS LIQUEFACTION DEVELOPING PIONEERS COMPANY | 28,838,371.05 | 5.16 | 4,827,672.75 |
合计 | 159,957,014.35 | 28.64 | 20,795,950.94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157,842,781.75 | 168,309,224.92 |
合计 | 157,842,781.75 | 168,309,224.92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新增 | 本期终止确认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应收票据 | 168,309,224.92 | 312,403,355.47 | 322,869,798.64 | 157,842,781.75 | ||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 168,309,224.92 | 312,403,355.47 | 322,869,798.64 | 157,842,781.75 | ||
合计 | 168,309,224.92 | 312,403,355.47 | 322,869,798.64 | 157,842,781.75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无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情况。
1、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53,590,781.75 |
合计 | 153,590,781.75 |
2、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93,214,193.39 | |
合计 | 93,214,193.39 |
3、期末公司无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为应收账款的应收款项融资。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50,895,807.26 | 91.44 | 129,609,414.41 | 89.10 |
1至2年 | 20,104,732.83 | 7.33 | 12,670,535.96 | 8.71 |
2至3年 | 432,472.34 | 0.16 | 411,379.98 | 0.28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320,468.00 | 0.12 | 310,776.47 | 0.21 |
4至5年 | 147,900.00 | 0.05 | 261,280.00 | 0.18 |
5年以上 | 2,477,665.00 | 0.90 | 2,216,385.00 | 1.52 |
合计 | 274,379,045.43 | 100.00 | 145,479,771.82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杭州德玛仕气体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51,839,022.12 | 18.89 |
澄拓(上海)实业有限公司 | 40,260,000.00 | 14.67 |
西门子工业透平机械(葫芦岛)有限公司 | 26,499,239.84 | 9.66 |
杭州通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4,318,991.13 | 5.22 |
乐博工程(杭州)有限公司 | 12,654,000.00 | 4.61 |
合计 | 145,571,253.09 | 53.05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4,225,214.39 | 9,493,090.22 |
合计 | 14,225,214.39 | 9,493,090.2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4,394,501.26 | |
1年以内小计 | 14,394,501.26 |
1至2年 | 480,737.40 |
2至3年 | 56,000.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25,229.04 |
4至5年 | 51,800.00 |
5年以上 | 1,205,500.00 |
合计 | 16,313,767.70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14,138,700.00 | 8,647,007.82 |
出口退税 | 186,371.67 | 356,637.17 |
备用金及其他 | 1,988,696.03 | 2,346,396.16 |
合计 | 16,313,767.70 | 11,350,041.15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856,950.93 | 1,856,950.93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31,602.38 | 231,602.38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2,088,553.31 | 2,088,553.31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1,856,950.93 | 231,602.38 | 2,088,553.31 | |||
合计 | 1,856,950.93 | 231,602.38 | 2,088,553.3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分公司 | 保证金 | 2,550,000.00 | 1年以内 | 15.63 | 127,500.00 |
浙江天正设备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1,200,000.00 | 5年以上 | 7.36 | 1,200,000.00 |
浙江恒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1,200,000.00 | 1年以内 | 7.36 | 60,000.00 |
甘肃成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1,100,000.00 | 1年以内 | 6.74 | 55,000.00 |
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800,000.00 | 1年以内 | 4.90 | 40,000.00 |
合计 | / | 6,850,000.00 | / | 41.99 | 1,482,500.00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47,347,853.26 | 967,714.10 | 146,380,139.16 | 73,656,455.62 | 73,656,455.62 | |
在产品 | 161,120,290.97 | 2,272,593.44 | 158,847,697.53 | 108,879,759.77 | 353,600.51 | 108,526,159.26 |
库存商品 | 235,720,823.78 | 3,176,957.85 | 232,543,865.93 | 305,224,673.99 | 3,889,570.28 | 301,335,103.71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委托加工物资 | 386,208.07 | 386,208.07 | 190,245.10 | 190,245.10 | ||
自制半成品 | 6,299,166.46 | 6,299,166.46 | 6,446,822.94 | 6,446,822.94 | ||
合计 | 550,874,342.54 | 6,417,265.39 | 544,457,077.15 | 494,397,957.42 | 4,243,170.79 | 490,154,786.63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967,714.10 | 967,714.10 | ||||
在产品 | 353,600.51 | 1,918,992.93 | 2,272,593.44 | |||
库存商品 | 3,889,570.28 | 3,176,957.85 | 3,889,570.28 | 3,176,957.85 | ||
合计 | 4,243,170.79 | 6,063,664.88 | 3,889,570.28 | 6,417,265.39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不满足无条件收款权的应收款 | 601,891,144.36 | 41,581,553.59 | 560,309,590.77 | 422,375,449.84 | 25,574,274.14 | 396,801,175.70 |
合计 | 601,891,144.36 | 41,581,553.59 | 560,309,590.77 | 422,375,449.84 | 25,574,274.14 | 396,801,175.70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账龄组合 | 16,007,279.45 |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 ||
合计 | 16,007,279.45 | /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未交增值税 | 10,850,226.09 | 8,210,691.77 |
待认证进项税 | 4,217,807.57 | 3,311,801.64 |
预交企业所得税 | 3,106,047.69 | 94,225.81 |
预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 349,608.61 | |
预交教育费附加 | 149,832.22 | |
预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 99,888.15 | |
合计 | 18,174,081.35 | 12,216,048.20 |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50,185,811.44 | 25,092,905.72 | 25,092,905.72 | 50,185,811.44 | 10,037,162.29 | 40,148,649.15 | 5.99% |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 |||||||
合计 | 50,185,811.44 | 25,092,905.72 | 25,092,905.72 | 50,185,811.44 | 10,037,162.29 | 40,148,649.15 | /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0,037,162.29 | 10,037,162.29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5,055,743.43 | 15,055,743.43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25,092,905.72 | 25,092,905.72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909,361.40 | 4,702,907.49 |
其中:权益工具投资 | 3,909,361.40 | 4,702,907.49 |
合计 | 3,909,361.40 | 4,702,907.4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5,257,918.74 | 35,257,918.7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134,577.01 | 6,134,577.01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6,134,577.01 | 6,134,577.01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82,009.95 | 1,082,009.95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1,082,009.95 | 1,082,009.95 | ||
4.期末余额 | 40,310,485.80 | 40,310,485.80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7,550,731.77 | 7,550,731.7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86,338.55 | 2,086,338.55 | ||
(1)计提或摊销 | 1,851,173.22 | 1,851,173.22 | ||
—固定资产转入增加 | 235,165.33 | 235,165.3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59,768.64 | 359,768.64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359,768.64 | 359,768.64 | ||
4.期末余额 | 9,277,301.68 | 9,277,301.68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1,033,184.12 | 31,033,184.12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7,707,186.97 | 27,707,186.97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18,519,198.43 | 133,766,181.54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218,519,198.43 | 133,766,181.5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68,041,754.80 | 3,042,478.95 | 67,190,953.99 | 6,055,031.51 | 244,330,219.25 |
2.本期增加金额 | 72,174,343.84 | 1,611,831.84 | 39,889,878.74 | 1,000,556.21 | 114,676,610.63 |
(1)购置 | 1,611,831.84 | 3,827,103.28 | 1,000,556.21 | 6,439,491.33 | |
(2)在建工程转入 | 70,550,020.54 | 36,062,775.46 | 106,612,796.00 | ||
(3)企业合并增加 | 1,082,009.95 | 1,082,009.95 | |||
—债务重组取得 | 542,313.35 | 542,313.35 | |||
3.本期 | 6,134,577.01 | 678,495.00 | 23,786,674.28 | 698,384.90 | 31,298,131.19 |
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678,495.00 | 23,786,674.28 | 698,384.90 | 25,163,554.18 | |
—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6,134,577.01 | 6,134,577.01 | |||
4.期末余额 | 234,081,521.63 | 3,975,815.79 | 83,294,158.45 | 6,357,202.82 | 327,708,698.6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6,863,807.90 | 2,539,794.47 | 45,688,021.17 | 4,537,112.41 | 109,628,735.95 |
2.本期增加金额 | 8,200,182.42 | 151,335.61 | 10,683,245.24 | 693,601.34 | 19,728,364.61 |
(1)计提 | 7,840,413.78 | 151,335.61 | 10,683,245.24 | 693,601.34 | 19,368,595.97 |
—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359,768.64 | 359,768.6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35,165.33 | 644,570.25 | 19,538,886.67 | 684,279.81 | 21,102,902.06 |
处置或报废 | 644,570.25 | 19,538,886.67 | 684,279.81 | 20,867,736.73 | |
-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235,165.33 | 235,165.33 | |||
4.期末余额 | 64,828,824.99 | 2,046,559.83 | 36,832,379.74 | 4,546,433.94 | 108,254,198.5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935,301.76 | 935,301.7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935,301.76 | 935,301.76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 | 168,317,394.88 | 1,929,255.96 | 46,461,778.71 | 1,810,768.88 | 218,519,198.43 |
账面价值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10,242,645.14 | 502,684.48 | 21,502,932.82 | 1,517,919.10 | 133,766,181.54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房屋及建筑物 | 23,682,604.26 | 3,427,426.90 | 935,301.76 | 19,319,875.60 | 主要系债务重组取得的房屋暂时闲置 |
合计 | 23,682,604.26 | 3,427,426.90 | 935,301.76 | 19,319,875.60 |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临时厂房等 | 4,221,512.46 | 正在办理中 |
包头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鹿鸣山庄房产 | 647,584.14 | 正在办理中 |
年产15套深冷装备及配套智能制造项目新厂房 | 70,550,020.54 | 正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6,023,140.91 | 9,632,490.84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6,023,140.91 | 9,632,490.8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年产15套大型深冷装备智能制造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023,140.91 | 6,023,140.91 | 9,632,490.84 | 9,632,490.84 | ||
合计 | 6,023,140.91 | 6,023,140.91 | 9,632,490.84 | 9,632,490.84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年产15套大型深冷装备智能制造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65,038,100.00 | 9,632,490.84 | 102,366,277.93 | 105,975,627.86 | 6,023,140.91 | 30.68 | 35% | 1,657,230.70 | 1,657,230.70 | 4.06 | 自筹 | |
喷漆房 | 650,000.00 | 637,168.14 | 637,168.14 | 98.03 | 100% | 自筹 | ||||||
合计 | 365,688,100.00 | 9,632,490.84 | 103,003,446.07 | 106,612,796.00 | 6,023,140.91 | / | / | 1,657,230.70 | 1,657,230.70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43,543.29 | 1,143,543.29 |
—新增租赁 | 1,143,543.29 | 1,143,543.29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143,543.29 | 1,143,543.2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85,885.81 | 285,885.81 |
(1)计提 | 285,885.81 | 285,885.81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85,885.81 | 285,885.8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57,657.48 | 857,657.48 |
2.期初账面价值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3,672,944.59 | 2,948,840.17 | 76,621,784.7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737,800.00 | 2,737,800.00 | |||
(1)购置 | 2,737,800.00 | 2,737,800.00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73,672,944.59 | 5,686,640.17 | 79,359,584.76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6,958,107.75 | 2,198,023.76 | 9,156,131.5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74,186.80 | 612,375.86 | 2,086,562.66 | ||
(1)计提 | 1,474,186.80 | 612,375.86 | 2,086,562.6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8,432,294.55 | 2,810,399.62 | 11,242,694.17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5,240,650.04 | 2,876,240.55 | 68,116,890.59 | ||
2.期初账面价值 | 66,714,836.84 | 750,816.41 | 67,465,653.25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1,103,681.10 | 27,592.03 | 446,848.03 | 44,684.80 |
坏账准备 | 161,918,094.89 | 24,141,410.92 | 112,293,654.76 | 16,818,060.43 |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41,581,553.59 | 6,237,233.04 | 25,574,274.14 | 3,836,141.12 |
产品质量保证 | 16,645,098.31 | 2,496,764.75 | ||
存货跌价准备 | 6,417,265.39 | 962,589.81 | 4,243,170.79 | 636,475.62 |
股份支付 | 2,520,000.00 | 364,875.00 | ||
未决诉讼形成 | 1,000,000.00 | 150,000.00 |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935,301.76 | 140,295.26 | 935,301.76 | 140,295.26 |
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 | 11,000.88 | 1,650.13 | ||
合计 | 232,131,995.92 | 34,522,410.94 | 143,493,249.48 | 21,475,657.23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3,599,361.40 | 539,904.21 | 4,392,907.49 | 658,936.12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45,443,997.67 | 6,816,458.57 | ||
合计 | 49,043,359.07 | 7,356,362.78 | 4,392,907.49 | 658,936.12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356,362.78 | 27,166,048.16 | 21,475,657.2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356,362.78 | 658,936.12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上市发行费用 | 5,103,773.59 | 5,103,773.59 | 4,355,660.38 | 4,355,660.38 | ||
合计 | 5,103,773.59 | 5,103,773.59 | 4,355,660.38 | 4,355,660.38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110,000,000.00 | 55,000,000.00 |
信用借款 | 9,000,000.00 | |
抵押+保证借款 | 37,000,000.00 | 37,000,000.00 |
应付利息 | 183,712.22 | 122,283.33 |
合计 | 156,183,712.22 | 92,122,283.33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723,282,644.28 | 379,616,282.64 |
合计 | 723,282,644.28 | 379,616,282.64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材料款 | 417,377,215.90 | 284,279,282.42 |
应付工程款 | 37,075,382.72 | 4,177,474.18 |
应付运费及其他 | 25,282,750.28 | 38,948,570.99 |
合计 | 479,735,348.90 | 327,405,327.59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沈阳鼓风机集团工程成套有限公司 | 4,110,000.00 | 尚未结清 |
合计 | 4,110,0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产品销售款 | 748,236,583.44 | 615,864,963.09 |
合计 | 748,236,583.44 | 615,864,963.09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31,399,363.67 | 118,305,573.34 | 112,641,269.48 | 37,063,667.53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441,781.70 | 5,417,182.56 | 5,395,760.61 | 463,203.65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31,841,145.37 | 123,722,755.90 | 118,037,030.09 | 37,526,871.18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30,695,509.13 | 109,317,370.88 | 103,951,905.18 | 36,060,974.83 |
二、职工福利费 | 2,341,194.32 | 2,341,194.32 | ||
三、社会保险费 | 309,168.08 | 3,924,293.02 | 3,792,854.13 | 440,606.97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75,653.77 | 3,376,967.39 | 3,267,286.14 | 385,335.02 |
工伤保险费 | 17,989.83 | 377,563.13 | 358,865.79 | 36,687.17 |
生育保险费 | 15,524.48 | 169,762.50 | 166,702.20 | 18,584.78 |
四、住房公积金 | 1,896,097.50 | 1,896,097.5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394,686.46 | 826,617.62 | 659,218.35 | 562,085.73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31,399,363.67 | 118,305,573.34 | 112,641,269.48 | 37,063,667.53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426,547.09 | 5,230,378.89 | 5,209,694.78 | 447,231.20 |
2、失业保险费 | 15,234.61 | 186,803.67 | 186,065.83 | 15,972.45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441,781.70 | 5,417,182.56 | 5,395,760.61 | 463,203.6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233,207.44 | 1,661,080.88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1,444,463.18 | 7,991,027.10 |
个人所得税 | 338,197.28 | 265,084.9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41,204.06 | 83,054.04 |
教育费附加 | 171,237.81 | 49,832.42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14,158.52 | 33,221.62 |
残保金 | 829,677.34 | 617,219.41 |
房产税 | 1,383,406.93 | 1,391,226.62 |
印花税 | 216,900.76 | 79,474.89 |
土地使用税 | 427.50 | 111,012.83 |
环境保护税 | 116.65 | 90.31 |
合计 | 8,072,997.47 | 12,282,325.09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6,788,915.11 | 5,006,928.00 |
合计 | 6,788,915.11 | 5,006,928.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1,890,239.95 | 1,884,540.35 |
其他 | 4,898,675.16 | 3,122,387.65 |
合计 | 6,788,915.11 | 5,006,928.0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2,916.67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92,420.28 | |
合计 | 415,336.95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待转销项税额 | 14,604,989.88 | 52,134,524.07 |
已背书未到期票据未终止确认金额 | 69,298,801.16 | 927,779.00 |
合计 | 83,903,791.04 | 53,062,303.07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20,000,000.00 | |
合计 | 20,00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租赁款 | 377,228.18 | |
合计 | 377,228.18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专项应付款 | 2,900,000.00 | 2,900,000.00 |
合计 | 2,900,000.00 | 2,9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搬迁补偿款 | 2,900,000.00 | 2,900,000.00 | 厂房搬迁补偿 |
合计 | 2,900,000.00 | 2,900,000.00 | / |
其他说明:
无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未决诉讼 | 1,000,000.00 | 未决诉讼 | |
产品质量保证 | 8,653,425.80 | 16,645,098.31 | 产品质量保证 |
合计 | 8,653,425.80 | 17,645,098.31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93,506.20 | 15,317.88 | 178,188.32 | 政府补助 | |
合计 | 193,506.20 | 15,317.88 | 178,188.32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杭州市余杭区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办公室退墙改专项基金 | 193,506.20 | 15,317.88 | 178,188.32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193,506.20 | 15,317.88 | 178,188.3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20,000,000.00 | 120,00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16,418,214.61 | 216,418,214.61 | ||
其他资本公积 | 1,080,000.00 | 1,440,000.00 | 2,520,000.00 | |
合计 | 217,498,214.61 | 1,440,000.00 | 218,938,214.6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2021年3月,公司员工通过杭州福嘉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取得本公司股份,根据增资价与公司最近一期的PE入股价格之差及约定服务期限,本期确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1,440,000.00元、同时增加资本公积1,440,000.00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325,683.76 | 4,753,976.67 | 4,937,159.82 | 142,500.61 |
合计 | 325,683.76 | 4,753,976.67 | 4,937,159.82 | 142,500.6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1,101,829.08 | 12,143,175.40 | 23,245,004.48 | |
合计 | 11,101,829.08 | 12,143,175.40 | 23,245,004.48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本期按照母公司本年实现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50,108,906.61 | 1,041,380.3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50,108,906.61 | 1,041,380.33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41,938,546.17 | 160,169,355.36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2,143,175.40 | 11,101,829.08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9,200,000.00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60,704,277.38 | 150,108,906.6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说明:
根据公司2022年3月22日股东大会决议,决定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12,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920.00万元(含税)。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872,748,191.42 | 1,494,022,661.45 | 1,441,412,753.15 | 1,107,360,261.23 |
其他业务 | 13,257,944.45 | 13,731,092.01 | 5,272,449.81 | 5,776,201.48 |
合计 | 1,886,006,135.87 | 1,507,753,753.46 | 1,446,685,202.96 | 1,113,136,462.71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其中:空分设备 | 1,819,410,726.52 |
液化天然气设备 | 8,489,035.86 |
其他 | 58,106,373.49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国内 | 1,583,417,886.34 |
国外 | 302,588,249.53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411,087,755.74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 1,474,918,380.13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1,886,006,135.87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007,217.05 | 1,572,067.79 |
教育费附加 | 1,342,108.64 | 710,540.25 |
房产税 | 1,507,509.99 | 1,615,900.83 |
土地使用税 | 4,895.42 | 114,946.04 |
印花税 | 548,131.28 | 391,449.49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894,739.06 | 473,693.50 |
环境保护税 | 461.17 | 413.91 |
合计 | 7,305,062.61 | 4,879,011.81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售后费用 | 15,080,937.38 | 11,599,228.93 |
职工薪酬 | 12,889,277.02 | 10,674,853.18 |
业务宣传费 | 744,763.81 | 495,184.96 |
业务招待费 | 1,259,067.23 | 1,150,774.64 |
差旅费 | 3,040,172.67 | 3,170,102.06 |
投标费 | 1,727,523.72 | 474,004.60 |
其他销售费用 | 185,693.89 | 81,967.91 |
合计 | 34,927,435.72 | 27,646,116.28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7,789,292.57 | 18,304,894.57 |
折旧费 | 5,483,038.26 | 5,230,172.91 |
差旅费 | 2,291,729.94 | 2,788,868.75 |
办公费 | 3,069,473.51 | 3,455,259.08 |
业务招待费 | 1,738,985.24 | 1,860,907.99 |
中介机构服务费 | 2,598,005.64 | 3,663,993.47 |
其他管理费用 | 7,033,201.65 | 6,224,288.21 |
合计 | 40,003,726.81 | 41,528,384.98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研发耗材 | 41,988,364.14 | 32,009,299.86 |
职工薪酬 | 43,704,993.65 | 38,665,069.72 |
其他研发费用 | 4,474,228.26 | 2,279,272.53 |
合计 | 90,167,586.05 | 72,953,642.11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4,173,377.03 | 2,794,126.06 |
减:利息收入 | 3,801,899.19 | 2,141,114.76 |
汇兑损失 | -945,106.13 | 3,251,925.52 |
金融机构手续费及其他 | 1,151,212.49 | 1,068,819.94 |
合计 | 577,584.20 | 4,973,756.76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7,105,696.84 | 5,357,661.48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81,275.67 | 42,531.75 |
债务重组收益 | 137,875.00 | 350,000.00 |
合计 | 7,324,847.51 | 5,750,193.23 |
其他说明: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2021年度首台套产品奖励 | 2,384,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1年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投入补助 | 1,508,6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1年度“制造业高质量奖”等奖励资金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专项资金补助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临平区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奖励资金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1年度区级开放型经济发展相关财政政策补助资金 | 230,2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2年杭州市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补助 | 44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1年度临平区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补助资金 | 152,251.92 | 与收益相关 | |
2021年国家级、省级首台套奖励 | 12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临平区2021年度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奖金 | 12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土地使用税退回 | 110,585.33 | 与收益相关 | |
2022二季度制造业企业奖励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补助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补助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2021年杭州市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企业资助 | 73,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智能制造深度评估补助 | 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2年一季度“制造业企业”奖励资金 | 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1年浙江工匠资助 | 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省级专利资助资金 | 9,960.00 | 与收益相关 | |
鼓励知识产权发展补助 | 3,450.00 | 与收益相关 | |
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补贴 | 2,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稳岗返还 | 531,331.71 | 73,717.72 | 与收益相关 |
杭州市余杭区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办公室退墙改专项基金 | 15,317.88 | 15,317.88 | 与资产相关 |
首台套产品保险补偿 | 3,230,8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杭州市余杭区商务局2020年外贸出口增长奖励补助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1年杭州市科技型企业研发费补助资金 | 362,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全市出口前200强工业企业补助 | 339,2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0年度工厂物联网补助 | 29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杭州市临平区财政局财政零余额账户2020年国高企奖励资金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0年度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补助资金 | 130,7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德清县总工会) | 56,723.80 | 与收益相关 | |
区级技能大师 | 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19年能源“双控”目标考核奖励 | 41,602.08 | 与收益相关 | |
企业以工代训补贴 | 31,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0年度稳外贸补助资金 | 26,6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咨询诊断补助 | 1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7,105,696.84 | 5,357,661.48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债务重组收益 | 2,833,800.43 | 22,415,704.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77,954.75 | 112,987.10 |
持有银行理财产品期间取得的收益 | 114,715.54 | |
合计 | 3,011,755.18 | 22,643,406.64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793,546.09 | 455,120.13 |
合计 | -793,546.09 | 455,120.13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200,555.80 | 168,155.80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31,602.38 | -591,757.56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15,055,743.43 | 5,018,581.15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39,228,331.85 | 22,168,835.97 |
合计 | 54,315,121.86 | 26,763,815.36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2,174,094.60 | -3,114,204.29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935,301.76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16,007,279.45 | 15,806,272.53 |
合计 | 18,181,374.05 | 13,627,370.00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损失以“-”号填列) | 1,581.01 | -12,472.05 |
合计 | 1,581.01 | -12,472.05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1,516,268.21 | 2,297,800.00 | 1,516,268.21 |
其他 | 452,652.01 | 32,764.07 | 452,652.01 |
合计 | 1,968,920.22 | 2,330,564.07 | 1,968,920.2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和强化金融保障财政补贴 | 1,500,000.00 | 1,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2020年度区级“鲲鹏”、“准鲲鹏”企业第一批财政扶持资金 | 9,360.00 | 与收益相关 | |
失业保险返还 | 6,908.21 | 与收益相关 | |
市级鲲鹏奖励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0年度区级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 290,8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专利专项补助 | 7,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1,516,268.21 | 2,297,8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合计 | 4,985.85 | 428.21 | 4,985.85 |
其他 | 122,837.93 | 253,826.90 | 122,837.93 |
合计 | 127,823.78 | 254,255.11 | 127,823.78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8,571,006.04 | 17,955,392.76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6,349,327.05 | -6,035,548.26 |
合计 | 2,221,678.99 | 11,919,844.50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44,160,225.1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1,624,033.77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430,325.25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26,693.21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635,006.99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451,013.87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 -13,421,911.71 |
固定资产折旧加计扣除 | -5,493,068.23 |
本期收回前期核销的应收账款影响 | -75,000.00 |
所得税费用 | 2,221,678.9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的保函及信用证保证金 | 29,772,500.00 | 24,307,607.66 |
政府补助 | 8,606,647.17 | 9,926,543.60 |
利息收入 | 2,004,950.56 | 2,141,114.76 |
收回被冻结的银行存款 | 15,136,319.44 | |
收回的往来款及其他 | 10,046,595.96 | 5,579,383.62 |
合计 | 65,567,013.13 | 41,954,649.64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研发费用 | 45,405,675.97 | 33,006,063.15 |
支付的保函及信用证保证金 | 43,971,821.13 | 29,772,500.00 |
售后费用 | 7,089,264.87 | 7,979,808.13 |
差旅费 | 5,331,902.61 | 5,958,970.81 |
办公费 | 3,138,440.47 | 3,489,049.47 |
业务招待费 | 2,998,052.47 | 3,011,682.63 |
中介机构服务费 | 2,598,005.64 | 3,663,993.47 |
被冻结的银行存款 | 15,136,319.44 | |
支付的往来款及其他 | 20,559,990.56 | 16,073,993.66 |
合计 | 131,093,153.72 | 118,092,380.76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拆迁补偿款 | 2,900,000.00 | |
合计 | 2,9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与股票发行有关的筹资费用 | 748,113.21 | 4,355,660.38 |
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 396,039.60 | |
支付财务租赁公司款项 | 1,030,650.00 | |
合计 | 1,144,152.81 | 5,386,310.38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41,938,546.17 | 160,169,355.36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8,181,374.05 | 13,627,370.00 |
信用减值损失 | 54,315,121.86 | 26,763,815.36 |
无形资产摊销 | 1,222,392.62 | 1,445,349.63 |
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及使用权资产折旧 | 21,505,655.00 | 20,868,626.6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9,456.01 | -337,527.95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985.85 | 428.21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93,546.09 | -455,120.13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770,232.63 | 7,961,140.48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77,954.75 | -22,858,672.96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690,390.93 | -6,100,040.2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58,936.12 | 64,492.00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6,476,385.12 | -93,478,328.79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84,414,393.39 | -337,546,995.74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24,426,265.00 | 270,653,873.70 |
其他 | 2,376,998.31 | -19,521,211.7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977,601.26 | 21,256,553.73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79,345,692.87 | 56,263,452.77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56,263,452.77 | 32,566,745.43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3,082,240.10 | 23,696,707.34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79,345,692.87 | 56,263,452.77 |
其中:库存现金 | 70,460.31 | 64,152.1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79,219,745.56 | 56,199,300.6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55,487.00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9,345,692.87 | 56,263,452.77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其他货币资金 | 268,580,975.43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其他货币资金 | 202,000.00 | 信用证保证金 |
其他货币资金 | 43,769,821.13 | 保函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128,872,848.17 | 已背书未到期票据未终止确认金额及票据质押 |
应收账款 | 7,807,946.62 | 质押开具票据 |
应收款项融资 | 153,590,781.75 | 票据质押 |
固定资产 | 58,124,399.57 | 借款抵押资产 |
投资性房地产 | 22,652,155.17 | 借款抵押资产 |
无形资产 | 21,676,195.50 | 借款抵押资产 |
合计 | 705,277,123.34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42,117,137.94 | ||
其中:美元 | 3,362,075.82 | 6.9646 | 23,415,652.76 |
欧元 | 2,519,431.03 | 7.4229 | 18,701,485.18 |
应收账款 | 66,546,349.36 | ||
其中:美元 | 750,291.97 | 6.9646 | 5,225,483.48 |
欧元 | 8,261,038.93 | 7.4229 | 61,320,865.88 |
应付账款 | 4,897,181.37 | ||
其中:美元 | 45,000.00 | 6.9646 | 313,407.00 |
欧元 | 617,518.00 | 7.4229 | 4,583,774.37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杭州市余杭区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办公室退墙改专项基金 | 15,317.88 | 其他收益 | 15,317.88 |
2021年度首台套产品奖励 | 2,384,000.00 | 其他收益 | 2,384,000.00 |
2021年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投入补助 | 1,508,600.00 | 其他收益 | 1,508,600.00 |
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和强化金融保障财政补贴 | 1,50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1,500,000.00 |
稳岗返还 | 531,331.71 | 其他收益 | 531,331.71 |
2021年度“制造业高质量奖”等奖励资金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0 |
2022年杭州市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补助 | 445,000.00 | 其他收益 | 445,000.00 |
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专项资金补助 | 30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0 |
临平区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奖励资金 | 30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0 |
2021年度区级开放型经济发展相关财政政策补助资金 | 230,200.00 | 其他收益 | 230,200.00 |
2021年度临平区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补助资金 | 152,251.92 | 其他收益 | 152,251.92 |
2021年国家级、省级首台套奖励 | 125,000.00 | 其他收益 | 125,000.00 |
临平区2021年度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奖金 | 125,000.00 | 其他收益 | 125,000.00 |
土地使用税退回 | 110,585.33 | 其他收益 | 110,585.33 |
2022二季度制造业企业奖励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补助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2021年杭州市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企业资助 | 73,000.00 | 其他收益 | 73,000.00 |
智能制造深度评估补助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2022年一季度“制造业企业”奖励资金 | 2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 |
21年浙江工匠资助 | 2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 |
省级专利资助资金 | 9,960.00 | 其他收益 | 9,960.00 |
2020年度区级“鲲鹏”、“准鲲鹏”企业第一批财政扶持资金 | 9,360.00 | 营业外收入 | 9,360.00 |
失业保险返还 | 6,908.21 | 营业外收入 | 6,908.21 |
鼓励知识产权发展补助 | 3,450.00 | 其他收益 | 3,450.00 |
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2,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 |
合计 | 8,621,965.05 | 8,621,965.05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租赁
1、作为承租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22,144.77 |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396,039.60 |
2、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经营租赁收入 | 949,040.27 | 515,071.02 |
其中:与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于资产负债表日后将收到的未折现的租赁收款额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剩余租赁期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年以内 | 770,000.00 | 770,000.00 |
1至2年 | 710,000.00 | 710,000.00 |
2至3年 | 745,500.00 | 710,000.00 |
3至4年 | 745,500.00 | 745,500.00 |
4至5年 | 745,500.00 | 745,500.00 |
5年以上 | 3,953,013.00 | 4,698,513.00 |
合计 | 7,669,513.00 | 8,379,513.00 |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浙江福斯达气体设备有限公司 | 德清县 | 德清县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杭州福斯达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 临平区 | 临平区 | 批发业 | 100.00 | 设立 | |
杭州福斯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临平区 | 临平区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上述金融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对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销限额,该限额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
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被评为“高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公司才可在未来期间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同时持续监控公司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本公司主要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156,183,712.22 | 156,183,712.22 | |||
应付票据 | 723,282,644.28 | 723,282,644.28 | |||
应付账款 | 479,735,348.90 | 479,735,348.90 | |||
其他应付款 | 6,788,915.11 | 6,788,915.11 | |||
长期借款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合计 | 1,365,990,620.51 | 20,000,000.00 | 1,385,990,620.51 |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92,122,283.33 | 92,122,283.33 | |||
应付票据 | 379,616,282.64 | 379,616,282.64 | |||
应付账款 | 327,405,327.59 | 327,405,327.59 | |||
其他应付款 | 5,006,928.00 | 5,006,928.00 | |||
合计 | 804,150,821.56 | 804,150,821.56 |
(三)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无浮动利率借款,利率浮动将不会对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的影响。
2、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汇率风险。此外,公司还可能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本期本公司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本公司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欧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详见本节“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之“82、外币货币性项目”。
3、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的权益投资。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161,752,143.15 | 161,752,143.15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3,909,361.40 | 3,909,361.4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909,361.40 | 3,909,361.40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3,909,361.40 | 3,909,361.40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应收款项融资 | 157,842,781.75 | 157,842,781.75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61,752,143.15 | 161,752,143.15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期末应收款项融资系银行承兑汇票,考虑到票面金额与公允价值相差较小,以票面金额确定其公允价值;
(2)期末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系对非上市公司的权益投资,其公允价值系依据资产负债表日非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信息、同行业上市公司可比信息,采用可比公司乘数法确定。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应付款等。
本公司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不再详细披露。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杭州福斯达控股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东湖北 | 实业投资 | 1,000.00 | 79.7625% | 79.7625% |
路159号3幢301室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杭州福斯达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9,571.5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79.7625%,为公司控股股东。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葛水福、葛浩俊和葛浩华其他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杭州福斯达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79.7625%的股份,其系由葛浩俊(持股53%)与葛浩华(持股47%)控制;杭州福嘉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2042%,葛浩俊为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27.35%的份额;葛水福、葛浩俊与葛浩华分别直接持有公司1.6667%、3%和3%的股份。葛水福与葛浩俊、葛浩华系父子关系,葛浩俊与葛浩华系兄弟,葛水福、葛浩俊与葛浩华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合计91.6334%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2020年12月31日,为保持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公司实际控制人葛水福、葛浩俊与葛浩华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各方及其控制的企业向福斯达董事会/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和在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保持充分一致。各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任意一方拟向福斯达董事会/股东大会提出提案之前,或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对相关事项行使表决权之前,各方将对相关提案或表决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按照该一致意见行使提案权或表决权。如果各方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后,无法对前述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则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对向董事会提案或在董事会上行使何种表决权无法达成一致的,则按照担任董事的一致行动人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通过一人一票制内部表决)确定最终一致意见;(2)对向股东大会提案或在股东大会上行使何种表决权无法达成一致的,则按照全体一致行动人少服从多数原则(通过一人一票制内部表决)确定最终一致意见。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年(以孰晚为准)”。
许桂凤持有公司0.4166%股份,为实际控制人葛水福先生的配偶,实际控制人葛浩俊、葛浩华的母亲。许桂凤未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节“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杭州福斯达控股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许桂凤 | 葛水福的配偶 |
马晓琊 | 葛浩俊的配偶 |
阮家林 | 副总经理 |
阮鼎昊 | 副总经理阮家林的儿子 |
葛豪娟 | 控股股东杭州福斯达控股有限公司的监事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浙江福斯达气体设备有限公司 | 42,000,000.00 | 2020/3/5 | 2023/3/4 | 否 |
葛水福、许桂凤、葛浩俊、马晓琊 | 60,000,000.00 | 2020/3/5 | 2023/3/4 | 否 |
浙江福斯达气体设备有限公司、葛水福、许桂凤、葛浩俊、马晓琊 | 200,000,000.00 | 2021/4/16 | 2024/4/16 | 否 |
浙江福斯达气体设备有限公司、葛水福、许桂凤、葛浩俊、马晓琊 | 140,000,000.00 | 2018/3/22 | 2024/2/8 | 否 |
杭州福斯达控股有限公司、葛浩俊 | 110,000,000.00 | 2022/8/17 | 2032/6/30 | 否 |
浙江福斯达气体设备有限公司 | 82,500,000.00 | 2022/8/17 | 2032/6/30 | 否 |
浙江福斯达气体设备有限公司 | 105,000,000.00 | 2022/5/19 | 2023/5/18 | 否 |
葛浩俊 | 140,180,000.00 | 2022/5/19 | 2023/5/18 | 否 |
浙江福斯达气体设备有限公司、葛浩俊 | 55,000,000.00 | 2021/10/20 | 2023/10/19 | 否 |
杭州福斯达控股有限公司 | 600,000,000.00 | 2022/6/17 | 2027/6/17 | 否 |
葛水福、许桂凤 | 600,000,000.00 | 2022/6/17 | 2027/6/17 | 否 |
葛水福、葛浩俊 | 26,200,000.00 | 2018/3/26 | 2024/11/30 | 否 |
葛浩俊 | 100,000,000.00 | 2022/3/11 | 2027/3/10 | 否 |
杭州福斯达控股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2/3/11 | 2027/3/10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存在的关联担保明细如下:
1、2020年3月5日,浙江福斯达气体设备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平支行签订期间为2020年3月5日至2023年3月4日,编号2020人保0094,最高额保证额为4,20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2020年3月5日,葛水福、许桂凤、葛浩俊、马晓琊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平支行签订期间为2020年3月5日至2023年3月4日,编号分别为余杭2020人个保0093、余杭2020人个保0092,最高保证额为6,00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上保证合同共同为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平支行签订期间为2020年3月5日至2023年3月4日,编号为余杭2020人总0091号的《授信业务总协议》提供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以上保证合同为公司在该行金额为172,000.00美元的保函提供担保。
2、2021年4月16日,浙江福斯达气体设备有限公司、葛水福及许桂凤、葛浩俊及马晓琊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签订期间为2021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16日,编号为ZB9511202100000027、ZB9511202100000028、ZB9511202100000029,最高保证额为20,00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2018年3月22日,浙江福斯达气体设备有限公司、葛水
福、许桂凤、葛浩俊、马晓琊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签订期间为2018年3月22日至2024年2月8日,编号为ZB9511201800000017、ZB9511201800000018、ZB9511201800000019,最高保证额为14,00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以上保证合同共同为公司在该行以下业务提供担保:
A、为公司在该行金额为93,052,977.75元人民币、2,565,607.50美元、6,803,217.10欧元的保函提供担保;B、为公司在该行700.00万元(期间为2022/7/5-2023/7/4),合同号为95112022280296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
C、为公司在该行900.00万元(期间为2022/6/16-2023/6/15),合同号为95112022280259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
D、为公司在该行900.00万元(期间为2022/6/22-2023/6/21),合同号为95112022280273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
E、为公司在该行7,176.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F、为公司在该行101.00万元(期间为2022/12/20-2023/4/15)的信用证提供担保。
3、2022年8月17日,杭州福斯达控股有限公司、葛浩俊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签订期间为2022年8月17日至2032年6月30日,编号为(30200000)浙商银高保字(2022)第00564号,最高保证额为11,00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2022年8月17日,浙江福斯达气体设备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签订期间为2022年8月17日至2032年6月30日,编号为(30200000)浙商银高保字(2022)第00566号,最高保证额为8,25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以上保证合同及3,802.30万元保证金共同为公司在该行票面金额为7,604.6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4、2022年8月17日,杭州福斯达控股有限公司、葛浩俊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签订期间为2022年8月17日至2032年6月30日,编号为(30200000)浙商银高保字(2022)第00564号,最高保证额为11,00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以上保证合同为公司在该行以下业务提供担保:
A、为公司在该行700.00万元(期间为2022/9/22-2023/9/22),合同号为(30200000)浙商银借字(2022)第02850号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
B、为公司在该行500.00万元(期间为2022/9/23-2023/9/22),合同号为(30200000)浙商银借字(2022)第02869号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
5、2022年5月18日,浙江福斯达气体设备有限公司、葛浩俊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签订期间为2022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18日,编号分别为LPZBZ20220003、LPZBZZ20220005,最高保证额分别为10,500.00万元、14,018.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上保证合同为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签订期间为2022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18日,编号为LPZHSX20220005号的《综合授信协议》提
供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以上合同共同为公司在该行以下业务提供担保:
A、为公司在该行1,500.00万元(期间为2022/5/19-2023/5/18),合同号为LPLD20220012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B、为公司在该行1,500.00万元(期间为2022/5/20-2023/5/18),合同号为LPLD20220013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
6、2021年10月20日,葛浩俊、浙江福斯达气体设备有限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平支行签订期间为2021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19日,编号分别为271C51620210004801、271C51620210004802,最高保证额为5,500.00万元人民币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以上保证合同共同为公司在该行以下业务提供担保:
A、上述保证合同及保证金122,098,588.45元共同为公司在该行票面金额为 244,098,588.45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B、为公司在该行1,000.00万元(期间为2022/1/12-2023/1/11),合同号为271C110202200002
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
C、2021年1月27日,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平支行签订期间为2021年1月27日至2024年1月26日,编号为7971FSDSLZBASMG2021001的《单体资产管家服务协议》,基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原在杭州银行余杭支行办理的资产管家/票据池业务迁移到杭州银行临平支行办理,为简化迁移流程,银行同意编号为7971FSDSLZBASMG2021001的《单体资产管家服务协议》提前终止,且项下已入池的资产统一由原签约网点迁移至新的《资产管家服务协议》(编号8501FSDSLZBASMG2021001)项下。2021年10月20日,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平支行签订编号为8501FSDSLZBASMG2021001的《单体资产管家服务协议》,2021年12月29日,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平支行签订期间为2021年1月27日至2024年1月26日,编号为7971BIPL201600003的《单体资产管家最高额质押合同》。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将61,703,827.25元应收票据及27,085,108.58元保证金质押在该票据池中,为公司向该银行申请签发账面价值88,770,935.83元的应付票据提供担保。
7、2022年6月17日,杭州福斯达控股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签订期间为2022年6月17日至2027年6月17日,编号为2022信银杭临最保字第20220221486744号,最高保证额为60,00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2022年6月17日,葛水福及许桂凤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签订期间为2022年6月17日至2027年6月17日,编号为2022信银杭临人最保字第20220221487134号,最高保证额为60,00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以上保证合同共同为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以下业务提供担保:
A、为公司在该行2,000.00万元(期间为2022/5/19-2023/5/19),合同号为2022信银杭临贷字第811088387018号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
B、为公司在该行1,000.00万元(期间为2022/5/16-2023/5/16),合同号为2022信银杭临贷
字第811088385763号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C、为公司在该行金额为10,955,000.00元人民币、1,031,971.00美元的保函提供担保;D、上述保证合同及保证金2,750.00万元共同为公司向该银行申请签发账面价值5,500.00万元的应付票据提供担保。
8、2018年3月26日,葛水福、葛浩俊与西门子财务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期间为2018年3月26日至2024年11月30日,最高保证额为2,620.00万元的《担保书》。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担保合同下无尚未偿还的债务。
9、2022年3月11日,葛浩俊和杭州福斯达控股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签订期间为2022年3月11日至2027年3月10日,编号为2022年临平(保)字0011号、编号为2022年临平(保)字0010号,最高保证额为10,00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以上保证合同共同为公司在该行以下业务提供担保:
A、为公司在该行2,000.00万元(期间为2022/3/25-2023/3/21),合同号为2022年(临平)字00257号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
B、为公司在该行2,000.00万元(期间为2022/3/28-2023/3/21),合同号为2022年(临平)字00257号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71.95 | 345.27 |
说明: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包括计提的关键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及因授予关键管理人员限制性股票而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因授予关键管理人员限制性股票而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本期金额为35万元、上期金额为26.25万元。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其他应收款 | |||||
阮鼎昊 | 5,000.00 | 250.0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
阮家林 | 4,000.00 | ||
葛豪娟 | 1,145.37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1,440,000.00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1,440,000.00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其他说明无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最近一期的PE价格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2,520,000.00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1,440,000.00 |
其他说明2021年3月,杭州福嘉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召开合伙人会议一致通过《关于同意赵兴玲等3人退伙和张远飞等20人入伙的决定》,决定新增张远飞等20人为杭州福嘉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并由实际控制人葛浩俊转让一部分股权给原有的有限合伙人,本次新授予上述股权激励对象杭州福嘉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8.5431%份额,
间接持有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1.2000%股份。2020年12月,上述股权激励对象签署《杭州福嘉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及《承诺函》,承诺自签署《补充协议》之日起在福斯达或其下属企业任期期限不少于6年,本次增资按同期PE增资价格8.25元/股作为公允价格,按照69个月分期确认股份支付费用,本期确认股份支付费用1,440,000.00元。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无。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承诺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无。
3、其他重大财务承诺事项
(1)期末抵押资产情况
被担保单位 | 抵押权人 | 抵押物 | 抵押物金额 | 担保金额 (单位: 万元) | 备注 | |
账面原值 (单位:元) | 账面净值 (单位:元) | |||||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临平支行 | 房屋建筑物 | 96,342,899.41 | 58,124,399.57 | 24,100.00 | 注1 |
土地使用权 | 28,458,900.00 | 21,676,195.50 | ||||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 | 房屋建筑物 | 17,922,000.00 | 13,312,388.83 | 2,028.00 | 注2 |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 | 房屋建筑物 | 12,317,962.74 | 9,339,766.34 | 1,872.00 |
注1:2016年6月16日,公司以账面原值为96,342,899.41元、净值为58,124,399.57元的房屋建筑物与账面原值为28,458,900.00元、净值为21,676,195.50元的土地使用权为抵押,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签订期间为2016年6月16日至2021年6月17日,最
高额为14,170.00万元,编号为ZD9511201600000020的《最高额抵押合同》。2020年4月16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签订了抵押变更协议,变更协议无编号,担保金额由14,170.00万元变更为24,100.00万元,期间延长至2025年6月16日。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以上抵押合同为公司在该行以下业务提供担保:
A、为公司在该行金额为93,052,977.75元人民币、2,565,607.50美元、6,803,217.10欧元的保函提供担保;B、为公司在该行700.00万元(期间为2022/7/5-2023/7/4),合同号为95112022280296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
C、为公司在该行900.00万元(期间为2022/6/16-2023/6/15),合同号为95112022280259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
D、为公司在该行900.00万元(期间为2022/6/22-2023/6/21),合同号为95112022280273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
E、为公司在该行7,176.00万元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F、为公司在该行101.00万元(期间为2022/12/20-2023/4/15)的信用证提供担保。
注2:2019年7月26日,公司以账面原值为17,922,000.00元,净值为13,312,388.83元的房屋建筑物为抵押,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签订期间为2019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30日,最高额为2,028.00万元,编号为(331111)浙商银高抵字(2019)第00188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2021年9月9日,杭州福斯达控股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签订期间为2021年9月9日至2031年9月8日,最高额为1,203.00万元,编号为(331111)浙商银高抵字(2021)第00168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2022年6月14日,公司以账面原值为12,317,962.74元,净值为9,339,766.34元的房屋建筑物为抵押,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签订期间为2022年6月14日至2032年6月13日,最高额为1,872.00万元,编号为(331111)浙商银高抵字(2022)第02001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2022年8月17日,杭州福斯达控股有限公司、葛浩俊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签订期间为2022年8月17日至2032年6月30日,编号为(30200000)浙商银高保字(2022)第00564号,最高保证额为11,00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以上抵押及保证合同共同为公司在该行以下业务提供担保:
A、为公司在该行700.00万元(期间为2022/9/22-2023/9/22),合同号为(30200000)浙商银借字(2022)第02850号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
B、为公司在该行500.00万元(期间为2022/9/23-2023/9/22),合同号为(30200000)浙商银借字(2022)第02869号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
C、以上抵押合同与3,802.30万元保证金共同为公司在该行票面金额为7,604.6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而发生的财产质押情况如下:
被担保方 | 质押物 | 质押物所有权人 | 质押物原值 | 票据金额 | 期限 | 备注 |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应收票据、保证金及应收账款 |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164,763,226.51 | 304,871.80 | 2022/2/11至2023/2/11 | 注1 |
565,000.00 | 2022/2/25至2023/2/25 | |||||
534,450.00 | 2022/2/28至2023/2/28 | |||||
1,134,000.00 | 2022/3/24至2023/3/24 | |||||
728,575.80 | 2022/4/19至2023/4/19 | |||||
1,294,000.00 | 2022/6/2至2023/6/2 | |||||
2,105,859.00 | 2022/6/10至2023/6/10 | |||||
1,551,000.00 | 2022/6/13至2023/6/13 | |||||
2,664,982.98 | 2022/6/24至2023/6/24 | |||||
111,160.00 | 2022/6/30至2023/6/30 | |||||
804,579.06 | 2022/7/5至2023/1/5 | |||||
735,882.00 | 2022/7/8至2023/1/8 | |||||
6,914,822.10 | 2022/7/8至2023/7/8 | |||||
2,538,847.79 | 2022/7/11至2023/1/11 | |||||
2,378,791.00 | 2022/7/12至2023/1/12 | |||||
282,905.96 | 2022/7/12至2023/7/12 | |||||
3,797,460.04 | 2022/7/13至2023/1/13 | |||||
237,354.36 | 2022/7/15至2023/1/15 | |||||
1,508,973.18 | 2022/7/19至2023/1/19 | |||||
3,076,000.00 | 2022/7/21至2023/1/21 | |||||
6,520,036.88 | 2022/7/22至2023/1/22 | |||||
957,965.60 | 2022/7/25至2023/1/25 | |||||
4,849,896.00 | 2022/7/25至2023/7/25 | |||||
549,540.00 | 2022/7/26至2023/1/26 | |||||
740,000.00 | 2022/7/27至2023/1/27 | |||||
2,057,476.00 | 2022/7/28至2023/1/28 | |||||
725,200.00 | 2022/7/29至2023/1/29 | |||||
2,394,660.02 | 2022/8/1至2023/2/1 | |||||
1,049,152.31 | 2022/8/2至2023/2/2 | |||||
225,000.00 | 2022/8/4至2023/2/4 | |||||
182,097.18 | 2022/8/15至2023/2/15 | |||||
310,800.00 | 2022/8/15至2023/8/15 | |||||
2,140,000.00 | 2022/8/18至2023/2/18 | |||||
1,644,030.00 | 2022/8/22至2023/2/22 | |||||
772,397.00 | 2022/8/24至2023/2/24 | |||||
785,000.00 | 2022/8/24至2023/8/24 | |||||
505,489.60 | 2022/8/26至2023/2/26 | |||||
224,328.96 | 2022/8/31至2023/2/28 | |||||
118,320.00 | 2022/9/2至2023/3/2 | |||||
490,254.16 | 2022/9/5至2023/3/5 | |||||
331,289.80 | 2022/9/7至2023/3/7 | |||||
11,768,686.10 | 2022/9/9至2023/3/9 | |||||
459,544.00 | 2022/9/9至2023/9/9 | |||||
1,362,374.61 | 2022/9/13至2023/3/13 | |||||
2,720,310.36 | 2022/9/14至2023/3/14 | |||||
10,047,028.92 | 2022/9/16至2023/3/16 | |||||
809,558.40 | 2022/9/21至2023/3/21 | |||||
690,240.43 | 2022/9/22至2023/9/22 | |||||
105,600.00 | 2022/9/22至2023/6/10 | |||||
4,122,229.14 | 2022/9/26至2023/3/26 | |||||
941,971.00 | 2022/9/26至2023/9/26 | |||||
16,271,041.65 | 2022/9/27至2023/3/27 | |||||
308,232.13 | 2022/9/27至2023/9/27 | |||||
480,000.00 | 2022/9/28至2023/3/28 | |||||
911,000.00 | 2022/9/29至2023/3/29 | |||||
444,613.80 | 2022/9/29至2023/9/29 | |||||
3,612,035.23 | 2022/9/30至2023/3/30 | |||||
11,178,511.60 | 2022/10/9至2023/4/9 | |||||
105,000.00 | 2022/10/10至2023/4/10 | |||||
126,000.00 | 2022/10/11至2023/4/11 | |||||
166,013.42 | 2022/10/13至2023/4/13 | |||||
1,131,430.18 | 2022/10/19至2023/4/19 | |||||
3,346,670.55 | 2022/10/20至2023/4/20 |
被担保方 | 质押物 | 质押物所有权人 | 质押物原值 | 票据金额 | 期限 | 备注 |
653,800.00 | 2022/10/20至2023/10/20 | |||||
4,733,679.91 | 2022/10/21至2023/4/23 | |||||
3,228,890.96 | 2022/10/26至2023/4/26 | |||||
266,000.00 | 2022/10/31至2023/4/30 | |||||
664,244.68 | 2022/11/10至2023/5/10 | |||||
812,000.00 | 2022/11/10至2023/11/10 | |||||
1,030,950.00 | 2022/12/7至2023/6/7 | |||||
2,022,401.32 | 2022/12/8至2023/6/8 | |||||
518,000.00 | 2022/12/8至2023/12/8 | |||||
3,862,345.90 | 2022/12/9至2023/12/9 | |||||
1,051,267.34 | 2022/12/12至2023/6/12 | |||||
3,790,563.06 | 2022/12/13至2023/6/13 | |||||
22,390.00 | 2022/12/13至2023/12/3 | |||||
8,000,046.73 | 2022/12/16至2023/6/16 | |||||
保证金 | 38,023,000.00 | 16,711,500.00 | 2022/8/18至2023/2/17 | 注2 | ||
9,964,500.00 | 2022/8/19至2023/2/19 | |||||
20,000,000.00 | 2022/11/9至2023/5/9 | |||||
29,370,000.00 | 2022/12/8至2023/6/8 | |||||
应收票据及保证金 | 88,788,935.83 | 2,282,094.68 | 2022/1/7至2023/1/7 | 注3 | ||
1,708,949.77 | 2022/1/11至2023/1/11 | |||||
4,364,904.08 | 2022/1/28至2023/1/28 | |||||
3,419,446.33 | 2022/1/29至2023/1/29 | |||||
500,970.00 | 2022/2/9至2023/2/9 | |||||
774,900.00 | 2022/3/7至2023/3/7 | |||||
341,135.24 | 2022/3/14至2023/3/14 | |||||
4,285,642.54 | 2022/4/13至2023/4/13 | |||||
2,000,000.00 | 2022/7/15至2023/1/15 | |||||
2,408,923.10 | 2022/7/19至2023/1/19 | |||||
5,169,820.00 | 2022/8/5至2023/2/5 | |||||
14,813,940.00 | 2022/8/9至2023/2/9 | |||||
88,560.00 | 2022/8/10至2023/2/9 | |||||
2,000,000.00 | 2022/8/11至2023/2/11 | |||||
79,500.00 | 2022/9/9至2023/2/23 | |||||
2,163,876.00 | 2022/10/13至2023/4/13 | |||||
1,689,277.50 | 2022/10/14至2023/4/14 | |||||
2,561,710.00 | 2022/10/18至2023/4/19 | |||||
328,761.50 | 2022/10/19至2023/4/19 | |||||
15,210,000.00 | 2022/10/27至2023/4/27 | |||||
5,844,000.00 | 2022/10/31至2023/4/30 | |||||
1,621,250.00 | 2022/11/2至2023/5/2 | |||||
156,000.00 | 2022/11/9至2023/5/9 | |||||
5,211,806.16 | 2022/11/18至2023/5/18 | |||||
2,493,300.00 | 2022/11/25至2023/5/25 | |||||
884,100.00 | 2022/11/25至2023/11/25 | |||||
622,853.48 | 2022/11/28至2023/5/28 | |||||
526,781.00 | 2022/11/30至2023/5/30 | |||||
4,126,500.00 | 2022/11/30至2023/11/30 | |||||
346,719.00 | 2022/12/23至2023/12/23 | |||||
745,215.45 | 2021/12/31至2022/12/31 | |||||
10,084,294.22 | 20,070,000.00 | 2022/7/4至2023/1/4 | 注4 | |||
965,000.00 | 1,930,000.00 | 2022/7/15至2023/1/15 | 注5 | |||
4,000,000.00 | 8,000,000.00 | 2022/7/19至2023/1/19 | 注6 | |||
5,000,000.00 | 10,000,000.00 | 2022/7/22至2023/1/22 | 注7 | |||
10,000,000.00 | 20,000,000.00 | 2022/8/1至2023/2/1 | 注8 | |||
8,500,000.00 | 17,000,000.00 | 2022/8/23至2023/2/23 | 注9 | |||
8,500,000.00 | 17,000,000.00 | 2022/8/24至2023/2/24 | 注10 | |||
9,822,737.50 | 19,645,475.00 | 2022/9/2至2023/3/2 | 注11 | |||
607,950.00 | 1,215,900.00 | 2022/9/6至2023/3/2 | 注12 | |||
69,312.50 | 138,625.00 | 2022/9/7至2023/3/2 | 注13 | |||
10,002,500.00 | 20,005,000.00 | 2022/9/13至2023/3/13 | 注14 | |||
1,250,000.00 | 2,500,000.00 | 2022/9/19至2023/3/19 | 注15 | |||
45,000.00 | 90,000.00 | 2022/9/21至2023/3/13 | 注16 | |||
1,211,292.21 | 2,422,584.41 | 2022/9/22至2023/3/22 | 注17 | |||
5,000,000.00 | 10,000,000.00 | 2022/9/28至2023/3/28 | 注18 | |||
5,500,000.00 | 11,000,000.00 | 2022/9/29至2023/3/29 | 注19 |
被担保方 | 质押物 | 质押物所有权人 | 质押物原值 | 票据金额 | 期限 | 备注 |
5,000,000.00 | 10,000,000.00 | 2022/10/24至2023/4/24 | 注20 | |||
1,750,000.00 | 3,500,000.00 | 2022/11/11至2023/5/11 | 注21 | |||
21,000,000.00 | 42,000,000.00 | 2022/11/24至2023/5/24 | 注22 | |||
5,000,000.00 | 10,000,000.00 | 2022/12/23至2023/6/23 | 注23 | |||
6,350,731.04 | 12,701,462.08 | 2022/12/27至2023/6/27 | 注24 | |||
689,770.98 | 1,379,541.96 | 2022/12/28至2023/6/28 | 注25 | |||
1,750,000.00 | 3,500,000.00 | 2022/12/29至2023/6/29 | 注26 | |||
保证金 | 35,880,000.00 | 33,760,000.00 | 2022/7/18至2023/1/18 | 注27 | ||
38,000,000.00 | 2022/7/27至2023/1/27 | |||||
保证金 | 27,500,000.02 | 25,000,000.00 | 2022/8/19至2023/2/19 | 注28 | ||
30,000,000.00 | 2022/11/16至2023/5/16 | |||||
保证金 | 11,390,349.95 | 22,780,699.90 | 2022/12/1至2023/12/1 | 注29 | ||
78,650.00 | 157,300.00 | 2022/12/2至2023/6/2 | 注30 | |||
895,750.00 | 1,791,500.00 | 2022/12/5至2023/6/5 | 注31 | |||
135,250.05 | 270,500.10 | 2022/12/8至2023/6/8 | 注32 |
注1:2022年5月6日,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平支行签订期限为2022年5月6日至2023年4月23日(协议期满前1个月如任何一方未提出书面终止要求,协议可动顺延,每次顺延一年,次数不限)、编号为33100000浙商票池字2022第07963号的《票据池业务合作协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将151,461,001.51元应收票据、7,807,946.62元应收账款及5,494,278.38元保证金质押在该票据池中,为公司在该行以下业务提供担保:A、为公司向该银行申请签发账面价值162,607,120.00元的应付票据提供担保;B、为公司在该行165,500.00元人民币的保函提供担保。
注2:2019年7月26日,公司以账面原值为17,922,000.00元,净值为13,312,388.83元的房屋建筑物为抵押,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签订期间为2019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30日,最高额为2,028.00万元,编号为(331111)浙商银高抵字(2019)第00188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2022年6月14日,公司以账面原值为12,317,962.74元,净值为9,339,766.34元的房屋建筑物为抵押,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签订期间为2022年6月14日至2032年6月13日,最高额为1,872.00万元,编号为(331111)浙商银高抵字(2022)第02001的《最高额抵押合同》;2022年8月17日,杭州福斯达控股有限公司、葛浩俊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签订期间为2022年8月17日至2032年6月30日,编号为(30200000)浙商银高保字(2022)第00564号,最高保证额为11,00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2022年8月17日,浙江福斯达气体设备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签订期间为2022年8月17日至2032年6月30日,编号为(30200000)浙商银高保字(2022)第00566号,最高保证额为8,25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以上四份保证合同及38,023,000.00保证金共同为公司向该银行申请签发账面价值76,046,000.00元的应付票据提供担保。
注3: 2021年10月20日,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平支行签订编号为8501FSDSLZBASMG2021001的《单体资产管家服务协议》,2021年12月29日,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平支行签订期间为2021年1月27日至2024年1月26日,编号为7971BIPL201600003的《单体资产管家最高额质押合同》。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将61,703,827.25元应收票据及27,085,108.58元保证金质押在该票据池中,为公司向该银行申请签发账面价值88,770,935.83
元的应付票据提供担保。
注4:2022年7月4日,公司10,084,294.22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质押给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为公司向该银行申请签发账面价值20,070,000.00 元的应付票据提供担保。注5:2022年7月15日,公司将965,000.00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质押给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为公司向该银行申请签发账面价值1,930,000.00 元的应付票据提供担保。注6:2022年7月19日,公司将4,000,000.00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质押给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为公司向该银行申请签发账面价值8,000,000.00 元的应付票据提供担保。注7:2022年7月22日,公司将5,000,000.00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质押给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为公司向该银行申请签发账面价值10,000,000.00 元的应付票据提供担保。注8:2022年8月1日,公司将10,000,000.00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质押给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为公司向该银行申请签发账面价值20,000,000.00 元的应付票据提供担保。注9:2022年8月23日,公司将8,500,000.00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质押给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为公司向该银行申请签发账面价值17,000,000.00 元的应付票据提供担保。
注10:2022年8月24日,公司将8,500,000.00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质押给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为公司向该银行申请签发账面价值17,000,000.00 元的应付票据提供担保。
注11:2022年9月2日,公司将9,822,737.50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质押给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为公司向该银行申请签发账面价值19,645,475.00 元的应付票据提供担保。
注12:2022年9月6日,公司将607,950.00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质押给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为公司向该银行申请签发账面价值1,215,900.00 元的应付票据提供担保。
注13:2022年9月7日,公司将69,312.50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质押给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为公司向该银行申请签发账面价值138,625.00元的应付票据提供担保。
注14:2022年9月13日,公司将10,002,500.00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质押给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为公司向该银行申请签发账面价值20,005,000.00元的应付票据提供担保。
注15:2022年9月19日,公司将1,250,000.00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质押给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为公司向该银行申请签发账面价值2,500,000.00元的应付票据提供担保。
注16:2022年9月21日,公司将45,000.00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质押给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为公司向该银行申请签发账面价值90,000.00元的应付票据提供担保。
注17:2022年9月22日,公司将1,211,292.21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质押给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为公司向该银行申请签发账面价值2,422,584.41元的应付票据提供担保。
注18:2022年9月28日,公司将5,000,000.00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质押给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为公司向该银行申请签发账面价值10,000,000.00元的应付票据提供担保。
注19:2022年9月29日,公司将5,500,000.00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质押给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为公司向该银行申请签发账面价值10,000,000.00元的应付票据提供担保。
注20:2022年10月24日,公司将5,000,000.00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质押给杭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为公司向该银行申请签发账面价值10,000,000.00元的应付票据提供担保。
注21:2022年11月11日,公司将1,750,000.00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质押给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为公司向该银行申请签发账面价值3,500,000.00元的应付票据提供担保。注22:2022年11月24日,公司将21,000,000.00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质押给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为公司向该银行申请签发账面价值42,000,000.00元的应付票据提供担保。注23:2022年12月23日,公司将5,000,000.00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质押给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为公司向该银行申请签发账面价值10,000,000.00元的应付票据提供担保。注24:2022年12月27日,公司将6,350,731.04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质押给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为公司向该银行申请签发账面价值12,701,462.08元的应付票据提供担保。注25:2022年12月28日,公司将689,770.98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质押给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为公司向该银行申请签发账面价值1,379,541.96元的应付票据提供担保。
注26:2022年12月29日,公司将1,750,000.00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质押给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为公司向该银行申请签发账面价值3,500,000.00元的应付票据提供担保。
注27:2016年6月16日,公司以账面原值为96,342,899.41元、净值为58,124,399.57元的房屋建筑物与账面原值为28,458,900.00元、净值为21,676,195.50元的土地使用权为抵押,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签订期间为2016年6月16日至2021年6月17日,最高额为14,170.00万元,编号为ZD9511201600000020的《最高额抵押合同》。2020年4月16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签订了抵押变更协议,变更协议无编号,担保金额由14,170.00万元变更为24,100.00万元,期间延长至2025年6月16日;2021年4月16日,浙江福斯达气体设备有限公司、葛水福及许桂凤、葛浩俊及马晓琊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签订期间为2021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16日,编号为ZB9511202100000027、ZB9511202100000028、ZB9511202100000029,最高保证额为20,00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以上保证合同及35,880,000.00元保证金共同为公司向该银行申请签发账面价值71,760,000.00元的应付票据提供担保。
注28:2022年6月17日,葛水福及许桂凤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签订期间为2022年6月17日至2027年6月17日,编号为2022信银杭临人最保字第20220221487134号,最高保证额为60,00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2022年6月17日,杭州福斯达控股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签订期间为2022年6月17日至2027年6月17日,编号为2022信银杭临最保字第20220221486744号,最高保证额为60,00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以上保证合同及27,500,000.02元保证金共同为公司向该银行申请签发账面价值55,000,000.00元的应付票据提供担保。
注29:2022年12月1日,公司将11,390,349.95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杭州临平支行,为公司向该银行申请签发账面价值22,780,699.90元的应付票据提供担保。
注30:2022年12月2日,公司将78,650.00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杭州
临平支行,为公司向该银行申请签发账面价值157,300.00元的应付票据提供担保。注31:2022年12月5日,公司将895,750.00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杭州临平支行,为公司向该银行申请签发账面价值1,791,500.00元的应付票据提供担保。
注32:2022年12月8日,公司将135,250.05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杭州临平支行,为公司向该银行申请签发账面价值270,500.10元的应付票据提供担保。
(3)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开立保函而发生的财产质押情况如下:
A、公司将1,380,000.00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平支行,为公司在该行172,000.00美元的保函提供担保;
B、公司将 35,397,019.60 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为公司在该行93,052,977.75元人民币、2,565,607.50美元及6,803,217.10欧元的保函提供担保;
C、公司将6,992,801.53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为公司在该行10,955,000.00元人民币、2,881,971.00美元的保函提供担保。
(4)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开立信用证而发生的财产质押情况如下:
公司将202,000.00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为公司在该行1,010,000.00元人民币的信用证提供担保。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8月22日,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化建”)向陕西省宁强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公司向其支付剩余工程款5,745,119.20元及利息。
2022年9月19日,陕西省宁强县人民法院作出“(2022)陕0726民初134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发行人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交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处理。
2022年9月28日,四化建向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请求依法撤销陕西省宁强县人民法院“(2022)陕0726民初1340号”《民事裁定书》,并裁定本案由宁强县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2022年12月30日,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陕07民辖终6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陕西省宁强县人民法院“(2022)陕0726民初1340号”《民事裁定书》、本案由陕西省宁强县人民法院管辖。
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对于本案,公司认为败诉的可能性大于50%、可能性较高,公司预计赔付金额为100.00万元。
据此,公司针对该诉讼计提了100.00万元的预计负债。
(2)2022年9月2日,马岩松向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元建业”)及公司支付其未付工程款290.00万元及利息。
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对于本案,马岩松、大元建业、福斯达三方正在调解中,马岩松同意在大元建业支付部分款项后撤诉;公司认为后续大元建业可能会起诉福斯达和业主,但预计赔付概率及赔付金额较小。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股票和债券的发行 | 截至2023年1月16日止,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000股,发行价格18.6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46,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8,188,000.00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8,917,9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8,894,100.00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000.00元,资本溢价人民币618,894,100.00元。 2023年1月30日,公司股票在上 |
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股票代码为603173。 | |||
重要的债务重组 | 2023年4月7日,公司与包头市创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头创美”)签订《包头市创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日产20万Nm?/d液化天然气项目尾款减免协议》,约定将公司对其4,400.4509万元的债权调整为2,900.4509万元,还款方式为根据包头创美出具的《包头市创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日产20万Nm?/d液化天然气项目尾款支付承诺函》的约定分期支付。公司账面于2017年核销了对包头创美的应收账款,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0。本次债务重组影响公司的损益金额根据包头创美分期支付的执行情况而定。 |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22,400,000.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根据2023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4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1月24日,公司与鄂尔多斯市巨昌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巨昌新能源”)签订《还款协议》,公司预计可以收取的金额为100.00万元。公司账面于2017年核销了对巨昌新能源的应收账款,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0。本次债务重组影响公司本年损益为增加投资收益100.00万元。
(2)2022年3月2日,公司与华阳集团(山西)纤维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更名前为阳泉煤业集团平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债务重组协议书》,约定将公司对其的账面余额为0元的债权调整为959,967.95元,还款方式为在2022年3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本次债务重组影响公司本年损益为减少投资收益959,967.95元。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37,783,033.88 | |
1年以内小计 | 137,783,033.88 |
1至2年 | 213,254,716.46 |
2至3年 | 77,236,429.95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5,406,960.90 |
4至5年 | 23,730,157.40 |
5年以上 | 58,016,693.79 |
合计 | 535,427,992.3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35,427,992.38 | 100.00 | 133,366,209.49 | 24.91 | 402,061,782.89 | 362,621,205.27 | 100.00 | 99,625,605.74 | 27.47 | 262,995,599.53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535,427,992.38 | 100.00 | 133,366,209.49 | 24.91 | 402,061,782.89 | 362,621,205.27 | 100.00 | 99,625,605.74 | 27.47 | 262,995,599.53 |
合计 | 535,427,992.38 | / | 133,366,209.49 | / | 402,061,782.89 | 362,621,205.27 | / | 99,625,605.74 | / | 262,995,599.5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37,783,033.88 | 6,889,151.69 | 5.00 |
1至2年 | 213,254,716.46 | 21,325,471.65 | 10.00 |
2至3年 | 77,236,429.95 | 15,447,285.99 | 20.00 |
3至4年 | 25,406,960.90 | 12,703,480.45 | 50.00 |
4至5年 | 23,730,157.40 | 18,984,125.92 | 80.00 |
5年以上 | 58,016,693.79 | 58,016,693.79 | 100.00 |
合计 | 535,427,992.38 | 133,366,209.49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9,625,605.74 | 38,431,285.48 | 500,000.00 | 5,190,681.73 | 133,366,209.49 | |
合计 | 99,625,605.74 | 38,431,285.48 | 500,000.00 | 5,190,681.73 | 133,366,209.4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3,270,745.83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宁波市隆兴气体有限公司 | 货款 | 501,075.03 | 无法收回 | 管理层审批 | 否 |
陕西省勉县制氧厂 | 货款 | 381,000.00 | 无法收回 | 管理层审批 | 否 |
成都深冷空分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货款 | 346,000.00 | 无法收回 | 管理层审批 | 否 |
合计 | / | 1,228,075.03 | / | /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5,915,468.00 | 6.71 | 3,591,546.80 |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分公司 | 31,990,210.00 | 5.97 | 7,719,752.00 |
四川浩谷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31,831,387.94 | 5.95 | 3,087,900.52 |
宝武清洁能源鄂州有限公司 | 31,381,577.36 | 5.86 | 1,569,078.87 |
PARS HORMOZ GAS LIQUEFACTION DEVELOPING PIONEERS COMPANY | 28,838,371.05 | 5.39 | 4,827,672.75 |
合计 | 159,957,014.35 | 29.88 | 20,795,950.94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26,714,372.91 | 36,355,184.25 |
合计 | 26,714,372.91 | 36,355,184.2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4,008,149.46 | |
1年以内小计 | 14,008,149.46 |
1至2年 | 4,176,990.38 |
2至3年 | 11,967,956.32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25,229.04 |
4至5年 | 51,800.00 |
5年以上 | 1,200,000.00 |
合计 | 31,530,125.20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15,616,722.45 | 30,062,922.45 |
保证金及押金 | 14,083,200.00 | 8,641,507.82 |
备用金及其他 | 1,830,202.75 | 2,303,680.73 |
合计 | 31,530,125.20 | 41,008,111.00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分公司 | 保证金 | 2,550,000.00 | 1年以内 | 8.09 | 127,500.00 |
浙江天正设备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1,200,000.00 | 5年以上 | 3.81 | 1,200,000.00 |
浙江恒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1,200,000.00 | 1年以内 | 3.81 | 60,000.00 |
甘肃成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1,100,000.00 | 1年以内 | 3.49 | 55,000.00 |
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800,000.00 | 1年以内 | 2.54 | 40,000.00 |
合计 | / | 6,850,000.00 | / | 21.74 | 1,482,500.00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8,873,400.00 | 28,873,400.00 | 28,873,400.00 | 28,873,400.00 | ||
合计 | 28,873,400.00 | 28,873,400.00 | 28,873,400.00 | 28,873,400.00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浙江福斯达气体设备有限公司 | 18,873,400.00 | 18,873,400.00 | ||||
杭州福斯达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杭州福斯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 ||||||
合计 | 28,873,400.00 | 28,873,400.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859,325,048.21 | 1,521,011,869.17 | 1,422,348,900.99 | 1,128,195,361.99 |
其他业务 | 25,841,155.58 | 26,795,340.10 | 6,793,929.75 | 7,363,676.78 |
合计 | 1,885,166,203.79 | 1,547,807,209.27 | 1,429,142,830.74 | 1,135,559,038.77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XXX-分部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其中:空分设备 | 1,818,201,852.31 | |
液化天然气设备 | 8,489,035.86 | |
其他 | 58,475,315.62 | |
合计 | 1,885,166,203.79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410,247,823.66 |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 1,474,918,380.13 | |
合计 | 1,885,166,203.79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 ||
合计 | ||
合计 | 1,885,166,203.79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77,954.75 | 112,987.10 |
债务重组收益 | 2,833,800.43 | 22,415,704.00 |
持有银行理财产品期间取得的收益 | 114,715.54 | |
合计 | 3,011,755.18 | 22,643,406.64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404.84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621,965.0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2,971,675.43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793,546.09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500,000.00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29,814.0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81,275.67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81,275.67元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874,259.4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合计 | 9,833,519.8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5.52 | 1.18 | 1.1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3.75 | 1.10 | 1.10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葛水福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4月18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